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常规版)(20页).doc
-劳动合同(常规版)-第 - 20 - 页劳动合同编号:_劳动合同书甲方:_(以下称“甲方”)通讯地址:上海市东江湾路444号虹口足球场12看台四楼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乙方:_(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户籍地址:_联系方式:_(固定电话)_(移动电话)紧急联系人:_联系电话:_签订劳动合同须知一、 本合同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有关劳动法规、政策拟定。二、 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补充。三、 本合同文本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交签约方,双方协商确定签订,职工在收到合同文本三个工作日内仍未协商签订的,双方即日终止劳动关系。四、 职工签约必须是本人,并与公司签约代表当面落款签字,不得代理。五、 签约须用钢笔,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一致。六、 合同书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注:本合同书壹本已交乙方。签收:年 月 日特别声明:甲、乙双方在此声明,保证各自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没有任何伪造,欺骗和故意隐瞒的内容,如甲、乙双方以上信息存在虚假内容,则应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第一章合同的类型与期限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1. 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为期_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顺延_年;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2. 无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合同第五十三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第二章试用期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若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第四条 录用条件为:1. 学历文化:_。2. 身体状况:_。3. 工作技能:_。4. 团队精神:_。5. 其他:_。第三章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第五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工作;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实行岗位聘任制,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岗位聘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此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第六条 乙方同意并承诺严格按照岗位聘任书约定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及聘任期限等内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正当利益,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第七条 乙方在岗位聘任期限内,如因参与岗位竞聘或者经岗位选聘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形式,需要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新的岗位聘任书,原岗位聘任书同时解除失效。第八条 乙方在岗位聘任期限内,被确定为不能胜任所聘任岗位工作的,可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继续履行双方权利义务:1. 安排乙方参加所聘任岗位相关的在岗培训(包括但不限于面授式培训、网上大学培训、岗位带教等)。2. 中止双方的岗位聘任,安排乙方参加所聘任岗位相关的非在岗培训,培训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培训合格后继续按岗位聘任书约定履行。3. 另行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岗位等级不高于原所聘任岗位的等级,不低于原所聘任岗位的下一等级。甲方应确保安排岗位的合理性。另行安排的岗位以甲方签发的岗位聘任书为准。甲方签发新岗位聘任书的同时,乙方原岗位聘任书自然解除失效。乙方未按照新签发岗位聘任书约定上岗工作的,按甲方考勤管理及员工奖惩管理相关办法处理。第九条 乙方在岗位聘任期限内,因所聘任岗位的岗位聘任书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无法按照岗位聘任约定的工作岗位工作,甲方应另行签发岗位聘任书,与乙方就变更工作岗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岗位聘任书确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甲方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解除本合同。第十条 乙方岗位聘任期满,双方均未表示异议的,原岗位聘任书续展有效,续签期限一般为一年,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第十一条 乙方岗位聘任期满,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发岗位聘任书,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后,重新确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乙方不愿接受甲方新签发岗位聘任书的,双方同意乙方从事_工作内容,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除外。第十二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约定工作期间,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提供其他岗位聘任机会,签发岗位聘任书,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的,签订岗位聘任书后重新上岗工作。甲方应与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约定工作的三个月内至少提供一个聘任岗位,与乙方协商。第十三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约定工作期间,在符合应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参加甲方提供的任何工作岗位的竞聘,竞聘成功的,与岗位所属的单位或部门签订岗位聘任书,重新上岗工作。第十四条 乙方岗位聘任期满,因岗位聘任书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双方无法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续展岗位聘任书,乙方无法按照原岗位聘任约定的工作岗位工作的,甲方应另行签发岗位聘任书,与乙方就变更工作岗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岗位聘任书确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甲方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解除本合同。第十五条 乙方岗位聘任期满同时,被确定为不能胜任所聘任岗位工作的,甲方不再续展聘任原岗位,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继续履行双方劳动权利义务:1. 安排乙方参加所聘任岗位相关的非在岗培训,培训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培训合格后继续安排乙方在原岗位工作,重新签发岗位聘任书,乙方未按照新签发岗位聘任书约定上岗工作的,按甲方考勤管理及员工奖惩管理相关办法处理。2. 另行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岗位等级不高于原所聘任岗位的等级,不低于原所聘任岗位的下一等级。另行安排的岗位以甲方签发的岗位聘任书为准。乙方未按照新签发岗位聘任书约定上岗工作的,按甲方考勤管理及员工奖惩管理相关办法处理。第十六条 乙方岗位聘任期满,乙方可以参与岗位竞聘或向甲方提出调动岗位书面申请等方式,主动申请变动岗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以签订新的岗位聘任书形式确认乙方的岗位调整。如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乙方可继续接受甲方的岗位聘任续展,在原岗位任职。如乙方不愿至原岗位工作的,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约定履行双方劳动权利义务。第十七条 乙方工作地点在甲方各工作场所内(包括:_)。具体按双方签订的岗位聘任书中约定为准。第十八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约定工作期间,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第十九条 因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双方无法在第十七条约定的地点范围内履行劳动合同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变更工作地点,协商一致后书面变更本合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甲方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解除本合同。第二十条 因双方岗位聘任书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按照约定工作地点继续履行或者续展岗位聘任书的,甲方应另行签发岗位聘任书,与乙方就变更工作地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岗位聘任书确定乙方的工作地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甲方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解除本合同。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第二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工作制,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约定工作期间,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1、定时工作制: 适用者请选择 适用者签名: 对企业的一般员工,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应严格控制确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的工作时间,并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报酬或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2、不定时工作制: 适用者请选择 适用者签名: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甲方将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但必须保证其连续7个工作日有连续24个小时休息的时间,但不再享受加班工资。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适用者请选择 适用者签名: 因企业生产特点及工作特殊需要等关系,甲方将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第二十二条 甲方执行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在节假日进行休假。第二十三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第二十四条 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第五章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第二十五条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第二十六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第二十七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第二十八条 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第六章劳动报酬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乙方的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综合补贴、工龄补贴等组成。第三十条 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的工作业绩与能力等,按甲方岗位、薪酬、考核等相关规章制度对乙方的劳动报酬进行相应的调整。第三十一条 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_)。1. 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资(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_,岗位津贴随工作岗位调整,效益工资随甲方效益情况及薪酬计发标准进行调整。2. 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计件单价为_。3. 其他工资形式:_。