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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合肥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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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合肥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doc

    ICS65.080B10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T 31812018复合肥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compound fertilizer manufacturing industry hidden risks of work safety accidents2018 - 04 - 28发布2018 - 05 - 28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营、王震、朱孟会、乔孟、丁斌、曹鹏飞。引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事故预防原理和复合肥制造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山东省复合肥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复合肥制造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各类安全措施有效全面的实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复合肥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肥制造行业企业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隐患分级和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分级管控效果和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山东省内复合肥制造行业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指南的编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 3010-2017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3 术语与定义DB37/T 2883-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基本要求4.1 健全机构企业应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组织领导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隐患排查原则,明确责任主体。 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各职能部门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各骨干为成员的专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骨干对所分管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其他各部门(车间)成立以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组长、各骨干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部门(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所分管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4.2 完善制度企业应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保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过程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实现企业隐患的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配套奖惩制度,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形成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鲜明导向,确保治理措施的落实(参加附录A)。4.3 组织培训企业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全体员工对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程序、方法进行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对已排查出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培训预防控制措施、应急措施,相关人员清楚“五定”措施。4.4 全员参与企业应从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使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成为企业各层级、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5 隐患分级与分类5.1 隐患分级企业可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风险可接受标准,从事故隐患的危害大小、整改难易程度等方面明确分级标准。事故隐患可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5.1.1 一般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示例: 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转动部位护罩缺失、护栏门未关闭、防护栏开焊等。5.1.2 重大事故隐患5.1.2.1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5.1.2.2 DB37/T 2883-2016第 6.1.3条规定的情形外,结合DB37/T 3010-2017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以下情形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甲、乙类及剧毒化学品的生产、仓储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交通要道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示例: 液氨储罐与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 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爆炸品以及二级以上(或高毒)毒性物质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爆炸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定要求; 为两套及以上甲、乙类及剧毒化学品生产装置服务的中心控制室、区域控制室与甲、乙类生产、存储设施的安全距离不足,或未采取必要的抗爆措施的;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装置安全控制措施不完善,发生爆炸危险的可能性较大,且未采取有效防爆泄爆措施的;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示例: 液氨储罐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卸车管线上未设置紧急切断阀。