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4.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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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4.30.doc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 XXXXX2017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industry commerce and trade hidden risks of work safety accidents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送审稿)2017-XX-XX发布2017-XX-XX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目 次前言1引言21 范围32 规范性引用文件33 术语和定义34 基本要求34.1 总体要求34.2 目标44.3 原则45 组织机构45.1 组织机构45.2 职责46 事故隐患分级与分类66.1 分级66.2 分类77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和内容87.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87.2 事故隐患排查项目清单87.3 事故隐患排查方法97.4 事故隐患排查实施107.5 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117.6 制定隐患整改方案117.7 事故隐患整改效果验证127.8 隐患排查治理档案128 持续改进13附录A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14附录B 施工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16附表B.1 文明施工隐患排查清单16附表B.2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隐患排查清单17附表B.3 悬挑脚手架隐患排查清单19附表B.4 门式脚手架隐患排查清单20附表B.5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隐患排查清单21附表B.6 附着式钢管脚手架隐患排查清单23附表B.7 承插型盘扣式隐患排查清单25附表B.8 满堂式脚手架隐患排查清单28附表B.9 高处作业与吊篮隐患排查清单29附表B.10 基坑支护、土方作业隐患排查清单30附表B.11 模板支架隐患排查清单31附表B.12 “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隐患排查清单32附表B.13 施工用电隐患排查清单34附表B.14 物料提升机隐患排查清单36附表B.15 施工升降机隐患排查清单38附表B.16 塔式起重机隐患排查清单40附表B.17 起重吊装隐患排查清单42附表B.18 施工机具隐患排查清单43附录C 隐患整改通知书45附录D 隐患整改报告书46附录E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47附录F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48附录G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49附录H 重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5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山东金城建设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华锋 张英明 栾启亭 王洪林 刘 锦 陈炳利 王 鹏 刘振亮 谭明君 邓玉明 张 鹏 袁奉涛 石 剑 明宪永 胡安春 王东方 李 朋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引 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事故预防原理和建筑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各类安全措施有效全面的实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1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在山东省内从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的相关要求。本指南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在山东省内从事生产安全管理活动中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实施。本指南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共同构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指南。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时,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JGJ 5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T 77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XXXX-2017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3术语和定义DB37/T 2883-2016、DB37/T*-20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基本要求4.1总体要求4.1.1建筑施工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完善制度,落实责任。4.1.2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分析、预想、排查、研判、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点,建立起有效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4.1.3 建立以风险为核心的隐患分级排查的安全管控模式,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立体综合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从而达到控制企业安全风险特别是重大安全风险的目的。4.2目标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及时发现、及时消除,确保隐患得到治理,实现安全生产。4.3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事故隐患的排查要和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定期检查、抽查巡查及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措施确定等工作相结合。5 组织机构5.1组织机构5.1.1建筑施工企业应在企业和项目部分别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领导小组,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工作。5.1.2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分管安全经理、分管生产经理、分管经营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以及技术、安全、质量、设备、材料、人力、财务、合约等机构负责人。日常办事机构宜设置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5.1.3项目部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成员至少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机械员、资料员、班组长等部门负责人。5.2职责5.2.1 企业a)全面负责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制定与运行,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运行有效;b)明确涉及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与责任;c)负责本实施指南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d)在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e)负责对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f)负责编制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g)负责定期组织人员对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汇总、评估,监督各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定期向领导汇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过程进行督查、考核等工作;h)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5.2.2 项目部a)全面负责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制定与运行,确保项目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运行有效;b)明确项目部各部门、班组、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与责任; c)确保项目部、班组、作业人员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d)负责对施工作业班组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负责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f)对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g)负责组织一般事故隐患的评估,并对自行管理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验证等工作;h)对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对企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5.2.3 施工作业班组a)全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运行,确保项目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运行有效;b)明确本班组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与责任,确保本班组、岗位人员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c)掌握本班组涉及的风险分布情况、风险后果、可能存在的隐患及典型控制措施等相关知识;d)组织本班组人员随时对作业进行隐患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一般事故隐患及时上报。e)负责对企业、项目部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5.2.4 施工作业人员a)施工作业人员应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活动的实施,确保隐患排查活动涉及工程项目的各区域、场所、岗位、作业活动风险得到全面控制。