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三板挂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pdf
*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 则 .2第二章现金管理业务流程.2第一节现金收入管理.2第二节现金支出管理.3第三节现金库存管理.3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业务流程.4第一节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的管理.4第二节账户资金的收入管理.4第三节账户资金的支出管理.5第四节银行存款的核算及对账管理.6第五节票据的管理 .6第六节其他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7第七节银行预留印鉴管理.7第八节网上银行的管理.9第四章外汇管理业务流程.10第一节外汇账户的管理.10第二节外汇业务的管理.11第五章附 则 .11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 页,共 11 页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加强资金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合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第三条 释义公司/总公司/股份公司: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章 现金管理业务流程第一节 现金收入管理第四条 各业务部门办理交付现金业务时,由经办人将经过本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的经济合同或交款单据报财务计划部主管会计,主管会计审核原始单据无误后,根据业务需要即时开具收据或发票,通过财务软件系统填制记账凭证,主管会计对纸质记账凭证(含凭证原始单据)复核、签章,由经办人在记账凭证上签字,并交付现金给出纳员。出纳员根据记账凭证(含凭证原始单据)办理资金收款事项,并在凭证上加盖收款专用章后,将已清点的现金及时点交入库。第五条 对于直接上交现金业务,主管会计即时开具收据(或发票),通过财务软件系统填制记账凭证,主管会计对纸质记账凭证(含凭证原始单据)复核、签章,由经办人在记账凭证上签字,并交付现金给出纳员。出纳员根据记账凭证(含凭证原始单据)办理资金收款事项,并在凭证上加盖收款专用章后,将已清点的现金及时点交入库。第六条 现金收入于当日由出纳员送存开户银行后,将缴款单据交付主管会计填制存现记账凭证,并经主管会计复核凭证后入账。第七条 单位原则上不得坐支现金,确需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然后出纳人员向财务计划部主任或总监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批准后方可办理现金坐支事项。第八条 现金收入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入不入账。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2 页,共 11 页 -第二节 现金支出管理第九条 各级公司对现金支付业务应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财务计划部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第十条 支付(或借支)现金业务(一)各业务部门(或单位)用款时,借款人需填制支付申请表或借款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经本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后,连同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报送财务计划部。(二)财务计划部收到支付的相关单据后,根据公司经营业务事项审批规则,对批准后的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正确,预算是否超支,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无误后通过财务软件系统填制记账凭证,并对原始凭据分类粘贴;主管会计对纸质记账凭证(含原始单据)复核、签章后转交出纳人员付款。第十一条费用报销业务(一)各业务部门(或单位)报销费用时,经办人按要求粘贴费用票据并填制报销单,经本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报财务计划部办理费用报销。(二)财务计划部收到业务部门(或单位)提交的报销单及相关原始单据后,由主管会计进行初审,审核报销手续及相关单据是否齐备、费用的使用范围及权限是否正确、金额计算是否正确、预算是否超支等,审核无误后在报销单上签章确认,交经办人员按照公司经营业务事项审批规则履行审批程序。(三)经办人将经过审批后的报销单据报财务计划部主管会计,主管会计复核原始单据及审批手续无误后,通过财务软件系统填制记账凭证,并对原始凭据分类粘贴;主管会计对纸质记账凭证(含原始单据)复核、签章后转交出纳人员。第十二条出纳人员根据复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支付申请或报销单据履行支付手续,并在凭证上加盖付款专用章。第十三条各会计岗位人员及时填制记账凭证,在财务系统中核查现金日记账,同出纳员核对现金日报表,做到账表相符。第三节 现金库存管理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3 页,共 11 页 -第十四条各级单位在岗位职责说明书中明确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严格出纳人员不得填制记账凭证的规定。第十五条财务计划部出纳岗位人员每日对库存现金自行盘点,计算当日现金收入、支出及结余,做到账实相符。第十六条财务计划部出纳岗位人员对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及时送存开户银行;库存现金低于本单位规定限额时,告知财务计划部主任或授权主管会计人员,及时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满足日常经营管理需求。各级公司的现金库存限额由财务负责人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情况确定并向总公司报备。第十七条现金业务管理采取定期盘点(每月)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发现问题,由财务计划部主管会计书面或口头向财务计划部主任汇报,及时纠正。月末盘点(或不定期抽查盘点)由出纳员盘点,财务计划部主管会计监盘,盘点后由会计编制现金盘点表,经出纳员与财务计划部主管会计签字后,报财务计划部主任签字确认。第三章 银行存款管理业务流程第一节 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的管理第十八条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各级子、分公司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必须报总公司财务计划部(资金部)审批,公司财务计划部(资金部)对各级子、分公司核对银行开发数目。