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凤凰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基础信息表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支出科目编码 2011504、2011502、2010302、2011706、 2011799、2101099项目单位 凤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凤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评价组 2019年6月13日凤凰县财政局(制)项目负责人余明书联系电话18807436786地 址凤凰县沱江镇凤凰路94号邮编416200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1月2018年12月计划投资额(万元)689.16实际到位资金(万元)689.16其中:中央财政其中:中央财政省财政158.78省财政158.78州财政州财政县财政530.38县财政530.38单位自筹单位自筹其他其他基本概况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调管理工作。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项目绩效目标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项目执行情况项目 完成 情况(一)做好放管服工作。1、积极推行企业“证照整合”、“先照后证”、注册便利化、简易注销登记等登记制度改革。截止目前,为全县848户企业换发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占需换照企业总量的84.1%,为1202户企业办理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颁发电子营业执照357户,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设立登记287户、变更登记91户;我县企业已自行通过系统进行简易注销公告109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55户。2、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2018年底全县新设立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123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市场主体增长22.8%。其中内资企业新设立登记459户,增长41.7%,农民专业合作社新设立登记228户,较去年增长137.5%;个体工商户新设立登记2436户,增长14.7%。(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年报公示工作。2018年企业应年报1581户,己报1360户,年报率为86.0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477户,已年报408户,年报率85.53%,个体工商户应年报12045户,已年报11215户,年报率93.11%。认真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以信息抽查为手段,引导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做好即时信息公示。(三)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今年来,我局积极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方法,围绕社会民生关注热点、难点,对产品质量、无照经营、商标侵权、合同欺诈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了全县市场秩序稳定。截止目前,全年以来共立案125起,结案110起,罚没款133万元。其中一般程序案件72起,简易程序案件53起,已送公安机关案件5起。(四)健全维权机制,消费维权效能有新提升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中心职能作用,维护好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据统计,今年111月份底,我县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351件,其中咨询的有13件、投诉有336件、举报2件:其中商品申诉为230件、争议金额为63.9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1.77万元;服务消费申诉106件,争议金额为4.3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在2.01万元。争议总金额合计78.30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78万元,成功调解案件336件。 。(5)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食品安全“一盘棋”的总体思路,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及时调整充实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各镇、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创新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实现村组、乡镇、食安办、职能部门四级联动。同时做到建机制、全覆盖、强培训、严考核,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已经基本建立。(6)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我县现有的特种设备主要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气瓶充装这五类,共组织企业自查共98家,发现安全隐患2起,已落实整改2起,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使用单位45家,检查设备210台(套),发现安全隐患9起,现场督查整改6起,责令限期整改3处,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确保了我县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7) 认真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不断夯实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基础。资金投入情况2018年全局项目资金为689.16万元全部投入到市场监管及执法办案中等工作。其中:津贴补贴4万元;办公费:166.95元;执法文书及相关资料和宣传资料印刷费:74.25万元;手续费1.32万元;执法人员下乡差旅费:95.78万元;维修费6.3万元;委托业务费60.68万元;劳务费20.19万元,邮电费9.58万元,其他支出138.71万元;培训费28.54万元,会议会1.10万元;公务用车9.8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66万元;专用材料12.14万元;被装购置0.45万元;大型修缮11.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9.46万元。绩效目标实现情况1、做好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年监督抽查:银饰品抽查样120组,合格率为92%;手机抽样7组,2组不合格;翡翠2组,黄金饰品1组,钻石2组,全部合格;太阳镜5组,2组不合格;拉杆箱2组,2组不合格;皮鞋4组,4组合格;家用小电气10组正在送检中。全年银饰品质量不合格共立案8起,处罚金额2.4万元。2、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全面铺开。截止2018底,共清查无证无照经营户为510户,引导办证办照户数为613户,立案查处无照无证经营案件5件,罚款金额2.4万元。