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模板.docx
XX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 事业健康进展,依据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方法、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 理方法、XX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方法等制度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 法。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 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 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对达不到本方法规定标准的 设备、器具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科学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 原那么。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确实定; 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 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理责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 资产,提高使用效益;保证固定资产平安、完整。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的内部管理体制。在学校领导下,建立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国有资 产管理处监督管理,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分管负责,各使用单位详细管理使用的 管理体系。各资产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落 实管理岗位责任制,各资产使用单位根据资产管理系统的要求,落实使用责任人, 做到责任到人。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执 行XX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并做如下补充:(一)拟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方法和规章制度;(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产。规范使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核不通过,要填写清晰审核意见,通知资产管理员修改后重新提交;需报销的资 产原始凭证于每月15日前送交方案财务处,方案财务处做好相关业务工作并审 核原始凭证,准时完成财务审核,通过后办理资产入固的账务报销工作。(四)资产使用部门当月登记的资产信息、,归口分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 方案财务处要当月审核处理,保证当月底资产数据统一。(五)使用部门按使用人建立并打印固定资产卡片;定期核对账、卡、物, 保证账账、账表、账卡、账物相符;资产卡片由使用人签字,由单位资产管理员 按使用人挨次整理并统一保管。(六)图书馆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方案财务处汇总报送 当年新增图书数量及金额。(七)各种入账凭单、变动报告和处置单要按期装订成册,严格按会计档案 保管。第四十九条固定资产增加、处置,由使用部门照实填写相关凭单,一式四份, 经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方案财务处有关人员签章,作为 记账依据,分别登入有关账簿。各种账薄和凭单应妥当保管,不得随便涂改。第五十条固定资产内部调剂、变动,需由调出单位开具调拨单、资产变动单 (一式三份),经调出、调入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签章,经国有资产管 理处批准作为记账依据,登入有关账薄,调整资产信息,进行资产调剂。严禁未 经批准擅自调剂资产或资产调剂不准时变动资产信息。第五十一条独立核算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在报销前必需先行办理固定资产登 记手续,凭固定资产验收单办理财务报销手续。第五十二条各级资产管理人员应确保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平安及正常运行, 不得进行与本系统无关的操作,不得随便提交固定资产的增加、变动、处置信息, 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账账、账卡、账物相符。第五十三条各级资产管理员必需按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权限的设 置要求正确使用本系统。第八章奖惩第五十四条为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鼓舞先进,鞭策后进,学校建 立固定资产管理奖惩制度。第五十五条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学校将赐予表彰和嘉奖:(一)乐观主动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仔细完成各项管理任务,成果显著的;(二)在固定资产管理中有创新,运用和推广现代技术并取得显著效果的;(三)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同违犯反固定资产管理法规、制度的行为 作斗争,表现突出的。第五十六条单位和个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责令其改正, 并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的;(二)对所管辖或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造成严峻损失不报告,不实行相应管 理措施的;(三)擅自处置固定资产,不办理有关手续的;(四)弄虚作假,以各种名义侵占固定资产的;(五)财务人员不见“固定资产验收单”即赐予报销的;(六)其它按法规应予追究的行为。第九章附那么第五十七条本方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第五十八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XX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方法(XXX 号)同时废止。系统,并确保系统的平安运行及正常维护,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及数据 备份工作;(三)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账,按月与方案财务处核对资产总额;(四)审核批准固定资产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五)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六)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状况;(七)组织培训、考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A)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九)组织固定资产购建招标选购工作;参加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型修 缮及基本建设工程的论证、验收工作。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按类目实行归口管理。各归口分管部门对其所辖范围 的固定资产实施归口管理,配备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其管理范围及职责执行 XX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并做补充如下:(-)依据学校有关资产管理制度,制定详细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运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按系统设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地 履行职责,保证系统的平安运行,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归口审核工作; 审核统计固定资产明细账;按时序打印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存档;(三)制定固定资产购建方案,组织可行性论证,参加固定资产购建的招标 选购,组织验收入固工作;(四)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工作,并对固定资产使用 状况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使用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等;(五)制订定额配置方法,提出固定资产调剂、配置建议,并依据批复组织 实施;(六)依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 意见并依据批复组织实施;(七)检查、指导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九条使用单位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 职或兼职资产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一)正确使用XX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按系统授权规范的履行职责, 并保证系统平安运行,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系统录入登记工作;(二)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制订详细管理方法,管理和使用好本单位的 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固定资产平安、完整。