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doc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事故,预防分部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及业主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分部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举报范围1、民用爆破物品、化学危险品贮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工程项目施工中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3、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4、消防及火灾重大事故隐患;5、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事故隐患;6、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的重大事故隐患;7、各类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生产安全事故;8、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二、举报形式分部设立举报电话:0758-2919538,非工作时间举报电话:15907580188,电子邮箱:zhang.xike163.com三、奖励标准及办法: 1、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确认标准,奖励举报人金额从2005000元不等,具体奖励金额由分部项目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 2、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只奖励第一位举报人。根据举报时间确定。四、措施和要求: 1、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2、对举报人举报的每一起事件,分部将认真地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有关举报资料绝对保密。 2、对情况属实的举报,分部将及时回复举报人,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同时按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手续;对诬告和怀有恶意的不实举报,将作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