3、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辆次,对群众反应疑是传销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6次专项检查,开展宣传2次,集中开展2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发放相关资料500余份,警示标语18条次,警示短信2万余条,展板4块,实现了打击传销工作的工作的日常化、经常化。4、大力实施“商标兴县”战略。共指导市场主体新申报注册商标12件,超额完成目标管理任务20%。首收集、补充、整理编制了“凤凰小黄姜”地理标志产品的使用证据和知名度证据,已上报至湖南省质监局,初步完成了2018年6月1日湘西州政府的品牌工作任务。我局出资为凤凰红心猕猴桃设计了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二维码、防伪号码相结合的地理标志商标组合箱标标识,供果农包装盒使用。共发放箱标标识28000枚,签订凤凰红心猕猴桃使用许可合同6份,使6个凤凰红心猕猴桃合作社、700果农受益。5、开展落实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历时20多天,对全县包括沱江、阿拉、腊尔山、山江、吉信等20余乡镇农资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抽取送检化肥样品6批次,合格率达90%6、积极推行企业“证照整合”、“先照后证”、注册便利化、简易注销登记等登记制度改革。2018年,全县848户企业换发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占需换照企业总量的84.1%,为1202户企业办理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颁发电子营业执照357户,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设立登记287户、变更登记91户;我县企业已自行通过系统进行简易注销公告109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55户。全县新设立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123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市场主体增长22.8%。其中内资企业新设立登记459户,增长41.7%,农民专业合作社新设立登记228户,较去年增长137.5%;个体工商户新设立登记2436户,增长14.7%。7、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中心职能作用,维护好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据统计,今年111月份底,我县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351件,其中咨询的有13件、投诉有336件、举报2件:其中商品申诉为230件、争议金额为63.9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1.77万元;服务消费申诉106件,争议金额为4.3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在2.01万元。争议总金额合计78.30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78万元,成功调解案件336件。 经济效益分析据统计,全年以来共立案125起,结案110 起,罚没款133万元。我县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351件,其中咨询的有13件、投诉有336件、举报2件:其中商品申诉为230件、争议金额为63.9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1.77万元;服务消费申诉106件,争议金额为4.3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在2.01万元。争议总金额合计78.30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78万元。社会效益分析打击了市场违法行为,建立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有力地维护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项目组织管理情况1、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保监管到位,不留死角。3、认真总结分析,保障项目实施。项目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账核算、专人管理。未出现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存在问题及分析1、 市场经营户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众多,遍及全县,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执法和检测装备欠缺,执法力量非常薄弱。2、体制调整与机构改革任务双重叠加,大事要事穿插交织,导致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中,监管和执法难度日益加大,监管和执法成本提高,现有的资金偏低,给市场监管和执法带来不便。自评结论优良中差有关建议每年省局拨付项目资金都是在6月份之后,项目资金到位都是在7月一12月,建议每年在1月份拨付。评价人员姓名职称/职务单 位签字余明书局 长凤凰县食工局勾明钟副局长凤凰县食工局代雄总工程师凤凰县食工局丁明志副局长凤凰县食工局黎莎副局长凤凰县食工局吴志生副局长凤凰县食工局彭朝晖纪检组长凤凰县食工局评价组组长 年 月 日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附件2:凤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凤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为县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股室13个;4个直属行政机构;6个派出机构;5个所属单位。13个内设股室是办公室、财务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食品监管股、餐饮监管股、商标广告监管股、企业个私经济监管股、药品化妆品监管股、产商品质量监管股、标准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12315旅游投诉指挥中心;3个正股级直属行政机构是注册分局、经济检查分局、市场规范管理分局3个正股级以及旅游分局1个副科级共计4直属行政机构;6个派出机构是沱江所、阿拉营所、城郊所、吉信所、山江所、腊尔山所;5个所属单位是信息中心、检验检定所、消委办公室、个私经济发展指导中心、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核定编制143人。2018年年末实有136人,退休人员67人。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办法、措施,推动建立落实市场安全主体责任,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市场监管安全风险。(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属省财政预算拨款,为延续项目。主要用于网络信息监管、各类市场整治。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巡查的下乡开餐、住宿等旅差费、法律法规宣传、执法文书相关资料印刷费、执法车辆燃油费、迎检等。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2018年全局项目资金为689.16万元,其中:省州工商、食药及质监局拨入拨入专项经费总投入158.78万元;地方财政、拨入530.38万元。根据整治方案向县财政申报计划,按项目实际完成进度统一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到位率100%。