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作业规程.doc
xx市烟草公司烟叶分公司 企业标准Q/CQYY-SOP000-000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作业规程(A/00) 发布 实施xx市烟草公司烟叶分公司 发布(试行)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作业规程1 目的提高我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监理水平,规范监理工作行为,保证按照合同工期按时、优质、高效地全面实现全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目标,最终达到改善烟区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烟叶质量和产量的目的。2 适用范围全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烟水配套工程、密集烤房、烟田机耕道路、工场化育苗大棚4类项目的规划建设全过程,均适用于本作业规程。3 工作职责3.1 烟叶分公司职责作为全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的委托人,履行委托人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对全市项目的监理工作实施管理,确保监理单位能够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3.2 监理单位职责在市烟草公司的授权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烟草行业相关文件规定及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法规和技术标准而订立的施工合同文件,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对项目区县的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合同、质量、工期、安全实施、造价等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3.3 项目区县分公司职责各区县烟草公司作为监理委托人的常驻代表,有配合监理人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方便的义务,并协助委托人对监理人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3.4 施工单位职责实行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服从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配合监理单位搞好监理工作;建立和加强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各级质量管理责任制度。4 工作程序4.1 监理组织4.1.1 监理单位资质要求承担烟叶基础设施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是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取得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甲级监理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组织。经全市统一招标并签订合同后取得监理资质。4.1.2 人员配置根据各区县基础设施建设规模,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现场监理人员的构成遵循以下原则:监理人应以应成立项目监理部,设项目监理总负责人(总监)、总监代表和必要的行政文秘人员。项目总监一般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技术职称并应取得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人应按项目区县为单位组建监理小组,各区县常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应少于二人。驻地监理人员应由房建、交通、水利、安装、测量等工程类技术人员组成并应进行过必要的专项技术培训。4.1.3 设备配置监理单位应以项目区县为单位配备通讯、交通等工具及现场办公、住宿等设施,其规模和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上述设备和设施,根据监理服务合同由委托人提供或监理单位自备。4.1.4 费用来源监理服务费,应根据工程规模、工期以及建设单位为监理人员提供设备、生活设施等因素,由监理服务合同中确定。4.2 监理内容4.2.1 规划设计对每个项目的设计进行审查,必要时提出优化设计思路,确保其科学、合理。主要职责为:设计文件与规划的吻合性、符合性和可行性审查;设计的先进性、正确性审查,有无设计失误和缺陷;需单独设计项目,审查其设计是否合理,工程造价(预算)是否符合市局(公司)下达补贴标准,对突破标准的项目进行说明。4.2.2 施工招投标根据工程投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向项目区县公司提供施工招标和咨询服务,确保施工招标程序并符合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招标过程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协助项目区县公司确定招标方式,合理划分标段;审查工程招标文件,参加招标、评标工作;参加合同谈判;审查施工合同及采购合同文件,防范风险;区县公司应主动接受市公司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和指导。4.2.3 合同管理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纪要;有权参加施工单位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份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的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并下达变更令。对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较大变更,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建设单位核批。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有责任就其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条款审定延长的工期或索赔的款额,经区县公司批准后发出通知。监督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支付费用。督促区县公司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4.2.4 施工管理4.2.4.1 施工质量控制协助项目区县公司与承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编写开工报告。组织区县公司相关人员和承建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政策、规范、规程、设计图纸等的学习,规范建设行为。审查承建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审查承建单位或项目区县公司提供的材料和设计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在工程中发现提出更换要求。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等进行核定,如发现不合格或不符处,有权责成承建单位(并指定化验单位)对材质进行化验,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或构件等用于工程;在承建单位订货时,认为有必要时,可商请项目区县同意对生产厂家进行了解考查,所发生的差旅投资由订货单位负担,一律以现场检查为准;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书,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份工程的施工。