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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经济法复习(全)-第 11 页第一章 ©z判断题© 1、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2、仓储保管法律关系中,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保管物。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ACD根据企业组织方式,企业可以分为? A:独资企业 B:外资企业 C:合伙企业 D:公司企业 解析:企业组织方式是对企业出资方式和承担责任方式的总称。根据企业组织方式,企业可以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货币以外的出资要求: 我国某汽车制造企业欲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生产汽车,与英国一家汽车制造企业谈判同意设立合资经营企业。中方提供的方案包括:(1)合营企业注册资本47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方出资3200万元,出资方式为场地使用费400万元,机械设备1600万元,厂房700万元,知识产权500万元;英方出资1500万元,出资方式为机械设备800万元,知识产权700万元。(2)合营企业不设股东会,由董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3)董事会成员由合营双方推举产生,其中中方4人,英方1人。若英国方面对机械设备和知识产权的作价以及董事名额有不同意见,应当如何解决? 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案例: 我国某汽车制造企业欲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生产汽车,与英国一家汽车制造企业谈判同意设立合资经营企业。中方提供的方案包括:(1)合营企业注册资本47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方出资3200万元,出资方式为场地使用费400万元,机械设备1600万元,厂房700万元,知识产权500万元;英方出资1500万元,出资方式为机械设备800万元,知识产权700万元。(2)合营企业不设股东会,由董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3)董事会成员由合营双方推举产生,其中中方4人,英方1人。若英国方面对机械设备和知识产权的作价以及董事名额有不同意见,应当如何解决? 上述案例中,双方可在确定机械设备与知识产权作价之后,就董事名额问题进一步协商,协商过程中可以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 练习 判断题 1.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以合营企业最初订立的协议为准。经合营各方同意,也可以不订立合营企业协议而只订立合营企业合同、章程。 3.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4.大连某公司与日本某公司在大连设立中日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日方以设备估价出资,评估作价200万元,大连公司以厂房、土地使用权作价800万元入资。 第三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z判断题© 1.合作企业与合营企业有诸多相似之处,但是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根本区别在于合营企业为契约式合作经营企业,而合作企业则是一种股权式合作经营企业。 2.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申请先行回收其投资。 第四节 外资企业法 ©z思考题© 外国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第五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z多项选择题©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 ABCD A: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B:全部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C: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不具有法人资格。©z判断题© 1.甲以家庭财产投资个人投资企业,其营业执照上也注明是家庭财产,但其妻子乙认为个人独资企业由甲经营,所以应该以甲的个人财产对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认为个人投资企业既然是个人自己投资的,那么没有必要聘请会计记账。 练习 ©z判断题© 1.甲和丙欲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取名¡°新时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则应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3.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身份转换后,仅剩下有限合伙人的,则该合伙企业仍是有限合伙企业。 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名称,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练习 4.新合伙人入伙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但是新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5.讨论题:2015年,王某等4名注册会计师合伙成立了A会计师事务所,核准经营范围包括“税务代理”业务。因王某同时又是注册税务师,于是他在2016年与另外2人共同申请成立了B税务师事务所,主要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王某任法定代表人。2017年,A会计师事务所其他合伙人以王某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擅自在外开办B税务师事务所,致该A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益减少为由,向法院提起起诉。 (二)多项选择题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用作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有()。(2011中级会计) A.云滇针织品有限公司 B.昆海化妆品经销公司 C.樱园服装设计中心 案例:张某、李某、王某三人分别出资5万元、3万元、2万元,于2015年1月共同成立一食品加工厂,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盈利、分担亏损。