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学法用法的心得体会学法用法心得体会5篇.doc

    • 资源ID:40102060       资源大小:53KB        全文页数:41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2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2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学法用法的心得体会学法用法心得体会5篇.doc

    学法用法的心得体会学法用法心得体会5篇篇一透过学习教育法,使我对老师的权利和义务、老师的行为标准、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有了自己更深入的体会。下面我就谈一谈我的认识和感受。透过学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的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老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将来夯实根底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缺乏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最后明确:身为老师务必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保护学生,应当是老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师魂。但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老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程度的上下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老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那么来教书育人,务必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透过学习,我更加坚决了自己的学习理念,要想成为新型的老师务必不断学习,从而充实自己,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育手段,用标准的教育行为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老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常识。博学多才对一位老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为我们是直接应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开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开展着量和质的变化。因此,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开展趋势,不断理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资料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那么,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透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老师务必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在工作中必需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老师。篇二教育可以决定和改变一个人将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将来的开展前景。施行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夜逦窠逃呱狭朔位斓馈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获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根本权利。这一根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根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施行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阔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理解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职责和义务。制定并施行义务教育法,也是实在进步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透过施行义务教育,普遍进步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结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施行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证明,国民的高程度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可以决定和改变一个人将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将来的开展前景。施行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新义务教育法的公布施行,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开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好处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进步和国家将来的开展,都将产生用心的作用。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带给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表达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心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期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心。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安康成长。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超多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时机,将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根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入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打破,其中最根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开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开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老师充分的开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迫性。这三个根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开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资料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老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务必肩负起进步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职责。在施行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考虑。:老师应当热爱社会教育事业,努力进步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程度,保护学生,忠于职守。老师法告诉我们:老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当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事业的建立者和接班人、进步民族素质和使命。老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老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将来夯实根底的重任。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老师务必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保护学生,应当是老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但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老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程度的上下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老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那么来教书育人,务必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老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形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理解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开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就应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资料,改为根据学生的程度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老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开展,无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老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老师应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立的进程。师德构成决非一种外表的详细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老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老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应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开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个性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这天。因此,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开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资料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那么,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透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务必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贴合社会开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这段时间的学习与理论,让我深入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务必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潜力完备的老师。期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老师。篇三振兴民族的期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期望在老师。老师承当着为国家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老师的开展和进步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上下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终生学习的思想和观念逐步被广阔老师所理解,并日益成为老师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局部。而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标准,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络,浸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保护神。作为老师,透过学习,有着深入的感悟。尤其,书中第三章:老师执教中的法律问题给我的教育教学事业点亮了一盏明灯。我们就应从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审视着我们的师生关系。一、老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首先,老师与学生的关系不是高位与卑微、权威与平庸框架下的等级关系,而是真正好处上的人与人的关系。这种真正的人教育人的关系,就是互相之间的尊重与被尊重的关系。世界人权宣言第1条规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利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第26条规定: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开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节能自由的尊重。很明显,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的规定,无论是作为人的学生,还是作为人的老师,被尊重的权利是由于其生命的存在而存在的。老师作为教育者在七职业范畴内,更应从教育目的出发,充分开展学生的个性,并加强对学生的人权和根本自由的尊重,没有任何可能在选取必须条件的状况下寻找尊重或不尊重学生的理由。其次,老师与学生的关系不仅仅仅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一项绝对权利,它要求老师尊重学生,履行义务,依法保证学生享有受教育的资格。二、受教育权的开展学生的受教育权在教育法治理论中经历和将要经历一个不断开展和完善的过程。现代社会,受教育权愈来愈多地被人们认识到了它在人的开展中的作用,认识到了它应当属于人本身应有的根本权利之一的重要好处。依法规定和保证受教育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并表此刻想追求学习权开展、向报章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开展的态势。学习权是基于现代社会对受教育权的新认识而对受教育权的一种新的表述,其好处在于最大限度地保证受教育权主体的利益。假如社会的不平等阻碍着明天社会的前进,教育策略就务必做出鉴定的努力,更广泛地传播学习的方式与方法。在这方面,我国已经做出了法律规定,以依法报章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我们所应确立的新的师生关系,不是以老师与学生占有只是多少的相对关系为前的,也不是以学生是否具有超越性和是否可能成为教育者为条件的。老师对学生的尊重应当是对学生作为人的受教育权的尊重,这是学生的绝对权利,无论是老师还是其他主体,都应依法保证学生的受教权。虽与知识欠缺、超越潜力有限的弱势全体,老师更应给予尊重。同时,我们强调老师对学生的尊重,决不排除学生也应当尊重老师。老师作为教育者,同样有被尊重的权利。假如我们不从理论本质上认识老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那么,体法学生、限制学生的开展、束缚学生的用心性、遏制学生创造力等现象将永无止境。篇四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透过这段时间对学习义务教育法学习,我发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打破,其中最根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开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开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老师充分的开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老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进步教育教学质量。要注重学生潜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资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我更加清楚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施行素质教育提出的明确的法律要求。新义务教育法在总那么第3条中明确规定着:“义务教育务必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施行素质教育,进步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开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建立者和接班人奠定根底。”在第34条还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贴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开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考虑潜力、创新潜力和理论潜力,促进学生全面开展。”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开展”、“贴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开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考虑潜力、创新潜力和理论潜力。阅读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开展;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安康开展。假如每一位老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开展,必须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透过学习,再联络实际,使我感悟到:老师的人生,还就应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惯用心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开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那么,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老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标准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安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安康成长。总之,我要努力进步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进步自身潜力、业务程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职责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互相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进步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惯用心性,努力进步教育教学质量。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奉献给社会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篇五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迫性.这三个根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开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资料必然影响到老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务必肩负起进步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职责。老师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那么标准;当我成为老师的时候,学习的是老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长期以来老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进犯老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老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老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可以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保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老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根本的权利。老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老师必修的一门功课。透过学习老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老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效劳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此刻我不会再怎样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必须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好处,否那么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老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老师法不仅仅帮助老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老师有了行为上的准那么,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老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另外,老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必须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老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标准。