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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汉语之在句子中的作用(1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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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汉语之在句子中的作用(12页).doc

    -古汉语之在句子中的作用【作者】谭莉蓉 【关键词】 “之”  作用  词类  界定 【指导老师】戴伟 【专业】汉语言文学 【正文】第一部分  虚词来源概说构文之道,不过实字虚字两端,实字其体骨,虚字其性情也。盖文以代言,取肖神理,抗坠之际,轩轾异情,虚字一乘,判于燕越,柳柳州所由发哂于杜温夫者邪!且夫一字之失,一句为之蹉跎;一句之误,通篇为之梗塞;讨论可阙如乎!”(刘淇助字辨略?自序)可见文章由实词和虚词构成,实词固然重要,虚词的作用也不可小觑。清代阮元谈到:“经传中实字易训,虚词难释。”(王引之经传释词?阮序)古书之所以难读,一则因为有古字,有古义;一则因为虚词不同于现代汉语,一个虚词通常不止一个用法,用法不同,意义也就不同。因此,对古书中的虚词有专门研究的必要。(周祖谟文言虚词诠释?序)从现有的资料来看,有的过于繁杂,有的又过于简单,而且各家之说又有差异,给中学语文教学带来不便,因此,本文将博采众家之长,本着简明的原则,对“之”字在古汉语中的用法进行系统归纳。首先要从虚词的来源说起,虚词通常有三个来源:第一, 本字本义:“哉、兮、乎、矣”。说文的解释就是虚词,这种情况为数很少。第二, 实词虚化:以:由名词、动词虚化为介词,再虚化为连词。                 既:刚吃完饭,头已调开,“尽、完”,虚化为“已经”。                 即:本义是就食(走近饭器吃东西),扩大为“就,靠近”,后虚化为副词“就”,再虚化为连词“假若”、“则”的意思。第三, 实词假借:而:本义是胡须,名词,假借为连词。然,本义是燃烧,动词,假借为代词、语气词。之,本义是出发,往,动词,假借为代词、助词。可见,“之”字虚词的词性由实词假借而来,并逐渐演变为众多词类,本文将在第二部分对“之”字在句子中的五个用法作出分析。第二部分  “之”字用法分类说文解字新订:“之: ,出也,象  过 ,枝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凡之之属皆从之,止而切。”因此,“有所之”一句可见,“之”字原来为动词,引申为“至”,体现了介词作用;“之”假借用为代词后,发展为助词,再发展为连词。按着这样的脉络,笔者将在这个部分对“之”字依次从动词、介词、代词、助词、连词五个方面进行阐述:一  动词从“之”的字形去分析,“之”的本义当为动词, , ,往也, 从一处出发。  “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自楚之滕。” (孟子?滕文公上) 马建忠“之者,到也,亦内动字也,其从来之处,楚也,故介以自字”。  项伯乃夜弛之沛公军,私见张良。(鸿门宴)“之”作动词时,是“到、往”的意思,后直接地名,不用加上代词“于”等。二  介词 (一)“到,至” 之死矢靡它。(诗经?鄘风?柏舟)我发誓到死都不心怀他意。 汉军荥阳,筑甬道属之河,以取敖仓粟。史记?项羽本纪汉军驻军在荥阳,修筑一条甬道连接到黄河,以运输敖仓的粮食。(二)引介时间或处所,“在”。 肖何为主吏,主进,令诸大夫曰:“进不满千钱,坐之堂下。”(史记?高祖本纪)肖何是县里的主吏,管收贺礼,对客人们宣布说:“贺礼不满千钱的,坐在堂下。” 高祖之微时,尝杀大蛇。(史记?封禅书)汉高祖在微贱的时候,曾经杀过大蛇。(三)“对,对于”及至其致好之也,目好之五色,耳好之五声,口好之五味。(荀子?劝学)等到那达到最喜好的时候,就象眼睛对于五色的喜好,耳朵对于五声的喜好,口对于五味的喜好。(四)“用,把”。有时相当于“以(用、拿)方式(身份、名义、资格等)”。  案齐之故,有胶、泗之地,怀诸侯之德,深拱揖让,则天下之君王相率而朝于齐矣。