(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2018年全局项目资金为689.16万元全部投入到市场监管及执法办案中等工作。其中:津贴补贴4万元;办公费:166.95元;执法文书及相关资料和宣传资料印刷费:74.25万元;手续费1.32万元;执法人员下乡差旅费:95.78万元;维修费6.3万元;委托业务费60.68万元;劳务费20.19万元,邮电费9.58万元,其他支出138.71万元;培训费28.54万元,会议会1.10万元;公务用车9.8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66万元;专用材料12.14万元;被装购置0.45万元;大型修缮11.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9.46万元。(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有关要求,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款专用,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单独核算和管理。严格按照经审定的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和专项资金使用项目使用专项资金,加强了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和追踪问效,进一步推进了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中的监管。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根据项目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分工,严格管理,按照年初既定的目标,无中途调整项目情况。(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成立了项目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并严格管理,制定了相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日常监管,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考核。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国库统一管理,由我局相关业务股室、分局、所按实申报,经领导和财务部门审核后向财政申请,由国库集中支付统一支付。项目每年按程序申报,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对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安排结果年末在网站予以公示。四、项目绩效情况(一)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今年来,我局积极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方法,围绕社会民生关注热点、难点,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无照经营、商标侵权、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一是统筹协调,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持食品安全“一盘棋”的总体思路,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及时调整充实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各镇、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创新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实现村组、乡镇、食安办、职能部门四级联动。同时做到建机制、全覆盖、强培训、严考核,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已经基本建立。第二是规范服务许可,做好源头监管。规范餐饮食品服务许可。今年受理餐饮服务许可411户,发放许可证405本,注销6本;发放食品经营许可504户(其中网络经营8户),变更9户,注销6户;发放食品加工小作坊许可6户,新增食品生产许可企业2户。全县共有学校食堂115家:其中学校食堂53家,持有效许可47家,其中6家未变更法定代表人,持证率:88%;托幼机构食堂62家,持有效许可61家,1家未及时变更法定代表人,持证率:98%。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通过评定:A级78家、B级18家、C级5家、未定级2家。共检查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餐饮店38家。监督覆盖率100%,量化评分率100%,其中A级2家,B级30家,C级6家。第三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了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结合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的实际及节日的特点,开展“元旦、春节”“两会”、“315”、“五一”、“中秋国庆”等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重点领域重要节点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开展“护苗”“护游”“护老”“护源”“利剑”“清网”、“校园及周边”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来,依据省州食品安全会议精神,我县重点着力对全县学校、旅游市场、老年人保健用品、食品生产加工、网络订餐食品、食品涉刑案件等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检查,全面规范我县食品经营市场秩序,排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游客食品安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认真开展“一桌餐”“私房菜”等无证无照餐饮单位专项整治行动。今年8月起,我县对“一桌餐”等隐形“四风”问题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纠在小区、企业、茶楼、门店等场所“一桌餐”,在私人会所、“农家乐”等隐蔽场所吃喝等突出问题。严查严控隐形变异“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90人次,检查餐饮经营户1245户次,张贴“一桌餐”、“私房菜”宣传公告710余份。 开展全县餐饮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程。成立了以县食安办主任、食药工质局局长为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为成员的的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凤凰县餐饮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对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网络订餐等各个环节全面开展检查,大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提档升级工程及“明厨亮灶”工程,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目前已成功打造2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箭道坪小学食堂、农耕食记)和一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 强化景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游客舌尖上的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广大游客舌尖上的安全,我县以“让游客满意在凤凰”为工作目标,专门设立了凤凰县食药工质局旅游分局,对凤凰古城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实行专管。