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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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汇报.docx
2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汇报篇一按照中央和X委、X政府统一部署,我X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将进行换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党内法规和法律,结合实际,现就认真做好xx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作如五个方面的讲授。一、总体要求要准确把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x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带头人,建立和完善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使换届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提升城乡治理能力,推动xx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xx村(社区)“两委”集中进行换届,同步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统筹共青团、妇联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及其他村级组织成员推选。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2020 年 11 月启动换届工作,2021 年 1 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大会选举时间统一安排在 20211 月 1 日至 5 日;2 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统一安排在 2021 年 2 月 1 日至 5 日;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后 10 日内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换届结束后,及时开展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换届和党小组长推选。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至 2021 年 2 月 28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开展共青团、妇联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换届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在 2021 年 2 月日前压茬进行。二、带头人要选优配强(一)从严把握人选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避免“矮子里面拔将军”,坚决调整不适应不符合的干部。村要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注重选拔热爱社区事业、热心服务居民,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1.坚持标准,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成员资格条件。(1)党组织书记应突出“双高双强”标准: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落地生根,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威信高。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民主,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有奉献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党员群众认可度高。致富带富能力强。懂农业,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能解决实际问题;爱农村,扎根农村基层,甘于奉献、苦干实干;爱农民,对农民群众充满感情,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能推动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带领群众致富本领强。群众工作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敢于直面问题,能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和谐稳定。(2)“两委”成员应突出“双好双强”标准: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强,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好。为人正派、品行端正、办事公道、甘于奉献,有一定担当精神。带富能力强。务实肯干、敢闯敢拼,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协调能力强。能协调各方关系,热心为村民居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得到群众拥护,赢得群众好评。2.严格“五不准”“十不宜”,明确换届人选资格条件负面清单。(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列为换届人选:政治上的“两面人”;有犯罪前科或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组织、实施或参与邪教和非法宗教的;涉黄涉赌涉毒受到处理以及配偶、父母、子女有吸毒行为受到处理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列为换届人选:受党纪政务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和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行贿人员名单的;涉及境外势力或宗教势力、从事宗教活动、有浓厚宗教感情的;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拉票贿选或干扰破坏选举的;担任村(社区)干部期间,长期不公开村(居)务,侵占或造成“三资”流失的;选举前拒绝作出竞职承诺、履职承诺、辞职承诺的;违反社会公德、违规大操大办宴席、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存在非法占地、私搭乱建、毁林开荒等行为未整改的;长期外出或丧失行为能力,不具备履职条件以及其他不宜列为换届人选的。各县(市、区)、园区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要求,或研究提出其他“不准”“不宜”的情形,并指导写入村(社区)选举办法。(二)严格资格条件审查。乡镇(街道)初审: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派出所、财政、综治、司法等部门对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干部人选和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进行初审。县级联审:在乡镇(街道)初审基础上,由县级组织、民政部门牵头,会同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组成人选资格联审小组进行联审把关。联审中落实容错纠错办法,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分析研判。实行村(社区)“两委”近亲属回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不得同时在同一村(社区)“两委”班子任职。(三)拓宽人选来源渠道。用好优秀人才回引成果,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选拔村(社区)“两委”成员,重点选拔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稳边固防、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人员。重视选拔优秀退役军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强化党组织把关,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要“下深水”选人,逐村(社区)分析研判、搞好人事安排、深入细致考察,切实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注重把有干劲、会干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培养选拔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相统一。(四)全面稳妥推行“一肩挑”。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第一书记)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两委”成员应控制在 x人以内,社区“两委”成员应控制在 x人以内,县级党委可根据村(社区)规模在全县(市、区)范围内统筹调配职数。共青团、妇联等村级组织负责人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中党员应占一定比例。提倡村(社区)“两委”成员兼任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小组长一般应由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或党员担任。(五)优化班子结构。