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PM10和 PM2.5的测定重量法(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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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PM10和 PM2.5的测定重量法(4页).doc
-环境空气 PM10和 PM2.5的测定 重量法-第 4 页HJ 618-2011环境空气 PM10和 PM2.5的测定 重量法 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PM10和PM2.5的重量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PM10和PM2.5浓度的手工测定。 本标准的检出限为0.010 mg/m(以感量0.1mg分析天平,样品负载量为1.0 mg,采集108m3 3空气样品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93 PM10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PM10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10m的颗粒物。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m的颗粒物。4 方法原理 分别通过具有一定切割特性的采样器,以恒速抽取定量体积空气,使环境空气中PM2.5和PM10被截留在已知质量的滤膜上,根据采样前后滤膜的重量差和采样体积,计算出PM2.5和PM10浓度。5 仪器和设备5.1 切割器:5.1.1 PM10切割器、采样系统:切割粒径Da50=(10±0.5)m;捕集效率的几何标准差为±0.1)m。其他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HJ/T 93-2003的规定。±0.2)m;捕集效率的几何标准差为±0.1)m。其他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HJ/T 93-2003的规定。5.2 采样器孔口流量计或其他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要求的流量计。5.2.1 大流量流量计:量程(0.81.4)m/min;误差2%。35.2.2 中流量流量计:量程(60125)L/min;误差2%。5.2.3 小流量流量计:量程30 L/min;误差2%。m标准粒子的截留效率不低于99。空白滤膜按第7章分析步骤进行平衡处理至恒重,称量后,放入干燥器中备用。5.4 分析天平:感量0.1mg或0.01mg。5.5 恒温恒湿箱(室):箱(室)内空气温度在(1530)°C范围内可调,控温精度±1°C。箱(室)内空气相对湿度应控制在(50±5)%。恒温恒湿箱(室)可连续工作。5.6 干燥器:内盛变色硅胶。6 样品6.1 样品采集6.1.1 环境空气监测中采样环境及采样频率的要求,按HJ/T 194的要求执行。采样时,采样器入口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1.5m。采样不宜在风速大于8 m/s等天气条件下进行。采样点应避开污染源及障碍物。如果测定交通枢纽处PM10和PM2.5,采样点应布置在距人行道边缘外侧1m处。6.1.2 采用间断采样方式测定日平均浓度时,其次数不应少于4 次,累积采样时间不应少于18h。6.1.3 采样时,将已称重的滤膜(5.3)用镊子放入洁净采样夹内的滤网上,滤膜毛面应朝进气方向。将滤膜牢固压紧至不漏气。如果测定任何一次浓度,每次需更换滤膜;如测日平均浓度,样品可采集在一张滤膜上。采样结束后,用镊子取出。将有尘面两次对折,放入样品盒或纸袋,并做好采样记录。6.1.4 采样后滤膜样品称量按第7章分析步骤进行。6.2 样品保存 滤膜采集后,如不能立即称重,应在4°C条件下冷藏保存。7 分析步骤 将滤膜放在恒温恒湿箱(室)中平衡24h,平衡条件为:温度取15°C30°C中任何一点,相对湿度控制在45%55%范围内,记录平衡温度与湿度。在上述平衡条件下,用感量为0.1mg或0.01mg的分析天平称量滤膜,记录滤膜重量。同一滤膜在恒温恒湿箱(室)中相同条件下再平衡1h后称重。对于PM10和PM2.5颗粒物样品滤膜,两次重量之差分别小于0.4mg或0.04mg为满足恒重要求。8 结果计算与表示8.1 结果计算 PM2.5和PM10浓度按下式计算: w2w1/= V ×1000 式中: PM 10 或PM 2.5浓度,mg/m3;w2 采样后滤膜的重量,g; w1 空白滤膜的重量,g; V 已换算成标准状态(101.325kPa, 273K)下的采样体积,m。38.2 结果表示 计算结果保留3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数字可保留到第3位。9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见表3)仪器检出限:DL= mg/m3方法检出限:MLD= = mg/m3 DL-仪器检出限 mg/m3 V-定容体积 mL; m-取样量,g。 检查出限= ug/L精密度(见表21)六次平行结果标准偏差 %。9结论9.1相对标准偏差:%9.2 = mg/m3= mg/m3表1C( mg/m3) A表2编号123456吸光度(A)C( mg/m3)平均值RSD%表3编号空白样1样2样3样4吸光度(A)C(mg/m3)空白平行C(mg/m3)仪器检出限 DL = mg/m3方法检出限MLD = = 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