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试卷一预热阶段同步检测试卷(附答案和解析).docx
法考试卷一预热阶段同步检测试卷(附答案 和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某商业银行欲扩展其业务范围和投资领域,遂作出以下投资决定: 投入500万元在我国从事信托投资;投资1000万元在我国从事证券 经营业务;投资600万元对北京某块极具潜力的地皮进行房地产开发, 以建筑奥运会相关设施;向另一商业银行投资800万元。以上投资措 施哪些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A、仅和B、仅和C、仅、D、【参考答案】:C【解析】:商业银行业务禁止【解析】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 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项属于从事信托投资,项属于从事证券经营业务,项属于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都违反了本条 规定,应选C项。2、张某为了发财致富便使用红糖和淀粉加工生产了 300箱假“板蓝 根冲剂”,分6次售出,得赃款250000元,张某的行为应构成:()A、非法经营罪B、诈骗罪C、生产、销售假药罪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解析】: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指人民法院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在行使审判权的时候是 完全独立的,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由此可见,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是合议庭 独立审判,更不是法官独立审判。故D选项的说法正确,ABC选项说法错误。16、中国古代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是A、大统式B、至元新格C、元典章D、宋刑统【解析】:此题涉及中国古代的封建法典。公元963年,宋太祖主持修订完毕宋刑统,8月下诏“付大理寺刻板摹印颁行”,从而使宋刑统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17、刘某自营一个熟食铺,一次将变质肉原料加工为熟食,严重不 符合卫生标准,足以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但幸有群众举报,卫生局 等部门及时来查处,但是刘某持刀站在店铺前,阻止卫生工作人员查处, 僵持时间达10小时,经警方劝说,刘某才允许卫生工作人员进店查处, 及时制止了一次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请问刘某的行为如何定性?A、只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B、只构成阻碍公务罪C、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和阻碍公务罪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C【知识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数罪并罚问题。【解析】刑法第143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 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 倍以下罚金依此,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1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 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实施刑法第140条至第 148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 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分。依此,刘某的行为应当数罪并罚。因此,只 有C项是正确的。18、长生公司拟撤除该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以下表达中,符合环 境保护法要求的是:()A、该设施确有必要撤除的,公司可以自行撤除,并向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备案B、该设施确有必要撤除的,公司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 批准后撤除C、该设施确有必要撤除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同意后才能撤除D、该设施确有必要撤除的,必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环境保护法第26条的规定,建设工程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撤除或者闲置, 确有必要撤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此可见,此题的正确选 项应为Co19、甲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以下关于 量刑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如果犯甲罪的被告人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分情节,法官就不 能判处低于3年有期徒刑的刑罚,除非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B、由于甲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时,所以法官不得对 犯甲罪的被告人宣告缓刑11C、法官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判处3年有期徒刑时,属于从轻处分与减 轻处分的竞合D、如果法官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判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属于从重处分;如果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属于从轻处分【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刑法第62条、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分、从较处 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分情节的,应当在法 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分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 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因此A选项正确。减轻处分与从轻处分不同,不可 能发生竞合,C选项情形应属于从轻处分,C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99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 以下、以内包括本数。因此法官可以对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宣告缓刑,B选项错误。法律 并没有规定从重和从轻的具体标准,因此D选项错误。此题应选A。20、以下不属于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对罗马法的分类的是:A、自然法B、市民法C、万民法D、长官法【参考答案】:D【解析】:罗马法的分类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划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市民法 是指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万民法是调整外来人之间以及外来人与 罗马市民之间关系的法律。