村(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委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 名,其中书记 1 名、副书记 1 名、组织委员 1名、宣传委员 1 名、纪检委员 1 名;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5 至 7 名,其中书记 1 名、副书记 1 名、纪检委员 1 名;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 至 7 名,最多不超过 9 名,其中书记 1 名、副书记 1 至 2 名、纪检委员 1 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 3 至 7 人组成;居民委员会成员由 5 至 9 人组成,其中设主任 1 人、副主任 1 至 2 人,委员若干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 3 至 5 人组成,其中主任 1 名。边境县(市)村(社区)可设 1 名武装干事,宗教工作需要加强的村(社区)可设 1 名宗教干事,武装干事和宗教干事待遇参照村(社区)副职标准保障。新进村(社区)“两委”成员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 50 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对超过 60 岁、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继续留任,不简单以年龄划线;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成员中至少有1名35 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中至少有 1 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干部,力争换届换出新血液、新面貌,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重视培养女干部,采取专职专选等办法,确保每个村(社区)“两委”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并兼任村(社区)妇联主席,保证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比例达到 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妇女比例达到10%以上,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比例保持在 50%左右。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六)推行设岗定责。村(社区)“两委”成员一般应当驻村,实行分工负责制,科学设岗、合理定责、人岗相适、权责分明,从严加强管理,强化考核问责。推广“缩面提标”做法,按照“一人兼多职、一人领多酬、宜整合则整合、宜兼职则兼职”的原则,村(社区)设党建助理员、社会事务员、综治维稳员等岗位,一般应由村(社区)“两委”成员兼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履职考核。具体设岗定责方案由县(市、区)、园区党(工)委制定实施。三、程序步骤要严格认真(一)扎实做好准备工作。全面落实市级领导挂钩县(市、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社区)逐个深入调研,摸清社情民意、广泛宣讲政策,在此基础上集中分析研判,精心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对选情复杂特别是存在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问题,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要“一村一策”进行整治,化解矛盾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不整顿到位不换届。全面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村(社区)财务进行集中清理。乡镇(街道)党(工)委要与所有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群众,宣讲换届精神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培训业务骨干,全覆盖培训市县组织、民政部门参与换届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组织委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讲清换届政策、要求、流程、办法等,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能力。(二)规范党组织换届程序。1.开展“两推”。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按照任职条件和委员职数,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人选;乡镇(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议,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人选通报村(社区)党组织。2.组织考察。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建议名单,报乡镇(街道)党(工)委。经县乡人选资格联审后,乡镇(街道)党(工)委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由县级组织部门牵头考察。3.确定预备人选。人选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反馈村(社区)党组织,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须经县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根据反馈结果,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 20%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后上报审批。4.大会选举。召开村(社区)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召开新一届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后公布。统筹做好乡镇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三)规范程序。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1.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 5至11 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主任 1 名,副主任 1 至 2 名。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推选方式和具体名额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社区居民会议推选,可召开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每户派代表或社区居民小组选举代表推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5 至 9 人组成。同步推选产生选举监督委员会,由 3 人组成。依法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推选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或群众担任副主任和成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2.制定选举办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结合实际,拟定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把“一肩挑”、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报名参选等要求写入选举办法,提交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3.开展选民登记。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依法开展选民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告。搬迁安置户以迁入地登记为主,保障其民主政治权利。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 20日前将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张榜公布。居民委员会采取社区居民小组代表方式选举的,应当公布社区居民小组代表名单。4.提名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提名可以采取单独、联名或者自我提名的方式进行,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出,可由乡镇(街道)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推荐,也可由居民直接投票或由选民 10 人以上联合提名,户代表 5 人以上联合提名,社区居民小组代表 3 人以上联合提名等方式。县乡进行资格联审,依法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张榜公布。5.大会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居民户数较多的,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代表选举产生。各地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本地实际,采取大会选举的可设流动票箱,但应当严格控制使用。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当场只公布得票情况,经资格联审后方能宣布是否当选。(四)统筹开展工作。压茬推进其他选举(推选)工作,并按规定开展人选资格联审。1.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中推选产生;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社区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每户派代表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促进村(居)务监督委员更好发挥监督作用。