2015年11月,李某个人经营的商铺亏损,向吴某借款3万元。2016年1月,李某未与张某、王某商量,私自退伙,并取走了自己的3万元出资。2016年3月,食品加工厂因长期亏损解散,张某、王某分别分得价值万元、1万元的货物。2016年6月,与食品加工厂有业务往来的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食品加工厂偿还其2015年的货款7万元。同时,吴某也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债务。 分析:该案涉及合伙企业债务与合伙人个人的债务发生冲突时,如何确定两种债务的清偿顺序问题。 在上述案例中,李某从合伙企业中私自拿回的3万元出资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根据“双重优先原则”,应用于偿还合伙企业欠甲公司的债务。 张某、王某分别分得的价值2.5万元、1万元的货物应用于偿还合伙企业债务。案例: 三义和是一家合伙企业,合伙人黎明因家人住院,急需一笔钱,向他人借款,并为此与债权人约定,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份额作为质押。事后,黎明还征求了其他合伙人的意见。 合伙人张芝仲认为:“合伙出资份额是合伙企业的财产,是大家的财产,为个人借款抵押不妥,该质押约定当然无效。” 合伙人李亚平认为:“我信任借款人,同意这项质押约定。” 合伙人康迎建认为:“既然有合伙人不同意,这项质押就不能生效。” 合伙人朱鹤翔认为:“既然如此,甲可以退伙,但必须对合伙企业以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意见不一致,他们请来新世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立权咨询。 问:如果你是律师,应该如何回答? 案例 1.2016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以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五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16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一年,2016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2016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改变,企业严重亏损.2017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名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还,2017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清偿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部分贷款,丙表示自己是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题: .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偿清? 3.在银行贷款偿清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第二章 第一节 公司和公司法概述 ©z多项选择题© 根据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公司可分为BD。 A:总公司 B:母公司 C:分公司 D:子公司 解析:根据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公司可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公司的组织系统,公司可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案例 甲公司系某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集团公司决定将甲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鉴于甲公司已有的债权债务全部发生在集团公司内部,因此其分立未通知债权人。且甲公司的分立仅进行了财产分割,而没有进行清算。 分析:本案例涉及公司的分立与解散。甲公司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分立的决议应由其股东即集团公司作出。通知债权人是公司分立的必经程序,而不论债权人是否与其有关联关系。公司解散并非都要进行清算,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发生的解散不用进行清算 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 ©z判断题© 1.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其中一个公司继续存在,其他公司均解散而并入继续存在的公司中。答案:错误。 解析: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其中一个公司继续存在,其他公司均解散而并入继续存在的公司中指的是吸收合并。 2.公司的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因法律原因而丧失营业能力,停止业务活动,开始处理未了结的业务。公司发生解散的事由,就意味着其法人资格的立即消灭。答案:错误。 解析:公司发生解散的事由,并不意味着其法人资格的立即消灭。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才消灭。 案例:甲公司于2016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根据上述公司法的规定,判断下列人员是否具备董事资格: (1)甲某,2011年向他人借款120万元,两年后到期,但因做生意失败,至今未能清偿。 (2)乙某,曾任某机械制造公司董事长,该公司于2011年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乙某负有个人责任。 (3)丙某,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9年6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12年刑满释放。 解析:(1)甲某符合前述第(5)条规定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因而不具备董事资格。 (2)乙某符合前述第(4)条规定的“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但营业执照被吊销已满3年,因而乙某具备董事资格。 (3)丙某所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不在前述第(2)条所规定的罪名之列,故丙某也具备董事资格。 解析:(1)甲某符合前述第(5)条规定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因而不具备董事资格。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z判断题©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答案:正确。 