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档案学-大纲资料 .docx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一章1.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指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理关系和经营和谐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2.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完善和稳固进展而制定的有关调整经济管经济治理关系经营和谐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涉外经济关系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3. 经济法的原就:其次章 4. 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标准所调整的在经济治理关系和市场运作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权益和经 济义务的关系 5.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权益义务的当事人 内容:权益和义务 客体:权益义务的载体 6. 经济法律事实:就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包括:法律大事、法律行为;7. 经济法律行为:经济法律行为是经济主体设立、变更、终止经济权益和义务的合法行为;8. 经济法律行为的特点:a是一种合法行为变更或毁灭经济法律关系比方想买b以人的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c能够实现行为人所预期的经济法律后果设立、东西,跟别人订立买卖合同第三章 9. 经济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名师归纳总结 a行为人合格第 1 页,共 27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b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c 行为内容合法d 行为形式合法10. 无效经济行为:无效经济行为是指因欠缺经济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经济行为;法律又称其为“ 确定无效的经济行为”;无效经济行为的认定请结合 PPT 11. 经济行为无效确认后果:a 财产返仍b 赔偿缺失c 追缴财产第四章12. 代理: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13. 代理的法律特点:a 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b 代理人以“ 被代理人” 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c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 独立” 向“ 第三人” 进行意思表示d 代理行为的法律成效直接归属于“ 被代理人”14. 托付代理:托付代理依据被代理人的托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关系;15. 复代理:复代理又称为再代理、转托付, 是指托付代理的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享有的代理权转托给他人而产生的代理,是相对于本代理而言的;其中, 代理人选任复代理人的权益称为复任权;16.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第三人相对人在客观上有理由信任其有代理权,从而与其发生民事行为,该项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17. 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名师归纳总结 a代理人无代理权;第 2 页,共 27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b 客观上有使第三人信任代理人有代理权的情形;c 第三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18. 代理权的滥用a 自己代理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b 双方代理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c 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19. 无权代理的情形: 明白a 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b 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c 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第五章20. 时效制度: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权益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益,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丢失了恳求人民法院依法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制权益的制度 包括:起诉权、胜诉权、债权21.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畴 ; 诉讼时效只适用于“ 债权恳求权” 其他恳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22.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a一般诉讼时效区间:2 年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爱护;b特殊诉讼期间c最长诉讼时效:20 年从权益“ 被侵害” 之日起超过23. 特殊诉讼时效期间:a 1 年身体受伤赔偿、出售产品不合格未声明、延收或拒付租金、寄存财务丢失被毁b 3 年环境污染提起诉讼、船舶油污泄漏损害“ 发生” 之日起运算;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 发生” 之日起 6 年c 4 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技术进出口货物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制裁; d5 年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恳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 年;其它保险为2 年24.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名师归纳总结 a商定了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头运算;第 3 页,共 27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b未商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权益人提出履行要求之日开头运算;债权人赐予对方宽限期的,自该宽限期届满之日开头运算;c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恳求权,资权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运算人身损害被受害之日起算,假如当时没有发觉就确诊之日算d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得知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日开头运算;我欠你钱 1 月 1 号你问我我说再慢慢 1 月 7 号你问我我说不仍了就从 7 号开头算25. 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 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益人行使恳求权,并在法定事由小时之日起连续进行的情形;26.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a 不行抗力诉讼时效依法临时停止进行,b 其他障碍如权益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才能人、限制民事行为才能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丢失行为才能;27.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起诉 恳求 认诺28. 诉讼时效中断:指已开头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区间丢失效力;第六章债的分类一以发生缘由为标准:a合同之债意定之债:以意思表示为债的内容;不当得利之债、无因治理之b非合同之债 法定之债: 以法律直接规定为债的内容债、侵权之债二以债的标的为标准:a特定物之债以特定物为标的b种类物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三以债的主体人数为标准:名师归纳总结 a单一之债债之两方均为一人;第 4 页,共 27 页b多数人之债债之两方中的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以上-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四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多数人之债的进一步划分:五以债的客体为标准:a简洁之债一种给付客体;b挑选之债并列多个给付客体债的发生一侵权行为之债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违法行为;(1)侵权行为的分类: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侵害财产全部权、学问产权、人身权的行为 第七章 28. 物权:物权是指权益人依法对特定的无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益;29. 特点:支配性排他性确定性追及性公示性优先性30. 种类:a 自物权和他物权 自物权:全部权 b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c 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d 独立物权和从物权 32. 全部权全部权是指当事人对“ 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益,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益;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属于他物权,假如甲向乙借款100 万元, 甲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乙作为抵押权人对“ 他人的房屋” 享有抵押权名师归纳总结 34. 