2.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换届选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村(居)民小组党小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3.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 1 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每个居民小组可以选举 3 至 8 名社区居民代表。4.村(居)民小组长由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30 日内组织村(居)民小组会议或者户的代表会议推选产生。5.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联换届选举,由各县(市、区)、园区农业农村部门、团委、妇联制定方案,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团委、妇联具体组织实施。(五)做好后续工作。换届后,村(社区)党组织要及时做好印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及遗留问题等工作移交。村(居)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之日 10 日内在村(社区)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将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移交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档案。指导村(社区)制定发展规划,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健全“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适时组织开展村组干部培训,落实村组干部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引导村组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做好离任村(社区)干部关心关爱工作。四、环境营造要风清气正(一)严肃换届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纪律要求,组织签订纪律承诺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等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宗族势力和境外势力干扰渗透基层政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大震慑,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二)全程加强监督。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节点,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处置。(三)注意防范化解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对换届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加强预判、做好预案,对一切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反应敏锐、抓早抓小,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注意防范化解各种干扰风险、信访矛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疫情防控风险。各县(市、区)组织部、民政局、卫健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预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五、组织领导要全面加强(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特别是县乡党委要落实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主体责任,县乡党委书记要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在手上。市县乡要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由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部门密切配合,纪委监委、政法、农业农村、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参与的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把换届工作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地方,及时约谈有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二)强化督促指导。各级组织、民政部门要对下一级换届文件进行前置审核,组织做好业务培训。市级成立督导组,县乡成立指导组,扣住关键环节,深入基层指导督促。加强工作调度,对基层提出的问题及时研究答复,全程指导推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三)强化宣传引导。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强化正面引导。采取“万名党员进党校”“党课开讲啦”和政策宣讲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四)强化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经费保障,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园区确定,确保xx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顺利推进。篇二X区下辖X个街道,X个社区,其中城市社区X个,村改居社区X个。自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启动以来,X区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创新举措,扎实有序推进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先社区党组织,后居民委员会的顺序,截至X月X日,已有X个社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一、主要做法(一)落实“三个到位”,确保“两委”换届有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区、街道分别成立换届工作协调小组,明确书记为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纪检、组织、宣传、政法、财政、民政、审计等X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做好换届选举有关工作,形成上下贯通、指挥有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及时召开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推进会,并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全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X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手册等相关文件资料,为全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保障。三是督促指导到位。印发关于实行X区党政领导分包街道办事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建立区党政领导指导分包街道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处理换届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同时,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要求,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每周召开一次协调小组会议,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做到“三个清楚”,确保“两委”班子结构优化。一是社情清楚。先后X次组织对全区X个社区进行摸底排查,扎实开展综合研判,及时化解可能影响换届工作的潜在因素,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是民情清楚。区委常委带头深入街道和部分社区开展调研,与街道、社区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同时,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党员群众等方式,对现任社区班子的工作情况以及党员群众认可度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三是选情清楚。先后召开各类座谈会X余场,走访党员群众X多户,印发调查问卷X余份,结合征求意见情况,综合分析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龄和学历结构、党员队伍、后备干部等情况,对换届中的硬性指标进行统计研判,提出具体方案,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有力依据。(三)坚持“三个先行”,确保“两委”换届基础扎实稳定。一是培训先行。采取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的方式,提前对换届工作的程序、时间节点等关键问题再明确、再部署,使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换届的流程和操作办法。二是宣传先行。