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粉系统外委维护技术协议.doc
制粉系统外委维护技术协议电厂制粉系统外委 检修维护项目技术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1 .总则1.1本技术协议书仅适用于电力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电厂制粉系统设备外委检修维护项目。1.2甲方在本技术协议书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包括电力集团、电厂等各种规范、标准)的条文。但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书和现行工业标准的全新的检修技术服务。1.3如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甲方可认为乙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应书面提出。1.4乙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的各项现行(国内、国外)标准。本规范书中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规范书所列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的国际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在此期间若颁布有要求更高、更新的技术标准及规定、规范,则应以最新技术标准、规定、规范执行。1.5在签定合同之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定或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方共同商议,但乙方必须予以解决。1.6乙方在制粉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检修工作中对一些特殊或紧急的项目必须服从甲方要求,按急事急办的原则办理。1.7乙方如不能及时处理设备缺陷,甲方将委托有能力处理的单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2 环境条件1) 年平均气温:7.82) 年极端最高气温:43.73) 年极端最低气温:-32.94) 年极端最高地表温度:69.25) 年极端最低地表温度:-37.56) 年平均降水量:238.2mm7) 年最大一日降水量:45.4mm8) 年平均蒸发量:2251.7mm 9)年最大积雪厚度:43cm 10)年平均气压:950.2hPa11)年平均相对湿度:60%12)年最小相对湿度:0.3mb13)年最大季节冻土厚度:141cm14)年日照时数:2803.0小时15)年平均沙尘暴日数:1天16)年最多沙尘暴日数:9天17)年平均风速:2.0米/秒18)年主导风向:SSE19)年最多大风日数:5天20)年平均雾日数:23天21)年最多雾日数:59天22)50年一遇十分钟平均最大风速为30.0米/秒;23)100年一遇十分钟平均最大风速为32.0米/秒24)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度。25)电厂厂址海拔高度740800米。3、设备概况 我厂磨煤机为HP863型中速碗式磨煤机,由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引进美国GE公司技术生产。#1、#2机组分别于2010年10月和12月投入运行。根据设备运行状况,目前已进行了#1、#2炉磨煤机可调缩孔上部及磨煤机出口煤粉管防磨处理,磨煤机叶轮装置及内外气封改造和#2炉磨煤机动态分离器改造。3.1、燃料部分煤质分析化验数据见下表:煤质分析名称符 号单 位设计煤种校核煤种1校核煤种2收到基碳Car%58.465.4360.14收到基氢Har%3.864.113.29收到基氧Oar%8.488.6410.7收到基氮Nar%0.910.860.73收到基硫St,ar%0.680.740.47收到基灰分Aar%18.9413.3210.47全水分Mt%8.76.914.2空气干燥基水分Mad%2.082.114.90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37.4837.5236.19低位发热量Qnet,arMJ/kg22.1025.8122.42可磨指数HGI555165焦渣特征JT1-8222灰成份分析二氧化硅SiO2%54.5352.8144.94三氧化二铝Al2O3%21.6923.3021.28三氧化二铁Fe2O3%6.306.815.62氧化钙CaO%5.305.7011.43氧化镁MgO%2.182.213.89氧化钾K2O%1.531.471.16氧化钠Na2O%1.170.811.39三氧化硫SO3%4.595.149.00氧化钛TiO2%0.860.950.94五氧化二磷P2O5%/其它%1.850.800.35灰变形温度DT1灰软化温度ST1半球温度HT120012601230灰熔化温度FT128013301320煤灰比电阻测试电压500V277x1097.5x1091.45x1010801.3x10101.8x10101.7x10101005.5x10101.5x10108.5x10101202.9x10111.05x10114.6x10111506.5x10113.9x10116.5x10111801.6x10111.2x10111.1x10113.1.1煤粉细度: R90=22%(设计煤种) R90=22%(校核煤种1) R90=22%(校核煤种2)3.1.2 煤粉水份: Mmf=1.25%(设计煤种) Mmf=1.27%(校核煤种1) Mmf=2.94%(校核煤种2)3.1.3 入磨原煤粒度:60mm3.2、磨煤机部分3.2.1 磨煤机最大出力单台磨煤机最大出力按设计煤质:12.89 kg/s= 46.40 t/h;按校核煤质1: 12.17 kg/s= 43.80 t/h;按校核煤质2: 13.94 kg/s= 50.20 t/h; 运行磨煤机总的最大出力(四台磨运行)按设计煤质:51.56 