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页).doc
-商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 4 页商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降低经营风险,也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和各商户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此规定.各楼层,各商户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针.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各楼层经理和专柜负责人为卖场仓库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1. 装修规定1.1 如需将仓库隔开,所用隔断必须为具有防火作用的石膏板,且不得在隔断上留有孔洞;1.2 仓库内的所有木板,木制筐架必须涂刷防火漆或防火涂料;1.3仓库内所有电源线路必须使用2.5平方以上的电线1.4 所有电源线路必须加装PVC防火套管,控制开关必须安装在仓库外面;1.5 每个独立的仓库必须配备单独的漏电保护开关;1.6 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灯,60瓦以上等大功率照明灯具. 最好使用防爆灯或灯管;1.7 投入使用前需报物业管理中心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使用.2.火源管理2.1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如有违规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2.2 仓库内如需临时动火,必须如实填报<<临时动火申请表>>,经防火责任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现场应做好防火措施且应有专人现场监管,作业结束后必须将现场遗留火源清理干净;2.3仓库内不得私自储存违禁物品;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放射性强的物品 (如天那水,松节油,汽油,玻璃水,烟花爆竹等)2.4 人员离场时,应将仓库内的剩余纸皮,胶袋,废料等清理干净;3.电源管理3.1 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规范由持有作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电工安装,维修. 仓库内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3.2 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不得超负荷使用,如需增加容量必须到物管中心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工程部负责安装.3.3 照明灯具应安装在通道上方,堆码的商品至少与灯具保持50工分的距离,人员离场后必须关闭电源. 如有违规处以500-1000元罚款.3.4仓库内不得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电视机等电器设备.3.5物管中心和楼层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对仓库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在签到表上签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消防器材管理4.1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拿取的地方,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和杂物4.2各专柜需自行在所属的仓库内配备两具手提式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4.3仓库货物需严格按照 "五距" 要求堆放;(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少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物品与灯和喷淋头的距离不少于0.5米).4.4 仓库内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4.5 仓库的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如有问题必须及时更换 .4.6所有仓库的设置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挪用,挤占,埋压,圈占,堵塞灭火器,消火栓,烟感,温感,喷淋,手动报警按钮,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灯等消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