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或设置数量、能力低于标准要求的1/2的;示例: 液氨储存区、装卸区及中和反应区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 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示例: 液氨罐区及装卸区电力装置(电机、灯具、开关等)不防爆,或防爆等级(类别、级别、组别)及线路敷设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 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未按标准规定配置消防双电源; 生产装置区、罐区及装卸区的厂房、库房、设备、设施、管线等未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并符合要求;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超期未检或未按检验要求检修(停用)的;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压力表、安全阀超期未检,防爆膜未定期更换;使用非法制造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 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其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5.2 隐患分类5.2.1 生产现场类隐患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设备设施,例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报警仪失效、未按期校验,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设施失效,设备有异常声响,管路腐蚀、有泄漏点,穿楼板孔洞未封堵; 场所环境,例现场卫生不整洁、有积水,工作场所照度不符合要求;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例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遵守劳动纪律、未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 消防及应急设施,例灭火器、消火栓未按照要求配置、数量足够,未设置应急照明,应急疏散通道堵塞; 供配电设施,例一级负荷应未设置双重电源供电,变配电室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地面未铺设绝缘胶垫,变配电室出入口应未设置高度不低于400mm的挡板;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例洗眼器、通风风机、劳动防护用品等配置、使用不符合要求; 辅助动力系统,例:企业供水水源、循环水系统的能力不满足企业需求,高温蒸汽管道及低温管线未采取防护措施; 现场其他方面。5.2.2 基础管理类隐患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情况,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等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未按照法规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相关审批手续;重大危险源未备案或备案内容与实际不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例未按照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置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责任制,例企业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内容不全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例安全生产管理不全面或内容不符合实际;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例企业未按照法规要求对相应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安全生产投入,例企业未按照要求进行提取和使用的; 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和承包商管理,例未建立事故档案,未按照事故“四不放过”进行管理;未制定变更管理的相关要求;未建立承包商管理制度或承包商档案,未签署安全协议; 作业管理,例未按照GB 30871要求制定管理制度、进行作业; 应急管理,例未制定企业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不全、未进行应急预案备案、未配备相应的应急器材;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例未按法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未按法规要求组织从业人员查体、未及时全面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 基础管理其他方面。6 工作程序和内容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6.1.1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企业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点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的项目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清单内容应至少包括5.2的内容。6.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企业应以设备设施、作业活动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组织编制该排查单元的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参见附录B)。至少应包括:与风险点对应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名称、排查内容、排查标准等信息。排查内容应包括工程控制、管理措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全部控制措施。6.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企业应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等要求,编制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参见附录C),至少应包括:排查项目、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等信息。6.2 隐患排查6.2.1 排查方式6.2.1.1 排查方式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和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其中专业性隐患排查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建筑结构、消防、公用及辅助工程等。6.2.1.2 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和频次。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岗位)级。6.2.2 排查要求6.2.2.1 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制定年度的隐患排查计划,明确隐患排查名称、排查时间、责任单位等。