开展全县景区食品安全百日会战,对我县凤凰古城、山江、城郊、阿拉、吉信等主要旅游景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掺杂售假等违法行为,杜绝“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开展食品行业有限空间安全大检查。对本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县域内凤凰县镇竿阿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周生堂等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有限空间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着重对现场监护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设备设施配备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隐患的企业,要及时责令改正。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7户,检查有限空间43个,现场排除有限空间操作隐患134个。认真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工作要求,迅速制定了防控工作方案,开展了餐饮单位排查摸底工作,及时管控泔水流向,建立了泔水流向登记表,及时掌握了泔水的去向,深入开展食品加工企业(含小作坊)排查工作,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肉及肉产品是否有检验检疫证明等合法证明。此次行动,共检查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159个,检查商场超市111个,检查肉品冷冻库123个,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125个,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3个,关闭生猪交易市场21个,张贴禁止生猪交易标语70份,查处在运输途径经过非洲猪瘟高风险疫区(益阳、常德、怀化沅陵)的冷冻猪肉4.8吨予以没收并作无害化处理,联合县公安局取缔2家腊肉加工黑窝点,已移交公安处理,发放生猪宣传单500份,与泔水收购者签订责任状26份。 第四是加强食品安全抽查抽检。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管,完成了全年241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工作,其中不合格1个批次,合格批次240个,合格率99.6%。开展非法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用物质整治,对早餐店和超市开展了10个批次包子抽样检验,1个批次油条抽样检验,对不合格4个批次立案调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对散装白酒(含散装)果酒和酒类加工作坊的酒开展了抽样检验,共抽样检测52个批次。对不合格酒类13个批次立案调查,结案7起,罚没金额31.5万元。第五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做好宣传培训及报道。 开展以“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为契机,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今年来,累计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材料2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0余副,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0余次。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全县学校食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150余人参加会议;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截至目前,累计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146人次,食品从业人员316人;加强食品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召开全县食品行业有限空间安全培训会,培训全县17个乡镇人民政府以及食品企业代表共计95人次。目前开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检查累计3125户次 ,开展生产企业检查累计39户次,开展餐饮经营单位检查累计1538户次,覆盖率达100%。完成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23家。共立案查处食品案39起,罚没金额49.09万元。2、认真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不断夯实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基础。第一是认真履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共105家,使用单位6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02家,使用单位60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61家,检查保健食品1400多个品种;化妆品经营户51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家,日常监管覆盖率100%,整改回访率100%。 截至目前,“三品一械”共立案15起,其中医疗器械12起,药品2起,保健食品1起,罚没款31.3万元。 第二是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业务工作情况。共计受理零售药品经营企业许可申请13家,受理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零售)4家,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申请17家。受理药品经营许可变更事项21家。第三是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重点安全隐患。 加强对“两非”药品的监管。严格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与全县101家药品经营企业签定了两非责任状,并督促各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督查。此次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61家,化妆品51家。发现一起涉嫌经营标签标识涉及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已立案查处。开展零售连锁门店及农村药店和城乡结合部药店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零售连锁门店33家,农村药店34家。检查中部分药店存在采购药品建立入库记录不规范,不按说明书温度要求储存药品,不按要求陈列药品等违规行为,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整改。 开展医保协议零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协议企业92家,医疗机构7家。经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和使用单位存在温湿度记录不规范,索取供货方资料不完整等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已现场指导整改。 