(史记?淮阴侯列传)据有齐国的旧疆,占有胶泗流域的土地,用德惠来安抚诸侯,内聚实力而外行谦让,那么天下的国君王侯都要来向齐国朝觐了。  树之榛栗,椅桐梓漆,爰伐琴瑟。(诗经?鄘风?定之方中把榛树、栗树、梧桐、白桐、梓树、漆树栽(在宫里),将来好砍作琴、瑟。(五)“由于,因为”。 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汉书?赵充国传)由于毫厘的失误,导致千里的差错。 吴铎以声自毁,膏烛以明自铄,虎豹之文来射,猨狖之捷来措。(淮南子?缪称)钟铎因为声音悦耳而自招毁坏,腊烛因为能照明而被消灭,虎豹因为身有文采而招来射杀,猿猴因为活泼敏捷而引来拘捕。(六)介词用在形容词谓语后面,引介比较的对象,译为“比”。 惠子闻之:“不然。使三军饥而居鼎旁,适为之甑,则莫宣之此鼎矣。”(吕氏春秋?应言) 惠子听到这言论,说:“不这样。假如众多的军队很饥饿而住在大鼎旁边,正好要给他们用甑作饭,那么,没有什么比这个鼎更适宜的了。”(七)“若”。王引之经传释词:“之,犹若也。” 楚之无恶,除备而盟,何损于好。若以恶来,有备不败。(左传?宣公十二年) 大夫之许,寡人之愿也。若其不许,亦将见也。(左传?成公二年)上言“之”而下言“若”,“之”,亦“若”也,互文耳。(王引之经传释词)三  代词按段德森在实用古汉语虚词中“之在甲骨文里就用作指示代词”的说法,“之”原为指示代词,人称代词由指示代词发展而来。其中,“之”的代词用法又有好几种,“之”一般用为宾语,但也有例外。而且“之”还有帮助宾语前置的作用。下面分别列举“之”字的这些代词用法。(一) 指示代词。(1)近指代词。译为“这、这样、这些、这里、这(件事)、这个(东西)”等。  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列子?汤问)操蛇的山神听到了这件事,害怕他们不停止,就向天帝报告了这事。  之二虫,又何知!(庄子?逍遥游)这两个小动物,又知道什么呢!(2)远指代词。译为“那、那样、那些、那里、那(种事)”等等。  之所与为之者,之人则举义士也。(荀子?王霸)那些和他从事政治的,那些人则都是信义之士。  请京,使居之。(左传?隐公无年)(姜氏)要求分封到京城,郑庄公便让共叔段居住(在)那里。(二)人称代词。(1)他称代词。译为“他(们)、它(们)”,常用作句中的宾语,有时也用作定语或主谓词组中的主语。  河曲智叟,笑而止之。(列子?汤问)河曲的智叟,笑着劝阻他。  曰:“何以知之非青、徐军邪?”(三国志?先主传)刘备说:“根据什么知道他们不是青州、徐州的军队呢?”(2)活用为己称代词,译为“自己”。  与其坐而待之,孰若起而拯之?(徐珂冯婉贞)与其坐等亡,不如奋起拯救自己。  取天下者,非负土地而从之之谓也。道足以一人而已矣。(荀子?王霸)取得天下,不是说别人背负土地来归顺自己,而是说治国之道足以统一人民罢了。(3)活用为自称代词,译为“我”。  君将哀而生之乎?(柳宗元?捕蛇者说)你将可怜(我)而使我活下去么?  真州逐之城门外,几彷徨死。(文天祥?指南录后序)到真州,把我驱赶在城门外,几乎彷徨而死。(4)活用为对称代词“你”。  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左传?宣公二年)劝说如果不采纳,就没有谁接替你了。  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商君书?更法)你赶快下定变法的决心吧,就不要顾忌天下的愚顽议论你啦。(三) “之”字代词的其他用法  1在否定句和疑问句中,一般位于动词前面,帮助宾语前置,起到强调宾语的作用。(1)否定句中:  昔君之惠也,寡人未之敢忘。(国语?晋语三)  诸侯之礼,吾未之学也。(孟子?滕文公上)(2)疑问句中:  云谁之思?美孟姜矣。(诗经?鄘风?桑中)思念谁?思念着美丽的孟姜。  夫忠信又何罪之有也?(战国策?燕策一)忠信又有什么罪过?2 “之”作兼语。“有些之字处于两个动词之间,对于上面的动词自然是宾语,对于下面的动词又好象是主语。”(吕叔湘)  使之主事,而事沾。(孟子?万章上)让舜主持工作,事情办得很好。  度之欲有言,复饮酒,醉而后去,终莫得开说。(汉书?曹参传)(曹参)估计来的人想要说什么,(就)又(劝他)饮酒,喝醉了才离去,终于没有能够说出来。