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答案:错误。 3.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答案:正确。案例: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甲、乙、丙、丁四人组成。其中,甲持有公司10%的股份,并由股东大会任命为董事长。乙曾担任某破产公司的经理,对该公司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至今已4年。丙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丁同时担任公司监事。 某日,董事会举行会议,甲、丙、丁出席,会上通过决议,向某厂投资50万元,其中,甲、丙同意该决议,丁表示反对。另一次,由于董事会未依法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甲便自行召集了股东大会会议。 分析: 该案涉及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职权、会议的召集程序及议事规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应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而不应由股东大会任命产生。乙虽然曾经担任某破产公司的经理,但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至今已逾4年,所以乙可以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董事可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担任,所以丙的任职是合法的。丁身为公司董事,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向某厂投资50万元的决议应属公司的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是股东大会的职权,董事会无权决定。并且,该项决议仅有2名董事赞成,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应不得通过。 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应先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的,才可由符合条件的股东召集。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答案: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2.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答案:35% 4.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通过。答案: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5.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的成员为£ß人。答案: 519 单项选择题 1.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012中级会计)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单项选择题 2. 2.下列有关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特定的人员或机构具有约束力。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人员或机构的有()。(2010中级会计)第三章 破产法 案例分析:债权人作为破产申请人的,其债权须为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请求权,同时还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的债权人也不得申请破产。 甲公司所享有的债权是基于侵权所产生的对飞翔公司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因而甲作为债权人有权申请飞翔公司破产。 乙公司对飞翔公司的债权于2014年1月到期,至2016年6月期间并未追索,已经超过了民法通则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因此乙公司的债权已经丧失申诉权,不能作为破产申请人。 丙公司对飞翔公司的债权尚未到期,不存在到期不能清偿的事实,因而丙公司也不能成为破产申请人。 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破产案件的受理 (五)债务人财产* 债务人财产即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此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在上述案例中: 第一项财产属于“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第三项财产属于“应当由债务人行使权利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项属于“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因此,这三项财产都属于债务人财产。 第二项财产由于所有权并不属于长城公司,故不属于债务人财产。此时,该货物的所有人可以行使取回权。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破产案件的受理 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何种条件下,债权人能够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B.债务人信誉下降 C.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D.债务人拒绝清偿到期债务 例题2 长虹储运公司是一家国营企业,因经营不善进入破产程序。与该公司有关的下列( )款项或费用属于破产债权。 A债权人甲公司因参加破产程序花费5万元 B破产宣告时长虹储运公司欠乙公司2万元贷款,离偿付日期还有1个月 C长虹储运公司向银行贷款10万元,该项贷款以长虹储运公司价值2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担保 D长虹储运公司拖欠某市地方税务局税款5万元 第四节 重整与和解 1.和解是指债务人符合破产或可能破产的情形,但仍有挽救希望,债权人或债务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整顿,以期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清偿能力的法律程序。答案:错误。 2.谁管理、经营债务人便由谁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三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答案:错误。 3.和解申请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答案:错误。 