第十九条各级公司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在总公司指定的几家银行办理开户、变更、撤销业务。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户。下一级公司以上一级公司名义开立银行账户可直接向上一级公司申请。第二十条凡以股份公司名义开立银行账户的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股份公司财务计划部(资金部)提出申请,填制银行账户、财务印鉴业务申请表,经申请单位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根据业务性质不同报股份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经业务主管部门主任签字后送股份公司财务计划部(资金部)。第二十一条子、分公司财务银行账户管理岗位人员根据本公司银行账户变动情况,通过股份公司 K3系统及时录入,总公司财务计划部(资金部)对本级和下级公司汇总后,予以备案。第二节 账户资金的收入管理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4 页,共 11 页 -第二十三条账户资金收入包括经营性资金收入、投资性资金收入、筹资性资金收入、周转性资金收入、专项募集资金收入等。有关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准设立小金库和帐外资金。负责账户管理的人员及时做好与相关收入经办人员的沟通与联系。第二十四条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银行支票及有关凭证,须在当日送交财务计划部,银行出纳人员接到支票后,在支票交接表上签字,于当日送存银行,除当日银行已经停业外,银行出纳人员不得将支票在保险柜内存放超过2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第二十五条财务计划部收到银行汇款,根据收入的原始单据通知业务主办人员提供相应的收入资料,如股东会决议、借款协议、税务机关批文等,经银行业务主办核实以上资料后,交主管会计进行账务处理。对原始凭证不合格的,不予受理。第二十六条公司收到银行转来的与所属公司或其他单位的往来款等单据时,由财务计划部出纳人员确认并补充相关凭据,进行单据的整理汇总后,交主管会计进行账务处理。第三节 账户资金的支出管理第二十七条各级公司银行账户资金支出须履行资金支付手续。由资金使用单位,根据发生业务的性质,经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办、主任签字后,送财务计划部(资金部)。第二十八条财务计划部(资金部)由主办人员进行合规性审签确认,根据审批权限报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业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公司总裁、董事长审签确认后交出纳人员办理(审批权限设置参见 3.6 条“*股份有限公司经济业务事项审批权限”)。第二十九条出纳人员在办理支付业务时,须再次审核确认有关凭证的有效性,由会计核算人员填制银行结算付款凭证,主管会计复核签字后交出纳人员据实办理汇款(参见*股份有限公司经济业务事项审批权限)。财务计划部(资金部)对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存款支付申请,不予办理。第三十条以股份公司名义办理保函、信用证结算等业务时,分(子)公司先将办理保函、信用证业务等的费用汇至股份公司指定的账户上,再由股份公司财务计划部(资金部)保函、信用证结算等业务的主办人员办理相应业务。对特殊情况已为分(子)公司垫付的以上款项,由股份公司财务计划部(资金部)具体业务主办负责催收清缴。第三十一条业务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及时通过公司管理费用报销系统,执相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到财务计划部报账销账。第三十二条股份公司总部资金账户中用于投资、归还银行借款本息、支付工程款、经费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5 页,共 11 页 -拨款、代收代付、内部账户资金转账等业务的资金支付,按以下审批权限办理。见附表第三十三条分(子)公司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设定,可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参照股份公司总部审批权限,制定本公司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并向总公司报备。第三十四条出纳人员须严格按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及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相关图章,防止重付或漏付。第四节 银行存款的核算及对账管理第三十五条各级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除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网上银行结算。第三十六条银行出纳对发生的结算业务,根据合法、正确和完整的会计收支凭证,依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登记银行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银行存款余额。第三十七条每月末,各级公司财务计划部(资金部)由管理(或登记)银行日记账以外的不相容岗位人员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是否一致,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实未达账项,查明原因,妥善做出处理,防止差错,并追查责任。同时将各账户的银行存款余额、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汇总表,并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汇总表后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报财务计划部(资金部)主任复核,主任复核签字后报财务总监审核签字,最后交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统一归档保管,各子、分公司签字程序比照执行。第五节票据的管理第三十八条各级公司须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处理程序,购买支票应开具单位介绍信、相关印鉴及经办人员身份证,保管时应存于保险柜内,应与相关印鉴分开保管,付款时,由出纳员开具,加盖所持银行印鉴,主办会计审核,加盖分管印鉴,并由支票领用人在支票根上签字后,办理支票支付手续,要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第三十九条各级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有关规定,办理银行结算和票据结算等业务,不准签发无资金保证的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无理拒付,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无债权债务或真实交易的票据。