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1342-2004《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ppt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1342-2004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电气专业部分,姜文潭 2004年9月,辽宁省建设厅、 辽宁省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2004-5-31 发布 2004-6-30 实施,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相关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T1234-2003 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DB21/T1212-2001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T1341-2004,规程宗旨,加强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管理 统一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标准 明确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方法,归档文件分类,A类;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B类;监理文件 C类;施工文件 D类;竣工图 E类;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F类;声像、微缩、电子档案,C类 施工文件划分,C1;施工技术管理文件 C2;土建工程 C3;给排水、消防、采暖、燃气工程 C4;通风与空调工程 C5;电气工程 C6;电梯工程 C7;智能建筑工程 C8;室外工程,规程培训目的,作什么?(归档范围) “规程表4.1内容 谁来作?(管理与职责) “规程”及“表式”要求 怎么作?(编制方法与组卷要求) “规程”及“表式”要求,目前建筑工程档案编制依据,辽宁省建筑工程竣工技术档案编制办法 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档案局 联合发布 2001.1.1实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1234-2003 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2003.5.1实施,新归档表式数量统计,新归档表式数量统计,电气工程 C5,C5-1-2设备安装记录 C5-1-3建筑电气设备(缆、线)名细表 C5-2-1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预检记录 C5-2-5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过载试验记录 C5-2-6低压电器交接试验记录 C5-2-7电气照明系统通电试验记录 C5-2-81kv及以下配电装置和馈电线路试 验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方法,文字;符合要求 数字;允许偏差 符号;-合格 -不合格 -不用,应注意的问题,对合格证的要求 合格证的内容应包括-指南P100 电气工程质量检验批验收记录不归档还要作 电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按细则要求编制 施工技术管理文件C1系列表式按土建要求编制 建筑电气工程按规定应检验的材料、设备-规程P322 文件的编制份数-表4.1 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和档案馆各方的档案不相同,电梯工程C6,C6-2-4电梯安全装置检验记录 C6-2-5电梯荷载(空、半、满、超载)试运 行试验记录 C6-2-6电梯负荷运行试验图表(确定平衡 系数) C6-2-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试验记录,应注意的问题,对合格证的要求 合格证的内容应包括-指南P112 电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按细则要求编制 施工技术管理文件C1系列表式按土建要求编制 文件的编制份数-表4.1 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和档案馆各方的档案不相同 电梯的平衡系数0.40.5,智能建筑概念,以建筑为平台,兼备建筑设备、办公自动化及通信网络系统,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它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分类,通信网络系统 广播电视系统 信息网络系统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 智能化系统集成 电源与接地 环境 住宅(小区)智能化,智能建筑工程体系结构图,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建设的流程,智能建筑系统试运行记录,智能建筑系统承包商在工程安装、调试完成后,根据各系统的不同要求,应按各系统规定的合理周期对系统进行连续不中断试运行; 通信网络系统试运行应从初次测试合格后开始,试运行周期可按合同规定执行,但不应小于3个月联网运行(接入用户和电路);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试运行周期应不少于1个月;综合布线、电源与接地、环境三个系统不用试运行。 试运行中产生的问题,处理方法及调整、调试后的结果等, 扼要说明情况(包括修复日期);,检测方案,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合同技术文件和设计文件、以及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和检测方法,制定系统检测方案并经检测机构批准实施。 检测机构应按系统检测方案所列检测项目进行检测。,试验检测方法,可在施工过程中随工检查或系统检测时集中验收。 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过程中涉及到具体的参数和指标的量化,需要检测机构使用专业的仪器进行检测。是衡量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一个重要标准;,检测结论与处理,检测结论分合格与不合格; 主控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系统检测不合格; 一般项目有两项或两项以上不合格,则系统检测不合格; 系统检测不合格应限期整改,然后重新检测,直至检测合格,重新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加倍;系统检测合格,但存在不合格项,应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直到整改合格,并应在竣工验收时提交整改结果报告。,智能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依据,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规程CECS182:2005 辽宁省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T1341-2004,智能建筑工程C7,C7-1-1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 C7-2 智能建筑系统安装隐蔽工 程检查验收记录 C7-5 智能建筑系统试运行记录,应注意的问题,合格证的要求 指南P122 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验收规范3.1.5 试运行期限 指南P134 系统检测结论的依据 验收规范3.4.4 系统检测不合格的处理 验收规范3.4.4,档案形成过程,检验批 1-2-3-4-5-6-7-8-9-1-2-3-4-5-6-7-8-9-1-2-3-4-5-6-7-8-9 分项 1 2 3 4 5 6 7 8 9 子分部 1 2 3 含子分部观感 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与功能检验 分部 1 含分部观感 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与功能检验 单位工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