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效期商品管理制度 .pdf
优秀办公范文欢迎下载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效期商品管理制度文件编号SP-XQ20151201 总版本A 制订日期2015 年 12 月 01 日生效日期2016 年 01 月 01 日核准会签审查制订张福祥杜玲琴规划中心文件修订记录No 版次变更修订日期修订页次修订内容摘要登录者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6 页优秀办公范文欢迎下载1. 目的 :1.1 加强公司商品效期管理,明确商品收货效期要求,控制仓库及门店效期商品数量,减少效期商品造成的损失。1.2 强化相关人员对商品的养护责任,明确界定效期商品损失的责任。2. 范围 :总部、分部及门店商品效期的管理。3 定义 :3.1 滞销商品:是指全公司或者分部经营的存货门店,在一个月内平均单店销售1个以下的商品。3.2 存销比大于 6商品:指单品库存量与移动30天销量之比在 6以上的商品。3.3 不动销商品:指全公司、分部或门店三个月之内没有动销的商品。3.4 以上( 1-3 )项商品,不含新品、清场商品,统称为积压商品。3.5 近效期商品: 有效期 1年以上的商品, 从即日起到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不足 6个月的为效期商品;有效期 6个月(不含) -1 年(含)的商品,效期不足4个月的为效期商品;有效期6个月及以下的商品,有效期不足 2个月的为效期商品。近效期一个月的商品必须下架,不能继续销售。3.6 过效期商品:是指该商品从即日起已过有效期的最后一天,过效期商品不能销售, 也不能出现在货贺上。3.7 破损商品:指商品内外包装受损,影响门店正常销售的商品,此类商品需由质量中心界定。4 权责 :4.1 质量中心:确定商品收货标准,判定近效期商品和破损商品能否在门店继续销售,对经营过期商品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对门店效期商品和破损商品折价销售过程的规范性进行检核。4.2 商品中心:总部商品中心确定并维护商品是否可退;分部商品部每月发布效期可退商品清单,在特定效期内可退的商品应明确列明可退的商品批号;判定商品属性, 确定商品以正常销售、退库报损、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6 页优秀办公范文欢迎下载折扣销售或奖励销售的方式进行经营,确认员工、门店销售奖励金额;核查门店效期商品详情单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4.3 采购中心:每月10日前对大库的效期品种及区域上报的无法处理的效期商品明细单进行处理,可退商品联系供应商退换货,无法退货商品制定促销方案。4.4 门店:区域经理每月盘点后于次月1日提供本区域无法处理的“效期商品明细表”(如实注明是公司铺货还是门店主动补货);门店以不低于折扣售价的方式主动销售效期商品和破损商品。4.5 营运中心:核查门店执行情况,并督促门店对近效期和破损商品的处理。4.6 财务中心:及时发放门店奖励金额。4.7 物流中心:提出仓库破损商品目录及折价销售申请;并提供商品中心有异议的门店效期商品明细相对应的门店调拨单。5 作业内容:5.1 来货验收商品效期要求商品有效期验收商品效期要求总部仓库分部仓库(收总部货)门店EXP 2 年收货距生产时间10 个月收货距生产时间12 个月剩余效期 14 个月EXP 18 个月收货距生产时间6 个月收货距生产时间8 个月剩余效期 10 个月EXP 12 个月收货距生产时间2 个月收货距生产时间3 个月剩余效期 4 个月5.2 商品效期管理要求:在公司营运的各个过程都应按上述要求进行收货作业(分部仓库收地采商品的收货效期要求参照总部仓库收货要求),严禁超效期收货或无故拒收,对不符合效期要求的商品进行收发货、经营和退库作业的应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5.2.1 效期商品入库:近效期商品原则上不能验收入库,如确有需要购进近效期商品,由验收人员在系统填写 “验收待查商品处理”, 经补货员及品类经理审核同意后,验收根据处理意见方可验收入库。5.2.2 效期商品入库后每月由品类经理跟进效期商品的销售及后期处理。5.2.3 门店效期商品收货:正常情况下6个月内的效期商品门店可以拒收,除公司特殊指令,门店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6 页优秀办公范文欢迎下载按要求执行。5.2.4 门店效期商品退库5.2.4.1 门店效期商品分为可退(名称前不加A)与不可退(名称前加A)两种,可退与不可退商品的定位由总部商品中心每年维护一次,并根据维护信息通知各分部及时变更价签,以便门店识别,其它时间不可退商品可经审批后变更为可退商品,但原则上可退商品不可以变更为不可退商品,并由商品中心加强管控。