b)施工作业人员应随时对作业进行隐患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c)施工作业人员根据隐患排查的治理方案,进行隐患排查治理。6事故隐患分级与分类6.1分级6.1.1 基本要求按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小,事故隐患分为两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6.1.2 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通常情况下,建筑施工现场三、四级风险等级对应的隐患可认定为一般事故隐患。6.1.3 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通常情况下,建筑施工现场一、二级风险等级对应的隐患可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6.1.4风险等级应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的风险评价结果进行风险等级分级。6.1.5 以下情况可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或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b)未编制或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c)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隐患;d)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施工工艺、机械设备;e)设区的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6.2 分类6.2.1 基本要求为方便事故隐患管理,本指南将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划分为两大类:基础管理类隐患和施工现场类隐患。6.2.2 基础管理类隐患基础管理类隐患是企业基础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详见附录A)。基础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企业证照: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手续b)人员资格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资格c)管理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安全技术交底6.2.3 施工现场类隐患施工现场类隐患主要是针对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详见附录B)。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和内容7.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程序应包含事故隐患排查项目清单、隐患排查方法、事故隐患排查实施、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事故隐患整改效果验证、隐患整改治理档案等七个方面。隐患排查方法事故隐患排查实施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事故隐患整改效果验证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事故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图1 事故隐患排查体系治理程序7.2 事故隐患排查项目清单7.2.1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确定的企业和工程项目风险管控清单、风险级别,编制企业、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清单。7.2.2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应包含但不限JGJ 59和JGJ 77的“安全管理”表格所涉及的有关资质资格、管理制度等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参照附录A)。7.2.3施工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应包含但不限JGJ59所涉及的分部分项工程、设备设施和作业中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参照附录B)。7.2.4事故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应涵盖企业和项目,分别由企业、项目部、施工作业班组和施工作业人员四个层级负责对隐患进行排查。7.2.5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应至少包含但不限于排查项目、排查要素、依据标准、排查方法、排查部门及责任人、排查周期等要素。7.3 事故隐患排查方法7.3.1建筑施工企业隐患排查需要与企业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主要有以下方式: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项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飞行检查。7.3.2 日常隐患排查是指项目部、施工作业班组、施工作业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艺、专用设备、电气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7.3.3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由各相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7.3.4专项隐患排查主要是针对电气设备、起重机械、消防设施、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危险性较大分分部分项工程等作业的危险源进行检查。专项隐患排查要制定工作方案,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中应明确排查的要求,如:组织人员、采取预定的排查方式、方法,排查的范围、工作程序等。7.3.5 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隐患排查,主要包括:a) 春季以防风、防触电、防解冻坍塌、高处坠落、临边防护、开工复查为重点;b) 夏季以防雷、防风、防洪、防暑降温、高处坠落、临边防护为重点;c) 秋季以防火、高处坠落、临边防护为重点;d) 冬季以防火、防雪、防冻、防滑、防风、高处坠落为重点。7.3.6专家诊断性检查主要是聘请安全管理专业的专家,对施工现场进行隐患排查。专家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根据检查情况形成一份完整的书面报告反馈给企业,帮助企业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7.3.7企业各级主要负责人履职排查是指各级领导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组织的检查。专职安全员、其他管理人员等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时,可参照已识别的风险点中的危险源控制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记录。7.3.8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7.3.9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7.3.10飞行检查,简称飞检,是跟踪检查的一种形式,指事先不通知被检查部门实施的现场检查。飞行检查是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有效性的重要手段。7.4 事故隐患排查实施7.4.1事故隐患排查组织级别应包括企业、项目部、施工作业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四个级别。7.4.2 事故隐患的排查要要做到定期排查和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7.4.3企业应每月、项目部应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活动,施工作业班组应每天开展,施工作业人员应在班前、班中、交班前后全过程进行。7.4.4隐患排查周期可根据安全形势的变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情况,增加隐患排查的频次。涉及季节性、节假日、特殊时间段、恶劣天气前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出现的风险,可针对其特点安排专项排查。7.4.5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施工作业人员上报施工班组,施工班组上报项目部,项目部再根据隐患危险程度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隐患报告一般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7.5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7.5.1 企业、项目部在隐患排查中发现隐患,应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7.5.2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包含检查人、受检项目、检查时间、隐患部位、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受检项目负责人签字等内容,必要时应附影像资料(参照附件C)。7.6制定隐患整改方案7.6.1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见附录E),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项目部组织实施。其中,属于一级风险的,应下达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见附录F,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人员负责挂牌督办。7.6.2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整改的目标和要求;采取的方法和措施;资金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整改的人员;整改的时限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7.6.3 事故隐患整改a)一般事故隐患通常由施工作业班组或施工作业人员根据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要求负责整改;b)重大事故隐患通常由项目部根据审核通过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组织整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派员监督实施。7.6.4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事故隐患责任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或者停止使用。