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影视作品制片人聘用合同.doc

    • 资源ID:38444056       资源大小:31.01KB        全文页数:22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影视作品制片人聘用合同.doc

    影视作品制片人聘用合同 影视作品制片人聘用合同 影视作品制片人聘用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手机号: 电子邮箱: 微信号: 乙方: 工作室(注册号:) 联系人: 地址: 手机号: 电子邮箱: 微信号: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享有影视剧制作资质的法人单位,拟单独或联合其他出品方组织摄制作品(暂定名,最终名称以许可证上的标注为准,以下简称“本片”),希望聘请制片人代表甲方执行本片的融资洽谈、剧本统筹、摄制组组建、主创人员选任、摄制管理、宣传、发行、奖项评选等具体工作。 2.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的企业,经与甲方协商一致,确定指派乙方已经过了制片人的合法授权,能全权代表制片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项。乙方已就本合同约定之事项提前征询了制片人意见,获得了制片人的认可。 3.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及制片人已就本片的基本剧情、本片的投资规模及财务预算、创作构想及艺术风格、甲方对制片人工作的总体要求、制片人的需求等共同进行了必要沟通,双方确认彼此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各个条件,且制片人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相关义务。 4.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时,没有受到其他任何形式的行政命令、合同、聘书、条文等可能影响或禁止乙方及制片人履行本合同的限制;在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及制片人不会从事影响制片人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或对本片、制片人个人有负面社会评价的行为、事件及活动。 5.本合同的签署不构成甲方与制片人形成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而属于民法典合同编层面的劳务合同关系,制片人是受甲方委托参与本片工作的众多聘用人员之一。 6.甲方是代表本片的全体出品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片的出品方、投资方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效力和制片人的工作任务。 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于年月日在市区签署本合同。 第1条词语解释1.1双方:“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仅单指甲方,或仅单指乙方及制片人;“另一方”指除“一方”以外的本合同其他方;“第三方”指除甲方和乙方外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2本合同:指双方共同或任意一方签署给另一方的一系列法律文件之总和,包括且不限于已签署或后续可能签署的:影视作品制片人聘用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附件一)、本片拍摄计划(附件二)、本片预算报告(附件三)、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等。 1.3条、款、项:本合同中以“第1条”、“第2条”、“第3条”等注明的内容称为“条”,以序号“1.1”、“3.2”、“5.4”、“2.1.1”、“5.3.1”、“8.1.1”等标注的内容称为“款”,以序号“(1)”、“(2)”、“(3)”等标注的内容称为“项”;“章”包含“条、款、项”,“条”包含“款、项”,款包含“项”。 1.4影视作品:即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画面组成,并且能够借助技术设备被感知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剧以及类似制作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在本合同中即指“本片”。 1.5出品方:指根据中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对本片享有所有权(著作权),并依法享有本片相关商业收益的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在本合同中即指“甲方”,或“甲方与现在及将来可能存在的本片投资人”。 1.6剧本:指为本片摄制需要而编定的包含一系列角色语言(对话、独白、旁白等)、场景画面描述、镜头画面描述等内容的文字作品,包括文学剧本、摄影剧本、分镜剧本、分景剧本、脚本等。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1.7剧组(摄制组):指由制片方(出品方)或其授权的代表指定的制片人、演员、制片主任、摄影师、美工师、剧务等人员为拍摄本合同约定的影视剧而组成的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团队。