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疑难、危重病人护理会诊制度(3页).doc
-特殊、疑难、危重病人护理会诊制度-第 3 页特殊、疑难、危重病人护理会诊制度1.本科室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其他科室或多科室进行护理会诊的特殊、疑1难、危重病人,根据病情需要,经病区护士长同意后进行科问、片区或全院护理会诊。2.按照要求填写护理会诊记录单, 注明.患者一般资料, 请求护理会诊的理由等。3.科间护理会诊经病区护士长签字后(特殊情况除外),送到相应科室,受邀方病区护士长安排护士进行护理会诊。4.片区会诊由病区护士长向科护士长报告, 科护士长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5.全院护理会诊需逐层报告: 病区护士长科护士长护理部, 护理部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6. 护理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 确定会诊时问、 通知申请科室并负责组织有关科室护理人员进行护理会诊 。7.会诊地点常规设在申请科室。8.护理会诊的意见由会诊人员填写在护理会诊单上 。9.参加护理会-诊的人员为专科护士、 护士长或由护士长选派主管护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10.所填护理会诊单由护理部留档 。11.监督机制(1)护理部为护理会诊领导小组, 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会诊工作。(2)护理部和科护士长随机参加科室护理会诊。(3)护理部每季度检査护理会诊工作开展及记录情况, 纳入护理质量管理。 急诊科 2016年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