7.7 事故隐患整改效果验证7.7.1 隐患整改报告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应向隐患整改通知单签发部门提交隐患整改报告,隐患整改报告应包括隐患整改的责任人、采取的主要措施、整改效果和完成时间,必要时应附以影像资料。隐患整改报告可参照附件D。隐患整改通知单签发部门应在接到隐患整改报告后,及时安排人员对其整改效果复查,验证整改效果。7.7.2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效果验证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般事故隐患整改效果验证,并将验证整改情况记录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见附录G)。7.7.3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效果验证企业应在项目部隐患整改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项目部人员、施工作业班组长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签字确认;7.7.4 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销号属于企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经验收合格,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向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提交重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附录H),申请关闭销号,并将整改情况记录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见附录G)。7.8隐患排查治理档案7.8.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将巡检隐患记录及治理效果验证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档案。7.8.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档案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关制度、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小组、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治理公示、工程巡检(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整改报告、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重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治理方案等。7.8.3 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具备可追溯性。8持续改进8.1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应每半年对以下效果进行验证:a)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持续有效;b)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和提升;c)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d)隐患排查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e)隐患排查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f)对隐患频率较高的风险重新进行评价、分级,并制定完善控制措施;g)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8.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评审和更新工作,评审结果的内容、结论以及确定的措施等内容应做好记录。8.2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前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评审工作,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度随时识别、评价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实用性。8.3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企业应及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行更新:a)企业安全管理要求发生变化时;b)企业的施工管理发生较大变化(增加新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c)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d)突发重大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事件;8.4 当施工环境、施工工艺以及法律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重新识别危险源,确定事故隐患排查点,并将更新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反馈给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8.5 当现有的建筑安全施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依然有效时,可无需实施新的改进措施,反之,必须及时更新全部或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并实施。附录A(资料性附录)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序号项目隐患排查要素参考依据排查方法备注1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3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5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6未制定安全资金保障制度7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8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9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10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措施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12未按规定对专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1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未经审批14安全措施、专项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15未按方案组织实施16安全技术交底未采取书面安全技术交底17交底未做到分部分项18交底内容针对性不强19交底内容不全面20安全检查未建立安全检查(定期、季节性)制度21未留有定期、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22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23对重大事故隐患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24安全教育未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25新入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26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内容27变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28应急救援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9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人员30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31未进行应急救援演练32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33未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34分包合同、安全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35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配备安全员36持证上岗一人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37一人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未延期复核38一人未持操作证上岗39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40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41未办理工伤保险42安全标志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设施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43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44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改变调整安全标志设置附录B (资料性附录)施工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附表B.1 文明施工隐患排查清单序号项目隐患排查要素参考依据排查方法备注1现场防火未制定消防措施、制度或未配备灭火器材2现场临时设施的材质和选址不符合环保、消防要求3易燃材料随意码放、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灭火器材失效4未设置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5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无动火监护人员6未制定消防措施、制度或未配备灭火器材7生活设施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距离较近8食堂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或未办理炊事人员健康证9食堂使用的燃气罐未单独设置存放间或存放间通风条件不好附表B.2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隐患排查清单序号项目隐患排查要素参考依据排查方法备注1施工方案架体搭设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搭设高度超过24m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2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4m,未进行设计计算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3架体搭设高度超过50m,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或未按专家论证意见组织实施4施工方案不完整或不能指导施工作业5立杆基础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6立杆底部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7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8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9未设置排水措施10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不符合规范要求11连墙件距主节点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12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13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 