根据立法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市民法与长官法。长官法专指由罗马高 级官吏发布的告示、命令等所构成的法律,内容多为私法。其主要是靠 裁判官的司法实践活动形成的。21、甲、乙、丙国同为一开放性多边条约缔约国,现丁国要求加入 该条约。四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缔约国。丁国对该条约中的一 些条款提出保存,以下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O O12A、对于丁国提出的保存,甲、乙、丙国必须接受B、丁国只能在该条约尚未生效时提出保存C、该条约对丁国生效后,丁国仍然可以提出保存D、丁国的加入可以在该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参考答案】:D22、甲想枪杀乙,某日晚趁乙返家途中,甲隔小河射击。由于光线 不好,距离较远,甲的射击技术又不甚好,因而他对能否射杀乙没有把 握,但他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并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实施了射杀行为。 甲的主观心理态度是: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疏忽大意过失D、过于自信过失【参考答案】:A【解析】: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 心理态度。此题中,尽管甲的射击技术不好,且距离乙较远,但行为人认识到其行为可能射中乙,并 积极追求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这显然是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因此,A选项正确。23、侯保红受单位委派持单位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到某县收购 棉花。侯保红完成任务后,某县税务局发现其未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令其补交。侯保红认为该税款不应由其个人缴纳,而应由单位缴纳。县 税务局认为侯保红的理由不成立,作出了令候保红补缴税款并罚款的行 政决定。侯保红不服,应向以下哪个机关申请行政复议?A、县税务局B、县人民政府C、上一级税务机关13D、上一级人民政府【参考答案】:C【解析】此题考点行政复议的特殊管辖。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 和国家平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应选2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借鉴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为邦本”、 “法不阿贵”、“和为贵”和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权”、“基本 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文化资源。关于借鉴中表达的社会主 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以下哪一说法是准确的?A、本质的同源性B、彻底的人民性C、充分的开放性D、实践基础的相同性【参考答案】:C25、在我国目前的实践中,当中国参加的条约的规定与国内法的规 定相抵触时:()A、在一切范围内,都适用条约的规定B、在民商事范围内,一般适用条约的规定C、由伞国人大确定所应适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D、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参考答案】:B【解析】:我国目前条约与国内法冲突时的做法14我国民法通那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 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存的条款除外。26、某省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加强市容环境保护的管理方法 规定,每个用燃料的个体户每年都要交4000元的环境保护费。一个体户 王某开了 一个火烧店,到了 2004年6月仍没有交纳上一年的环境保护费。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其违法经营为由,根据方法的规定,对王某罚 款1000元,并暂扣王某的营业执照。王某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分决定。王某便跑到市工商局去吵闹,被工商局根 据市公安局制定的对阻碍执行公务的处理决定对其关押了一天。请 问以下选项中,对本案分析正确的选项是:()A、市人大制定的方法是违法的,因为它没有规定暂扣营业执照 的行政处分的权力B、作为省会市公安局,有权设定一定的人身自由罚C、王某阻碍执行公务,工商管理局对其采取一定的限制其人身自由 的措施是正确的D、该市人大制定的方法是合法的【参考答案】:D【解析】:该省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加强市容环境保护的管理方法属于地方性法规的 范畴。根据行政处分法第11条规定,此题中较大的市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设定暂扣个体工商 户的营业执照,是合法的。应选择D项,排除A项。行政处分法第9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 种行政处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分,只能由法律设定。”因此,B项是错误的。根据第16条规 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 机关的行政处分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分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项也是错误的。因为限 制人身自由的设定权专属于法律,其执行权专属于公安机关或类似于其的行政机关。27、以下不是唐朝的中央司法机关的机构是:A、大理寺B、刑部15C、审刑院D、御史台【参考答案】:C【解析】:您所在用户组没有权限查看答案解析。28、以下哪一选项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均明文 禁止的行为?A、甲省政府规定,凡外省生产的汽车,必须经过本省交管部门的技 术平安认证,领取省内销售许可证以后,方可在本省市场销售B、乙省政府决定,在进出本省的交通要道设置关卡,阻止本省生产 的猪肉运往外省C、丙省政府规定,省内各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公务接待等活动时需要 消费香烟的,只能选用本省生产的“金丝雀”牌香烟,否那么财政不予报 销D、丁省政府规定,外省生产的化肥和农药在本省销售的,一律按销 售额加收15%的环保附加费【参考答案】:B【解析】:暂无29、依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号)的规定,以下哪些选项 错误?()A、银行应对单据的真实性作实质上的审查B、银行对单据中货物的描述和价值不负责任C、当事人对买卖合同的变更,除非通知银行,否那么银行不予考虑D、银行只依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对买卖双方的诚信或履约情况不 负责任【参考答案】:A16【解析】: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13条规定:“银行必须合理小心地审核 信用证规定的一切单据,以确定是否外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而非 对单据的真实性作实质上的审查。