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如下要求: 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 企业应根据风险点等级及管控内容确定排查频次; 当发生重大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时,如果企业本身涉及到事故中相同或相似的生产设施时,应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会经常发生变化的专业,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间隔。但应确保实际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隐患排查。6.2.2.2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事故隐患排查: 适应性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颁布实施或原有适应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后颁布实施;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 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期会发生重大自然灾害。6.3 组织实施6.3.1 排查组织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级别和频次。排查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岗位)级。 公司级隐患排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各部门具体实施; 部门级隐患排查由各专业部门负责组织排查,部门专业人员参与或多部门联合参与;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保护品、职业卫生、危化品、安全装置、特殊作业安全检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管理的隐患排查;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操作维护、电气特种设备、构建筑物、机械设备的隐患排查; 保卫部门负责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的隐患排查; 电气仪表部门负责电气、仪表仪器的隐患排查; 生产部门负责工艺安全、工艺纪律的隐患排查;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纪律的隐患排查; 车间级隐患排查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各专业职能人员参与; 班组(岗位)级隐患排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各岗位人员参与。6.3.2 排查周期根据隐患排查的不同类型,企业应确定不同的隐患排查周期或频次: 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生产、储存装置,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部门专业隐患排查每季度组织1次,车间专业性隐患排查每月1次2次; 部门综合性检查每月组织1次,车间综合隐患排查每周1次,可与专业排查结合进行; 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化工装置、工艺技术、管理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确认风险控制措施有效。6.3.3 确定排查项目隐患排查应根据不同的时间阶段、结合产品生产过程及外部大环境确定隐患排查的项目。6.3.3.1 公司级隐患排查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重大风险点的管控措施; 下级管控风险点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基础管理项目: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培训教育管理、作业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承包商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季节特点检查项目。6.3.3.2 部门级隐患排查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较大风险以上风险点的管控措施; 下级管控风险点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专业管理的隐患排查项目,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 “三违”现象、工艺纪律。6.3.3.3 车间级隐患排查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般风险以上风险点的管控措施。 下级管控风险点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常规排查项目:包括人、机、物、法、环、管理制度、作业管理、两纪(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伤害、安全设施及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情况。6.3.3.4 班组(岗位)隐患排查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班组所有风险点的管控措施。 事故应急物品是否定置存放、可靠好用; 危化品储存、使用、运输以及跑冒滴漏; 设备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声响、振动、温度等);安全附件、安全照明、安全设施是否运行良好;备用设备是否良好。6.3.4 排查结果记录企业应按照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的要求,组织各相关层级的部门和单位对照隐患排查清单进行隐患排查,填写隐患排查记录,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做好存档工作。6.4 隐患治理6.4.1 隐患治理建议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各相关层级的部门和单位对照隐患排查清单进行隐患排查,填写隐患排查记录。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 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经排查评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整改建议措施应采取“工程优先、管理其次、防护为辅”原则; 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6.4.2 隐患治理要求6.4.2.1 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主要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部门治理、公司治理等。重大隐患由公司级负责组织整改;一般隐患由隐患所在单位负责组织整改。6.4.2.2 隐患治理应遵循“四不推”、“五定”原则。“四不推”即凡岗位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凡公司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部门;“五定”即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6.4.2.3 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有效、责任到人、按时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6.4.3 隐患治理流程6.4.3.1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包括: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况反馈、验收等环节。