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墙报标语等宣传媒介,加大对换届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宣传,增强广大党员群众的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和法规意识,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保障先行。建立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按省定最高标准落实,现村改居社区书记工作报酬为XX元/月,城市社区书记工作报酬为X元/月(含五险),营造拴心留人环境。同时,组织在全区开展了“严肃换届纪律 强化责任担当”专题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区关于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政策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换届纪律,为换届选举扎实有序进行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四)严把“四道关口”,确保“两委”换届全程依法依规。一是严把“程序关”。制作了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把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细化为X个重要阶段XX个具体环节,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和步骤不变通。二是严把“审计关”。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同步开展了对X个社区居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并公开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把“选人关”。严格对照不宜确定为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X种情形,经由街道党工委对各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初审后,区换届办会同纪检、政法、法检、公安、信访等X个部门,对X名预备人选资格进行联合审查,取消候选人资格X人,坚决防止“带病使用”。四是严把“纪律关”。编发X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手册X余本,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X本,发放“九严禁、十不准”“六个做到、六个严禁”“十类不宜确定为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宣传海报XX余份、画册X余份,在区委和各街道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与预备人选签订“三项承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二、存在的问题目前,X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平稳有序推进中,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一些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社区管辖人口多和“两委”职数偏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在X个城市社区中有X个社区居民都在X人以上(其中,X个社区居民人数达XX人以上),换届后职数偏少将对社区治理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二是社区岗位待遇低,吸引力不强。随着大量事务性工作涌入社区,社区干部整天忙于应付事务性的工作,且工资待遇不高,加之来自各方面的工作压力比较大,社区党组织书记出路还没有完全打通,向公务员岗位和事业单位选拔的政策渠道未得到真正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的吸引力不强,造成年轻有为的人才流失。三是部分村改居社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给选举组织工作的实施增加了难度。三、下步工作打算(一)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方向。通过引导,确保将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导社区换届各项工作,切实强化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其他组织的统一领导,最大程度凝聚工作合力。建立书记抓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班子成员带头联系村改居社区和换届难点社区。坚持区、街道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包社区,抽调熟悉社区情况、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带队开展换届工作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苗头性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党的领导下扎实有序进行。建立健全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换届情况,提前梳理分析可能影响选举的各种风险点和不确定因素,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帐管理,及时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二)将强化宣传教育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营造舆论声势,进一步打牢换届选举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基础。积极利用各种阵地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和办法,强化党员群众的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和法规意识,提高他们参与选举的积极性。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严肃政策法规,教育各级干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换届工作。同时,在宣传内容上,侧重于对社区干部应具备的标准条件以及如何做一个合格选民进行宣传,教育社区干部及广大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积极引导群众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换届工作,使广大选民真正明白应该选什么人,不应该选什么人,如何选好人。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党组织换届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以积极的心态参加配合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明确专人负责解释回答有关政策内容和群众咨询,解答时做到严格、依法、严密。(三)将严格换届程序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坚持依法选举、任人唯贤、公开公正,严格程序,依法操作,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直接接受群众监督,使选举工作真正实现“阳光操作”和“阳光选举”,以扎实认真的态度取信于民。在操作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确保稳定原则和强化党组织领导原则,把好选委会产生关、推选关、选举关。(四)将严肃各项纪律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严肃选风选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对因工作的疏忽或失误在选举中或选举后引发事端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败坏选举风气的各种行为,将坚决依法查处,决不手软。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对于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做到有详细具体的工作预案。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到社区,及时掌握选举工作动态,及时排查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发现涉嫌不正当选举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反馈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情况,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持续保持打击不正当竞选行为的高压姿态,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五)将选优育强班子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坚持“三有三带”标准,严格候选人资格条件,核定干部职数,大力倡导书记、主任“一肩挑”和“两委”班子交叉任职,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社区“选”、上级“派”、社会“招”等多种方式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同时,对照“十不宜”情形,严格组织考察,坚决把那些违法犯罪、X、不守规矩的人员拒之门外。针对换届后新任社区干部工作不熟悉、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按照“选优、育强、管好、用活”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重点调训、外出学习等方式,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提升以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