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xx市建筑安装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施工和安装活动。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未经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控制工程质量,对违反规范、标准及安全规定者,有权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通知单,工期及发生的投资由承建单位负责,并及时向项目区县公司报告处理的情况;对于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决定,除提出监理意见之外,应向项目区县公司报告,在未取得同意前,不得擅自同意施工;根据承建单位提出的阶段、部位、环节,各系统的分段工程的检验,验收以及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初验,签署由承建单位提出的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工作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项目区县公司归档;协助项目区县公司主持与审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由此所发生的投资支出由责任方负担;及时反馈信息,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实施现场盯班监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十日一次和每月一次向项目区县公司、烟叶分公司提交有关监理情况的书面报告,每年分区县进行年度总结,特殊情况可随时书面上报。把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实处;督促项目区县公司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履行,主持协调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违约索赔事项,索赔发生前,应向项目区县公司及时提出避免索赔的意见;保修期内负责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保修。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处理时间超出保修期,监理方应对该问题处理负责到底。4.2.4.2 进度控制根据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建单位的工程进度及其填报的月、季等报表,并及时向项目区县公司汇报对工程进度执行情况的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理人在审核进度款时,应扣除不合格项目的进度款申请。对于有重大质量事故的项目,应暂停付款审批。4.2.4.3 安全管理监理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监理人的所有参建人员均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配备的车辆应办理保险。监理人应将保险资料提供甲方备查。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对不合格者督促承建单位定期整改:对于在工程施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签署工程款拨付申请。4.2.5 造价结算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按合同规定和委托人的授权,审查、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至上述项目和活动达到要求。协助项目区县公司对资金拨付进度进行有效控制,对施工单位送达的结算书进行审查,剔出高估冒算部分。除非施工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对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法律、法令、法规等致使工程费用发生的增减和人工、材料或影响工程费用的任何其它事项的价格涨落,而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变化,监理工程师在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经计算合理确定新的合同价格或调整幅度予以支付。对于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决定,除提出监理意见之外,应向项目区县公司和市公司报告,在未取得同意前,不得擅自同意施工。4.2.6 项目验收按照建造技术规范要求,协助项目区县公司完成县级验收工作,并承担市级和国家局验收责任。4.2.6.1 交工验收交工验收是指从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之日起到交工验收签发合同工程交工证书止。4.2.6.2 初验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及有关文件规定,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当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且施工单位已按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时,总监办宜组织交工验收前的初验。交工验收的初验应通过检查资料、检查工程实体,确认合同工程是否全部合格、各项资料是否齐全、工程现场是否已清理、工程数量是否核对准确。4.2.6.3 质量评定验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合同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评定,按有关规定编制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区县公司和市公司。4.2.6.4 签署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代表监理机构签署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4.2.6.5 签认合同工程交工结账证书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合同工程交工结账单,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认合同工程交工结账证书,报区县公司审批。4.2.6.6 市级验收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市公司组织的市级验收,接受对监理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的检查,协助建设单位检查施工单位地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地评定工程质量; 4.2.7 缺陷责任期管理缺陷责任期是指合同工程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到施工单位获得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4.2.7.1 检查整改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检查施工单位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工程,记录发生的工程缺陷,指示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并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责任及缺陷修复费用进行调查、确认;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4.2.7.2 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在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收到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检查。