3 “之”作兼词。同时含有两个词的性质。王引之:“之,犹诸也,之、诸一声之转。” 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礼记?中庸)草木生长在那里,禽兽聚居在那里,宝藏出产在那里。 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孟子?滕文公上)禹开通九条河流,疏导济水、漯水,(使它们)流到大海,打通汝水、汉水的阻塞,排除淮水、泗水的积淤,让它们流到长江。4 作间接宾语。 公赐之食。(左传?隐公元年)庄公赐给他食物。 不如早为之所,无使兹蔓。(左传?隐公元年)不如趁早儿安排他(一个)地方,不要让(他)滋长蔓延起来。有时“之”当“其”讲,就不是间接宾语了。 及即位,使伍奢为之师。(左传?昭公十九)等到(太子建)即位,让伍奢作他的师傅。5 有时“之”作动词或介词的宾语,常可以省略。 赐也,始可与 言诗已矣。(论语?学而赐呀,(这)才可以跟(你)讨论诗经了。 曰:“牛何之?”对曰:“将以 衅钟。”(孟子?梁惠王上)(齐宣王)问:“(牵)牛到什么地方去?”回答说:“将要用(它)祭钟。”四  助词。“之”在句中作助词的用法很丰富,归类也多种多样,特别是对结构助词这一类,有的文法家分得特别细致,可见其研究的深入。而笔者却感觉有些纷繁,所以试图对前辈们的说法稍加整理归类,力图更加清晰明了。按段德森的说法,助词“之”由代词发展而来。而“之”用作助词,不外乎两个大类:结构助词和语气助词。语气助词较好掌握,因此就首先分析结构助词的用法。(一)结构助词。1 定语+之+名词性中心语。(1) “之”用在定语和名词性中心语之间,表示其修饰、限制和被修饰、被限制的关系。何乐士等人的说法是,“之”用在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使二者组成偏正短语,表示前后两项的各种关系。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左传?庄公十年)大大小小的案件,虽然不能够(件件)明察,(但是)必定拿出诚心(去办)。 无稽之言勿听。(尚书?大禹谟)没有根据的话不要听。(2) “之”用在同一性定语后边。“之”可译为“这样、那样”,也可不译。“有人叫这种用法的之为指示词或小品词。”(吕叔湘文言虚字)人主之子也,骨肉之亲也。(战国?齐策)人主的孩子,自己骨肉那样的亲人。(3)“之”用在前后两项之间,表示前项的方位,可译为“的、以”等,或不译。段德森认为,“之”同方位词结合,表示时间、空间的界限。 疾不可为也,在肓之上,膏之下,不可为也。(左传?成公十年)病不能医治了,在肓的上方,膏的下方,不能医治了。 越王勾践栖于会稽之上。(国语?越语上)越王勾践栖身在会稽山上。2帮助宾语前置。动词或介词宾语提置在动词或介词前,有的需要助词帮助。“之”是能起这种作用的助词之一。其中有的版本还细分为单用“之”字和“唯之”、“何之。”、“之为”、“之谓”等短语形式。 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战国策?赵策一)不忘记以前的事,就能成为后来事情的教训。 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左传?僖公五年)俗语所说的“辅车相依、唇亡齿寒”的话,大概说的就是虞、虢吧? 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荀子?不苟)只是坚守仁爱,只是笃行正义。3“之”用在主谓之间。也是说法较多,周祖谟还细分为作主语、谓语、宾语、时间状语等等,笔者比较赞同何乐士、尹君等人的分法。(1) “之”用在句子的主语谓语之间,使句子在形式上转化为偏正词组,不再有独立性,从而作句子的主语、宾语或定语,一般去掉不译,有的也可译为“的”。 邻之厚,君之薄也。(左传?僖公三十年)晋国的领土增加了,(就等于)您的领土缩小了。 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论语?宪问)不忧虑别人不了解自己,忧虑自己没有才能。(2) 用在复句的分句的主语、谓语间,使句子词组化,从而取消分句的独立性,表示语意未完,让读者等待下文。