6.4.3.2 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应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隐患整改排查组织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6.4.4 一般隐患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6.4.3隐患治理流程,进行隐患治理;由企业各级(公司、部门、车间、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6.4.5 重大隐患治理6.4.5.1 隐患评估企业应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6.4.5.2 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 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防止隐患进一步发展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6.4.6 隐患治理验收6.4.6.1 公司级文件下达整改的隐患,登记建档,组织专业人员追踪整改、复查,负责整改的单位要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并填写隐患整改实施情况报告书、将整改后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文件复印件等)备查存档。6.4.6.2 企业专业部门下达整改的隐患,由各专业部门负责登记,并复查整改情况;负责整改的单位要按专业部门的要求完成整改,并填写隐患整改实施情况报告书、将整改后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文件复印件等)备查存档。6.4.6.3 车间下达整改的隐患,由各车间负责登记,并复查验收整改情况。7 成果与应用7.1 文件管理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至少应包括: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包括隐患原始记录单、隐患整改通知、隐患整改实施情况报告书、整改后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文件复印件等);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等内容的文件成果;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记录、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7.2 隐患排查治理效果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企业应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持续有效; 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和提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各级排查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员工隐患排查水平进一步提高; 对隐患频率较高的风险重新进行评价、分级,并制定完善控制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职业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8 持续改进8.1 评审企业应适时和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对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评审活动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当发生更新时应及时组织评审。应保存评审记录。8.2 更新企业应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影响,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隐患等级和类别、隐患信息等内容,主要包括: 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或更新; 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 企业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 企业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增减、使用原辅材料变化等; 企业自身提出更高要求; 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 风险点管控级别及管控措施发生变化; 其它情形出现应当进行评审。8.3 沟通8.3.1 企业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隐患信息,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8.3.2 企业应主动识别内部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培训需求,并纳入企业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培训。企业应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熟悉、掌握隐患排查的方法,消除各类隐患,有效控制岗位风险,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AA附录A (资料性附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管理考核制度为确保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能够有效运行,确保各项风险管控措施能够落实到位,使风险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得到有效的落实,特制定此制度。一、考核范围公司所有单位和员工。二、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分管副总(安全总监)组 员:各相关管理部室负责人三、考核要求考核由专业部室每月提出考核意见报考核领导小组讨论通过,考核计入当月奖金。1 基本要求1.1 未以正式文件明确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组织机构的,考核10分(或扣罚相应金额奖金,企业自定,下同)。1.2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不全面、职责不明确、履职不到位,考核5分1.3 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关培训计划,考核5分,计划不具体的,考核2分。1.4 培训记录或档案不详实,无签到表,无教材或课件、教师等相关记录的,考核2分1.5 未对全员进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培训,考核3分。1.6 考核奖惩制度未有效落实的,考核2分。2 隐患排查2.1 未建立隐患排查清单,考核10分,清单内容不符合要求或不全面,考核2分。2.2 未制定隐患排查计划,考核10分,排查计划内容不全,考核2分,未按计划组织排查,考核2分。2.3 未通报隐患排查结果,考核2分。3 隐患治理3.1 隐患治理单位未按期整改且无正当理由,考核5分。3.2 隐患整改后未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考核2分。3.3 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排查治理的,考核10分。3.4 隐患信息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告知、未及时传达至相关方的,考核5分。BB附录B (资料性附录)现场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B.1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作业活动)详见表B.1 。