第四节 重整与和解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应如何产生? A.由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担任。 B.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C.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 D.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在不能选举产生的情况下由法院审判人员担任。案例: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金诚公司的破产申请后。 取回甲向破产管理人请求返还其交由金诚公司保管的货物。别除乙银行请求行使对金诚公司的一辆轿车享有的质权。抵销 公司的债权人丙同时对公司负有债务,请求将该债务与其对公司享有的债权互相抵销。追回例题1甲企业把租用乙公司的一台吊车,于其破产案件受理前5个月擅自变卖,在甲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下列选项中,乙公司保护其正当权益的方式是( )。 A行使取回权 B行使撤销权 C行使破产债权 D行使别除权 例题 2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10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清算组可依法行使追回权的有( )。 A该企业于2000年3月1日对应于同年10月1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 B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于2000年4月1日从该企业无偿调出价值10万元的机器设备一套 C该企业于2000年5月8日与其债务人签订协议,放弃其15万元债权 D该企业于2000年7月10日将价值25万元的车辆作价8万元转让他人 3.以下为F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消主张。其中()不能合法成立? A.甲工厂主张抵消23万元:“F公司收取我厂141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产;在此之前,我厂有23万元给F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填写不当被银行退回” B.乙工厂主张抵消49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F公司欠我厂设备货款120万元;F公司曾退回我厂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为49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 C.丙公司主张抵消85万元:“我公司欠F公司工程款187万元;在F公司破产宣告后,M建材厂将其对F公司的85万元债权转移给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务” D.丁公司主张抵消142万元:“我公司欠F公司工程款256万元;在F公司破产宣告前,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F公司所欠的142万元债务”第四章 合同法案例: 甲、乙是邻居。某日,乙突发疾病住院医治,急需钱,甲拿出1万元送上门并说:“先用着,以后再说。”后乙病愈,甲追要1万元钱,乙称受赠之钱可以不还,但甲称当初是借钱给乙,现要追还。 通过本章的学习,本案例中的问题应如何解决?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选择题: 1、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来划分的,可以将合同分为: A: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B: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C: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D: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2、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 A、双务合同 B、诺成合同 C、不要式合同 D、有偿合同 E、要式合同 3.下列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 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B.张某借给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C.李某把2万元柑桔交给铁路部门运输;D.铁路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以上四种合同,( )是实践合同。 分析:合同法第 367条 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项正确。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案例 甲某在斯富保险公司为其爱车投保了汽车保险。某日,在甲某驾车行驶的过程中,爱车无故自燃,最终导致整车报废。之后甲找到了斯富保险公司要求赔付,但斯富保险公司声称他们双方所签署的保险合同中明文规定:“汽车自燃引起的损害,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对此,甲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斯富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在缔约过程中其曾就争议条款提醒甲某注意,因而法院最终支持了甲某的请求。 分析:保险合同中这一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应提请对方注意该条款并应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否则甲某有权要求法院撤销该格式条款。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AC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C、 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甲商场向乙企业发现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 B ) A、5月1日 B、5月8日 C、5月9日 D、5月10日 (一)单项选择题 1.