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1.8完整著作权:根据本合同签署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同时享有包括但不限于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改编权(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摄制权(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放映权(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广播权(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汇编权(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9开机:指甲方已与影视作品的主创人员(制片人、编剧、制片人、监制、主演、摄像师)签署聘用合同,且已完成影视作品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摄制备案公示,并正式开始拍摄(以“举办开机仪式”、“开始拍摄剧情”等为标志)。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1.10杀青:指影视作品已完成拍摄工作(不包括影视作品的后期制作,以及后期制作过程中可能需要补充拍摄的少量内容)。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第2条制片人的工作内容2.1本片基本信息 2.1.1本片的制作现状为以下第项: (1)尚在筹集开拍所需必要资金阶段。 (2)尚未确定最终剧本,拟定剧本风格或故事梗概为,剧本内容进度为,编剧选定情况为。 (3)剧本创作已完成。片名暂定为,剧情梗概为,根据的原著小说的作品许可,由编剧改编而成。甲方对该剧本享有。 2.1.2本片拟定总投资金额(本合同所涉货币均为“人民币”)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拟用于影视作品摄制的费用约为人民币(大写)(¥元)、拟用于影视作品宣传发行的费用约为人民币(大写)(¥元)、预防预算超支的备用金约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签署时,甲方已筹集到位的资金(可立即实际投入的资金)为人民币(大写)(¥元)。 2.1.3总体运作周期:本片在年月日前开始筹备,筹备期不超过连续个自然日;本片在筹备期清后的个自然日内开机,拍摄期累计约个自然日;本片后期制作期累计约个自然日;本片首轮播映时间拟定于年月左右。 2.2制片人的主要工作内容 (1)对本片的市场定位、艺术风格、摄制技术、主创团队构建、宣传方案、发行渠道及方式等影视作品制片前应当研究的事项,协助甲方开展调查和科学决策。 (2)协助甲方寻找适合本片的其他投资人和赞助人,全面参与本片投资、赞助的联络、洽谈、签署、落实等工作。 (3)根据甲方确定的本片总体投资额度和播映时段,制作本片筹备、拍摄、后期、宣传、发行、播映等各阶段的成本预算方案和实施流程计划。在甲方确认相关方案、计划后,完成具体执行工作。 (4)作为落实本片摄制、宣传、发行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在甲方确定的总体成本预算范围内,审批、管理、监督本片的各项财务支出,建立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财务制度,高效合理使用资金,节约成本开支。确保财务账册规范完整、资金流转清晰有据,杜绝腐败。 (5)寻找、研究、向甲方推荐本片的剧本及编剧,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与相关人员、企业洽谈并签署合作协议,并完成与此相关的剧本统筹、定稿等影视行业通行标准的各项工作。 (6)全面负责本片剧组(摄制组)的建立工作。寻找、研究、向甲方推荐适合本片的导演、主演等剧组人员,以及本片后期制作、宣传、发行所需的各类合作企业和人员;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与前述人员、企业洽谈及签署合作协议,并审定、管理前述人员、企业的具体工作。 (7)作为落实本片摄制任务的第一责任人,指挥、管理剧组人员按计划完成本片前期筹备、中期拍摄、后期制作的各项任务,且不低于当前影视行业通行的标准。监督本片的摄制质量,使其符合甲方预定的本片市场定位、艺术风格、技术标准。 (8)作为落实本片宣传、发行任务的第一责任人,策划、领导、落实本片的各项宣传和发行事宜。以不低于当前影视行业通行的宣传、发行标准为前提,努力提升本片的宣传效果和发行质量,以实现本片的最广泛好评和最大化收益为追求目标。 (9)根据本片的实际需要,承担本片在中国及其他相关国家影视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影视节(展)组委会的各项备案、申报、审批工作,协助甲方获得本片在公开播映的国家应取得的各类发行及播映许可。 (10)其他按照影视行业惯例应由制片人完成的工作。 2.3制片人的主要权责 为完成本合同第2.2条之工作内容,制片人还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以下义务: (1)本合同第2.2条之工作内容应由制片人亲自完成,除甲方同意外,不得转委托或分包给他人完成;制片人为高效完成工作可以将辅助性工作交由助理人员完成。甲方有权根据需要随时安排制片人到甲方所在地、本片摄制地、合作方所在地开展相关工作。 (2)制片人应协调本片在剧本创作、摄制、后期制作阶段各主创人员的协作关系,并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本片的情节内容、参与创作人员、日常财务安排进行调整,甲方亦可对制片人的失当决策进行纠正。本片需改变主要故事情节或人物,或需要更换总导演、总编剧、主要演员的,制片人应向甲方汇报,由甲方做出最终决定。 (3)制片人有权监督编剧、导演、主演等剧组各类人员的工作情况,制片人与编剧、导演、主演等剧组主创人员发生争议导致本片的相关工作停滞的,应第一时间向甲方汇报。 (4)制片人应确保剧组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剧组各部门严格落实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制片人有权视具体情节作出要求赔偿、扣罚报酬、解除聘用等决定。 (5)制片人有权对本片各阶段的各项常规性支出进行审核,并应努力降低摄制成本、防范商业欺诈。支出项目超出常规范围或相关支出金额显著超出常规投入资金的,制片人应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审批相关支出。 (6)制片人在执行本合同约定之各项工作中,应忠于甲方利益、恪尽职守,不得徇私舞弊,不得从事违背甲方指示、损害甲方利益、借甲方或剧组之名开展与本合同约定内容无关之事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及制片人须向甲方交出所有与本片相关的信息、文件、物品;甲方亦有权在任何时段要求乙方提供由其掌握的本片相关信息、文件、物品。 第3条制片人的工作时间3.1工作期间 3.1.1制片人在以下第项约定的期限内履行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各项义务: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片获得影视主管部门的公映许可(电影)或发行许可(电视剧)之日止。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片完成在中国大陆地区首轮播映时止。 3.1.2甲方超出第3.1.1款约定之时间要求制片人继续按本合同等二章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的,则双方按第项的约定执行: (1)乙方有权拒绝,或与甲方另行协商延长工作期限的相关事宜。 (2)制片人应予配合,但甲方应按每月人民币(大写)(¥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支付延长制片人工作期间的报酬。 3.1.3非因制片人的原因致使其未在第3.1.1款约定的工作期间内完成各项工作的,制片人的工作期限不自动延长;因乙方或制片人的原因(例如:因制片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本片预算超支而停拍、制片人从事其他工作致使本片无法按期完成等)导致制片人未在第3.1.1款约定的工作期间内完成各项工作的,制片人的工作期间按其延误的时间段自动延长,且甲方无需另行支付报酬。 3.1.4如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导致本片拍摄时间需要延长且会延长制片人工作时间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双方本着促进本片摄制完成的目标协商处理。 3.2日常工作时间与休假 (1)制片人在本片筹备、摄制、发行、播映等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日期和每日工作时长,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协商确定(甲方有最终的单方决定权),但制片人应以努力尽责之态度,积极配合甲方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进度。 (2)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影响本片相关进度且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片人可以休假,具体休假时间段和休假次数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4条工作报酬与相关待遇4.1报酬总额与支付方式 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以下第款的约定计算和支付报酬: 4.1.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及制片人履行本合同之各项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报酬合计金额为(本合同所涉货币均为“人民币”)人民币(大写)(¥元);乙方与制片人之间就报酬收益分配、所得税缴纳等内部事项的约定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按以下各项的约定分阶段向乙方支付报酬: (1)甲方支付第一笔金额为报酬总额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支付时间节点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个自然日内。 (2)甲方支付第二笔金额为报酬总额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支付时间节点为本片开机之日后的个自然日内。 (3)甲方支付第三笔金额为报酬总额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支付时间节点为本片杀青后的个自然日内。 (4)甲方支付第四笔金额为报酬总额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支付时间节点为本片获得影视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之日起的个自然日内。 (5)甲方支付剩余尾款金额为报酬总额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支付时间节点为本片在中国大陆完成首轮播映后的个自然日内。 4.1.2甲方根据本片最终播映后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支付制片人的报酬分红,具体金额标准和支付方式按以下各款约定为准: (1)报酬金额的计算方法为。 (2)报酬金额的支付时间为。 4.1.3乙方或制片人为本片居间介绍投资者或赞助商,且甲方最终与投资者或赞助商达成合作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额外报酬,具体金额标准和支付方式按以下各款约定为准: (1)报酬金额的计算方法为。 (2)报酬金额的支付时间为。 4.2税费与收款凭证 4.2.1甲方应通过转账方式将约定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4.2.2第4.1条约定之报酬为金额,乙方应缴纳之税款,按第项执行: (1)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每次应付乙方之款项中扣除(即乙方每次收到的款项金额为合同约定金额扣除税款后的金额);甲方应在每次付款后的6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提交该次付款的完税凭证,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税务机关规定的代扣代缴事项。 (2)由甲方承担并代为缴纳;甲方应在每次付款后的6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提交完税凭证,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税务机关规定的代扣代缴事项。 (3)由乙方在每次收款后的个自然日内向甲方开具实收含税款项对应之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4)甲方每次支付的实际款项金额应为“当次应付款金额×(1+适用税率)”,乙方在每次收款后的个自然日内向甲方开具前述实收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4.2.3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而产生的金融机构收取的转账费用由方承担。 4.3交通与食宿 4.3.1制片人为履行本约定之各项工作而产生的交通成本,双方按以下第款之约定执行: (1)由乙方或制片人自行承担。 (2)由制片人每月凭相应交通费票据从本片经费中据实报销,并单独制作账簿存档。 (3)制片人每月可从本片经费中提取人民币元用作其交通经费,制片人当月实际产生的差旅费超出前述金额的,超出部分由乙方或制片人自行承担。 4.3.2双方按以下各项的约定执行食宿标准: (1)制片人在其日常生活的经常居住地开展工作的,相关食宿费用由乙方或制片人自行承担。 (2)制片人在其经常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开展工作的,或在本片拍摄地剧组驻地开展工作的,相关食宿费、酒店上网费、酒店服务费由甲方承担。制片人住工作地附近的酒店单人间,饮食遵照剧组固定成员的平均饮食标准执行。 4.3.4因海外拍摄、参加国际影展或宣传等情形而产生中国大陆地区之外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的,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4安全与保险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者乙方、制片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外,制片人因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而受伤或生病,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或甲方承担。 (2)甲方应为制片人从事本合同约定之各项工作的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承保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元),被保险人为制片人,受益人由被保险人自行指定。 (3)甲方应于本片开始筹备工作后的个自然日内将制片人的保险单交付乙方;乙方可在甲方未按约定给制片人购买保险,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行垫付款项给制片人购买上述保险,乙方垫付的保险费在向甲方交付保险购买凭证后的个自然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5条著作权、肖像权、署名权、荣誉权5.1本片著作权 (1)本片及制片人为本片所完成的各项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各版本完成片、毛片、粗剪片、各版本剪辑片、预告片、拍摄素材、阶段性作品、任何文字、图案作品、草稿等)的完整著作权由出品方享有,本片宣传、发行、播映过程中所制作的宣传片、宣传资料、剧集介绍、照片等音视频、图片、文字资料和拍摄素材的完整著作权亦由出品方享有;出品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对前述作品进行使用和开发经营(含衍生产品),前述作品相关具体权利的行使与收益分配,由甲方或全体出品方自行协商确定。 (2)乙方及制片人可基于自身业绩介绍或宣传的需要而无偿使用已公开播映的本片或甲方对外公开的本片相关宣传材料、拍摄素材等,但不得为其他商业目的违法使用本片或相关宣传材料。 5.2制片人肖像使用 甲方在制作、播映、公开本片及其宣传物品、资料等作品时,可根据需要使用、编辑“乙方或制片人向甲方提供的肖像照”、“甲方从互联网等媒介上搜寻的制片人肖像”、“制片人在本片摄制过程中的肖像”、“制片人在本片客串角色(指在本片中无偿表演非主要角色的、戏份较少的角色)的肖像”等,且无需向乙方及制片人支付肖像使用许可费,但甲方不得将制片人的肖像用于其他目的或用途。 5.3制片人署名 5.3.1制片人享有在本片中表明自己身份的署名权,制片人在本片的署名为,甲方应在本片中标注制片人担任的职务为。 5.3.2甲方按以下第项的约定编排制片人的上述署名信息: (1)甲方根据本片的呈现效果需要自行确定制片人署名信息的出现顺序、在画面中的存续时长、在画面中的位置及字体大小等。 (2)制片人的上述署名信息应分别呈现在片头和片尾的字幕中,且出现顺序为,在片头画面中的存续时长为,字体及其在片头画面中处于位置。 5.3.3对于本片的宣传材料(包括且不限于宣传海报、视频花絮、宣传文字等)或音像制品的包装(如DVD等),甲方均应在宣传材料中表明制片人的上述署名信息,且具体排序、署名位置、字体大小等应与第5.3.2款所体现的制片人地位一致。 5.4本片获奖归属 (1)因涉及本片而需要参加或申请国内外各类影视作品展览、评奖的,必须以甲方或本片出品方的名义进行,乙方或制片人不得单独参加或申请;但相关组织机构或评审机构无需任何流程或手续,直接给制片人评奖的除外。 (2)涉及参加或申请国内外各类影视作品展览、评奖中的“制片人个人奖项”的,甲方应听取乙方及制片人的建议,但甲方享有最终决定权;除前述奖项外的其他奖项申报,由甲方自行决定,并可根据申报需要,合理使用制片人的相关信息。 (3)若制片人因饰演本片而获得国内外各类影视作品展览、评奖中的“制片人个人奖项”的,相关奖杯、奖状、证书的原件归所有,原件所有人应给予另一方一份复制品,奖金归所有;除前述奖项外的涉及本片的其他奖项的奖品物归属,与乙方无关。 第6条履行中止6.1意外事件 6.1.1本合同履行中所涉“意外事件”是指当事人未预见到的或未避免、克服掉的,因当事人或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的本合同无法按计划正常履行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停水、起火、堵车、飞机延误、主创人员(导演、演员、摄像师等)生病或受伤、物品倒塌、设备损坏、群众围观或场地管理方干扰正常活动等。 6.1.2制片人因生病或意外受伤不能参加或不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双方按以下各项约定执行: (1)制片人生病的,应至甲方事先认可的医院或当地三级医院(甲等或乙等)进行诊断,并以医院出具的“诊断结果”和“病假单”作为制片人生病及停工修养时长的依据。 (2)制片人在工作现场意外受伤的,由甲方先行垫付全部医疗、交通、误工、护理、营养等费用;意外受伤事件的责任主体明确后,由甲方向直接责任者追偿或要求其赔偿甲方的损失。 (3)制片人停工休养期间无劳务报酬,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相应期间的对应金额,或要求按其停工修养时间的1.5倍要求延长制片人的工作期间;但因甲方过度延长制片人每日工作时间或过度增加制片人每日工作强度而导致制片人疲劳生病的,或因甲方过错导致制片人意外受伤的,不得扣除停工休养期间的报酬。 (4)除“制片人故意、重大过失、仅因制片人个人原因导致”以外,甲方不得因制片人生病或意外受伤引起的甲方拍摄成本增加或有其他损失,向乙方或制片人主张赔偿。 (5)双方应本着互帮互谅、努力降低彼此损失的原则,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友好协商减少因制片人生病或意外受伤而给本片相关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 6.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意外事件导致本片中止摄制,或本合同的其他义务不能按原计划正常履行的,制片人应在其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内,尽力配合甲方排除相关干扰因素。 6.1.4因甲方、乙方或制片人的过错导致意外事件发生的,过错方按本合同第八章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第三方的原因导致意外事件发生的,双方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且双方应本着互帮互谅的原则,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以降低意外事件给本片相关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 6.2不可抗力 (1)指当事人无论是否可预见,均无法避免和控制,且并非(除政府行为)第三方过错导致的本合同无法按计划正常履行的事件。包括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现象(如水灾、旱灾、地震、重度雾霾、气象条件不符合拍摄要求等),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如战争、动乱、政府法令及政策等)。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按计划正常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本着互帮互谅、努力降低彼此损失的原则,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友好协商减少因不可抗力而给本合同的正常履行造成的不利影响。 第7条特别约定7.1保密义务 (1)在甲方对本片公开或播映前,本片的剧本、具体故事内容、摄制画面、配乐及其词曲、摄制素材、摄制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剧组主创人员信息及其变化、摄制资料和摄制进度、与本片摄制相关的各种事实等)均属甲方重大商业秘密,一经泄露即会给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因此,除甲方为宣传营销需要而将前述部分商业秘密披露或许可乙方及制片人披露外,双方及制片人均应保守前述商业秘密。 (2)本合同所涉及的各项条款均为商业机密,双方及制片人应予保密,未经一方许可,另一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内容向社会公众披露;因本合同签署、存档、财务等需要,双方将本合同内容披露给各自法务人员、行政人员、财务人员的,应确保其各自相关人员对本合同保密。 7.2双方及制片人承诺 (1)基于艺术创作与探索的基本保障,双方及制片人承诺:若因本片而引致第三方或社会公众对甲方、制片人给予负面评价,或导致甲方或制片人的声望、名誉受损或遭受其他形式损害,一方不能向另一方要求任何形式的赔偿、补偿、道歉,一方也不应对另一方及本片进行任何形式的诽谤和指责。 (2)制片人应对本片主题、题材、价值观的政治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查和把关,帮助甲方顺利取得影视行政主管机关对本片发放相关许可。 (3)本合同签署后至制片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前,乙方及制片人不得承接任何与本合同约定的制片人工作相冲突的活动或从事任何影响制片人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活动。 第8条违约责任8.1乙方或制片人未按本合同第二章、第三章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的,经甲方提出,乙方或制片人应立即改正,并弥补因其违约而造成的甲方损失,且甲方可要求乙方或制片人按甲方的合理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而甲方无需因此额外支付报酬给乙方。