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x
目录离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1 总那么-1-1.1 适用范围-1-工作原那么-1-1.2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2-分级应对-3-1.3 响应分级-3-2 应急预案体系-4-2. 1应急预案-4-2 应急预案支撑文件-5-3组织指挥体系-6-1 区级领导机构-6-3. 2区级领导机构的日常办事机构-6-3区级工作机构-7-3. 4镇街和基层组织应急指挥机构-10-现场指挥部-11-3.5 专家组-13-4运行机制-14-4. 1 风险防控-14-4.2监测与预警-15-4. 3信息报告-19- 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承当区应急救 援总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综合性工作,负责催促落实区应急救援总 指挥部决策部署。主要职责:(1)负责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减灾工作和防 灾减灾救灾重大工程工程建设;(2)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平安 事件等突发事件信息收集、统计和发布工作;(3)负责催促、检查各专项指挥部应急准备工作;(4)负责协调组织各方面力量有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 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5)承当与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联络工作,指导综合性救 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工作,指导、催促、检查、考核各专 项指挥部应急管理工作;(6)承当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3.3 区级工作机构区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假设干区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以下 统称为区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具体承当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防 范应对和组织、协调、指挥处置工作。区级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 长由常务副区长和区政府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突发事件处 置主要责任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有关单位分管负责 人组成,具体组成由相关区级专项应急预案规定。主要职责:附件2区级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指挥机构职责指 挥 长区政府 分管副区长区非煤矿山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 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非煤矿山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非煤矿山平安 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指挥一般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一般非 煤矿山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非煤 矿山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区非煤矿山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制定、修订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区级层面应急响应等 级建议,并指导协调落实响应措施;组织调动有关应急力量参加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协调组 织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按规定报告和协助发布事故及应急救援信息;指导乡镇非煤矿 山事故应对等工作;负责建立专家信息库。副 指 挥 长区政府 办公室副主任区应急局 主要负责人区工信局 主要负责人区消防救援大 队大队长-97 -指挥机构职责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根据区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发布和报道,积极引导 舆论。区发改局负责协调落实所属救灾物资储藏动用计划和指令。区工信局负责应急状态下紧缺物资生产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调 动各种机动应急通信装备及保障力量,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会同区应急局参与监管范围 内区属国有企业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催促监管范围内区属国有 企业做好非煤矿山平安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吕梁市公安局 离石分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属地公安机关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做好事故现场、周边道 路和远程交通管制、疏导;协助进行人员疏散、转移等职责范围内的救援工作。区民政局负责遇难人员遗体火化工作。区财政局按照分级负担原那么,负责区级事故应急专项经费的预算、拨付和监督使用;指导各乡镇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专项经费预算和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有关经费的保障制度。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自然或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 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吕梁市生态环 境局离石分局负责非煤矿山事故对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影响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根据监测 结果及时提出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建议。-98 -指拄机构区住建局负责指导涉及城镇燃气事故的应急抢险工作。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交通运力,调运公路运输应急保障车辆,保障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渠 道畅通;必要时组织协调应急物资、救援人员以及转运伤员的运输保障工作;确保抢险物资、 人员和设备运输车辆公路“绿色通道”优先通行工作。区卫生健康和 体育局负责组织督导事发地卫生健康部门,协调调派专家团队,开展事故伤病员救治和相关人 员医疗卫生保障。区应急局承当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非煤矿山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处 置的各项工作;开展非煤矿山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负责 应急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参与非煤矿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抢险和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区气象局负责定时向区现场指挥部提供短期和中、长期气象预测;及时向区现场指挥部提供气象 分析数据,为区现场指挥部提供辅助决策支持;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能源局负责协调电力企业做好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99 -离石武警中队组织所属部队参与非煤矿山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区消防救援 大队负责非煤矿山事故现场以抢救人员生命平安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离石供电公司负责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100 -附件3非煤矿山事故分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 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 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 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 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 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 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 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 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 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 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 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 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 济损失的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 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说明:“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101附件4区级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响应条件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四级响应启动条件:1 .发生重大以上事故;2 .造成10人以上涉险、被 困、失联的事故;3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 人以上的非煤矿山事故;4 超出区人民政府应急处 置能力的非煤矿山事故;5 .