应选A。30、邓某囚犯危害国家平安罪被通缉在案。一日,邓某秘密到其朋 友许某家中,许某向邓某提供钱物假设干,要其逃往边境许某的亲戚家躲 避。邓某遂于次日逃走。对于许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A、构成包庇罪B、构成窝藏罪C、构成资敌罪D、构成资助危害国家平安犯罪活动罪【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310条的规定,窝藏菲是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 匿的行为。包庇罪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的行为。所以此题许某向邓某提供住所, 并帮助其逃跑,构成窝藏罪,而非包庇罪,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资敌罪的发生时间限于战 时,是指在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助敌人的行为,此题许某的行为并不符合,不构成 该罪,C选项错误。资助危害国家平安犯罪活动罪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 人实施背叛国家罪(第102条)、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3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 104条)、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的行为。此题中,许某的行为不属于资 助危害国家平安犯罪活动,因此D选项错误。因此正确答案为B选项。31、甲说服在国有银行营业所工作的业务员丙、丁二人,在丙、丁 值班时由甲前去营业所假装“打劫”,共同分赃。丙、丁同意。某日, 在只有丙、丁值班时,甲冲进营业厅,用仿真手枪指向丙、丁。丙、丁 假装害怕,将预先准备好的100万元巨款放入甲的提包中,甲携巨款逃 走。之后,甲、丙、丁三人平分赃款。甲、丙、丁的行为构成:()A、抢劫罪B、贪污罪C、诈骗罪17D、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B【考点】贪污罪的认定【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与国家工作人员人员勾结, 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本案中,丙、丁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甲和丙、 丁合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丙、丁保管、经手国有银行资金的职务上的便利,虚构抢劫事实, 将100万元巨款占为己有,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贪污罪。32、金某跟车往城里送菜。在送菜的途中,金曾经屡次从车上拿起 黄芽菜朝过路妇女抛打,以此取乐。某日黄昏,汽车到了送菜地点,卸 完白菜回农村的途中,金又将事先藏起来的10余棵黄芽菜朝车下丢。车 过小桥缓驶时,他对站在桥头上的两名女青年扔了一颗4斤多重的黄芽 菜,正好打在其中1名患有心脏病的女青年的左胸部。这位女青年当即 倒地,不省人事,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生鉴定,这位女青年因受冲击引 起心肌梗塞而死亡。以下关于金某行为的性质,哪一项认定是正确的?A、过失致人死亡罪B、强制侮辱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并罚C、故意伤害罪D、强制侮辱妇女罪【参考答案】:D【解析】:金某抛黄芽菜,只是一个行为,这个行为无论从主观动机还是客观效果看,都符合 强制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要件,至于导致被害妇女死亡,只能作为侮辱妇女的严重情节,在量刑时适用 结果加重的处分规定。因此,金某构成一罪,即强制侮辱妇女罪。33、中国公民A在乙国杀人后逃回中国,乙国向我国请求引渡甲到 乙国接受审判。假设乙国与我国签订有引渡条约,且该引渡条约的规定 与我国引渡法的规定无冲突,我国A、应当拒绝引渡B、可以拒绝引渡18C、对甲予以引渡D、对甲予以庇护【参考答案】:A【解析】:此题考点是我国引渡法关于应当拒绝引渡的情形的规定。根据我国引渡法第八条的 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当拒绝引渡。应选Ao34、普拉克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 为原告。普拉克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 的处理,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尊重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其本国的语言进行案件的审理B、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告知由其自 行解决翻译问题C、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以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在其要求并 承当费用的情况下,应为其提供翻译D、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可为其提 供免费翻译【参考答案】:C【解析】: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审判语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 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 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当。”为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尊严和便利 我国法院进行审判活动,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没有使用其本 国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也不得要求我国法院审判时使用其本国 语言、文字。故此,此题正确选项为C项。35、以下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 o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19【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141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才能构成生产、 销售假药罪,而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并没有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因此根据刑法149条的规定张某应构 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3、根据法官法规定,以下人员中不得担任法官的是()A、张某凶过失伤害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现刑满释放,服刑前通 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B、李某,某名校法律本科毕业后,到某国家机关工作,因工作失误 被机关给予记过处分C、王某,某名校法律本科毕业,因涉嫌倒卖黄色图书被某市公安局 刑事拘留,后被某市法院判决无罪D、某市著名外形整形医师,因作整形手术失败,与患者发生纠纷, 被市法院判决赔偿患者损失,遂弃医从法,考取名校法学院研究生,毕 业后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参考答案】:A【解析】:此题考查法官法的相关规定。