物权法的基本原就: 3公式方法法定第 5 页,共 27 页a公平爱护原就b物权法定原就 :1 物权种类法定 2 物权内容法定c一物一权原就:一个全部权却可以有多个全部人-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d 公示、公信原就:不动产的权益状态通过“ 登记” 制度表示,而动产的权益状态就通过“ 占有” 表示; 公信原就赐予公示的内容具有公信力;法律承认其法律成效,以爱护交 易安全;35. 全部权,指的是全部人依法对自己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益;36. 全部权的权能: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安排权;1占有权 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对于某项财产的实际掌握权;2使用权 使用指的是民事主体依据物的性能对物进行利用,以满意生产和生活的某种需要;3收益权 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猎取基于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的权益,包括收益和孳息;4处分权 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37. 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或者不动产的名义登记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不法转让给受让 人以后,假如受让人善意取得财产,即可依法取得该财产的全部权 38 全部权的原始取得:劳动生产、收取孳息、先占、添附、拾取遗失物、发觉埋藏物及隐 藏物、善意取得、时效取得 39 全部权的继受取得:买卖、赠与、互易、继承遗产、接受遗赠、征收、其他合法缘由 40. 全部权的转移:1动产全部权因交付而转移 a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 交付时” 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毁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 b 三人;2不动产全部权的转移必需登记a 转让人无处分权,但受让人受让财产时主观上为善意 b 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偿;c 转让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留意 ; 拾得遗失物、赃物、漂流物、隐匿物、埋藏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41. 用益物权: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2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用益物权是对“ 他人全部” 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益;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准物权;43 地役权: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土地的权益;44 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全部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益时发生的权益义务关系;a二者的性质不同;相邻关系不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益,更非独立的他物权;而地役权是一种物权,它是归属于需役地人的一种用益物权;b两者的设立方式不同;相邻关系是法定的,不需要登记程序;地役权是由当事人各方通过合同商定设立,没有经过登记程序,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c两者的内容不同; 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使不动产权益人的权益得到更好的行使,是一个比较高的标准;而相邻关系就是为了到达使用的最低标准;d相邻关系强调相邻,地役权不肯定相邻;虽然地役权多发生在相邻不动产之间,但也可以发生在不相邻的不动产之间;e 相邻关系的权益取得是无偿的,而地役权合同是有偿的;是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行为为目的的定限物权;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担保的财产,者当事人商定的条件成就时就该物权优先受偿的权益;:a 从属性b 不行分性c 物上代位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a 抵押权的设定是指基于法律行为取得抵押权签订抵押合同;b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商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c时,抵押物的全部权直接归债权人全部;但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抵押物1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训练设施、医疗卫生设 施,不能抵押;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2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2全部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能抵押;3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能抵押;4经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不能抵押;d 抵押登记1登记生效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2登记对抗 当事人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设定 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签订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抵押人的权益1占有权 2 收益权(3)处分权 2、抵押权人的权益1舍弃抵押权2抵押权顺位的变更 5 1. 担保物权抵押、质押、留置的担保范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 年内恳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3. 抵押物拍卖价款的清偿次序: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4. 物权重合时的清偿次序1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设定抵押时的清偿次序名师归纳总结 抵押权已登记的,依据登记的先后次序清偿;次序相同的,依据债权比例清偿;假如当事第 8 页,共 27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次序相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依据债权比例清偿;52. 质押a 动产质押1质权自质物“ 移交” 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2动产质押设立后,在主债务清偿以前,质权人有权占有质物,并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权人收取孳息,并非取得孳息的全部权,而是将孳息作为质押标的;b 权益质押1有价证券的质押:交付登记设立2基金份额、股权的质押:登记设立3学问产权的质押:登记设立第八章公司法53.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益才能和民事行为才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益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54.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a 依法成立;b 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c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55. 法人的特点:a 独立人格;b 独立财产;c 独立责任56. 公司:公司是指股东依法以投资方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57. 公司的特点:名师归纳总结 a依法成立第 9 页,共 27 页b营利性c法人性-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d 是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的a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标准:以公司资本是否划分为等额股份和股份是否通过发行股票方式募集;b 母公司和子公司 标准:公司之间的从属或掌握关系c 一人公司 标准: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d 总公司和分公司留意:1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公司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 总公司” 承担;: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就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a股东符合法定人数1-50 b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不得以劳务劳务、信用、自然人、 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c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d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e 有公司住宅包括:股东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董事会小公司可不设 只设 1 名董事、监事会小公司可不设及高级治理人员;P110 页各自职权(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 出资最多” 的股东召集和主持2以后的股东会会议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半数以上推选一名董事监事会主持10%表决权股东自行召开主持3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1/3 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0 页,共 2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4股东会的特殊决议 以下决议必需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1董事会的组成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 3 13 人组成;2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可以” 设副董事长;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法由公司章程规定;4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 64. 