第四十条各级公司原则上不办理金额空白支票业务。第四十一条各级公司的空白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结算凭证,由银行出纳在保险柜中保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6 页,共 11 页 -管,结算凭证(如汇票、支票等)在保管或使用过程中一旦丢失,经办人必须立即报告财务计划部(资金部),以便财务计划部(资金部)及时采取挂失止付等补救措施,防止冒领和诈骗发生。如果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第四十二条因填写、开具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法定票据,按规定予以保存,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对超过法定保管期限、可以销毁的票据,在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后进行销毁,建立销毁清册并由授权人员监销。第六节 其他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第四十三条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除用现金和银行存款结算外,还可采用其他货币资金结算办法,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和信用证存款等。第四十四条使用上述结算形式,财务计划部(资金部)业务主办人员根据业务发生情况登记其他货币资金业务登记表。业务主办人员须每月末与票据签发人员核对账面余额,业务结束后立即清理,余款退回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参见融资管理业务流程)第四十五条财务计划部(资金部)设置应收票据备查账,逐笔登记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和单位名称、到期日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余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后,由应收票据业务主办人员在应收票据备查账内逐笔注销,每月末由复核人员对备查账审核签字。第四十六条财务计划部(资金部)收到交来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汇票,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电查认证手续,以防假伪票据的发生。第四十七条财务计划部(资金部)根据资金收支预算,合理安排资金,及时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背书转让,提高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第七节 银行预留印鉴管理第四十八条财务印章的刻制与启用(一)各级公司财务印章的刻制,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刻制财务印章的申请,填报办理银行账户、财务印鉴申请表(审批程序参照银行账户管理1.1 与1.2 流程办理),财务印章的刻制统一由各级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办理并预留印模。同时由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联合签署承诺书,承诺财务专用章办理的一切业务,均经过合规性、正确性的审核、批准,并对此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7 页,共 11 页 -(二)对异地承揽工程项目需要刻制财务印章,需在履行申请及审批程序后(同前款),由各级公司授权可在当地自行刻制,启用前在总公司办理银行账户、财务印鉴申请表上加盖印模后返回财务计划部(资金部)备案。第四十九条预留银行账户印鉴的管理(一)财务印章、个人名章由不同人员监督管理,财务印章由财务计划部(资金部)负责人或被授权人负责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被授权人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暂时保管的必须有登记记录。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二)财务印章保管人必须忠实履行印章保管职责,严格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随意摆放,不得带离财务保管人的办公场所,财务印章不使用时,必须存放于保险柜或带密码的铁皮柜内。(三)财务印章保管人工作变动时,填制交接清单并在交出人栏签字后,将财务印章转交接收人,接收人确认无误后在交接清单接收人栏签字,财务印章移交手续由使用单位财务计划部(资金部)负责人监督完成,财务计划部(资金部)负责人确认无误后在交接清单监交人栏签字确认,交接清单留部门档案管理员归档。不得私自将财务印章转交他人。(四)因银行账户名称变更需更换新的财务印章时,使用单位须及时向财务计划部(资金部)提出变更财务印章申请报告,经单位财务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签后办理,失效的财务印章由财务计划部(资金部)交公司总裁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销毁。(五)任何单位和项目未经公司批准,不准私自刻制财务印章。(六)若印章丢失或被盗,要立即在当地媒体公告,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并及时向财务计划部(资金部)主任报告,说明丢失情况,同时向银行等有关部门提出报废申请,之后再按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新印章,重新刻制的印章应与原印章有所区别。第五十条预留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一)财务印章为办理会计业务的专用印章,是在银行的预留印鉴之一,其使用范围为:1)支票、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签发的用印;2)资金支付及调拨的用印;3)经济业务往来单位的账户余额签认用印,内部单位账款转账的用印;4)公司开具发票的用印;5)其他与财务会计业务相关的用印。(二)个人名章为在银行的预留印鉴之一,用于支票的签发以及资金支付及调拨等,未经批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8 页,共 11 页 -准,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使用财务印章必须基于发生的财务会计业务真实、合法、手续完备,加盖财务印章时,加盖于规定位置。