区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 一级响应的情形。启动条件:1 .发生较大事故;2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 下涉险、被困、失联的事故;3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 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非煤矿山 事故;4 .区指挥部认为需要启 动二级响应的情形。启动条件:1 .发生一般事故;2 .造成3人以下涉险、 被困、失联的事故;3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非 煤矿山事故;4 .区指挥部办公室认 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情 形。启动条件:除以上情况外的 事故,由区指挥部办公 室启动四级响应,视情 况派出工作组赶赴事 故现场。说明:“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102 -离石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1总那么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含化工,下同)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迅速、有效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 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1.1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 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条例 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管理方法山西省平安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事故 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吕梁市危险 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离石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2 工作原那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平安第一,统一领 导、协调联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快速反响、科学施救的原 那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 用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对工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按照离石区道路交通103 - 运输平安事故应急预案执行,抢险救援处置参照本预案有关内 容执行。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按照本预案执行。1.4 事故分级依据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 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详见附件3)。2吕梁市离石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体系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区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指 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2. 1区一般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应 急局、区工信局主要负责人,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吕梁市公安 局离石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吕梁市生态 环境局离石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区能源局、区消防救援大 队、离石区供电公司、离石武警中队等。区一般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主要 负责人兼任(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3. 2分级应对区指挥部负责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置工作、负责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 区级指挥部应纳入上级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继续配合做好应急 处置工作。4. 3现场指挥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区人民政府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 区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工信局、区应急局、区消 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事发地乡镇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抢险救援组、技术组、警戒保卫组、 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工作 组等9个工作组。根据事故情况及抢救需要,指挥长可视情调整 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区直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事 故处置工作。5. 3. 1综合组组 长: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区应急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单位。职 责:收集、汇总、报送事故和救援动态信息,承办文 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各组工作落实;完成现场指挥 部交办的其他任务。6. 3.2抢险救援组组 长: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离石武警中队,事105 - 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单位。职 责:掌握事故现场动态,参与制定救援方案;指挥、 协调现场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救援结束后,负责 现场的检查验收。7. 3. 3技术组组 长:区应急局分管负责人。成员单位:区应急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区消防 救援大队。职 责:研判事故险情和趋势,组织专家研究论证,为救 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制定应急抢险方案、技术措施和平安保障 措施。技术组下设专家组,主要任务:研究论证应急抢险技术措施, 为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应急抢险方案制定;提出防范 事故扩大措施建议。8. 3.4警戒保卫组组 长: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副局长。成员单位: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离石武警中队。职 责: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人员转移、交通管制和维持 现场秩序等工作。9. 3. 5应急监测组组 长: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区气象局。职 责:负责事故现场环境、气象应急监测工作。106 -(1)统筹协调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府关于应急救援工 作的重大决策部署;(2)负责指导行业领域加强风险防控、检测预警、应急处 置、恢复重建全过程管理,催促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3)指挥本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调集本指挥部所属应急 队伍和物资装备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4)组织指挥一般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突发 事件的先期处置及协同处置,超出我区应对能力时,提请上级党 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响应应对;(5)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 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 信息报告、发布和舆情应对;(6)负责本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的储 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7)根据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开展趋势,负责组建现场指 挥部;(8)承当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区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突发事件防范处置的主要 牵头部门(即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主要牵头部门,详见附件 9.1),办公室主任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要职责:(1)负责本指挥部日常工作;(2)落实本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调度本指挥部成员2. 3.6医学救护组组 长: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事发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及 其相关单位。职 责:指挥调度医疗卫生力量,确定定点医院;协调调 派专家,展开伤病员抢救、转运和院内救治;为指挥人员、抢险 救援人员和集中转移安置人员提供医疗卫生保障。2. 3.7后勤保障组组 长:事发地乡镇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区 能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单位。