14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不符合规范要求15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规范要求 16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17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18剪刀撑斜杆的接长或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固定不符合要求 19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规范要求 20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21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22剪刀撑斜杆的接长或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固定不符合要求 23脚手板与防护栏杆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24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25探头板 26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27作业层未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28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29交底与验 收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留有记录30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31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32未记录量化的验收内容33横向水平杆设 置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34未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35横向水平杆未固定36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小于1837杆件搭接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小于1m或固定不符合要求38立杆除顶层顶步外采用搭接39架体防护作业层未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且以下每隔10m未用安全平网封闭40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41脚手架材 质钢管直径、壁厚、材质不符合要求42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43扣件未进行复试或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44通道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 45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附表B.3 悬挑脚手架隐患排查清单序号项目隐患排查要素参考依据排查方法备注1施工方案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2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或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0m未按规定组织进行专家论证3悬挑钢梁钢梁截面高度未按设计确定或载面高度小于160mm4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5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6钢梁与建筑结构锚固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7钢梁间距未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8架体稳定立杆底部与钢梁连接处未设置可靠固定措施9承插式立杆接长未采取螺栓或销钉固定10未在架体外侧设置连续式剪刀撑11未按规定在架体内侧设置横向斜撑12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13脚手板脚手板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14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严、不牢、不稳15探头板16荷 载架体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17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18交底与验 收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留有记录19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20架体搭设完毕未保留验收资料或未记录量化的验收内容21杆件间距立杆间距超过规范要求,或立杆底部未固定在钢梁上22纵向水平杆步距超过规范要求23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24架体防护作业层外侧未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25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26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27层间防护作业层未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且以下每隔10m未用安全平网封闭28架体底层未进行封闭或封闭不严29脚手架 材 质型钢、钢管、构配件规格及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30型钢、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附表B.4 门式脚手架隐患排查清单序号项目隐患排查要素参考依据排查方法备注1施工方案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2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或架体搭设高度超过50m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3架体基础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4架体底部未设垫板或垫板底部的规格不符合要求5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6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7未设置排水措施8架体稳定未按规定间距与结构拉结9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剪刀撑10未按规范要求高度做整体加固11架体立杆垂直偏差超过规定12杆件锁件未按说明书规定组装,或漏装杆件、锁件13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向水平加固杆14架体组装不牢或紧固不符合要求15使用的扣件与连接的杆件参数不匹配16脚手板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17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的18采用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19交底与验 收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留有记录20脚手架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21脚手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22未记录量化的验收内容23架体防护作业层脚手架外侧未在1.2m和0.6m高度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24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25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26作业层未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且以下每隔10m未用安全平网封闭27材质杆件变形、锈蚀严重28门架局部开焊29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30荷载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31荷载堆放不均匀32通道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33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附表B.5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隐患排查清单序号项目隐患排查要素参考依据排查方法备注1施工方案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2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或架体高度超过50m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3架体基础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4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5架体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要求6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7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8未设置排水措施9架体稳定架体与建筑结构未按规范要求拉结10架体底层第一步水平杆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11连墙件未采用刚性杆件12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专用斜杆或八字形斜撑13竖向专用斜杆两端未固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