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2012中级会计) 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 单选题 (CPA2003)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甲厂向乙大学去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耳机,每副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这批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问: 1)甲厂向乙大学去函,是要约还是承诺,为什么? (2) 大学回函,是要约还是承诺,为什么? (3) 乙大学是否有权拒收,为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 1.2008年8月7日,科弘公司与豫玉都公司签订代理采购合同,委托豫玉都公司购买镀锌钢卷4490MT,总额为3598,7350元,科弘公司科弘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天恒公司向科弘公司购买相同数量及规格的镀锌钢卷,天恒公司向科弘公司支付3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本案的实质:本案不是天恒公司所指的委托或买卖合同纠纷,是通过三份合同科弘公司向自己购买钢卷,是以买卖之名行融资之实的企业资金拆借。豫玉都公司对本案内情陈述真实,融资回报则是两份合同的差价96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天恒公司并不具有从事融资贷款业务的资质,其与豫玉都公司、科弘公司采用虚假贸易形式进行的借贷活动,违反了国家相关金融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本案的实质:本案不是天恒公司所指的委托或买卖合同纠纷,是通过三份合同科弘公司向自己购买钢卷,是以买卖之名行融资之实的企业资金拆借。豫玉都公司对本案内情陈述真实,融资回报则是两份合同的差价96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天恒公司并不具有从事融资贷款业务的资质,其与豫玉都公司、科弘公司采用虚假贸易形式进行的借贷活动,违反了国家相关金融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案例1 2017年1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9ÔÂ1ÈÕ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2千万元,第二期支付3千万元,第三期则在9ÔÂ1ÈÕ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时支付5千万元。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千万元。 9月1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9月1日)7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则以乙公司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 案例2 2016年8月20日,甲公司和乙公司订立承揽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按乙公司要求,为乙公司加工300套桌椅,交货时间为10ÔÂ1ÈÕ。乙公司应在9月8日支付加工费10万元人民币。 合同成立后,甲公司积极组织加工。同年9月2日,当地消防部门认为甲公司生产车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其停工整顿。甲公司因此将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乙公司在得知这一情形后,9月8日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加工费。甲公司诉至法院,认为乙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加工费,其行为已构成违约,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以甲公司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货提起抗辩。案例3甲公司(承租方)与乙公司(出租方)于2014年1月2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租赁用途为餐饮、住宿;租期十年;年租金 70万人民币;付款方式:首次付款70万,开业前再付70万。两年后,一年一交,先交款后使用;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房屋配套工程、天然气管道工程及消防达到要求。 合同签订后,甲方依约将第一年租金支付乙方。但乙方却未却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房屋配套、天然气管道输入及消防也没有达到要求。直到2015年4月14日,乙方才完成上述合同义务。 2015年4月15日,乙方向甲公司发出催款通知书,要求甲公司支付第二年租金。甲公司以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房屋配套、天然气管道输入及消防也没有达到要求为由抗辩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1.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 答案:错误。 2. . 债权人的撤销权和债权人的代位权,均是合同履行保全的方式。 答案:正确。第五章 担保法 第二节 保证1.不具备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保证合同无效,免除保证责任。 答案:错误。 2.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答案:错误。 3.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答案:正确。 4.当同一债权上有保证和第三人的物的担保存在时,当事人约定担保物权实现方式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保证与第三人的物的担保是同等的;若是债务人提供的物保,则物保优先于人保。 答案:正确。 第二节 保证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到期日为2011年5月1日),自然人丙与某公司的分支机构丁分别与甲签订了保证合同。其中,丙与甲约定,在乙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丙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丁未与甲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同时,乙还以其价值30万元的房屋向甲设定了抵押。后来,甲同意将乙的债务延长3个月,此事并未告知丙和丁。债权到期后,甲放弃了对乙的房屋的担保物权,而直接要求丙、丁承担保证责任,偿还60万元债务及其相关费用。 问:1)丙和丁的保证方式? 2)丙和丁的保证范围? 3)甲同意将乙的债务延长3个月并未告知丙和丁,丙和丁保证责任是否失效? 4)丁提出抗辩,理由是作为分支机构,不具保证人资格,保证合同无效,因此不承担保证责任。是否合理? 5)60万债务如何承担?第五节 留置 1.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人优先受偿。答案:留置权知识点:留置权的优先性。