法官法第10条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 罪受过刑事处分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其中“犯罪”包括“故 意犯罪与过失犯罪,B项中的“记过”属于行政处分,不属于刑事处分, C项中王某被判处无罪也未受到刑事处分。”4、李某在郊外杀了人,心里很害怕,就回来偷偷地告诉了担任县检 察院副检察长的表叔张某。张某说:“杀了人要判处死刑,即使自首也 要关押一辈子,还不如跑掉。”于是李某就跑到外省某地掩姓埋名,后 来案发被逮,供出了张某的行为。按照刑法的规定。张某的行为已 经构成A、徇私枉法罪B、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分罪2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参考答案】:D36、郝某的父亲死后,其母季某将郝家住宅单独占用。郝某对此深 为不满,拒绝向季某提供生活费。季某将郝某告上法庭。法官审理后判 决郝某每月向季某提供生活费300元。对此事件,以下哪一种理解是正 确的?A、该事件说明,子女对父母只承当法律义务,不享有法律权利B、法官作出判决本身是一个法律事实C、法官的判决在原被告之间不形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D、子女赡养父母主要是道德问题,法官判决缺乏依据【参考答案】:B【解析】:所谓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 情况和现象。依照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法律行为可以作为法律事实而存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本案中法官做出的判决即 能引起当事人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B正确。法官的判决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事实的一种,它是法律关系 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之一。它可以在原被告之间引起法律权利和法 律义务关系。因而C错误。从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没有无义务的 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因此,权利和义务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 开展。郝某既负有赡养母亲的义务,也享有在郝家居住的权利。而并非 一味地承当义务不享有权利。子女赡养父母是个道德问题,但是,经国家认可的局部就成为了国 家的法律,就变成了一个法律问题。赡养问题在我国不仅是一个道德问 题而且也是一个法律问题。D错误。2037、刘某在电脑公司购买一台电脑,使用10个月后出现故障。在 “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此时市场已无同型号 电脑。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该事件应如何解决?()A、刘某只能要求再次修理B、刘某只能要求调换其他型号的电脑C、电脑公司应予退货,但可抵销折旧费D、电脑公司应无条件退货或予以更换【参考答案】:D【解析】: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三包”是指包修、包换、包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规 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 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 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 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当运输等合 理费用。”据此,A、B项错误,显然剥夺了消费者要求赔偿的合法权益。 应予注意,C不是正确答案,法律并没有规定抵销折旧费。故D为正确 答案。38、田律师曾在某人民法院担任审判员多年,离开法院即到律师事 务所从事律师执业,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以其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在其 任职的法院代理了大量诉讼案件。对田律师的工作,以下几种认识中正 确的是:A、成绩突出,应予肯定B、确有成绩,但不合适C、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D、是违反律师法的行为【参考答案】:D21【解析】:根据律师法第41条的规定:“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可见,ABC选项说法均不正确,题目 中田律师的行为违反了律师法规定的执业律师的义务,故D选项正确。39、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和管辖,以下 说法中不正确的选项是A、反倾销、反补贴行政案件的被告是作出相应行为的国务院主管部 门B、与被诉反倾销、反补贴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其他国务 院主管部门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C、第一审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由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 人民法院或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D、三类案件都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参考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反倾销、反补贴行政案件的被告,应 当是作出相应被诉反倾销行政行为的国务院主管部门。第四条:与被诉反倾销反补贴行政行为具有法 律上利害关系的其他国务院主管部门,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五条:第一审反倾销、反补贴行 政案件由以下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二)被告所在 地高级人民法院。按照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 第一审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40、12.北洋政府军阀专制全面确立的标志是:()。A、“天坛宪草”的公布B、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段记宪草”)的公布C、中华民国约法的公布D、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的公布【参考答案】:C【解析】:【答案解析】此题考查的是北洋政府的制宪活动与宪法文件。中华民国约法 (“袁记约法”)是对临时约法的反动,它以根本法的形式彻底否认了临时约法所规定的民主22 共和制度,而代之以袁世凯的个人专制制度;它的公布,使辛亥革命的成果在法律形态上丧失殆尽, 成为军阀专制全面确立的标志。【该题针对“北洋政府时期的宪法性文件”知识点进行考核】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中国人王某定居美国多年,后自愿加入美国国籍,但没有办理退 出中国国籍的手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由于王某在中国境外,故须向在国外的中国外交代表机关或领事 机关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B、王某无需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C、王某具有双重国籍D、王某已自动退出了中国国籍【参考答案】:b,d【考点】国籍冲突的解决【解析】我国国籍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成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这也是 我国解决国籍冲突问题的基本原那么,C项明显错误。