能起到加强语气的作用。现代汉语没有这种用法,可以去掉不译。 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列子?汤问)即使我死了,还有儿子存在呢。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战国策?赵策四)父母爱护子女,就要为他们考虑长远些。(3) 有时,“之”不仅取消句子的独立性,还兼表事情发生的时间,用作表时间等的短语,它的后面往往有语气词“也”,有时无。可译为“的时候”。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左传?僖公三十年)我是壮年的时候,尚且不如别人。 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念悲其远也。(战国策?赵国策四)你嫁送燕后(的时候),握着她的脚后跟对她哭,是惦念她嫁得太远呢。4帮助定语后置(段德森实用古汉语虚词)修饰性定语可以放置在名词性中心语之后,有的“之”同“者”配合构成“名词性中心语+定语+者”,“者”字煞尾,加“之”是使中心语和定语之间,表面上具有分母分子的关系,翻译时可在中心语后边加“里头”,或让这定语回到中心语前边。 人之救火死者,比死敌之赏。(韩非子?内储说上)因救火而死的人,按照为抗敌而死的赏赐。 险阻已远,鸟兽之害人者消。(孟子?滕文公)险阻已经排除,害人禽兽也消除了。5表被动。“之”同表被动的介词“为”配合,用在主动者和动词之间,“为之”相当于“为所”(段德森实用古汉语虚词) 卒莫有人,人有反心,遇周武王,遂为周氏之禽。(管子?七臣七主)(商纣王)结果没有人拥护,人民有反叛之心,遭遇到周武王进攻,就被周武王捉获了。 大王居此为神,享里人之祭祀,反为愚民之辱。何不施祸患以谴之?(艾子杂说)大王住在这里,享受乡里人的祭祀,反被愚人侮辱。为什么不降临灾难来谴责他们?(二)语气助词(1)用在一些词的后面,表示强调或起凑足音节的作用。如一般动词后面,表示动作的一种趋向(周祖谟),形容词或动宾词组后面,表强调前种情况出现后的结果,“就、便”。时间副词“久、顷”等后面,强调时间的持续状态。用在方位名词“内、外、上、下“等的后面,表示叙事的层次,亦有强调作用。用在动词“譬”、副词“犹”、连词“假”等的后面,没有意义。 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足之蹈之,手之舞之也。(孟子?离娄上)(快乐)一产生就不能控制,不能控制就不知不觉地跳起来,手舞起来。 故民无常处,见得之聚,无之去。(吕氏春秋?功名)所以百姓没有固定的住所,见到利便聚集在那里,没有(利)便离去。 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史记?陈涉世家)陈涉年轻的时候,曾经当雇工给人耕地,(有一次)他停止耕作走到田埂上,愤愤不平好大一阵子。 内之不能善事其亲戚,外之不能善事其君长。(墨子?非命)在家不能好好地事奉他们的父母,在外不能好好地事奉他们的君长。 且譬之如天其有五材,而将用之,力尽而敝之,是以无拯,不可没振。(左传?昭公十一年)而且譬如象上天有金、木、水、火、土五种材料,由人来使用,材料的力量用完就扔掉它。所以(楚国)没有办法拯救了,终于不可能复兴了。(没:终。振:兴。) 失齐,虽隆薛之城到于天,犹之无益也。(战国策?齐策一)失去齐王(的信任),纵然使薛城高到天,仍然没有(什么)好处。 今由千里之外,欲进美人,所效者庸必得幸乎?假之得幸,庸必为我用乎?(战国策?魏策四)如今,从千里之外要献美人,献上的美人未必得到宠爱吧?即使得到宠爱,未必对献美联社人的人有好处吧?(2)用在姓名的中间,没有意义。王引之就说这是“语助”,“凡春秋人名中有之字者,皆仿此。” 宫之奇以其疾行。(左传?僖公五年)宫之奇带领他的家族离开了(虞国)了。 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左传?僖公五年)如果让烛之武拜见秦国的国君,秦军必定撤退。 晋侯赏从亡者,介之推不言禄。(左传?僖公二十四年)(3) 用于分数、数目形容词之中。马建中认为数目形容词为分数时,或母为名而子为数者,或母子俱为数者,皆参“之”字以四之。