符合条件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会同建设单位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4.2.7.3 签发最后支付证书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最后结账单及所附的详细证实文件后,应对施工单位已经完成的全部工程的价值,以及应该付给施工单位的其他的款项进行核查。核查后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双方同意认可的最后结账单,监理工程师据此签发最后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审批,并抄送施工单位。4.2.8 档案管理4.2.8.1 监理文件监理文件应包括监理管理文件、工程质量监理文件;工程进度监理文件;费用监理文件、安全环保监理文件、合同管理文件以及工程监理月报、工程监理报告等。监理管理文件有监理工作计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单位贯彻质量标准的有关作业文件。工程质量监理文件有质量监理措施、规定及往来文件、材料、试验、检测资料;监理独立抽检资料;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工程进度监理文件有工程进度计划审批与工程进度计划检查、调整的有关文件;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以及工程暂停令等。费用监理文件有各类工程支付文件、设计变更有关费用审核文件、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等。安全、环保文件有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安全会议的记录、安全检查的结果、安全事故的有关文件以及施工环境保护的规划、环境保护的措施、环境保护的检查等。合同管理文件有施工单位的保险手续的有关文件、延期索赔申请、分包资质资料以及批准的延期时间和索赔费用文件、价格调整申请及批准的文件。监理工程师应将工程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每月以工程监理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及上级监理部门报告。其内容包括:本月工程概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支付、合同管理的其他事项、本月监理工作小结以及合同执行情况的表格。工程结束时监理工程师应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其内容有:工程基本情况、监理机构及工作起止时间、投入的监理设施。关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监理及合同管理执行情况,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工程费用分析,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4.2.8.2 监理资料 监理资料包括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监理日记、检验申请批复单、工程指令、工程变更令、工地会议纪要、试验、抽检原始记录及各种台帐。监理记录应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分别填写,审批意见与签认应齐全。 4.2.8.3 监理文件与资料管理 监理工程师应建立健全监理文件与资料管理制度,并应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应用计算机辅助管理手段建立文件、资料管理系统,对文件、资料进行有效管理。监理工程师应建立材料、试验、测量、计量、工程变更等各项台帐。监理文件与资料应及时整理,分类有序、系统、完整,并分类建立案卷有效保管。4.2.8.4 监理档案归档4.2.8.4.1 总体要求监理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的反映工程监理活动的全过程。监理归档文件中短期保存的文件有监理规划、实施细则、专题总结、监理月报等。列入长期保存文件的内容有监理月报中有关质量问题、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开工复工批表,开工复工暂停令、不合格项目通知、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有关进度监理、质量监理、费用监理的监理通知,工程索赔与延期报告及审批,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合同变更材料,工程竣工总结。质量评价意见报告等。监理文件归档与保存应符合交通部“关于贯彻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以及GB/T50328-2001建设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中的有关规定。4.2.8.4.2 分项目要求烟水配套工程项目,含水池、沟渠、管网,单个工程造价10万元以上的100%出具项目监理资料及报告;单个工程造价5-10万元的提供50%项目的监理资料及报告,但要对100%的项目建设质量负责;单个工程造价5万元以下的提供20%项目的监理资料及报告,但要对100%的项目建设质量负责。密集烤房项目。以烤房群为单位,100%出具项目建设监理资料及报告。烟田机耕道路项目。单个工程造价10万元以上的100%出具项目监理资料及报告;单个工程造价10万元以下的提供50%项目的监理资料及报告,但要对100%的项目建设质量负责。工场化育苗大棚项目。以育苗点为单位,100%出具项目建设监理资料及报告。4.2.9 项目管理协助项目区县公司开展项目决策并对决策过程建立完善的痕迹资料。4.3 监理程序4.3.1 总体工作程序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按照监理规划和本办法进行建设监理。参与工程开工验收、放线定位、基础验槽、中间验收、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委托单位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报告(质量评价报告)和档案资料。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审查并签署竣工图。4.3.2 烟水配套工程监理流程根据设计文件进行选点再次审核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验收基槽验收钢筋浇筑混凝土(巡视)拆模检查回弹强度预验收(责任人:区县公司、监理工程师)签署资料出具质量评估报告。4.3.3 烟田机耕路监理流程审核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放线定位(验线)基槽开挖调线基层碾压(巡视,触探实验抽查)验收手摆片石层碎石层(巡视)泥结石路面碾压(巡视)预验收(责任人:区县公司、监理工程师)签署资料出具质量评估报告。4.3.4 密集烤房项目监理流程审核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放线复线验收基槽验收地梁钢筋砌体施(巡视)屋面钢筋验收拆模验收设备安装及附属设施安装预验收(责任人:区 县公司、监理工程师)签署资料出具质量评估报告。4.3.5 育苗大棚项目监理流程审核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放线复线验收基槽验收地梁钢筋钢结构(巡视)钢结构验收遮阳即保温棚安装检查苗床土质情况检查预验收(责任 人:区县公司、监理工程师)签署资料出具质量评估报告。4.4 工地会议4.4.1 形式及记录4.4.1.1 规模一般以项目区县为单位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片区会议或全市大会。