同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 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王某定居美国多年。后自愿加入美国国籍,不必办理退 出中国国籍的手续,中国国籍已经自动丧失。B、D两项正确,A项错误。3、某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拍卖方式将位于城区一幅200公顷 的土地出让给风华房地产开发公司,风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依法取得该幅 土地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为50年。风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可采用以下哪些 方式处分其土地使用权?()A、无偿赠与甲企业B、因筹措建设资金而将土地抵押给银行C、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公司23D、与丙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参考答案】:A,B,C,D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9条、第28 条、第32条可知,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出售、交换、赠与、 出租和抵押。4、以下法规中,哪些选项属于法条的竞合?A、破坏军婚罪和重婚罪B、泄露国家机密罪与泄漏军事机密罪的法条C、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法条D、诈骗罪与抢劫罪的法条【参考答案】:A,B,C【解析】:法条竞合又称法规竞合,通常是指一种犯罪行为因刑事立法对法条的错综规定,导 致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在其内容上发生重合或交叉的情形。A选项属于由于犯罪对象而形成 的法条竞合:B选项属于由于犯罪主体而形成的法条竞合;C选项中由于犯罪手段而形成的法条竞合。 其所涉及的两个罪名之间在都其构成要件的内容上那么发生了重合和交叉的情形。因此,属于法条竞合 的是A选项、B选项和C选项。5、根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关于我国公共秩序保存制 度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A、我国将所谓的“公共秩序”表述为“社会公共利益”B、根据我国公共秩序保存制度,如果适用外国法律违反我国的法律 规定,那么不予适用该外国法律C、在排除适用外国法的情况下,适用代替该外国的其他最适合的第 三国法律D、我国不仅对外国法的适用采取公共秩序保存,还对国际惯例的适 用采取公共秩序保存【参考答案】:A,D24此题考查我国的公共秩序保存制度。公共秩序保存制度是国际私法上的一项历史悠久的制度,其初衷在 于对可能要适用外国法的案件得以作出维护本国根本利益的灵活处理。 我国立法历来重视对公共秩序保存制度的规定,包括民法通那么在内 的多部法律对该制度都有涉及。例如,民法通那么第150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可见,只有外国法的适用在客观上将导致违反我 国法律的基本原那么和社会公共利益,而非一般法律冲突,才能排除适用 外国法,而适用中国法律。据此,A、D正确,B错误。C项只能以中国 法代替,也错误,不应选。6、以下哪些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A、甲公司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 卖合同B、乙公司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 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证C、丙公司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虚开、伪造、非法购买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D、丁公司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 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局部出口退税款【参考答案】:a,b,c,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的规定,刑法第204条规定的“假报出口”,是指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具有以下 情形之一的行为:(一)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二)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证;(三)虚开、 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四)其他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 实的行为。第2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04条规定的“其他欺骗手段”: (-)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二)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三)虽有货 物出口,但虚构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局部出口退税款的;(四) 以其他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此题中,ABC选项属于“假报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D选项属 于以其他方法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因此,此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257、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表达在哪些方面?A、司法机关可以不受时效限制审查该行为B、行政机关应将行政行为实施取得的利益返还C、行政行为自宣布无效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D、行政相对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设定的义务【参考答案】:A,B,D【解析】: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1)被确认为无效的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发生 法律效力,即它不仅向后失去法律效力,而且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2)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无效 行政行为的拘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设定的义务,并不承当法律责任。同时,行政相对人还 可在行政行为作出后的任何时间对该行为提出异议,申请有权机关进行审查,并要求撤销该行政行为。 (3)有权的国家机关,如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在任何时候审查 并宣布相应行政行为的无效,而不受时效的限制。(4)行政主体因该无效行政行为而取得的一切利 益(如罚款或没收的财物等)均应返还相对人,并对因此而给相对人带来的损失承当赔偿责任。同时 也应收回因该行政行为而给予相对人的权益,如相对人无过错,应对之进行适当的补偿。