kg/s= 185.6 t/h;按校核煤质1: 48.67 kg/s= 175.2 t/h;按校核煤质2: 55.76 kg/s= 200.7 t/h; 磨煤机最小出力单台磨煤机最小出力按设计煤质:3.22 kg/s= 11.6 t/h;按校核煤质1:3.04 kg/s= 10.95 t/h;按校核煤质2:3.49 kg/s= 12.60 t/h;3.2.2 单台磨煤机最大空气流量按设计煤质:19.6 kg/s按校核煤质1: 19.6 kg/s按校核煤质2: 19.6 kg/s 单台磨煤机最小空气流量按设计煤质:13.73 kg/s按校核煤质1:13.73 kg/s按校核煤质2:13.73 kg/s单台磨煤机额定空气流量按设计煤质: 17.93 kg/s按校核煤质1:17.30 kg/s按校核煤质2:17.39 kg/s 单台磨煤机密封风量: 75.63 m3/min(实际使用状态下)单台磨煤机通过磨得密封风量: 52.9 m3/min(实际使用状态下)单台磨煤机密封风压:10 kPa单台磨煤机最大压降(阻力):4500Pa(包括分离器在内)3.2.3磨煤机入口热空气温度: 329/335/330(锅炉厂数据)磨煤机入口压力冷空气温度: 20磨煤机入口冷、热空气混和后(即干燥风)温度:215(设计煤种,BMCR工况)3.2.4 磨煤机入口热空气质量流量: 11.11 kg/s (空预器温度取329) 磨煤机入口热空气体积流量: 9.26 m3/s(实际使用状态下)磨煤机入口冷空气质量流量: 6.82 kg/s 磨煤机入口冷空气体积流量: 5.68 m3/s(实际使用状态下)磨煤机出口风粉混合物设计温度75磨煤机出口风粉混合物极限最高温度88磨煤机出口风粉混合物极限最低温度66单台磨煤机出口风粉混合物体积流量(BMCR工况、已经温度、压力修正)应考虑进口冷热风、密封风漏入磨机、原煤蒸发水分等综合因素。3.2.5 磨煤机入口风应有压头: 7500 Pa4. 工作职责及要求4.1工作要求4.1.1乙方应承担电厂2×330MW机组制粉系统所有设备的检修维护、现场文明生产、安评、反措、春秋检等整改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甲方要求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维护、润滑、消缺、清理、调整、定期检修、抢修、安全文明生产等以及上述内容引起的工作。4.1.2消缺维护工作包括:承担本规范内设备及其相关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运行中的缺陷消除、事故抢修、调停临检消缺、计划检修项目。4.1.3清理和日常文明生产工作包括:检修后的工完、料尽、场地清等,设备系统“十漏”后的清理工作;设备及附件检修后的擦拭和保洁;设备检修后周围区域的保洁。4.1.4乙方检修维护队伍,应统一着装并常驻甲方厂区,在甲方的生产调度和配合下,保证能安全、可靠、保质、保量地完成制粉系统的检修维护工作,保证甲方的设备健康安全运行。4.1.5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检修维护使用的常用工具。4.2甲方职责4.2.1负责对乙方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及考核。对检修过程中的质量进行验收。甲方有权对乙方检修工程的质量随时进行监督检查,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对维护质量的责任。4.2.2 向乙方提供检修必须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供乙方复制。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乙方不能在未得到甲方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合同到期后,乙方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它文件退还甲方。4.2.3提供日常检修中所需的主要备品备件、主要材料、耗材的供应。4.2.4 甲方为乙方工作条件尽可能提供方便。如需甲方提供厂区内上述生产场所正常办公所需的水源、电源以及电话,甲方将按有关制度进行管理。4.2.5乙方现场施工所需临时电源线的拆、接工作由甲方负责。4.2.6甲方提供专用工具,若有损坏或遗失则由乙方赔偿相同的专用工具,但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因乙方缺少专用工具而带来工期延误的责任。4.2.7 甲方负责对维护设备范围内电动葫芦的维保。4.2.8 甲方负责对乙方合理的叉车使用申请给予人员及设备配合。4.2.9负责向乙方提供维修计划。4.2.10 甲方管理人员具有参及乙方检修工程管理工作的权利。4.2.11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发布处理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乙方应立即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甲方管理人员命令立即处置危机状况。4.2.12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在甲方管理人员看来行为不轨、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甲方管理人员的认可不得重新在现场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换掉的人员应3日内被替换,并不得因此而影响相关检修工作的顺利开展。4.2.13若甲方对乙方某项工作的效率、人员机具的配置不满意,及时提出后乙方仍不积极整改,可能会导致该项工作延误,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宣布立即中止乙方的该项工作,并自行委派其它队伍接手。由此发生的费用将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记入对乙方的考核。4.2.14 检修中需要机加工零配件及其它外委加工修理项目,由甲方安排外委加工修理。