难度:1 第六章 票据法 案情 A建筑公司从B钢铁厂购进一批钢材,数量20吨,价款万元。钢材运抵建筑公司后,A为B钢铁厂签发一张以A公司为发票人和付款人、以B厂为收款人的到期日在三个月后的商业承兑汇票。一个月后,B厂从C金属公司购进一批冶金轧辊,价款6万元。B厂就把A公司开的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余下的4千元用支票方式支付完毕。汇票到期后,C公司把汇票提交A公司要求付款,A公司拒绝付款,理由是B钢铁厂供给的钢材不合格,不同意付款。A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分析 A公司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票据法原理,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原因关系相分离。原因关系是否存在和有效,对票据关系不发生影响,票据债权人只要持有票据即可行使票据权利。 在本案中,B厂与A公司之间的钢材购销关系是本案汇票的原因关系。汇票开出后,A公司就与票据持有人产生票据关系。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是相互分离的。A公司提出钢材质量不合格是原因关系有瑕疵。其拒绝付款就是用原因关系来对抗票据关系。 但现在汇票已被背书转让,持票人不再是原因关系的当事人,所以A公司不得以钢材不合格为由来对抗C公司,A公司必须付款。付款后票据关系消灭,原因关系不消灭,A公司仍可根据原因关系的瑕疵请求B厂赔偿损失。 甲签发一张2万元的本票交收款人乙,乙背书转让给丙,丙取得本票后将金额改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戊向甲提示付款,甲核对认定本票经过变造,对戊的付款请求提出抗辩,拒绝支付。 处理:因甲乙在变造前签章,故应就2万元负责;丙是变造人,应对变造的文义负责5万元负责;丁签章在变造之后应对5万元负责,如果戊向甲追索,甲只负责付给其2万元,但戊已付给丁5万元,其所受损失应向丁和丙请求赔偿。 案例 甲、乙、丙均系个体经营者,甲因从乙处进货而拖欠10万余元货款,乙又因借贷而拖欠丙10万元,现离借款到期日还有4个月,乙在征得甲、丙同意后,决定以汇票结清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乙做出票人,甲做付款人,丙做收款人,票据金额10万元,出票后4个月付款甲与乙之间汇票结算后的尾数用现金了结。丙拿到汇票后为便于流通便找甲进行了承兑,此后,丙在从某胶鞋厂进货时,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胶鞋厂。胶鞋厂接收汇票时距到期日还有近3个月,遂又决定用该汇票采购橡胶,采购员黄某携带已在票据背面背书栏盖有本单位章的汇票外出时不慎丢失,黄某将丢失汇票的情况反映给胶鞋厂,胶鞋厂立即向甲办理了挂失止付的手续,其他措施未采取。该丢失汇票被李某捡到,李某发现票据背面的最后一次背书未填写背书人,便喜出望外地签了名,然后持汇票到某家电商场购置一套价值10万元的家电,并将汇票背书后交给了家电商场。家电商场未进行票据的转让。汇票到期,家电商场持汇票请求甲付款,甲以汇票已挂失止付为由拒绝付款,家电商场只好追索并对所有前手发出了通知,胶鞋厂接到通知后提出自己是票据权利人,家电商场的票据权利有缺陷,请求返还票据,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问题家电商场有无票据权利?甲作为承兑人能否以挂失止付为由拒绝付款?家电商场对所有前手发出追索通知的做法是否妥当?张某向李某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金,李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合意解除,则张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权利? A.请求李某返还汇票 B.请求李某返还10万元现金 C.请求从李某处受让汇票的第三人返还汇票 D.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 第十一章 知识产权法 甲公司在报纸上向社会征集广告用语,声明被采用的应征者将获得奖金2000元。乙设计的独特广告语应征后被选中,获得2000元奖金。甲公司使用该广告语3年以后,乙对广告语的著作权提出主张,要求甲公司停止使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语属于商务用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C.乙享有广告语的著作权,其主张成立 D.乙享有广告语的著作权,但甲公司可以在其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广告语 甲设计并雕刻了一尊造型别致的雄狮,置于当街店门口招揽顾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视为放弃著作权 B.乙以该雄狮为背景拍照纪念不构成侵权 C.丙可以该雄狮为范本制作和销售纪念品 D.丁可以该雄狮为立体造型申请注册商标李某于2016年8月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2017年3月5日发表于某文学刊物后被张某改编成剧本,甲公司根据该剧本拍成同名电视剧,乙电视台将该电视剧进行播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李某从2017年3月5日起对小说享有著作权 B.张某对剧本享有著作权 C.甲公司将该剧本拍成电视剧应当取得李某和张某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D.乙电视台播放该电视剧应当取得甲公司许可并支付报酬 甲创作并演唱了都是玫瑰惹的祸,乙公司擅自将该歌曲制成彩铃在网络上供免费下载。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哪些权利? A.信息网络传播权 B.广播权 C.表演者权 D.发行权 电视台、广播电台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甲电视台获得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A队与B队比赛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甲电视台播放的比赛实况予以转播,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乙电视台转播的实况比赛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备将来播放,丁某未经许可将丙电视台录制的该节目复制一份供其儿子观看。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电视台侵犯了A队和B队的表演者权 B.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行为 C.丙电视台的录制行为没有侵犯甲电视台的权利 D.丁的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第一节 著作权法 1.下列属于著作权特殊性质的有: A:著作权作为一个整体一般不可转让,但其中个别权能可以转让、继承。 B:著作人身权不可剥夺、不可扣押并且不可强制执行,即使对于正在服刑的罪犯,其著作人身权同样应受到尊重、保护。 C:著作人身权具有永久性,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