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Code).ppt
大连海事大学,2009年9月,IMDG CODE,IMDG CODE是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组织在海运危险货物方面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制定的国际准则,对实施SOLAS和MARPOL73/78,保障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人命财产安全、防止海洋污染具有重要作用。 IMDG CODE是从事海运危险货物安全和防污染监督管理人员、承运人、托运人及其代理人、船公司管理人员、船舶检验人员、危险品制造商、危险货物包装检验人员、港口作业及管理人员必备的工具书。,第30套IMDG CODE,国际危规4.1章中增加了大量的和危险货物包装、中型散装容器包装、可移动罐柜使用有关的图表, 这些图表被用来配合第2册中的“ 危险货物一览表” 使用。 国际危规7.2章中增加了一些与集装箱船上货物运输组件之间的隔离的有关规定, 并附了很多集装箱隔离示意图。 国际危规第2册“ 危险货物一览表” 中增加了特殊规定、限量、中型散装容器包装导则、中型散装容器特殊规定、IMO罐柜导则、UN罐柜导则和罐柜特殊规定等与危险货物运输有关的信息资料, 还将EMS表号也放到了一览表中。但一览表中没有了危险货物分子式和危险货物标志这两项旧版中原有的内容另外, 在一览表中将闪点和爆炸极限这两项内容归到了“ 特性与注意事项”栏下。,与放射性物质运输有关的详细资料被单独编排在新版国际危规第2册3.5章“ 放射性物质的运输明细表” 中, 因为” 危险货物一览表“中已不能包含运输放射性物质所需要的全部信息资料。“ 放射性物质的运输明细表” 中一共列明了14种放射性物质的运输信息这14种放射性物质也是按联合国编号顺序排列的。 取消了旧版国际危规补充本中的MFAG表, 取而代之的是1个在进行紧急抢救和诊断时用的问题表和20个“ 表”( 此“ 表”并非旧版国际危规中的MFAG表)以及15个“ 附录” 国际危规中不再包括BC规则的内容。,第31套IMDG CODE,性质的转变:建议性强制性(大部分内容) 规则用语含义: 须(shall) “强制性的” 应(should) “建议性的” 可(may) “选择性的”,第31套IMDG CODE修正要点,第1.3章是关于培训要求的,其中增加的新表格提供了根据国际危规对危险货物运输所涉及的岸方人员的培训要求方面的建议。 第6章增加了关于多单元气体容器的新条款。 危险货物一览表的第15栏进行了彻底修改;其表现在包括与经修正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急反应措施(EMS指南)相对应的EMS表号。 对包装说明200进行了全面修正,加入了更多的解释性文字以使该规定方便用户。,第32套IMDG CODE,国际海事组织在2004年5月举行的第78次MSC会议通过了强制性的国际危规第32套修正案。 2004版国际危规增加了第1.4章保安规定,第6.9章散装容器的设计、构造、检验和试验等许多新规定、新条目和新品名,修正了第7.9章,明确了主管机关关于“免除、批准和证书”的规定,对许多危险货物的积载与隔离要求、包装要求等也做了修正。,第33套IMDG CODE,国际海事组织危险品、固体货物和集装箱分委会(DSC)于2005年9月批准了国际危规第33-06修正草案,并提交给海安会第80届会议通过。该修正案于2007年1月1日自愿实施,2008年1月1日强制生效。,第33套国际危规增加了一个关于烟花爆竹的新条目2.1.3.5,描述了如何将该累货物划分为第1类的分类方法。基于联合国试验与标准手册试验系列6的数据,正常确定烟花危险性分类为1.1、1.2、1.3、1.4四个小类。联合国编号0333、0334、0335或0336条目下的烟花危险性分类的确定,基于不需进行联合国试验与标准手册试验系列6的试验,烟花通过参照设定的烟花分类表进行类比,将烟花划入上述四个联合国编号条目,但条款中指明这种划分必须在有主管部门的同意下作出。,1、新增烟花爆竹的新条目,2、易燃液体闪点的重新定义,第33套国际危规对于第2.3章的第3类易燃液体作出了重新定义。把旧版本中的61改为60,同样的变动出现在规则的其他篇章中。,3、自反应物质定义的变化,原先规定根据第5.1类的划定程序是氧化物质的,不能被视为第4.1类的自反应物质;修正后的2.4.2.3.1.1规定根据第5.1类的划定程序是氧化物质的,但其若含有5.0或更多的易燃有机物的氧化性物质混合物应按自反应物质的分类程序进行分类。,4.1、有毒物质,在有毒物质章节,对经口吞咽、皮肤接触和吸入粉尘、烟雾的分类标准进行了修正。其中主要是对包装类的有毒物质的界定有所改变。原先定为类包装的皮肤基础毒性LD50值范围为40,现改为50;原先定为类包装的吸入粉尘和烟雾毒性LC50值范围为0.5,现改为0.2。