第三十二条 甲方于每月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可以延迟支付(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但必须及时向乙方说明。第三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安排乙方补休或按照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约定的基本工资做为基数,计算支付加班工资。第三十四条 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间的岗位工资按上述约定不低于岗位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算。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1)项、第十五条第(1)项约定培训期间、第十一条第二款约定工作期间,劳动报酬为人民币_元。第三十五条 乙方的岗位津贴按照双方签订的岗位聘任书的约定执行。乙方签订岗位聘任书的,在岗位聘任期内应按照甲方绩效考核有关规定,通过业绩合同方式确定乙方应当实现的绩效目标,并根据业绩完成情况获得绩效工资。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项、第十五条第(1)项约定培训期间,甲方根据相关办法及乙方培训成绩发放培训奖励。第三十六条 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约定工作期限超过三个月时,自第四个月起,甲方按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向乙方发放实得收入。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税金有甲方负责缴纳。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对劳动报酬另有约定的,通过专项协议明确。第三十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代扣代缴。第三十九条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确保乙方的月收入不低于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七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四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购买下述社会保险(_),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1. 城镇社会保险2. 小城镇社会保险3. 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4. 其他_。第四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由于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情形所涉及的待遇,均按国家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第四十二条 乙方享受由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明确的各项福利待遇。第八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四十三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第四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第四十五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乙方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本人应负一定责任,并应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第九章劳动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第四十六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四十七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中止或解除。第四十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胜任岗位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甲方可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第四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1. 如无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员工未能上岗的。2.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3.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4. 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5.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6. 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客伤)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三万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7. 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赔偿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8.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9.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10. 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11.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2.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胜任本职工作的是指以下情形之一:经绩效考核确定为不胜任;按规定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取得国家或甲方规定的岗位任职资格证书但因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或者在岗期间因个人原因丧失该岗位任职资格的;其他有证据证明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3. 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4. 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5. 依据合同第四十七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五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2. 甲方规章制度、合同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3. 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4.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第五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甲方合同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2. 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3. 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的。4. 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四条 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合同第五十二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四十九条约定的,合同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第十章后合同义务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 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 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 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4. 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 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6. 其他: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 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 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或者封存手续;3. 应乙方要求, 及时、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第五十七条 乙方不辞而别, 或者下落不明, 或者未履行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一条及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义务, 致使甲方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的,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认其负有过错,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章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五十八条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将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第五十九条 除按合同五十条规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属法律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第六十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第十二章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第六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份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第六十二条 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并执行。第六十三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1. 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2. 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3.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第六十四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地域为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支付方式为_。若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_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第六十五条 甲方在员工离职一个月后,仍未支付本合同六十三条中约定的经济补偿,视为甲方放弃本合同竞业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的约定。第十三章劳动争议处理第六十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确认的劳动关系建立地为上海,因劳动关系与合同发生争议应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章其他规定第六十七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等同。第六十八条 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第六十九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第七十条 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其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第七十一条 乙方确认,与双方劳动关系有关的任何文件,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甲方邮寄送达地址至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均视为履行了书面通知义务。乙方通信地址变更后,应在七日内将新地址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书面通知甲方,造成甲方的通知无法送达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第七十二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第七十三条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1. 双方约定上岗条件 ;2. 乙方订立合同但未按约定到岗者或甲方在乙方用工前取消岗位,双方约定违约金为 ;第七十四条 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