(三)登记有关固定资产明细账簿,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按时序或按分 类每年打印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存档;(四)申报构建方案,对申报购建的固定资产组织考察论证;详细负责固定 资产详细验收工作;(五)保管、养护固定资产;(六)办理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七)准时办理资产变动调整手续,变更固定资产管理信息;(A)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参加固定资产的处理。(九)检查、报告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状况。第三章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第十条学校及其独立核算(非法人)的经济实体利用财政拨入、上级补助、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它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 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 围。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分类按政府会计制度标准分为六大类。(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二)通用设备;(三)专用设备;(四)文物和陈设品;(五)图书、档案;(六)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计价:(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到达预 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二)自行购建的规定资产,验收合格后,按建筑中的全部相关支出计价;(三)在原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所 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根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依据捐赠方供 应的凭据或中介机构评估供应的有关凭据,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 计价;(六)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各自的原值或按评估价值计价;亦可按重置 价值计价;(七)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A)其它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价值或合同、协议计价;(九)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暂估价值计价,待 核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第十三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以下状况外,不得任意变化其价值。(一)依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三)将固定资产的一局部撤除;(四)依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五)觉察原固定资产记账有误。第四章固定资产增加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筑、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 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第十五条 讨论确定固定资产购置方案的原那么(一)科学配置的原那么。讨论确定定额配置方法,科学合理配置固定资产, 满意事业进展需要,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二)物尽其用的原那么。要紧密结合学科进展、试验室建设规划和教学、办 公及后勤保障的实际需求,仔细制定固定资产购置方案,严禁购后闲置。(三)资源共享的原那么。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均应统管共用或专管共用,资源 共享,不重复购置和分散投资。(四)优先保证教学科研需要的原那么。固定资产投入应优先考虑教学科研需要。第十六条讨论确定固定资产购置方案的程序:依据定额配置方法,依据工作需要,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归口分管部门依据 学校的事业进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讨论编制年度购建方 案,提报方案财务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方案财务处、进展 规划处、审计处进行年度购建固定资产经费论证工作。报经学校批准纳入学校年 度财务预算,避开重复、盲目购建,发挥资金效益。第十七条学校购建固定资产列入政府选购名目的,实行政府选购;未纳入 政府集中选购范围的,执行XX学院选购及招投标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统一 组织招标选购;零星选购实行双人选购制。第十八条 购置精密珍贵仪器、大型成套设备、珍幅员书以及基本建设工程, 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执行招标选购的规定。论证、招标工 作小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 职务。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购建,要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法律询问制度,严 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第二十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应准时按国家专 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 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准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和索赔。第五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第二十一条各使用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做到物尽 其用、不闲置、不积压、不铺张,执行规章制度,加强维护和保养,保持完好技 术状态,保证固定资产平安与完整,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顺当进行。第二十二条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各使用单位应落 实平安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对 文物等珍贵资产实行两人以上共同保管。第二十三条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修理制度及记录制度。对固定资产 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准时、常常,发生修理准时记录;对大型、精密、珍贵仪器使 用部门要定期检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 物等后勤管理处会同使用部门定期查勘、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平安。第二十四条 保修期内固定资产的修理:保修期内的资产,执行合同规定, 由供应方(或建设方)负责修理。各使用单位对新购建的资产要在保修期内准时 投入使用,仔细检查资产技术状况,觉察问题准时报告有关部门,联系供应方(或 建设方)进行修理。第二十五条 超出保修期固定资产的修理:(一)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办公设备的修理管理。设备 发生故障,使用人员应准时报告,单位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修,不能自修的,报 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修理手续;大型精密珍贵仪器设备原那么上不得自修。(二)后勤管理处负责家具、房屋、后勤设备设施的修理管理。使用部门发 觉问题,准时报后勤管理处修理。(三)对固定资产损坏隐瞒不报、不修的单位和个人,一经觉察,要追究当 事人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四)固定资产凡属非正常损坏,修理费用由责任者和所在单位负责,并依 据学校有关文件追究责任。第二十六条对精密、珍贵以及简单发生平安事故的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制 定详细操作规程,实行专人管理,负责设备操作和平安工作,使用部门要对使用 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平安训练。第二十七条购置大型精密珍贵仪器设备、文物、陈设品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 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准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当保管。第二十八条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 出单位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经学校批准后, 签订契约,国有资产管理处、方案财务处登记备查账簿。