表B.1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作业活动)单位:氨站风险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综合性检查编号类型名称风险点等级责任单位作业步骤(检查项目)危险源或潜在事件(标准)主要后果管控措施巡检名称名称名称名称名称序号名称每天/岗位级每月/车间每季度/部门每半年/公司每周/车间每月/部门1作业活动卸氨B氨站1槽车检查槽车卸车前未固定、未静置、未导除静电,存在溜车、静电打火风险中毒和窒息、火灾、容器爆炸工程技术配置防滑木塞、静电释放仪管理措施卸车前槽车车轮下加设木塞,连接静电接地释放仪,并静置15分钟。培训教育制定液氨装卸操作规程,装卸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资质认定,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个体防护配备防毒面具、防静电工作服应急处置岗位配置消防应急、堵漏器材及防化服、空气呼吸器B2充装设施检查确认未检查充装管道静电跨接线是否损坏;未检查充装管道是否存在漏点、管道是否通畅中毒和窒息、火灾、容器爆炸工程技术设置气体检测报警仪、紧急切断阀、SIS系统管理措施卸车前检查充装管道并做好记录,每月对充装管道测壁厚一次 。培训教育制定液氨装卸操作规程,装卸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资质认定,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个体防护配备防毒面具、防静电工作服应急处置岗位配置消防器材、堵漏器材及防化服、空气呼吸器B3车体与充装装置连接鹤管与槽车阀门连接不牢固,密封不严中毒和窒息、火灾、容器爆炸工程技术设置气体检测报警仪、紧急切断阀、 SIS系统管理措施连接后,岗位操作人员、押运人员一同确认连接牢固情况,并确认签字。培训教育制定液氨装卸操作规程,装卸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资质认定,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卸车前告知押运人员卸车操作要求个体防护操作时应佩戴防毒面具、防静电工作服应急处置氨泄漏立即切断输送管道,岗位使用大量水覆盖漏点,稀释氨B4氨压缩机开启氨压缩机超压运行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工程技术氨压缩机设置超压联锁停车装置管理措施卸车时岗位人员在氨压缩机处做好监控,压力控制在工艺指标内培训教育岗位人员上岗前学习氨压缩机操作规程及工艺指标,考核上岗个体防护配备防毒面具、防静电工作服应急处置氨泄漏立即停机关阀,使用大量水覆盖漏点,稀释氨B5卸氨监护卸车时未设专人看管,或人员擅离岗位,管道泄露、周边30m存在动火作业、无关人员进入卸氨区未及时发现中毒和窒息、火灾、容器爆炸工程技术氨站周边30m外设置防护栏作为防爆区管理措施卸车过程岗位人员及运输人员禁止离开现场;每班班长对卸车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培训教育制定液氨装卸操作规程,装卸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资质认定,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卸车前告知押运人员卸车操作要求。个体防护配备防毒面具、防静电工作服应急处置氨泄漏立即停机关阀,使用大量水覆盖漏点,稀释氨B6卸车完毕停氨压缩机关阀门氨压缩机未停机前,司机私自关闭罐车阀门,氨压缩机超压中毒和窒息、火灾、容器爆炸工程技术氨压缩机设置超压连锁停车装置管理措施严禁押运人员私自操作阀门,卸车过程阀门由岗位人员操作。培训教育制定液氨装卸操作规程,装卸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资质认定,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卸车前告知押运人员卸车操作要求。个体防护配备防毒面具、防静电工作服应急处置氨泄漏立即停机关阀,使用大量水覆盖漏点,稀释氨2作业活动供氨B氨站1沟通供氨供氨前未与用氨车间沟通,造成氨泄露中毒和窒息工程技术用氨、供氨装置周边均配置氨气检测报警仪管理措施操作人员供氨前与用氨车间沟通后,经同意方可供氨培训教育氨站供氨人员上岗前进行供氨操作规程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个体防护操作时应佩戴防毒面具、防静电工作服应急处置用氨、供氨装置周边均配置消防水等应急装置B2检查工作未检查液氨输送管道、阀门,阀门静电跨接线损坏,供氨管道出现漏点、不通畅现象中毒和窒息工程技术供氨泵配置压力表,并标注超压警示线;用氨、供氨装置周边均配置氨气检测报警仪管理措施供氨前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对管道阀门检查,保证通畅、无断开点,阀门跨接线完好培训教育氨站供氨人员上岗前进行供氨操作规程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个体防护操作时应佩戴防毒面具、防静电工作服应急处置用氨、供氨装置周边均配置消防水等应急装置B3开泵供氨氨屏蔽泵排气时,阀门开度过大,氨无法及时稀释中毒和窒息工程技术岗位设置排空氨气的稀释水槽;设置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措施供氨时禁止单人操作,排空阀门缓慢开启培训教育告知岗位员工开泵供氨中毒风险,对操作人员进行屏蔽泵操作培训,并考核验证个体防护开泵操作人员佩戴防毒面具应急处置人员中毒立即转离现场,移至通风处B4管道巡检人员未按时对管线巡检,阀门、管线连接部位泄漏中毒和窒息工程技术现场配备液氨泄漏报警装置管理措施设置点检牌,每小时岗位员工对现场管线巡检一次培训教育对岗位人员培训漏点泄露处置培训个体防护巡检人员佩戴防毒面具应急处置发现漏点停止供氨,关闭进出口阀门,对漏点进行堵漏处理B5供氨完毕阀门未及时关闭或关闭不严中毒和窒息工程技术设置阀门开、关标识牌,明确阀门开启关闭状态管理措施用氨岗位及供氨岗位每小时对现场巡检一次 培训教育制定液氨输送操作规程,并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验证合格上岗个体防护操作时应佩戴防毒面具、防静电工作服应急处置用氨、供氨装置周边均配置消防水等应急装置3作业活动卸酸E氨站1槽车检查槽车车轮下未塞木塞,车辆溜车灼烫工程技术配置防滑木塞管理措施卸车前槽车车轮下加设木塞培训教育制定硫酸装卸操作规程,装卸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资质认定,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个体防护配备耐酸碱工作服、耐酸碱手套、防喷溅面具应急处置现场配置应急水、洗眼器,灼烫后立即使用大量清水冲洗E2车体与地槽管道连接管道连接不牢固,软管破损有漏点,软管插入地槽管道过浅灼烫工程技术设置软管支架防软管脱落管理措施连接后,岗位操作人员、押运人员一同确认连接牢固后,再进行卸酸操作培训教育制定硫酸装卸操作规程,装卸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资质认定,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卸车前告知押运人员卸车操作要求个体防护配备耐酸碱工作服、耐酸碱手套、防喷溅面具应急处置现场配置应急水、洗眼器,灼烫后立即使用大量清水冲洗D3卸酸开启打酸泵未检查酸泵至酸罐间的管道阀门,打酸时管道有漏点,或不通畅导致超压泄露灼烫工程技术管道法兰间设置防喷溅装置管理措施卸酸过程岗位人员及运输人员禁止离开现场;每班班长对卸车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培训教育制定硫酸装卸操作规程,装卸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资质认定,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卸车前告知押运人员卸车操作要求个体防护配备耐酸碱工作服、耐酸碱手套、防喷溅面具应急处置现场配置应急水、洗眼器,灼烫后立即使用大量清水冲洗D4卸车结束罐车卸酸软管内残留余酸未排净便拆除酸管灼烫管理措施拆管时,从罐车端抬起软管排酸,待出口端无漏酸方可整理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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