职 责:负责保障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的需要;负责运 力、油料、电力、通信等供应保障;负责救援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生活保障。2. 3.8宣传报道组组 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职 责:组织开展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引导舆情。2. 3.9善后工作组组 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事发地乡镇负责人。成员单位: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 区应急局、区民政局,事发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单位。职 责:做好家属安抚、伤亡赔偿和应急补偿、恢复重建107 -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善后事宜。3风险防控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据职责加强危险化学品 平安管理,催促企业严格落实事故预防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平安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危险化学 品重大危险源预警机制,催促企业建立平安风险管控清单,防范 化解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消除事故隐患。4监测和预警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和特 点,完善监测网络,划分重点监测区域,确定重点监控目标,对 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进行监测预警,并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危 险化学品事故风险进行监测预警。5应急处置与救援1信息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事发单 位负责人。事发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按规定立即报告事 发地区应急管理局、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情况紧急时,现场有 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发地区应急管理局、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报 告。区应急局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立即上报事故信息,跟踪和 续报事故及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等级和应急处置需要通报区 指挥部成员单位。5.2先期处置108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响 应,在确保平安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抢险措施,组织救援, 及时疏散撤离相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根据事故情况及开展态 势,按照分级属地原那么,区人民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 相应的应急响应,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5. 3区级响应区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响应 等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响 应(各等级响应条件见附件4)。5. 3. 1四级响应符合四级响应条件时,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四级响应, 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抢 险救援工作。5. 3.2三级响应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三级响应, 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 工作。5. 3. 3二级响应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 由指挥长启动二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区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副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 等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同时,根据事故情况,迅速指挥调度有关 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工作。109 -(2)指挥长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区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 接管指挥权,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分析研判事故现状及开展态势。(3)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侦检工作,确定事故涉及的危 险化学品品种及其危险特性,分析研判事故影响范围和程度,划 定事故核心区、警戒区、平安区。(4)组织开展事故会商研判,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和保障 方案,并根据事故开展态势及时调整应急救援方案。(5)指挥、协调抢险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治单位积极抢救遇险 人员、救治受伤人员,加强事故区域环境监测监控和救援人员安 全防护,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平安的紧急情况时, 立即组织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 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防止事故扩大。(6)做好对周边人员、场所、重要设施排查和平安处置(包 括重要目标物、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 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平安处置)工作,防范次生 灾害。(7)根据事故开展态势和抢险救援需要,协调增调救援力量。(8)组织人员展开核查、事故现场秩序维护、遇险人员和遇 险遇难人员亲属安抚工作。(9)做好环境、气象应急监测和交通、通讯、电力等应急保 障工作。(10)及时、统一发布事故开展态势、抢险救援等信息,积 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 作。(11)按照市工作组指导意见,落实相应的工作,必要时请 求市级相关单位给予支持。(1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及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应急管理厅、市委、市政府、 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并及时向事发地传达。5. 3. 4 一级响应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指挥长向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 报告,建议总指挥启动一级响应,进一步加强现场指挥部力量。 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市工作组的指导下,组织 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5. 3. 5响应调整区指挥部或区指挥部办公室依据事故情况变化,结合抢险救 援实际,调整响应级别。5. 3. 6响应结束响应条件消除后,经区现场指挥部确认,由指挥长宣布二级、 一级响应结束。三级、四级响应由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响应 结束。6应急保障救援力量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力量主要有区消防救援大队、企业 和社会救援力量等,必要时协调离石武警中队参加。1.1 资金保障-111 一企业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资金准备。事故发生后,事发企 业及时落实各类应急费用,事发地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并催促及时 支付所需费用。1.2 其他保障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对应急保障工作总负责,统筹协调,全 力保证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需要。相关部门要按照现场 指挥部指令或抢险救援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应急保 障工作。7后期处置1善后处置善后处置工作由区政府负责组织、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协助, 包括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妥善安置、慰问、后续医疗救治、赔(补) 偿,征用物资和抢险救援费用补偿,恢复和重建,污染物收集、 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 会稳定。7.2调查评估按照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相应成立事故调查组, 及时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经过、原因、类别、性质、人员伤亡 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教训、责任进行调查,提出防范措施。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分析事故发生、抢险救援情况和应吸取 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8附那么1宣传、培训和演练-112 -区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及危险 化学品企业员工宣传本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培训和 演练。同时,每三年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符合修订情形的 应及时组织修订。