(四)在财务印章使用时,用印人要将用印资料交保管人审核,不能作为会计凭证留存需要加盖印章的,要填写用印登记簿,注明用印时间、事由、经办人等,财务印章保管人严格核查用途,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用印登记簿由保管人留存并负责存档备查。(五)财务印章原则上不得带出,因特殊原因或事项使用财务印章的,则必须填写借出财务印章申请表,载明事项,经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带出。(六)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七)严禁在空白纸张上用印。第八节网上银行的管理第五十一条网上银行的相关要求(一)银行业务主办向公司领导提请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报告,依次经财务计划部(资金部)主任,财务总监、公司总裁审批签字同意后,与银行协商办理具体开通事宜。(二)坚持职责分离的原则。禁止单人操作资金支付的全过程;系统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为不相容岗,相互分离,其权限不得交叉设置。(三)操作人员以安全审慎的方式进行网上银行系统的运作,严格防范操作风险。(四)为保证网上银行系统的安全性,系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身份确认证书由个人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随意转交他人。(五)任何人不能以特权而获取机密数据、系统资源或进入其它可利用设施。任何员工如需要获取存款数据或是使用系统资源均要通过身份认证。(六)加强网络安全的维护,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以防范黑客的攻击等网络风险。第五十二条网上银行控制(一)各级公司必须严格执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组建方案(待出台)的有关规定,开展资金集中,并按要求办理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同时办理设置系统管理人员一名、业务操作人员二名,所有网银业务(含各分(子)公司)必须与总公司财务总监电脑相连接,以确保公司资金流转安全有序。(二)系统管理人员授权出纳岗录入银行信息及支付用途;审核岗1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岗 2进行终极审核,确认支付。系统管理人员授权操作人员对银行账户数据有查询的权力,操作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9 页,共 11 页 -人员对查询结果尽保密义务。(三)收款业务:由出纳岗负责打印收款业务的交易记录,并及时从银行取回进账单交主管会计入账。(四)资金支付业务:包括内部账户资金的划转、投资、向银行归还贷款、支付利息、支付保函费用、向其他单位支付款项等,均执行先审批后付款流程,根据已签署的股份公司资金(内部)调动审批表,由出纳岗根据付款业务录入收付款单位、银行账号、开户行及资金用途,提交审核岗 1审核;审核岗 1对资金支付审批,银行汇款路径、账号及用途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岗2对以上信息作进一步的终极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支付。(五)每笔交易成功后,由出纳岗打印出交易单据并核对,同时及时从银行取回经银行盖章确认的正式回单。由出纳岗以外的人员于次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核对其余额是否正确,相关银行单据是否取回并及时入账。(六)为保障网银业务的安全,如操作人员中有任意一人不在岗,须立即停止使用网上银行系统,同时恢复原手工支付程序。当操作人员岗位调整或调离公司,在没有正式办理手续之前,为确保资金安全,原则上不得办理身份确认证书的短期移交,以防密码泄露。在正式确认调整或调离后,及时向银行申请,办理网银相关人员的变更手续。第四章 外汇管理业务流程第一节外汇账户的管理第五十三条各单位需要开立外汇账户时,由单位外汇业务管理人员填报 银行账户业务申请表,写明开户原因,经财务计划部主任对业务内容进行可行性与合规性审核并签字后,报财务总监并总裁签字批准。第五十四条各单位需要变更、撤销外汇账户时,由外汇业务管理人员填报银行账户业务申请表,写明变更、撤销原因,经经财务计划部主任审核签字,报财务总监并总裁签字批准。第五十五条各单位外汇业务管理人员每月对外汇账户进行银行对账,针对未达账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单位资金管理部门主管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第五十六条外汇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及转让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第五十七条各单位外汇业务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外汇账户资料,包括银行账户业务申请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0 页,共 11 页 -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与外汇账户运作有关的所有资料。第二节外汇业务的管理第五十八条各单位资金管理部门外汇业务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办理外汇的收付业务。第五十九条外汇业务管理的款项范围主要包括:(一)以股份公司名义在境内、外承接工程发生的工程收支款项;(二)收缴下属单位的往来款项、投资收益;(三)归还银行机构到期外汇贷款;(四)其他涉及外汇资金的业务。第六十条办理外汇支付业务时,外汇资金使用人向单位资金管理部门提交外汇业务申请报告和相关单据。外汇业务管理人员对相关单据的合规性进行理审查,部门财务负责人根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总体平衡并在外汇业务申请报告上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公司总裁签字批准。第六十一条外汇业务管理人员根据总裁的批复办理外汇支付业务,稽核人员稽核。第六十二条外汇银行账户实行资金存量定期报告,各境外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外汇业务管理人员每周报外汇资金存量表,报于股份公司资金部汇总备案。第六十三条根据外管局发布的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各单位资金管理部门办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接受出口电子数据等联网检查。第五章 附 则第六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违反规定且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第六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1 页,共 1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