说明“之”在分数里为补足字数的作用。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左传?隐公 元年)先王的制度,大的城市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五分之一,小的九分之一。 故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史记?货殖列传)所以关中这个地方,占天下的三分之一。(4)一般用在句末,表示各种语气。 则是世俗之君子之视义士也,不若视负粟者之。(墨子?贵义)那么这是世俗的君子看待义     士,还不如一个背米的人呢。 神之听之,介尔景福。(诗经?小雅?小明)神灵知道了,赐给你大福。(介:助。景:大。)五  连词。“之”字连词的作用主要可分为四种,并列连词、承接连词、转折连词、假设连词。下面就分别举例给予说明。(一)并列连词。可译为“和、同、与”等。  皇父之二子死焉。(左传?文公十一年)皇父(充石)和他的两个儿子(谷甥、牛父)都死了。  弃壮之良,而用幼弱。(国语?周语?中)摈弃那些勇壮的和能力强的人,而信用幼小的、能力弱的人。(二)承接连词。和现代书面语中表顺承关系的“而”相同。  积小之成大者,其惟仲尼乎?(说苑?建本)累积微小的知识而成为大智大圣的人,或许只是孔仲尼吧? 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而况能祭祀许乎?(左传?隐公十一年)我子孙的覆灭还顾不过来,而哪能主祭许国的山川神灵呢?(三)转折连词。译为“然而、但是、却”等。 臣主之权均之能美,未之有也。(战国策?赵策一)臣子和君主的权势相当,然而能协调和美,古今都不曾有过这事的。 苟余心其端直兮,虽僻远之何伤?(屈原涉江)只要我的心思端直,即使放流到荒僻边远地方去,却有什么伤害呢?(四)假设连词。可译为“假如、如果”。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诗经?卫风?氓)男子如果沉溺于爱情,还可能解脱的;女子如果迷恋于爱情,就不容易解脱呢! 齐侯曰:“大夫之许,寡人之愿也;若其不许,亦将见也。”(左传?成公二年)齐侯说:“大夫如果同意(和我决战),是我的愿望;如果不同意,我也将和你们以军队相见。”第三部分  词类界定马建忠把“之”字界定为动词、代词和介词,王力也界定为代词和介词,而杨树达在高等国文法一书当中,把“之”字界定为代词、助词、形容词、连词等,吕叔湘也把“之”界定为代词、连词。郭锡良定为代词、连词。不过,不管怎么说,“之”字作为动词、代词的说法是无大争议的,不同点就集中在对介词和连词的界定。下面就来看各家对“之”字词类的界定。一  马建忠的观点马建忠把“之”字介词的用法归为四类。(一)介于两名字之间者。两名相继,意有偏正,偏者先而正者后,偏正之间,概介“之”字。然未可泥也,大抵以两名字之奇偶为取舍。又以意之轻重为“之”字之取舍者。 立少子,君行周公之事。 (汉书?霍光传) 乡使福说得行,则国之裂土出爵之费,臣之逆乱诛来之败。(汉书?霍光传)(二)以介于静字名字之间者。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左传?昭公六年)“圣哲”“明察”等,皆静字之偶者,而所附名字各皆单字,故参“之”字以四之。可见,马氏认为“之”字作为介词时的一个作用是“之字以四之”,即补足四字,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助词用法。(三)以介于代字名字之间者。从所举之例来看,应是介于代字静字之间。 自生民以来,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史记?秦楚之际月表序)“若斯者,指示代字也;亟字单,故加之字以足焉。” 故未服之时,劳师远攻,倾国殚货,伏尸流血,破坚拔敌,如彼之难也。既服之后,慰荐抚循,交接赂遗,威仪俯仰,如此之备也。(汉书?匈奴传)“如彼、如此后缀以之字,皆以难、备两静各为单字故也。”可见,“之”字还是有补足字数的作用。(四)以介于名字动字之间者。又别三式。(1) 散动字用于偏次,而名字在正次者,率间“之”字以明之。