,4.2、感染性物质,在感染性物质的定义部分多了对“病患者试样”的说明;将UN3291(诊疗废物)也列入感染性物质的划分类别里;对UN2814(感染性物质,对人感染)和UN2900 (感染性物质,只对动物感染)的内容做了修改;把UN3373(生物学物质)的正确运输名称改为B类生物物质;增加了感染性物质的豁免条款。 另外增加了新的“受感染动物”这一段,规定除非感染性物质不能以其他任何方式运输,否则不能使用活体动物作为载体运输该物质;将感染A类病原体或仅在培养物中才会被划分为A类的病原体的动物尸体划入UN2814(感染性物质,对人感染)和UN2900 (感染性物质,只对动物感染);规定感染B类病原体的其他动物尸体必须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定运输。,5、UN1950烟雾剂的新规定,修正案中对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的UN1950烟雾剂的条目做了较大的改动。在类别或小类一栏中增加了SP63(第2类的细分类和副危险性取决于烟雾剂内装物的性质);特殊要求一览表中增加了SP327和SP959(关于飞起烟雾剂的运输要求);在包装导则一栏中增加了LP02(烟雾剂大型容器必须符合类包装性能水平);在包装规定一栏中增加了PP87(运输废弃烟雾剂,包装必须有例如吸收材料的吸收装置)、L2(对烟雾剂,大宗包装满足包装类的性能指标);在烟雾剂(超过1L)条目的16兰中,把“按第2类的规定给里改为“按第2类小类的规定隔离”;同时也在16栏中新增了有关“废弃烟雾剂”的内容。,6、包装和罐柜的主要修正内容,增加了装液体的内容器的放置要求;规定每个金属、硬塑料和复合中型散货箱必须在投入使用前、其后应当在每隔不到两年半和五年的时间内、在修理或改制之后再次用于运输之前进行检查和试验;专门列出“装液体和固体的压力容器”;规定6.2类散装废物(UN3291)的运输只允许使用封闭式散装货箱(BK2),并规定了BK2在设计、试验和使用规范方面的要求。,7、,新增6.5.3结构要求和6.5.4试验、发证和检验以及7.7.6温度控制条件下运输闪点低于23c.c.易燃气体或液体的特殊规定。,8、对标志标记的修正,1、放置方向标记。新增的5.2.1.7规定:内容器装有液态危险货物的组合容器、配有通风口的单容器和拟装运冷冻液化气体的开口低温容器必须清楚地标有放置方向标记。 2、对第5类标志的修改。第5类氧化物使用新的标志,其中5.2类为黄红亮色的标志。目前使用的全黄色的标志可以用至2011年1月1日。,9、特殊规定的修正,新增SP328:适用于装有易燃液体包括甲醇或甲醇/水溶液的燃料电池盒。SP329:物质的闪点等于或低于60时,出了本规则要求的危险性标志外,包件必须贴上“易燃液体”次要危险性标志。SP330:醇类含有石油产品达到5时,须在UN1987醇类,未另列名的条目下运输。SP910:封闭式货物运输组件如果在熏蒸后已经经过完全通风且在熏蒸警示标志上贴有通风日期,则不用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在熏蒸货物和物质被卸载后,应出去熏蒸警示标志。,第34套IMDG CODE,国际危规第34-08 套修正案已于2009 年1 月1 日起生效。第33-06 套修正案之前的修正案均已失效。第33-06 套修正案于2007 年1 月1 日起生效并可一直使用至2009 年12 月31 日。第34-08 套修正案于2009 年1 月1 日起生效并可一直使用至2011 年12 月31 日。,1、危险货物一览表条目的增加,新增了12 个联合国编号,使编号总数上升至3481,爆炸物的编号上升至0508。 0505 信号,遇难,船舶。 0506 信号,遇难,船舶。 0507 信号,烟雾。 0508 1-羟基苯并三唑,无水的或以按质量计算少于20%的水润湿 e. 3474 1-羟基苯并三唑,无水的,以按质量计算不少于20%的水润湿。 f. 3475 乙醇汽油混合物,乙醇含量超过10% g. 3476 含有遇水反应物质的燃料电池燃料盒,或者设备中携带的燃料电池燃料盒,或者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燃料电池燃料盒。 h. 3477 含有腐蚀性物质的燃料电池燃料盒,或者设备中携带的燃料电池燃料盒,或者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燃料电池燃料盒。 i. 3478 含有液化可燃气体的燃料电池燃料盒,或者设备中携带的燃料电池燃料盒,或者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燃料电池燃料盒。,j. 3479 在金属氢化物中含有氢的燃料电池燃料盒,或者设备中携带的燃料电池燃料盒,或者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燃料电池燃料盒。 