4.4.1.2 形式按召开的时间、内容及参加人员的不同,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专题工地会议三种形式。4.4.1.3 记录工地会议应由主持单位做好记录,会议形成的纪要应由各参加单位确认,并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会议中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仍应按规定的监理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4.4.2 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正式开工前召开。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区县公司、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并做好会议准备。会议应由总监办人员或驻地主监主持,区县公司、施工单位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各方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人员应参加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各方应介绍人员、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区县公司应就其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及主要人员名单提出书面文件,并宣布市公司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监理人应将监理人员名单提交施工单位并报委托人及区县公司。施工单位应书面提交工地代表(项目经理)的授权书、主要人员名单及人员资格材料、组织机构框图及职责范围,并在本次会议上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工程师应进行审查并口头予以批准(或有保留的批准),会后正式予以书面确认。施工单位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之前应将施工进度计划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工程师应对进度计划批准条件,拟批准的日期等做出说明。施工单位应将人员机械进场情况、施工驻地建设、施工测量、履约保函(保证金)和动员预付款保函、各种保险以及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的内容及事项提出书面报告并进行陈述。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工程师应逐项予以澄清、检查和评述。建设单位应就工程开工条件有关的内容及事项进行说明。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工程师应就工程质量、进度、计量支付、延期与索赔的主要监理程序、图表以及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报表、函件往来传递、交接程序、格式及工地会议时间、地点等进行说明。第一次工地会议结束前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工程师应进行小结,小结的内容有监理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及开工条件等方面的评述,并明确施工进度计划是否得到批准或要进行哪些方面的补充,施工准备还存在哪些方面问题。如经会议审查后,开工条件具备,总监理工程师可签署开工令并宣布开工。4.4.3 工地例会工地例会宜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可根据工程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工程师决定。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工程师主持,参加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工程师及有关助理人员,施工单位授权代表,分包单位及有关人员,区县公司代表。 工地例会上施工单位应就工程进度、质量、计量支付以及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等,逐项进行陈述。并就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费用事项等进行审查,并对延期与索赔及其他事项进行讨论。每次工地会议应认真记录并形成纪要,工地会议纪要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进行确认并会签。4.4.4 专题工地会议 施工期内工程出现难点、重点以及安全、环保和需要协调等问题,应不定期的召开专题工地会议进行研讨。专题工地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工程师主持,会议参加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工程师的有关助理人员、施工单位的授权代表及有关助理人员、区县公司代表及有关助理人员、专家及其他有关人员。专题会议应做记录并写成纪要,纪要要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工程师、区县公司代表、施工单位代表会签,涉及合同管理和变更设计等内容仍然要按有关监理程序办理。4.5 信息沟通4.5.1 区县监理人员应按照每十天、每月一次的信息反馈要求,及时将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开展情况、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项目区县分公司;4.5.2 监理单位应把各区县每十天、每月一次的信息反馈进行汇总报烟叶分公司;4.5.3 烟叶分公司将每月一次定期对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必要时将组织各区县分公司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通报。4.5.4 针对出现的特殊问题和紧急情况,监理工作人员应通过电话或传真形式在一天内将发现情况及时反馈给区县分公司和烟叶分公司。4.6 责任追究4.6.1.1 施工队未达到监理单位要求,监理人员不得签字确认,项目区县分公司不得支付资金。4.6.1.2 区县分公司未达到监理单位要求,监理单位不得对相关资料签字确认,市局(公司)将停止项目资金划拨。4.6.1.3 区县分公司未按照监理单位要求而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按照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理并在绩效考核时根据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4.6.1.4 监理单位未严格执行监理标准,根据监理合同约定进行监理费用扣减和责任追究。5 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6 相关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工程暂停令监理工程师联系单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建设工程咨询要求会议纪要工程监理总结工程质量核验统计表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登记表检测部门质量信息反馈处理记录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材料送检登记表费用索赔申请表开工/复工报审表钢筋送检登记表工程报验申请表工程变更单工程付款申请表工程竣工验收报验单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监理工作联系单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登记表开工复工报审表旁站记录表施工测量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9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