及太子既冠成人,免于保护之严,则在记过之史,彻膳之宰,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敢谏之鼓。“记过者,动字及其止词也;宰,名字也;中间之字,以明偏正之次。(2) 凡读于起词坐动之间,间以“之”字,一若缓其辞气者然。又凡读为起词,为止词,皆可间以“之”字。读无起词而欲间以“之”字者,必有字以先其动,所以为“之”字可间之地也。读有“所”字先乎坐动者,如间“之”字,则不先坐动而先“所”字焉。要之,读无“之”字者其常,而有“之”字者,必读也,非句也。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孟子?梁惠王下)“大旱之望云霓,所以比之读也。大旱,起词也;望,坐动也;中间之字,缓辞也。比读概以也字助之。(3)  凡止词先乎动字者,例文也。如动字或有旨辞,或为疑辞者,率间“之”字。 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论语?里仁) 姜氏何厌之有!(左传?隐公元年) 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无弗辞,无疑辞,而亦间“之”字者,盖有“唯”字先之也。有时不为义,而足他字之语气者,“顷之、上之、久之、下之”等。笔者认为,马氏所分各类均可用“助词”一类概括。二  王力的观点(一)王力认为“之”字介词的用法是放在定语和名词之间,把定语介绍给名词,有的略等于现代汉语的“的”。是故无冥冥之志者,无昭昭之明;无惛惛之事者,无赫赫之功。(荀子?劝学)(二)“之”还有一种用法最值得注意,那就是把它用在主语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所谓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就是使句子在形式上词组化,意思上不完整,如果不依赖一定的上下文,就不能独立存在。细分起来有两种情况:1在一个分句的主语谓语之间用“之”字,表示语意未完,让听者或读者等待下文。 左师公曰:“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战国策?赵策四) 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将安傅?”(左传?僖公十四年)在表示时间修饰的分句里,最容易见到这种“之”字。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左传?僖公三十年) 君子之至于斯也,吾未尝不得见也。(论语?八佾)2这种“之”字又常常在充当主语或宾语的主谓结构之间(1)  做主语的主谓结构之间用“之”的例子。 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左传?僖公四年) 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礼记?檀弓下)有时候,不是在主谓之间有“之”字,而是在主语和“于”字介宾词组之间用“之”字,这样形成的结构再做句子的主语。 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孟子?梁惠王上) 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孟子?梁惠王上)(2)  做宾语的主谓结构之间: 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左传?宣公二年) 无或乎王之不智也。(孟子?告子上)三  杨树达的观点杨树达在高等国文法的陪从连词一节中说,陪从连词是联结轻重异等之词者。“马氏以下文法家皆以之为介词,今定为连词。” 关关睢鸠,在河之洲。(周南?关睢) 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孟子?梁惠王下)四   吕叔湘的观点(一)领属性连词。 是余之罪也。 是谁之过欤?“之”字上面的词我们称之为“加词”,下面的词称之为“端词”。“之”字的作用就是连接加词和端词。加词对于端词是领摄的关系,端词对于加词是隶属的关系。