开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及无菌和植入性等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此次检查经营企业23家,二级医院2家、私立医院及县各中心卫生院共计30家,其中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的有13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检查中,发现8家医疗机构有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2家医疗机构有使用无合格证明医疗器械,均已立案调查。 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采取上门指导及集中培训方式加强对监测报告单位报告不良反应及不良事件的及时性、完整性、均衡性的管理。现已顺利完成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工作(药品333份,医疗器械88份,化妆品30)。3、质量考核工作。 第一是加强机动车辆安检机构和校车质量安全的规范管理。 对凤凰县万能机动车辆技术监测站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了11次,常规巡查4次,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发现该机动车辆技术检测站主要存在三个问题:首先人工检测部分不够认真,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其次湘U31160、湘U02356未严格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最后检测站场地内随意放置与检测无关的物品。我局对该检测站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该站针对问题认真及时进行了整改。 加强对全县37所幼儿园使用校车的48辆校车进行一年2次年度车辆检测。 第二是开展质量强县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开展2018年度政府质量工质,主要包括宏观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五个方面。第三是做好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年监督抽查:银饰品抽查样120组,合格率为92%;手机抽样7组,2组不合格;翡翠2组,黄金饰品1组,钻石2组,全部合格;太阳镜5组,2组不合格;拉杆箱2组,2组不合格;皮鞋4组,4组合格;家用小电气10组正在送检中。全年银饰品质量不合格共立案8起,处罚金额2.4万元。第四是加大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力度。根据要求,突出工作组织、时间安排、人员分工等重点,保障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条不紊。我县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一家:凤凰县井泉食品有限公司。一年来,我局对该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了4次,发现问题7个,企业整改问题7个,监督抽样2批次,合格率为100%。第五是认真落实州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完成中小微企业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加强与我县企业沟通,督促选定企业及时送产品到州质监局去检验,鼓励企业自行送检。具体完成6个检验名单为:凤凰县妈汝民族服饰有限公司,检验产品:马甲;凤凰县吉英建材店,检验产品:内墙999;凤凰县井泉食品有限公司,检验产品:聚酯(PET)五汽饮料瓶;凤凰县青源天然水厂,检验产品:塑料瓶(PET);凤凰县锵锵银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检验产品:银圆柄勺子;凤凰县鼎盛苗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检验产品:银铜锁。以上检验的6个产品质量合格率为100%。 完成中小微企业人员培训工作。全年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培训班4次,培训人员160多人次。同时积极组织凤凰县企业参加上级机关举办的培训活动。4、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全面铺开。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对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市场清查,重点检查医疗美容业、职业中介机构、校园周边、“一桌餐、私房菜”等领域,截止目前,共清查无证无照经营户为510户,引导办证办照户数为613户,立案查处无照无证经营案件5件,罚款金额2.4万元。5、做好农民工工资监管工作。全年共接待农民工资拖欠案件12起,兑付农民工劳动报酬1078.1347万元,涉及农民工585人,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其中协调处理9起,发放民工劳动报酬1057万余元,涉及农民工512人;劳动监察立案处理3起,办结3起,发放劳动报酬20.27万元,涉及劳动者73人。6、做好打击传销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辆次,对群众反应疑是传销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6次专项检查,开展宣传2次,集中开展2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发放相关资料500余份,警示标语18条次,警示短信2万余条,展板4块,实现了打击传销工作的工作的日常化、经常化。7、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我县现有的特种设备主要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气瓶充装这五类,共组织企业自查共98家,发现安全隐患2起,已落实整改2起,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使用单位45家,检查设备210台(套),发现安全隐患9起,现场督查整改6起,责令限期整改3处,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确保了我县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检查在用锅炉10台,填写巡查记录10份,下达整改指令书和环保现场监察文书2份。8、做好标准计量工作。第一是对全县辖区的4家私人加油站和中石油、中石化二大公司的7个加油站的286条加油枪进行了周期检定,对加油机进行2次计量专项督查,合格率为100%。上半年州质监局统一部署对全州范围内在用加油机开展了计量监督交叉检查,凤凰县辖区内共抽查了3个加油站,加油机准确度偏差均在3以内,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第二是对辖区内的液化气公司计量器具进行了强制检定,强化液化气站的管理工作,确保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第三是开展民生计量检定工作。共检定计量器具695台件,其中,检定城区集贸市场固定摊点衡器195余台件,燃油加油机286枪,压力表50余块,医用设备血压计70余台,体重70余台,银器市场天平68台,烟站烟称20台,食品加工企业的实验室内的化验设备检定130台。9、商标、广告工作有了新突破。今年来共查处7起广告违法案件、1起商标侵权案件,指导市场主体申请商标12件。第一是做好商标兴县工作。全面启动“注册先行”、“商标助农脱贫”等两项工程。截至目前,共指导市场主体新申报注册商标12件,超额完成目标管理任务20%。做好宣传商标法工作。3月15日,在兰经市场街道提供现场咨询,发放商标法等宣传资料2600余份。印制了商标注册建议书1万份,发放给相关企业、个体经营户申请商标,提高了市场主体的商标品牌意识。收集、补充、整理编制了“凤凰小黄姜”地理标志产品的使用证据和知名度证据,已上报至湖南省质监局,初步完成了2018年6月1日湘西州政府的品牌工作任务。