7.1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7.2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离石区应急局负责解释。附件:1.区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区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 .危险化学品事故分级.区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条件-113 -附件1区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114 -附件2区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指挥机构职责指 挥 长区政府 分管副区长区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 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危险化学品平安事故 预防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指挥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一般危险 化学品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危险 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制定、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协助 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区级层面应急响应等级 建议,并指导协调落实响应措施;组织调动有关应急力量参加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协调组织 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按规定报告和协助发布事故及应急救援信息;指导区危险化学品 事故应对等工作;负责建立专家信息库。副 指 挥 长区政府办公室 主任区政府 办公室副主任区应急局 主要负责人区工信局 主要负责人区消防救援大 队大队长-115 -指挥机构职责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根据区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发布和报道,积极引导 舆论。区发改局负责协调落实所属救灾物资储藏动用计划和指令。区工信局负责应急状态下紧缺物资生产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调 动各种机动应急通信装备及保障力量,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会同区应急局参与监管范围 内区属国有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催促监管范围内区属国 有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吕梁市公安局 离石分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属地公安机关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做好事故现场、周边道 路和远程交通管制、疏导;协助进行人员疏散、转移等职责范围内的救援工作。区民政局负责遇难人员遗体火化工作。区财政局按照分级负担原那么,负责区级事故应急专项经费的预算、拨付和监督使用;指导各乡镇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有关经费的保障制度。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 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吕梁市生态环 境局离石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对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影响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根据监 测结果及时提出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建议。-116 - 单位及本指挥部所属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资源,按照预案和职 责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工作;(3)依据风险评估结果负责相关类别区级突发事件专项应 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宣传教育、解读培训及演练与评估工作;(4)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 处理、核实和分析研判相关突发事件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报 告工作;(5)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情应对等 工作;(6)负责本指挥部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7)负责催促、检查、指导本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 设、应急物资储藏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8)负责与上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和沟通;(9)承当本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333区级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和事发地功能区、镇街根据突发事件应对需 要,分别在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区级专项应急指挥部中承当相应职 责,须服从相关区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调度,按照区 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区政府决策部署及所在区级专项应急指 挥部要求,设立或明确本部门相应的应急管理组织领导机构;按 照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领域、本辖区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防范 应对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预案(区级总体应 急预案、相关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市级业务部门的部门预案等)指拄机构成员单位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交通运力,调运公路运输应急保障车辆,保障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渠 道畅通;必要时组织协调应急物资、救援人员以及转运伤员的运输保障工作;确保抢险物资、 人员和设备运输车辆公路“绿色通道”优先通行工作。区卫生健康和 体育局负责组织督导事发地卫生健康部门,协调调派专家团队,开展事故伤病员救治和相关人 员医疗卫生保障。区应急局承当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 处置的各项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负责危险化学品应急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参与化工、危险化学品和医药企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抢险和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及药品平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区气象局负责定时向区现场指挥部提供短期和中、长期气象预测;及时向区现场指挥部提供气象 分析数据,为区现场指挥部提供辅助决策支持;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住建局负责指导涉及城镇燃气事故的应急抢险工作。区能源局负责协调电力企业做好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117 -离石武警中队组织所属部队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区消防救援 大队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灭火救援和处置工作。离石供电公司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118 -附件3危险化学品事故分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 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 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 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 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 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 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 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 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 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 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 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 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 济损失的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 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说明:“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119 -附件4区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条件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四级响应启动条件:1 .发生重大以上事故;2 .造成10人以上涉险、被 困、失联的事故;3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0 人以上10000人以下的危险化 学品事故;4 .