所以A、B、D是正确的,选项C是错误的8、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下哪些人员是国务院组成人 员?A、外交部副部长B、国家开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C、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D、审计署审计长【参考答案】:B,D9、以下关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原告资格是充当行政诉讼原告所应具备的条件B、有原告资格的人一定而且也只能是原告26C、原告资格要求起诉人必须是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具有完全的民事 权利能力D、原告资格要求起诉人必须是其主张权益的享有主体,我国行政诉 讼不存在他人诉讼和公益诉讼【参考答案】:A,D【解析】:行政诉讼原告,是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法院是否受理,取决于起诉之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故A选项正确。 所谓“原告资格”,是指某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充当行政诉讼原告所应具备的条件,或者说是某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求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所应具备的条件。有原告资格的人不一定只是原 告,也可以是类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同 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局部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 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这里的“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 系人”就是类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故B选项错误。原告资格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起诉人须是自己的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只要原告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即起 诉人不以具备民法上的权利能力、独立人格为必要,尤其是起诉人是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时,它们可 能不具有民法上的法人资格、民事主体地位,但是这并不阻碍它们具有原告资格。这主要是因为行政 诉讼的主要功能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法院原那么上不对原告的法律责任进行追究。因 此起诉人是否具备原告资格,是否具备诉讼权利能力,主要看其是否是某项权利或利益的享有主体, 而不是看其是否能够独立承当法律责任。故C选项错误。原告资格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起诉人须是自己 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具体含义包括必须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即原告必须是其主张权益 的享有主体。起诉人不能以国家利益、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即我国行政 诉讼不存在他人诉讼和公益诉讼。故D选项正确。10、被告人周某被公诉机关以犯诈骗罪为由提起公诉。鉴于周某年 龄尚不满18周岁,人民法院通过有关程序指定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 周某辩护。该律师事务所指派路律师担任周某的辩护律师后,路律师不 得以哪些理由拒绝为周某辩护?A、周某本人没有提出委托律师为其辩护的请求B、周某没有直接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也没有缴纳委托费用C、根据刑法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周某不会被判处死刑D、本人与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陈法官是同学,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 审理【参考答案】:A,B,C,D27【解析】: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律师法第42条:“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当法律援助义务, 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是律师的一项义务,律师必须自觉履行,不得无故推诿或 拒绝。此题选项D根据审判回避制度的规定,并不构成回避。11、律师刘某原住在某市甲区,后因购买商品房迁入乙区的玫瑰园 住宅小区,在入住后第二年的选举中,刘某发现自己的名字没有出现在 小区公布的选民名单上,刘某决定依法维护自己的选举权,以下说法中 正确的选项是哪些?()A、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刘某应当列入玫瑰园住宅小区的选民名 单B、刘某就此事可以向当地的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 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C、刘某如果对选举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 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D、对法院判决不服,刘某还可以提出上诉【参考答案】:A,B,C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 起诉(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该判决为最后决 定。所以D项错误。12、以下行为可以适用我国刑法的是:A、中国公民刘某去英国留学,在英国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按 照我国刑法应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分 金28B、福建省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赵某因探亲去美国,在美国诈骗他人 财物,数额较大,按照我国刑法应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制,并处或者单处分金C、我国某军校教官张某因公务出国去菲律宾,因财物被盗,为生活 所迫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按照我国刑法应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分金D、日本公民罗布一郎在日本将代为保管的我国公民赵某的财物非法 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按照我国刑法应当处2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参考答案】:a,b,c【解析】:根据刑法第7条第1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因 此,A选项中刘某的行为可以适用我国刑法,应选。根据刑法第7条第2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可知BC选项应选。 根据刑法第8条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 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分的除 外。因此,D选项不适用我国刑法。13、以下选项中属于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