并已将“凤凰姜糖”、“凤凰红心猕猴桃”列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工作目录,着手准备申请材料。切实执行商标法,抓好商标的推广、保护及做大做强工作。召开了凤凰红心猕猴桃地理标志商标使用座谈会。推进“凤凰红心猕猴桃”等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推进实施商标助农脱贫战略。我局出资为凤凰红心猕猴桃设计了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二维码、防伪号码相结合的地理标志商标组合箱标标识,供果农包装盒使用。共发放箱标标识28000枚,签订凤凰红心猕猴桃使用许可合同6份,使6个凤凰红心猕猴桃合作社、700果农受益。加强商标侵权监管工作。与县农业局、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二级路、县城至高速凤凰收费站路段的部分经营户用外地红心猕猴桃冒充凤凰红心猕猴桃行为进行了查处,收缴短斤少两电子秤19把,假冒凤凰红心猕猴桃匾牌5张、包装盒89个,现场责令经营者退补游客短斤少两的猕猴桃6公斤,并督促其按消法赔偿了游客120元。 第二是做好广告监管工作。全年共监测广告102条,发现有问题广告1条,并立案查处。严格规范广告媒体监测工作,努力认真做到监测与案件查办的有机衔接,确保虚假违法广告及时得到查处。对建设路、凤凰南路、桔园路、土桥路、城北等地户外广告进行巡查,重点抽查了城区主干道、车站、商场、城市中心区、公共汽车停靠点等人流密集区域重要地段的177块户外广告。10、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开展落实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历时20多天,对全县包括沱江、阿拉、腊尔山、山江、吉信等20余乡镇农资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抽取送检化肥样品6批次,合格率达90%;认真抓好我县农资经营信息录入工作,目前共有农资经营户32户,其中:农资经营公司及其他营业性单位4户,个体经营户28户。主营化肥24户,主营种子1户,主营农药8户。11、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是摸清工作对象底子,建立企业台账。采石场12户,煤场9户,汽车维修厂(点)17户,二手车汽车经销企业11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3户、涉及电焊服务企业(个体户)19户。第二是烟花鞭炮经营企业4户,抽取样品8批次。不合格2批次已立案查处。第三是检查加油站21户次,抽取样品10组样,样品已送产检所检测。同时还开展了家电市场大检查,这次专项整治共抽取了家电12组样结果正在检测,机顶盒8组样全部合格。通过整治摸清了底子,建立了档案,为实现常态化管理提供了扎实的基础。第四是关停了全县在用的所有燃煤锅炉,并下达了整改指令书和环保现场监察文书,限期整改到位。检查期间,共检查在用锅炉10台,填写巡查记录10份,下达整改指令书和环保现场监察文书2份。第五是对巡查中发现的气瓶充装台账登记不规范、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工作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联合相关单位在凤凰县中油致远燃气有限公司内,进行了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通过这次活动,切实提高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12、做好禁毒工作。签订了禁毒工作责任状,落实了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积极落实县禁毒办的联合检查工作。共组织和参与各类禁毒宣传3次,发放禁毒资料1000余份,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10余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34台次,检查乡镇卫生院、私人诊所、零售药店344家次,规范台帐21家。(二)做好放管服工作。1、积极推行企业“证照整合”、“先照后证”、注册便利化、简易注销登记等登记制度改革。截止目前,为全县848户企业换发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占需换照企业总量的84.1%,为1202户企业办理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颁发电子营业执照357户,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设立登记287户、变更登记91户;我县企业已自行通过系统进行简易注销公告109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55户。2、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第一是市场主体强势增长。截止目前,全县新设立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123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市场主体增长22.8%。其中内资企业新设立登记459户,增长41.7%,农民专业合作社新设立登记228户,较去年增长137.5%;个体工商户新设立登记2436户,增长14.7%。第二是限上企业快速增加。截至目前,2018年度新设立登记企业的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有56户、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有6户、注册资本(金)亿元以上有4户。第三是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我县已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14132户,其中资金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854户,2018年度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共21户,均为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第四是推行“容缺受理”登记模式,简化办事程序。结合我县注册登记工作实际,推行“容缺受理”登记模式,截至目前,已为6户适用“容缺受理”企业办理注册登记。第五是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截至目前,办理涉及改革事项登记业务量6次,惠及企业量3户。3、持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协同监管工作。第一是建立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和业务机构间的联合检查,着力营造高效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竟争环境和令人放心的消费环境。本年度抽查了企业、个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共797户。其中3户属于非正常户,794户属于正常户。第二是推进协同监管平台工作。协调33个职能部门召开市场协同监管联席会议以及共享交换平台应用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协同监管平台运用职责,着力构建政府牵头、工商主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的平台运用工作机制。组建协同监管平台工作QQ群,实时交流信用信息录入工作心得,为其他职能部门提供运用咨询服务,及时处理平台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指导各部门准确录入市场主体登记、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相关信息,健全协同监管基础数据库。(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1、完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