乙方或制片人就同一约定义务违反达两次或以上的,甲方除享有前述权利外,还有权从乙方或制片人第二次违约开始,要求乙方按每次人民币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该违约金。 8.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章、第三章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的,经乙方或制片人提出,甲方应立即改正,并弥补因其违约而造成的乙方或制片人损失。甲方就同一约定义务违反达两次或以上的,乙方及制片人除享有前述权利外,还有权从甲方第二次违约开始,每次中止履行本合同义务,直至甲方改正时再恢复履行;或客观上无法改正的情况下,甲方按每次人民币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时再恢复履行。因中止履行而产生的甲方各类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8.3制片人有下列情形时,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按本章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除制片人因履行工作义务而发生伤病或因甲方及第三方过错外,制片人无法正常完成相关工作连续超过个自然日或累计达到个自然日以上。 (2)制片人被治安拘留、司法拘留,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制片人严重违反甲方的指示,或严重违反剧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或造成本片、甲方重大损失。 (4)制片人不能履行其工作职责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经甲方要求后仍不改正累计达次。 8.4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第4.1条之约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其他付款职责履行付款义务的,甲方除应继续履行相关义务外,还应自其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履行金额的%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甲方履行完相应付款义务时止;甲方逾期付款连续达到个自然日的,制片人有权停止工作,直至甲方履行完相应付款义务时止;甲方逾期付款连续达到个自然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8.5若一方未按本合同第4.2条之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除应继续履行相关义务外,还应自其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人民币元的标准向另一方支付逾期履约违约金,直至其履行完相应义务时止。 8.6若一方未按本合同第4.3条和第4.4条之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经另一方提出,违约方应立即改正,并弥补因其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损失无法弥补的,违约方应按每次违约人民币元的标准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8.7若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第7.1条之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经另一方提出,违约方应立即改正;若违约方未在合理时间内改正,或无论违约方是否改正均已给另一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弥补因其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一切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另一方为维权而产生的相关成本;若另一方的间接损失无法核算明确的,则应以人民币元作为另一方的间接损失。 8.8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改正,并要求一方按照因其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1.3倍支付违约金;若因一方违约导致本片摄制期限延长的,还需按“每日人民币元×延长日数”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第9条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及其相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按第条执行: 9.1向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受理费等维权成本由败诉方承担。 9.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仲裁而产生的律师费、受理费等维权成本由失败方承担。 第10条其他约定10.1位于合同首页的双方联系方式,系双方沟通联络、发送通知的指定信息送达方式;涉及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同时以电子邮件通知方式和邮寄纸质版通知方式送达,方为有效送达。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双方营业执照 附件二:拍摄计划 附件三:预算报告 甲方: 乙方: 第 22 页 共 22 页

    注意事项

    本文(影视作品制片人聘用合同.doc)为本站会员(1595****071)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