超出区人民政府应急处 置能力的危险化学品事故;5 .区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 一级响应的情形。启动条件:1 .发生较大事故;2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 下涉险、被困、失联的事故;3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 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危险化 学品事故;4 .区指挥部认为需要启 动二级响应的情形。启动条件:1 .发生一般事故;2 .造成3人以下涉险、 被困、失联的事故;3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500人以下的危险化学品 事故;4 .区指挥部办公室认 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情 形。启动条件:除以上情况外的 事故,由区指挥部办公 室启动四级响应,视情 况派出工作组赶赴事 故现场。说明:“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120 -离石区地震应急预案1总那么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抗震救灾应急救援机制,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 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 社会正常秩序。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 应对法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条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山西省平安生 产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 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 体应急预案吕梁市地震应急预案离石区突发公共事件总 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及毗邻区 县发生的对我区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1.4 工作原那么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军地联 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响的工作原那么。地震 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 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一 121 一地震灾害分级根据震级和死亡人数,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 一般四级。2吕梁市离石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全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体系由区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 成。2. 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应急局、区人武部、区气 象局、离石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信局、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 区民政局、区教科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吕梁市生态环 境局离石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区 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能 源局、区农业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武部、区经研中心、离 石区供电公司、离石武警中队、离石火车站等。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下设办公 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 任(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2.2现场指挥部发生地震灾害后,区人民政府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区现 场指挥部设置如下: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122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应急局、区气象局、区人 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 责人。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军队工作、抢险救援、通信保障、 交通保障、医学救援、监测评估、安置救助、社会治安、新闻宣 传等10个工作组。根据事故情况及抢救需要,指挥长可视情调整 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区直其他相关单位参加事故处置 工作。1.1.1 3. 1综合组组 长: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区应急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单位。职 责:负责信息汇总、牵头统筹和综合协调;负责处理涉 外事务和涉港澳台事务。1.1.2 军队工作组组 长:区人武部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人武部、离石武警中队、民兵、有关军队。主要职责:负责军队参加抗震救灾工作的统筹谋划与组织协 调,指导任务部队开展救灾行动,保障军队与去指挥部直接对接, 参加区级层面军地联合指挥。根据需要派出联络员参加其他工作 组,配合制定方案计划,协调落实相关工作。1.1.3 3.3抢险救援组组 长: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区应急局、区交通局、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123 - 离石武警中队,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单位。职 责:制定抢险救援力量配置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 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远程投送;清理 灾区现场。1.1.4 3.4通信保障组组 长:工信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区应急局、事发地乡镇相关单位。职 责:指挥调度通信资源和保障力量,组织抢修受损通信 设施,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畅通、公众通信网络平稳运行,根据 省指挥部要求向社会发布应急信息,利用通信大数据为救灾决策 指挥和灾区精准救援提供支撑。1.1.5 交通保障组组 长:区交通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 人武部、离石区火车站。职 责:负责制定向灾区投送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的交通 运输保障方案,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 运输需要,指导灾区交通设施抢修恢复和保通,恢复灾区交通秩序 等。1.1.6 医学救援组组 长: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 交通局、区农业局、人武部、离石区火车站-124 -职 责:指挥调度前线医疗卫生力量,组织调派专家、卫生 应急队伍、急救力量、医疗器械、药品等紧急医学救援资源,开展 伤病员现场抢救、转运和院内救治,开展灾区卫生防疫、心理危机 干预等医学救援工作;开展相关区域公共卫生风险评估;为指挥和 抢险救援、灾区转移安置等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 负责区级医药储藏应急调拨。1.1.7 监测评估组组 长:区应急局分管负责人。成员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吕梁市生 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 区能源局、区气象局、区发改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职 责:密切监视震情开展,做好余震防范;及时组织扑救 火灾,处置危险品泄漏和爆炸事故,做好灾区防火以及灾区平安生 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开展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和指导 建筑物平安性鉴定工作;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加强 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的污染防控,保障灾区水库平安和 饮用水源平安;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 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加强灾区环境 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开展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地震灾 害损失;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1.1.8 安置救助组组 长: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区应急局分管负责人。成员单位:区发改局、区应急局、区教科局、区工信局、区125 - 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市场监 管局、离石火车站。职 责: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 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发动志愿者为救灾救 助提供应急自愿服务,组织调集、转运帐篷和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 震救灾物资。支援灾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指导救灾捐 赠工作,指导做好因灾遇难人员善后工作;抢修供电、供水、供气、 防洪、广播电视等设施。指导灾区做好保险理赔和给付。1.1.9 社会治安组组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