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安全教育制度.docx
学院平安教育制度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平安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 活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物平安,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开展, 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平安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 平安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加强平安教育 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平安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第三条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 调处工作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系部处,责任到按 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定期排查,限期解决。第四条学院平安教育主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 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 那么,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第五条学院将对学生进行平安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 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学校各部门 要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平安教育,普及平安知识。增强学生 的平安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第二章平安教育措施第六条 成立学院平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 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副院长、副书记担任,组员由 院属各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保卫处,由保卫副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第九条组长主抓学院平安教育全面工作,副组长主抓 分管部门平安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小组组员按照平安教育 制度的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平安教育工作,办公室主任主要 负责催促、检查各部门平安教育工作落实情况。第十条学院定期开展师生平安教育和实践活动,增强 师生的平安防患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平安防护能力。第十一条 每学期,各系要组织本部门师生开展不少于3 次的平安知识学习,主要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总结经 验教训,强化平安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 患于未然。第十二条每学期,保卫处制定平安宣传材料,各系安 排一定的专门课时,如班会课、课外活动课等对学生进行经 常性的平安知识教育,讲解交通平安和食品卫生平安以及防 火、防电、防震、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意外伤亡事故的 基本知识,强化学生的平安意识,培养学生平安防范、自护 自救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第十三条 保卫处、各系学生会利用黑板报、手抄报、 剪贴报等形式,开展适合各级各类学生的平安教育活动每学 期不得少于5次。第十四条保卫处每学期至少组织三次平安教育讲座(邀请派出所、交警队等公安专业人员)第十五条节假日、寒暑假放假前,要集中力量,有针 对性地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平安教育,同时要落实领导值班 制度,扎实安排节假日期间的值班护校工作第三章 考核奖惩第十六条学院学期末对各部门平安隐患排查工作情况 进行考核,并结合考核情况进行奖惩。第十七条对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科技学院平安教育制度, 工作成绩显著,并使本部门长期保持平安稳定局面,经领导 小组考核列为第一、二、三名的,学院一次性奖励第一名2000 元、第二名1000、第三名500元。第十八条未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科技学院平安教育制度, 平安教育工作敷衍了事的,未造成平安事故的,给予该部门 全院通报批评,出现平安事故的,对该部门第一责任人2000/ 次的罚款,并取消该年度任何评优评先的机会。第四章 附那么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