用“之”与不用,和字数的奇偶很有关系。(二)还有些“之” 字,安在主语和谓语之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君子之爱人也,以德。 余之识君,且二十年。这些“之” 字不是必要的,“之” 字的作用可说是化句子形式为主谓短语。句子形式是主语和谓语的配合,现在使主语变成加词,谓语变成端词,就成了短语的形式了。但是这种短语和一般的短语有些不同,所以特称为“主谓短语”。句子形式有主语有谓语,本来具备句子的资格,包含在别的句子里面时,暂时失去这个资格,加一个“之”字就是在形式上确定它的地位,因为短语不能独立成句,至少是寻常的句子不取短语的形式。这是就形式而论,我们还可以从心理上加以说明。“大道行”,可以断句。虽然接着说“则天下为公”,我们就知道“大道行”并不独立,不如加一“之”字,让我们从头就知道句子未完,就期待下文。这样,句子更觉紧凑。以上的说明显然只适用于前二例,后两例原来就只有一个句子,何以也加用“之”呢?这里是因为“二十年、以德 ”等词语本来是附加语,只是谓语的一部分,而且在形式上是不重要的部分,现在要重视这些附加语,所以在主语和动词之间加一“之”字,化成短语的形式,做句子的主语,原来的附加语就升为句子的谓语,占据重要的地位了。 五  郭锡良的观点“连词之 的作用主要有两种。” (一)连接定语和中心语,表示领属关系或修饰关系。  是炎帝之少女。(山海经?精卫填海)  往古之时,四时废,九州裂。(淮南子?女娲补天)“这种之 字一般都可以译为现代汉语的的但二者词类不同。的字在现代汉语是结构助词,它和前边的词或词组结合成句中的各种成分,并不限于定语。古代汉语之则只能和它前面的词或词组一起作定语用,之后面必须有中心语,之所起的是连接定语和中心语的作用,因此是连词。(二)用在主谓结构中间。使这个主谓结构变成名词性的偏正结构,用来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或状语。 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左传?齐桓公伐楚) 甚矣,汝之不惠!(列子?汤问) 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荀子?劝学)这种“之”字在现代汉语里没有相当的词对译,这正反映了古今语法在句法上的差别。“之” 字的第二种作用实际上也是连接定语和中心语,只不过在没有出现“之” 时,这定语和中心语之间是主语和谓语的关系而已。以上就是介词和连词两种词类的界定,但就他们分别对“之”字在句中的用法分析中来看,都是叫法不同,实际的用法上并没大的出入。笔者认为,王力等界定为介词的说法较牵强,马氏在“之”字介词下的分类又很混淆。既然是连接定语和中心语,连接主语谓语,按现在中学语文教材的界定,都把这一用法界定为助词。总结综上所述,“之”在古代汉语句子中的用法,大致可以分为动词、介词、代词、助词、连词五个方面。作为动词是本义的沿用自不必说,而介词是动词意逐渐虚化的结果,代词和助词“之”是假借而来。随着时代的演变,“之”字在古代人们的语言运用中,特别是先秦时期的文章中基本上可以归纳出这几种用法,并且至今仍然沿用着某些用法,而由于“之”充当了这些虚化义、假借义加上本义,所以,“之”的用法也比较复杂,给阅读理解甚至教学都带来一定困难。 另外,马氏、王力把结构助词“之”当作介词,杨树达、吕叔湘、郭锡良等当作连词,而按现代汉语虚词去分析,“之”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的”,笔者这里要把这一部分单列出来分析的目的是异中求同,把他们之间说法各异而实质相同的部分理出来,从现代汉语虚词的角度去分析,得出现代人们更易理解的说法,以便中学教学和一般阅读者明了其用法。再者,两种词类显然又与现代汉语的词类相混淆,现代汉语的介词和连词不能简单的与上述“之”字的介词和连词相提并论。所以,笔者觉得非常有必要对“之”字的用法进行深入地探索。-第 12 页【标题】 古汉语“之”在句子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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