监事会的组成和会议制度 1、监事会的组成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其成员不得少于3 年,连选可以连任;3 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 12 名监事;2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1/3 ;3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 全体” 监事“ 过半数” 选举产生;4董事、高级治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不得兼 任监事;5监事任期为 3 年,连选可以连任;2监事会的会议制度1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 1 次会议;2监事会决议应当经“ 半数以上” 监事通过;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享有权益和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66、特点1公司的资合性2资本的股份性和证券化3社会性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1 页,共 2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4全部权和经营权别离5充分的法人性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人数2-200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纳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宅一股东大会 a 股东大会的职权 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基本相同;b年会2/3 时;c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终止后的6 个月内举办;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有以下情形的,应当在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 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公司未补偿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 时;d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恳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e股东大会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半数以上推选一名董事监事会主持10%股份股f东自行召开主持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 日前通知各股东;股东的临时提案权1一般决议:必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过半数” 通过;名师归纳总结 2特殊事项:必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第 12 页,共 27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变更公司形式1股份董事会成员为519 人,董事会成员中“ 可以”而非必需有公司职工代表;2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可以” 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 选举” 产生;1代表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21/3 以上董事提议(3)监事会提议1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需经“ 全体”而非出席董事的“ 过半数”>1/2 通过;第九章 72. 合伙企业的定义明白合伙企业是指依照 合伙企业法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定立合伙协议,规 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债务承担这人的经济组织;73. 合伙企业的特点把握重点懂得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a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组建 b 以合伙协议作为合伙实例的基础 c 合伙的财产为合伙人共有 d 共同实施经营活动e 原就上一般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一般合伙企业的特点是“ 全部”:全部合伙人 不管出资形式、 不管自己是否执行企业事务对全部的企业债务不管是一般的企业债务仍是某一个合伙人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企业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是“ 先找人再确定责任”:a 只要是一般合伙人,应当对全部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3 页,共 2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b 只要是有限合伙人,对全部的企业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3特殊的一般合伙企业的特点是“ 先看债务再找人”:a 某一个合伙人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企业债务,由该合伙人承担无限责 任,其他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b 一般的企业债务,“ 全部的合伙人”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74. 合伙企业的类型 重点一般合伙是学习的基础,殊之处懂得有限合伙与特殊的一般合伙的特a 特殊之处在于: 自己懂得对责任的承担;一般合伙是承担无限责任,有限 合伙中一般合伙人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可 以从名称来懂得,一个为一般、一个为有限,而有限由一般和有限组成b 一般合伙企业:一般一般合伙企业 特殊一般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 特定债务:可以看看1.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 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 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有意或者重 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 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2.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 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依据合伙协议的商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缺失承 担赔偿责任;一般债务:可以看看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 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 可以看看有限合伙企业由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全部的一般合伙人对合伙企 业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全部的有限合伙人均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 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75. 一般合伙企业的概念明白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4 页,共 2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指由一般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76. 一般合伙企业的设立与财产关系把握懂得一般合伙人的无限责任、企业财产与合伙人个人财产的关系a 依据合伙企业法规定, 合伙人的出资、 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出资形成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其 数额是全体合伙人“ 认缴” 的财产,而非“ 实际缴纳” 的财产;b 合伙企业财产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c 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说来, 便丢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全部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合伙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d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恳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 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 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77. 