4.2.15甲方鼓励乙方进行为甲方认可的修旧利废和技术改造工作。4.2.16甲方建立设备检修台帐,在检修后按要求负责检修报告和各种记录的填写,检修工作结束(指验收通过)的三天内更新的检修记录。资料整理要做到工作不漏项,技术数据准确无误,字迹清楚、工整,填写规范。应根据设备检修维护情况,编制备品备件计划,由进行审核。4.3乙方职责4.3.1乙方负责编制检修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安全措施,严格执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按甲方进度要求及时完成责任内的所有维修工作,保证维修安全、质量和工期。4.3.2设立安全员,内部实行质检验收制度。乙方应根据设备检修需要,在现场设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并将其纳入甲方的生产指挥管理系统,同时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考核制度。必须按甲方要求,如期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考核制度。4.3.3乙方在现场检修人员的数量和素质,应能满足现场设备检修、抢修和参及设备技术监督管理的需要,主要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应固定(最少不得低于10人),经甲方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乙方维护人员必须长期住在现场,人员变动时必须征得甲方主管部门的认可。不论何时现场应留有足够的值班维护人员。专业及以上管理人员年龄应为50岁以下,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相应专业的检修和维护管理经验。设备维修时未经甲方考试合格的乙方人员不得单独工作。4.3.4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设备系统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检、润滑、维护保养等有利于甲方设备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检修维护制度,该制度报甲方确认,甲方督促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实施,并纳入每月甲方对乙方的考评中。4.3.5.如乙方检修消缺设备系统在检修消缺完后一个月内,该设备系统发生同类型设备故障或缺陷,视为重复性缺陷工作,纳入每月甲方对乙方的考核中。4.3.6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检修服务时,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办理相关检修工作票或动火工作票。4.3.7 服从甲方生产调度需要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人力物力,保质保量完成检修工作。加强员工的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派出的员工技术过硬、安全意识牢固,特殊工种持证上岗。4.3.8及时向甲方反映设备检修情况,并向甲方提出技改合理化建议。在设备出现缺陷及异常情况时,乙方有责任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实施。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甲方需维修更换的非标件设备进行测量并绘制加工图或采购图,供甲方采购或加工此件使用。4.3.9维修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随叫随到(接到通知后白天20分钟内,夜晚30分钟内须赶到现场,超过的时间按10元/分钟考核),维修人员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处理现场异常。每天上午、下午巡视设备,发现缺陷,并填写相应的缺陷记录。接到甲方缺陷通知后,应迅速到现场确认,并组织消缺或抢修。4.3.10做好文明卫生工作,负责废品的清除或存放,检修废品的所有权属甲方。设备或零部件的报废应由乙方提出,甲方予以确认。4.3.11 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的设备管道油漆工作。工艺应及甲方现场工艺标准一致。4.3.12乙方对维护、检修的质量负责。对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4.3.13乙方接受甲方安全文明施工和生产管理方面的考核,考核内容按照甲方相关制度执行。若检修后的设备发生异常而事故损坏,乙方将负全责,甲方保留追溯由此带来损失赔偿的权利。4.3.14对常规备品件及事故备品件更换,需征得甲方同意,消耗品材料由甲方根据设备制造厂提供的保养方案或双方确认的方案提供。双方将建立有关备品备件领用、更换等工作流程。4.3.15 乙方应根据现场设备实际运行状况及需要,编制备品配件库存(或联储)清册,交由甲方进行审核,并负责每月对库房进行核库,提出备品补充计划。4.3.16 乙方维护过程中提出的小型技改项目,涉及到土建施工的,经甲方责任部门同意后,由甲方配合土建施工。4.3.17乙方将对所承包范围内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或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主设备及附属设备损坏损失、环境污染、任何公共设施或财产损失)负全部责任,并对因此而产生的其它间接损失负责。乙方对所属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并承担及事故有关的诉讼、赔偿、各类费用和支出。4.3.18乙方应对整个现场各种围绕检修工作的操作和检修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以上操作要符合有关规程规定,同时,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协调。