5.2.4.2 效期可退商品 (包括过效期可退、 近效期可退) : 商品中心每月发布 “效期可退商品清单”,清单中应明确注明“过期可退”或“具体时间段内可退”以及明确的退货截止日期,对非常规退货要求的商品还应注明具体批号,商品中心根据清单统一安排门店退货时间,并通知门店退库。5.2.4.3 效期不可退商品:总部商品中心每月公布有条件退换货目录,各分部商品部每月对效期有条件退换货的商品按目录要求指定退货,其它不可退的效期商品,门店除准效期商品之外,不能将近效期商品退回仓库(新店开业三个月内的近效期商品可申请调库),特殊商品按公司指令执行。5.2.5 效期商品预警:门店药师和总部养护员每月1 5 日前分别对门店和总部库存商品效期情况进行检查,并统计所有近效期商品的商品名称和数量,质量中心统计分析后编制效期预警表,交采购中心、商品中心、物流中心进行决策。5.2.6 大库效期商品铺货与调拨:商品中心与分部商品部依据效期预警表在10 日前根据各分部商品销售情况,对效期不可退商品做定向调库计划与铺货计划,并在配送前知会分部和门店,物流中心于出单 2 个配送周期内将预警商品配送至分部及门店,商品中心负责检核仓库效期商品铺货情况,此类商品的铺货分部与门店不得拒收。5.2.7 门店效期商品调库:分部商品部依据门店效期预警表,结合门店的库存和销售情况对效期商品进行调库;分部营运部对门店效期商品的销售进行跟进。5.2.8 效期商品折扣原则:商品中心要严格核准商品的折扣率,原则上以不产生负毛利或不超过-10%、折扣产生的毛利损失不高于商品报损的损失,同时对深度折扣的效期商品进行跟进处理。5.2.9 总部效期商品考核:因门店没按商品陈列要求进行陈列,或没按商品营销计划安排营销活动造成的商品效期报损,由分部营运部门承担;因物流中心未按照“近效期先出”的原则造成商品效期报损,由物流中心承担;因补货组没及时调拨或没按申请调拨以及违规超量补货,造成商品分布结构不合理而形成商品效期报损,由补货组承担;因商品选择不当造成商品效期报损,由采购中心承担。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6 页优秀办公范文欢迎下载5.2.10 效期及破损商品处理原则、要求:经以上方式处理不能完全消化,最终出现报损,按最初责任界定:门店责任门店报损,公司责任公司报损,物流责任物流中心报损。按该原则处理的商品均为公司不可退商品,可退商品按退库原则全部安排退厂。6. 相关奖罚:6.1 商品中心:总部新品建资料或合同签订(年度合同续签)时,总部信息员根据合同内容对商品加A或不加 A进行维护,并于每月25日前统一发给各分部商品部,如未按要求维护定位,给予信息员每次100元罚款;分部商品部未及时发布“效期可退商品清单”或清单信息错误造成的商品损失,由各分部商品部承担。退回待处理区的可退的近效期商品不能及时退供应商造成的商品损失,由相应品类经理承担责任。6.2 分部商品部:商品部人员对门店近效期商品未进行及时处理,给予50元一次处罚,针对公司带A商品未给出互调意见加倍处罚。6.3 质量中心:验收组未对入库、退库商品认真验收,导致批次错误及近效期商品入库的,处以验收员每个品种100元罚款。6.4 物流中心:6.4.1 未按“近期先出”原则发货导致大库产生近效期商品,对物流中心经理、养护员、仓管员每单品各处以 100元罚款。6.4.2 正常配货,物流中心配送到门店的商品为过效期商品或准过效期商品(含赠品),门店报告经调查核实后即对物流中心经理、养护员、储运主管、拣货员、复核员各处以每品种每次200元罚款。6.4.3 物流中心合格商品区发现准、过效期商品,对物流中心经理、储运主管、实物负责人、养护员各处以每品种每次200元罚款。6.5 营运中心:6.5.1 门店出现准、过效期商品(含赠品)在货架上陈列,商品予以没收,并对该门店药师、店经理及柜组人员各处以每品种200元罚款,对引起顾客投诉的承担相应后果并加重处罚。6.5.2 门店未将准过效期商品按时退回公司的,对该店店经理和药师各处罚200 元。6.5.3 门店未按时汇总效期报表,商品未按“近期先出”陈列的,对该店药师和柜组人员每品种每次10元罚款。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6 页优秀办公范文欢迎下载6.5.4 门店提供的效期商品明细单不真实,以主动补货商品充当公司铺货商品来逃避商品效期损失责任的,对该店药师和店经理各处以每品种每次50 元罚款。6.5.5 门店药师每月 10 日前,未对近效期商品进行培训(培训记录要有所有参与员工签名确认),对该店药师处以每次20 元罚款。6.5.6 门店药师每月 10 日后,对门店所有在架销售近效期商品,不能回答其陈列位置、功能、适应症的每次处罚20 元。经药师培训后,门店员工仍不能回答本责任区近效期商品位置、功能、适应症的每次处以 10元罚款。6.5.7 商品中心已批准互调的商品, 区域经理未能及时通知,处罚每品种50 元, 区域经理已通知门店但门店未进行处理引起效期报损由门店承担商品零售金额。6.5.8 区域经理每月 1日未按时提报区域无法处理的“效期商品明细表”,超过时限公司不予处理。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