合伙事务的执行及与第三人的关系重难点一般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各合 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公平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益;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由合伙协议商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打算,可以托付一个 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 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1义务:a 忠实义务 b 竞业的确定禁止 c 自我交易的相对限制 d 违反业务的惩戒2权力与义务: p129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 业权益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78. 入伙与退货的规定重点1入伙: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5 页,共 2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a新合伙人入伙, 除合伙协议另有商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样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b一般来讲,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益,承担同等责任; 但是,入伙协议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c 新入伙的一般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退伙:退伙包括自愿退伙协议退伙、通知退伙、法定退伙当然退伙、除名;a 协议退伙合伙协议商定的退伙事由显现;经全体合伙人一样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连续参与合伙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峻违反合伙协议商定的义务;b 通知退伙合伙协议未商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 c 自然退伙30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丢失偿债才能;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撤销, 或 者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商定合伙人必需具有相关资格而丢失该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d 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缺失;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值行为;发生合伙协议商定的事由;79. 特殊的一般合伙企业把握P132 例如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 80. 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明白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6 页,共 2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有限合伙企业由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全部的一般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全部的有限合伙人均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 81. 有限合伙人与一般合伙人的转换把握身份转换前后责任承担的变化有限合伙人下限为2 人,上限为 50 人,但不奥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且至少有 1 人为一般合伙人, 没有一般合伙人解散, 全为一般和合伙人转为一般合伙企业; 82. 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把握a 有限合伙人即不执行事务,也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b 一般合伙人负责事务执行,并可以要求酬劳c 第三人有理由信任有限合伙人为一般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一般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缺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3.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安排与责任承担把握p134不足的可a合伙协议可以商定有限合伙企业讲全部利润非配给部分合伙人b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与个人债权人的关系:改有限合伙人第一以其自有财产清偿,以以其分区的收益清偿,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财产份额进行清偿;强制执行之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第十一章合同法84. 合同法是调整公平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85. 合同关系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因签订和履行合同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86. 合同法的基本原就:a 公平原就b 自愿原就c 公正原就d 老实信用原就87.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当事人做出的意思表示;88. 要约应当符合三个条件: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7 页,共 2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a 当事人具有特定性;b 要约的内容必需详细、明确、确定;c 要约必需传递给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89 要约的法律效力:a 在要约有效期内,要约人不得随便撤销要约;b 当受要约人承诺时,要约人有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c 要约人如违反上述规定,并由此给受要约人造成经济缺失的,应当负责赔偿;90 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丢失了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法律拘谨力;a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b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c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d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的变更;91 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宣告取消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92. 要约撤销: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以后宣告取消该要约;前到达受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93. 要约邀请,也称为要约引诱,是一方期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94. 承诺: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的对要约内容完全同意和接受的意思表示;95. 承诺的构成要件:a 承诺必需由受要约人做出;b 承诺的内容必需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样;c 承诺的期限: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失效;96. 承诺的生效与合同成立 : a 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生效采到达主义以行为作出承诺的,作出行为时即生效承诺生效的意思是指合同成立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8 页,共 2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b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最终一方签字时间签订确认书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97. 合同的生效 : 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肯定的法律约束力98. 成立的时间 : a 承诺生效时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b 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最终一方签字时间c 签订确认书时 99. 生效时间 : a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起生效;b 规定应当登记、批准的,自登记、批准时生效c 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具备时生效;d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已届时生效 100 生效要件 : a 民事行为才能;b 意思表示真实c 合法;d 内容确定和可能101 合同的订立形式:a 口头形式b 书面形式102. 合同履行的原就:a 老实履行原就b 标的履行原就c 适约履行原就103. 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享有的对抗或否认对方权益主见的权益种类:名师归纳总结 a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拒确定方恳求自己履第 19 页,共 27 页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行合同的权益; 1适用条件: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次序;先履行方未履行或履行不合格; 2权益人:后履行方b 同时履行抗辩权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确定方恳求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