k. 3480 锂离子电池。 l. 3481 设备中携带的锂离子电池,或者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还有另外5 个联合国编号,之前因为不适用国际危规而没有列入当中,但现在被定义为“不受本规则限制但可能受以其它运输方式运输的危险品相关规定的限制”。对于一些需要在运输某个阶段标注为危险品的货物而言,这可能会有帮助。之前在国际危规没有,但在第34-08 套修正案新增的联合国编号包括: m. 1910 氧化钙。 n. 2807 磁化材料。 o. 2812 铝酸钠,固体。 p. 3166 内燃发动机或者以可燃气体作为动力的车辆或者以可燃液体作为动力的车辆。 q. 3171 以电池作为动力的车辆或设备。,2、培训,对于对经办危险品的岸上人员进行适当培训的要求,由过去的仅为“建议”改为现在的“强制要求”,并且可能被管理当局审查。未经培训的人员仅能在一名经过培训的人员的直接监督下操作。,3、海洋污染物,删除了关于严重海洋污染物代码PP的概念,海洋污染物仅被指称为P。海洋污染物的“子弹”型标志被删除,但是,若所托运的货物符合相关标准,托运人仍需要将其申报为海洋污染物。新增了2.9.3 节对此予以描述,第2.10 章被重写。新的海洋污染物的标志为一棵死树和一条死鱼。,环境有害物质,环境有害物质主要是指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液体或固体及它们的溶液和混合物。这里的物质指的是自然状态或其所用工艺由任何杂质衍生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但不包括在不影响其稳定性或不改变其成分条件下可被分离的任何溶剂。我国作为(MARPOL 73/78)的缔约国,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运输必须严格按照国际危规的要求来执行。,环境有害物质分类的基本因素,环境有害物质的分类,按照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的分类标准和国际海事组织海洋污染问题专家组提供的分类导则执行,其分类要素包括急性水生毒性、潜在或实际的生物积聚性、有机化学物质的降解(生物的或非生物的)和慢性水生毒性。对于各要素的基本数值,虽然要求使用国际统一的试验方法获取,但实际上等效的国家方法获得的实验数值也可以使用。,基本要素的确定方法,1、急性水生毒性通常使用鱼类96小时LC50,甲壳纲类48小时EC50或海藻类72或96小时EC50来进行分级。这些物种被认为可代替所有的水生生物。 2、生物积聚系指由于诸如空气、水、沉积物/土壤和食物等的暴露途径,一种物质在生物内摄入、转移和驱除的结果。潜在的生物积聚通常须采用辛醇/水分配系数来确定, 通常作为对数KOW,按照OECD试验导则107或117决定。虽然这代表了生物积聚的潜在性,但采用试验确定的生物浓缩因子(BCF)可提供一个更好的测定方法并须在可用时优先使用。,环境降解可以是生物的或非生物的,通常使用OECD 生物降解能力试验来确定是否易于生物降解。但在不能进行生物降解能力试验时,可利用B0D5/ COD的比值作为迅速降解的指标。物质如满足以下标准,则被认为是在环境中可迅速降解的物质: (1)在28天的易于生物降解实验中,获得以下降解标准:(i)基于溶解的有机碳的试验,降解率达到70%;(ii)基于氧气消耗或二氧化碳产生的试验,理论最大降解量达到60%;这些生物降解的水准须在降解开始的10天内达到, 该点被定为该物质的10%已被降解;(2)在仅有BOD和COD数据可用的情况下,当B0D5 / COD的比值为0.5;(3)如果有其他的令人信服的科学证据表明该物质或混合物在水生环境中能在28天的时间内被降解(生物的或非生物的)至70%的水平。,慢性毒性的试验目前还没有达到国际标准化的水平,可用的数据也相对较少。一方面可以接受按照OECD方法所获得的试验数据,也可以使用其他经过验证的或国际上接受的试验数据。,分类类别和标准,按照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的分类结果,环境有害物质被分类为急毒和慢毒两大类,其中急毒又分为急毒1、急毒2和急毒3,慢毒又分为慢毒1、慢毒2、慢毒3和慢毒4共7个小类。但是,由于包装的使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货物的危险性,在国际危规中仅引入了急毒1、慢毒1和慢毒2作为危险货物进行运输管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其余没有引入的各小类在进行散装运输时仍然是危险货物。国际危规中引入的分类类别和标准如表1所示 :,混合物分类方法,上面描述的环境有害物质的分类类别和标准是基于纯净物或技术纯净物而言,但实际上,混合物、溶液、配制品等占据了用于运输的物质的绝大部分。