4.3.19乙方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设备检修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协议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甲方相关管理人员。4.3.20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电力行业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甲方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4.3.21乙方不得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4.3.22在甲方领导下按照要求编制设备检修标准、检修规程、检修文件包,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发布执行。4.3.23负责承包范围内的事故抢修工作。4.3.24负责检修专用工具、器具的检修维护及定检工作。4.3.25 常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常用安全工器具由乙方按国家规定配备齐全。安全工器具定期检验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4.3.26 乙方维护所用的安全工器具必须按国家规定由甲方统一报请当地劳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3.27 乙方的特殊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人员技术档案应报甲方安监部备案。4.3.28 乙方负责对维护设备范围内电动葫芦的定期进行试运检查,并负责计划性检修前一天对需使用的现场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对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消除,以便保持正常备用状态。4.3.29负责设备第三方外委检修的质检工作。4.3.30乙方负责设备非标零部件、配件的设计、测绘工作。4.2.31负责检修设备的整洁及卫生,每个检修作业点都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4.3.32按照甲方信息化管理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和内容中的工作记录信息化工作。4.3.33乙方应每天定期有相对固定的维护人员参加承包范围内设备巡检,做好巡检记录,及时消缺。4.3.34乙方有义务组织人力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不定期的文明卫生大扫除,做好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及安全文明整改工作,具体包括:防寒、防冻、防火、防风、防雨、防汛、防雷及防虫害等工作。4.2.35现场简易的设备改进或系统完善、小范围的事故抢修工程属于日常维护检修范畴。4.2.36负责填写、签发工作票、动火票,并负责办理批准手续。4.2.37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重大消缺项目及抢修项目应及时提供技术方案并经甲方技术人员审批;针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制定设备处理或整治方案并报甲方专业技术人员。4.2.38乙方应积极熟悉甲方的设备性能、构造、检修工艺以及常见故障的处理方法,并接受甲方不定期的考试。4.2.39 在设备出现缺陷及异常情况时,乙方有责任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实施。4.2.40 乙方应为所属人员由甲方按照相关标准统一服装、安全帽,并要求所属人员在甲方生产区域内统一着装,便于甲方管理。4.2.41负责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其它应急任务。4.2.42负责检修所需的常用工具、部分消耗材料的供应,负责配备乙方人员的劳保用品。负责经常性、一般性的消耗材料(包含:砂布、生料带、砂纸含金相砂布、大布、棉纱头、油石、记号笔、聚乙烯塑料布、棉纱头、胶布)。特殊专用工具、检修所用的备品配件(含主材及设备用油)及其他耗材由甲方负责提供。4.2.43乙方的检修人员必须充分重视检修工作,提高质量意识,自始至终坚持“以优质保安全,在安全基础上求优质”的思想,切实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既要反对抢工期而忽视质量,该修不修,又要防止盲目拆换,浪费资财。检修消缺过程中力求做到“安全好、质量优、工时省、费用低、”。消灭人身伤亡、杜绝一切人为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4.2.4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对承包范围内制粉系统进行检查、消缺、保养工作(更换磨辊套、磨辊及轴承、密封件、磨辊衬瓦除外),对符合大修标准的设备及时向甲方提出(单台磨煤机、给煤机限每年一次),经甲方管理人员确认后,安排实施。5 承包范围界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制粉系统范围内所有设备(原煤斗、给煤机、磨煤机、密封风机、空气炮、落煤管、煤粉取样装置、煤粉管及附属调节门、隔离门,磨煤机移动式渣斗系统,石子煤排放及输送系统)及其附属系统(包括管道、支吊架、阀门、平台、扶梯、钢结构、各种标牌、膨胀节等)的检修和维护。承包范围内所有的文明生产工作,达标、安全检查、创星、安评、反措等整改工作。