在工作中,严格标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效劳,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挖苦,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老师的道德行为标准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挖苦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应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务必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老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老师的人生,还就应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惯用心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开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那么,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老师法、义务教育法来标准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安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安康成长。篇六透过这段时间对学习义务教育法学习,我发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打破,其中最根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开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开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老师充分的开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老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进步教育教学质量。要注重学生潜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资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我更加清楚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施行素质教育提出的明确的法律要求。新义务教育法在总那么第3条中明确规定着:“义务教育务必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施行素质教育,进步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开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建立者和接班人奠定根底。”在第34条还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贴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开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考虑潜力、创新潜力和理论潜力,促进学生全面开展。”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开展”、“贴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开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考虑潜力、创新潜力和理论潜力。阅读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开展;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安康开展。假如每一位老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开展,必须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透过学习,再联络实际,使我感悟到:老师的人生,还就应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惯用心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开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那么,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老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标准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安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安康成长。总之,我要努力进步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进步自身潜力、业务程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职责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互相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进步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惯用心性,努力进步教育教学质量。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奉献给社会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篇七学习了新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打破,因为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根本权利,其中最根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开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开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老师充分的开展空间,真正的表达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所以新教育法的公布施行,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开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开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好处的大事。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明确了:对理解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施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从这点看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那么,必将惠及全国的广阔适龄儿童、少年。个性在农村,蕴含着超多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时机,作为乡镇中学的我们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我想这些资料也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老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务必肩负起进步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职责。在施行新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考虑。其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表达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表达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教育平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就应享受到同样的教育。再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进步义务教育阶段老师的地位与待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老师职务制度。老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老师职务系列和中小学老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调动中小学老师的用心性,进步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老师的平均工资程度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程度等规定,对保障、进步义务教育阶段老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最后,新法规定了学生家长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假如家长不送孩子上学或者在家里自我教学、送个人私塾等,都属于违法行为,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学校的事,而是学校、学生和家长。只有我们都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相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构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视体系,为义务教育安康开展带给保障。篇八教育可以决定和改变一个人将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将来的开展前景。施行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获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根本权利。这一根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根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施行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阔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理解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职责和义务。制定并施行义务教育法,也是实在进步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透过施行义务教育,普遍进步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结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施行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证明,国民的高程度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可以决定和改变一个人将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将来的开展前景。施行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新义务教育法的公布施行,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开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好处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进步和国家将来的开展,都将产生用心的作用。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带给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表达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心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期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心。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安康成长。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超多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时机,将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根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入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打破,其中最根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开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开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老师充分的开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迫性。这三个根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篇九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仅涉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透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展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分清职责主体是承当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职责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当职责?假如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当职责?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职责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当学生在校期间的平安;而校方那么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当学惹事故损害赔偿的职责,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当有限的管理职责。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终究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资料,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当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构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构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与性质上的差异,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根底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仅使学校承当难以担负的职责,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职责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贴合法律标准,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就目前的民事法律标准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当监护职责。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构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好处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展平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职责承当根据过错职责归责原那么,决定学校及老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职责主体,依此进展损害赔偿,应是分析p 、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那么。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防止的,学校及老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职责。但假如事故发生之后,老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状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职责承当。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老师负有监视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老师承当职责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老师应尽的管理职责。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当局部民事职责。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当职责,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老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平安意识和躲避危险的潜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惹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老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主角,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职责及到位状况。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老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老师的行为有无必须因果关系;二是老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老师毫无根据地疑心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老师自然要承当法律职责;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老师当场抓往,学生因惭愧而自杀,尽管老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当职责。6.老师上课期间分开教室。老师在上课时随意分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职责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决定潜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老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职责要件,还要考虑老师分开的时间长短、分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状况、上课资料及活动性质等。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视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老师也务必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平安,除有特殊状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职责。假如学生群众上下学是学校规定,那么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群众上下学就有平安维护的义务。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那么上说,学校对学生平安保护职责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职责,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络。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老师是否承当职责的前提是,老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资料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别人损害,学校是否就应承当职责,就应承当多少职责?我认为,应视详细状况综合分析p ,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当职责,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当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视的职责。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根据现行民法通那么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那么的相关条款过于原那么,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理论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理论证明,仅仅根据民法通那么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理论的需要。根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历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施行。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当的职责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职责,确立认定学校承当职责的划分原那么是过错职责,细化了学校管理职责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工程和标准,提出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方法施行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理论证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仅是务必的,而且是可行的。总之,透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

    注意事项

    本文(学法用法的心得体会学法用法心得体会5篇.doc)为本站会员(Wo****Z)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