因此,混合物应如何分类及其应当遵循的原则是每个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首先,除非已知质量百分比少于1的成分对混合物的分类有直接影响,混合物的“相关成分”是指按质量百分比大于或等于1的成分。 如果混合物A和混合物B被分类为同一类别,而混合物C的毒性学活性成分浓度介于A和B之间,当三种混合物的成分特点相同时,则混合物C与混合物A和B属于相同的类别。,基于对已分类成分综合分类,4、国际海事组织罐柜规定,由于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的国际海事组织罐柜规定在2010 年1 月1 日本套修正案强制生效时其过渡有效期已失效,该栏已被取消。 目前在危险货物一览表中为可免除量的货物增加了新的7b 栏。这些数量为少量,最高不超过每一内包装30 克或30 毫升,或者每一外包装1 公斤。他们仅受新的第3.5 章,第1.3章的培训规定;第2 部分(分类);第4部分(包装)的部分内容以及第5.4 章中单证规定。,可免除量包装危险货物,对于气体,所标明的内包装体积指的是内容器的水容量,所标明的外包装体积指的是在单个外包装内所有内包装的组合水容量。,可免除量包装危险货物,如果属于不同编码的可免除量的危险货物被装在一起,每个外包装的总量须按照最严格编码相对应的量进行限制。 含有可免除量危险货物的包件须经久清晰地标有免除数量标记。包件内含有的危险货物的主危险性须显示于标记中。如果有关发货人或收货人的名称未在其他处显示,则须包括在标记中。,任何货物运输组件含有的可免除量的危险货物包件的数目须不超过1000件。 除第5.4章所规定的单证要求外,在危险货物申报单上与运输货物的描述一起还须包括“可免除量的危险货物”字样和包件的数目。 尽管在危险货物一览表中已标明了积载规定,按照本章运输的危险货物须被指定为积载类A。 第7.2章关于隔离的规定不适用于含有可免除量的包件或涉及其他危险货物的隔离规定。 第7.2章关于隔离的规定不适应于装于同一外包装内的可免除量内的相互不会发生危险反应的不同的危险货物。,5、第7 类放射性物质,第2.7 章第7 类放射性物质全部重写,目前增加了一个新的1.5 章“第7 类物质的一般规定”。,关于第7类的一般性规定,本规则规定的目的是保护人员、财产和环境在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免受辐射作用,通过以下要求达到上述保护: 放射性内状物的安全壳; 外部辐射级别的控制; 临界状态的防止;和 热损坏的防止。,本规则的规定适用于海上运输放射性物质,包括附带使用放射性物质的运输。本规则规定的性能标准采用分级的方法,其特点是将严重情况分为三个级别: 常规的运输状态(无事故); 正常的运输状态(小故障);和 事故的运输状态。,质量保证,生产商、发货人或用户须在生产和使用期间为主管机关检查提供设备,并向任何认知的主管机关说明: 所使用的生产方法和材料符合批准的设计规范;及 所有的包装均进行了定期检查,并进行了必要的修理和维护,处于良好状态,即使在重复使用后仍能符合所有相关要求和规范。,特殊安排,特殊安排系指主管机关批准的一些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托运货物可以在不完全符合本规则适用于放射性物质的所有规定条件下进行运输。 除在特殊安排条件下运输外,禁止运输实际不能符合所有适用第7类物质规定的托运货物。,具有其他危险性的放射性物质,除了放射性和裂变性外,包件内装物的任何副危险性,均须在单证、包装、标志、标记、标牌、积载、隔离和运输中予以考虑,以符合本规则关于危险货物的所有相关规定。,不符合项,如果不符合本规则规定的辐射级别或沾染的限制, 1、须将此不符合项通知发货人 a.如果不符合项是在运输期间被确认的,由承运人通知;或 b.如果不符合项是在收货时被确认的,由收货人通知; 2、承运人、发货人或收货人须: a.采取即时措施减轻不符合项的后果; b.对不符合项及其原因、条件和后果进行调查; c.采取适当行动纠正导致不符合项的原因和条件并防止导致不符合项的类似条件再次出现; d.就不符合项和已采取的纠正行动同相关主管机关进行沟通;及 3、须尽快就不符合项分别同发货人和相关机关沟通,并当出现紧急暴漏情况时立即进行沟通。,第二章内容回顾,第1类爆炸品 第2类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可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有毒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8类腐蚀品 第9类杂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