5.1设备范围界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5.1.1磨煤机及附属设备:磨煤机本体、分离器(#1炉为静态分离器、#2炉为动态分离器)、油站、减速机、出口气动插板门、落煤管、冷热风隔绝门、调节门、混合风门及所属管道、密封风系统所属管道阀门、热工测点接头、移动式渣斗全套设备、石子煤负压气力输送系统全套设备、检修平台、护栏、支吊架等。5.1.2密封风机本体及所属管道阀门、热工测点接头。5.1.3原煤斗、落煤管、空气炮及附属设备。5.1.4给煤机本体及上下闸板门,附属管道、平台等。5.1.5煤粉管:煤粉取样装置、可调锁孔、磨煤机出口至燃烧器处煤粉管(含接口),包含补偿器、支吊架等。5.1.6乙方负责电动执行器及设备本体的连接件及电动执行器以外的二次减速装置检修维护,及执行器的拆装及吊装的配合工作。5.1.7负责气动门行程开关拨杆、压缩空气管路、阀门(阀门的电磁部分由热控专业负责),控制柜外的滤清器由乙方负责(包括滤清器的接头部分),压缩空气管路以一次门为界,一次门及前管路由乙方负责,一次门后由甲方热控专业负责。5.18气动门阀门本体、空气过滤器、机械部件和气缸(含接头)由乙方负责,其余设备由甲方负责。6.工作标准、验收及考核国家、原能源部、电力集团公司、行业、设备厂家颁发的最新相关标准、规程、规定、文件、电厂各项制度、标准、规定、规程、措施及其上级机构下达的文件、规定。以上规定等有不一致之处由甲方选择执行。6.1 文明管理:6.1.1保持设备标志齐全、标示清晰,介质流向清楚。设备见本色,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管道保温良好、规范。6.1.2生产管理的台帐、记录和各种数据记录准确、及时、完整。努力消除各种漏“气、水、油、渣、灰”;做到无严重渗漏,一般渗漏发现一处及时消除一处。设备的渗漏点管理达到一流电厂标准。6.2缺陷管理:6.2.1缺陷的检查、发现、处理。消缺后的验收及统计分析。缺陷消除后应按甲方缺陷管理制度进行验收并登记,每月对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价。6.2.2 除无备品配件及运行条件不满足无法组织消除的缺陷外,当日消缺及时率要达到100%。当月消缺率要达到100%、辅助设备要达到98%,未达到标准按相关制度考核。6.2.3消除过的缺陷不应出现重复缺陷,未达到标准按相关制度考核。6.2.4标准票的合格率达到100%,未达到标准按相关制度考核。6.3考核标准:乙方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原能源部、电力集团公司、行业、设备厂家颁发的最新相关标准、规程、规定、文件、电厂各项制度、标准、规定、规程、措施及其上级机构下达的文件、规定。对违反情况和行为,按电厂相关管理制度考核。6.4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设置人力资源结构、配置工器具的,除按照规定配齐外,还按当月合同费用的0.5%-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5乙方每日(含周末、节假日)投入现场维护人员(含项目部人员)满足现场维护需要,并按甲方要求调整、增加。人员管理实行签到制,未签到人员视为缺勤,代签无效,并加罚150元/人次。人员更换或请假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请假必须有人顶岗。否则,乙方按250元/工日/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6在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若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调整人员专业配置、年龄等人员结构和人员数量。若合同范围不变,增加人员不调整合同价款。6.7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违纪、玩忽职守或是甲方认为其不能胜任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从速撤换。工作中因扯皮而延误缺陷处理的,每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2000元。6.8如果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则甲方认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6.8.1 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重伤或死亡一人次及以上事故的。6.8.2 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机械、设备、设施损坏事故一次及以上的。6.8.3 发生因检修质量问题造成机组非停一次及以上的。6.8.4 因乙方人员误操作或违反规程检修造成人身伤亡未遂、设备损坏未遂、机组非停未遂累计二次及以上的。6.8.5 发生违反值长调度或拒不执行生产决定事件三次及以上的。6.8.6 发生因人力不足或能力不足造成检修维护不及时或返工累计三次及以上的。7 其它7.1在任何条件下,乙方进行的维护和检修应首先无条件的满足甲方生产的需要。7.2承包方式为包工、包器具、包部分消耗性材料等。7.3其它工作参照电厂的相关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执行。7.4对于工作范围,特别是设备分工的界限,甲方有最终界定权,乙方必须服从。7.5乙方须配置的工器具由乙方详细列出清单,一旦发现不足,乙方应及时补充。 甲方: 乙方: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字页甲方: 代表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乙方: 代表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15 /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