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借出单位必需进行仔细的勘验,造成损毁、丧失的,责 成承租、承借方予以赔偿和修复;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准时足额 上缴方案财务处,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第二十九条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 下的固定资产准时进行合理调配,努力提高利用率。第三十条校办产业及其它经营单位不得无偿占有学校固定资产,对其占有固 定资产(作为投资的局部除外)必需完善手续,明确产权关系,签订占用协议, 并按规定收取肯定比例的占用费或租金。第三十一条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符合如下规定:(一)机构调整引起固定资产重新配置,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财产清查,编造清册,办理交接手续;各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 准时调整账目。(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应在上一级管理部门监督下办理交接手 续。(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因工作调动、辞职、退休、离职学习、出国等缘由 离职离岗,须将所使用管理的固定资产通过使用部门完整交回国有资产管理处或 在单位内部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未办理完固定资产交接手续的,人事处不办 理离校手续。第三十二条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年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并依据需要不 定期地进行抽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准时查明缘 由,分清责任,按规定要求作出处理。第六章固定资产处置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 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含捐赠)、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置换(含以非货 币性资产抵顶债权、债务)等。第三十四条处置固定资产应符合公正、公开、合理的原那么,规范固定资产处 置行为,杜绝违规和流失现象。固定资产处置工作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由 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方案财务处、审计处负责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 擅自处置固定资产。第三十五条学校处置固定资产实行审批制度。必需经过论证或经专家技术鉴 定或依据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强制性处置意见,履行报批手续,经校长办公会或 党委会讨论同意,根据批复意见进行处置。第三十六条出售资产的价格和报废资产残值确实定,必需经争论评估,实行 集体定价或公开招标处理的方法。第三十七条处置固定资产要符合以下程序:(一)使用部门依据实际状况进行考察论证,提出处置意见,向归口分管部 门提出处置申请;(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提出处置意见;(三)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方案财务处、审计处组织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四)依据审批权限,报学校讨论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五)国有资产管理处依据批复组织固定资产处置;(六)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方案财务处办理资产核销手续,使用部门、归口 分管部门准时变更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第三十八条处置固定资产审批权限执行XX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方法的有 关规定。第三十九条处置固定资产应依据不怜悯况提交有关资料:(一)资产处置申请报告及申请表;(二)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三)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和有关证明;(四)资产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价值确认文件;(五)处置资产清册及对非正常损失责任者的处理文件;(六)其它有关材料。第四十条单位处置房屋、构筑物、大型精密珍贵仪器设备,由国有资产管理 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方案财务处、审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 并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评估确认处置价格,处置价格般不得低于评估值。第四十一条学校以固定资产对校办产业投资或对外投资,应按国有资产管理 规定进行评估确认,办理审批手续,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第四十二条无论用何种资金、何种渠道购置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都属于 学校的财产。使用部门有管好用好的权利,无权自行报废或变价出售处理。如需 出借需经归口管理部门同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并报学校批准。第四十三条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损失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丧失 的直接责任人,应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对责任人所在单位负责人追究连带管理责 任。第四十四条固定资产处置的账目处理(一)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以固定资产处置批复书及有关资料为依据,调 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1 .无偿调出的固定资产,凭固定资产处置批复书和无偿调出的文件或捐赠协 议调整资产、资金账目;2 .出售固定资产时,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方案财务处、审计处组织评估, 并在肯定范围内公示,按不低于评估的价格与购买方签订买卖合同(购买方确实 定实行招标的方法进行),凭固定资产处置批复书和“买卖合同”调整资产、资 金账目;3 .报损固定资产时,由造成资产损失的单位报告资产损失缘由并出具对造成 资产损失责任者的处理文件,凭固定资产处置批复书和经鉴定的资产损失报告文 件调整资产、资金账目;4 .报废固定资产时,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方案财务处、审计处组织对报废 资产的残值进行评估,按不低于评估的价格做报废处理,凭固定资产处置批复书 和变价收入单据调整资产、资金账目。第四十五条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准时、足额上缴学校方案财务处,按有关 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第四十六条学校各单位要仔细执行本方法的各项规定,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的 管理,制止资产处置中的各种违纪行为,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维护学校的合法权 益。对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的单位和个人,均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对 使固定资产受到严峻侵害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必要的经济惩罚,并移送有关部 门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要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七章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第四十七条学校使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实行信息 化管理,固定资产卡片、规格、型号和财产编号等固定资产的信息内容要符合资 产管理的要求。第四十八条根据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要求,建立健全固定资产 账簿:(一)国有资产管理处设置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账,负责固定资产的审核、 统计报表、统计分析、资产清查、数据备份,定期与方案财务处进行核对;负责 打印固定资产验收单、条码单。(二)方案财务处设置、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簿。设置财务审核 岗位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审核,每月与学校财务账簿进行核对,并打印固定资产 总分类账和明细账,保管整理归档。(三)资产使用部门要在资产验收入固10日内,将资产信息准时精确 的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归口审核岗位原那么上要在三天内进行审核处理。如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