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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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1).doc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 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2016-CG-052 招招 标标 人:人:寿寿县县 扶扶贫贫 开开发发 办办公公室室 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寿寿 县县 招招 投投 标标 中中 心心 编制时间:编制时间:二二 一一 六六 年年 四四 月月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6-CG-052 1 寿县招投标中心善意提醒寿县招投标中心善意提醒 一、请各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包括补疑、 控制价等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封装、标记投标文件,投标时,请按招标文件 要求携带好开标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证书原件、相关资料等,防止投标文件因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被拒绝接收或被评为无效投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请投标人慎重作出投标报价,防止因报价超过预算价(最高限价)而造成投标无效。 三、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恶意竞标。本项目变更、签证程序有严格规定,不要 试图通过变更签证或其它方式达到增加采购预算或增加采购项目的目的。不履约或履约不符 合规定要求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受到限制投标行为、 网上通报等处理。 四、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进行验收,决不允许出现降低质量标准及 要求、拖延供货等违约行为,否则将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五、投标保证金应尽量提前汇入招投标中心指定帐户,以保证开标前款能到达帐户,否则 将影响投标。 六、投标人对疑问提交时间、补遗时间、答疑时间及开标时间等安排如有异议,请在投 标截止时间 3 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中心并说明原因,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 件的时间安排。 七、请投标人关注寿县招标投标网( 。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6-CG-052 2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审办法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五章 采购需求(技术要求) 30 第六章 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33 第七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39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6-CG-052 3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寿县寿县 2016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EPC)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受委托,本中心对“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 (二)项目编号:2016-CG-052; (三)项目内容: 1、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投标人按包投标,须同时投标两个包,允许同时中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投标人按包投标,须同时投标两个包,允许同时中 标两个包。标两个包。第一包:户用光伏电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 1000 个 3kW 户用扶贫 光伏电站;第二包:村级光伏电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 27 个 60kW 村级扶贫光 伏电站。 2、招标范围:包括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勘察、设计、接入方案等)、采购、安装、调 试、检测、试运行、验收、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 见本招标文件技术文件。 3、项目预算价:项目预算价:第一包:总预算价 2400.00 万元人民币,单价 24000 元/ 户;第二包:总预算价 1198.80 万元人民币,单价:444000 元/站。 4、工程实施地点(详见拟建光伏电站一览表):第一包:在寿县境内 15 个乡镇新建 1000 个 3kW 户用光伏电站;第二包:在寿县境内 25 个乡镇新建 27 个 60kW 村级光伏电站。 5、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四)资金来源:项目专项资金。 (五)付款方式:项目人员进场开工预付合同价的 10%款项,设计任务完成且审查合格付合 同价的 20%,项目组件安装结束后付合同价的 30%款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审计后 付合同价的的 35%,5%余款作为本项目质量及运营维护保证金(期限 5 年,每年末退还 1%, 五年退清,不计息) 。 二、投标人资格:二、投标人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1、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6-CG-052 4 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组件材料或逆变器的企业; 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 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d d、具备、具备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 (B B 级)级) ; 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 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下述“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中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 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指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d、具备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 (B 级) ; 以上 2)中 a、b、c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企业要保证使用的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 10 年; (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可对勘察、设计工作依法分包,分 包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经采购人审核并书面认可。 三、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本项目勿需报名,投标供应商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自行登录寿县 招标投标网( 件等相关资料。请投标供应商关注寿县招标投标网政府采购“更正补充”栏目中关于本项目 的补遗、答疑等内容。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一)开标日期:2016 年 5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寿县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 五、联系方式: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寿县招投标中心业务二部(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 务中心五楼)。 (二)联系人: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6-CG-052 5 王建明(寿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电话:13966270668 陶良宝(寿县招投标中心) 电话:0564-2751992 六、发布媒介:六、发布媒介: 寿县招投标中心 2016 年 4 月 29 日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6-CG-052 6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序号 条款号条款号内内 容容说明与要求说明与要求 12.1.2项目名称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 二次) 22.1.5项目性质货物类 32.1.4采购单位寿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42.1.3招标代理寿县招投标中心 52.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2.2.1资金来源项目专项资金 72.3.1项目内容 1、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投标人按包投标,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投标人按包投标, 须同时投标两个包,允许同时中标两个包。须同时投标两个包,允许同时中标两个包。第一包:户用 光伏电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 1000 个 3kW 户用扶贫光伏电站;第二包:村级光伏电站工程设计施工 总承包(EPC),建设 27 个 60kW 村级扶贫光伏电站。 2、招标范围:包括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勘察、设计、 接入方案等)、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 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具体 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文件。 3、项目预算价:项目预算价:第一包:总预算价 2400.00 万元人民币,单价 24000 元/户;第二包:总预算价 1198.80 万元人民币,单价:444000 元/站。 4、工程实施地点(详见拟建光伏电站一览表):第一包: 在寿县境内 15 个乡镇新建 1000 个 3kW 户用光伏电站;第 二包:在寿县境内 25 个乡镇新建 27 个 60kW 村级光伏电 站。 5、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6-CG-052 8 82.4.1.1 投标人资 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 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1、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组件材料或逆 变器的企业; 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应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 以上资质; d d、具备、具备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 (B B 级)级) ; 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 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下述 “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中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 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指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 以上资质; d、具备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 (B 级) ; 以上 2)中 a、b、c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企业要保证使用的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质保期不 低于 10 年; (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可对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6-CG-052 9 勘察、设计工作依法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经 采购人审核并书面认可。 92.4.1.2 投标人信 誉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近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供货质量存在 严重问题的。 102.4.2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112.4.3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 标 接受 不接受 122.9.1 投标预备 会 召开 不召开 132.10分包 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可对勘察、设计工作依法分包,分包 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经采购人审核并书面认可。 142.11偏离允许 不允许负偏离(具体见评标办法) 154.11 投标有效 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64.12 投标保证 金额 第一包第一包:48 万元人民币;第二包第二包:23 万元人民币,保证 金应于投标截止前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提交(以实际到 达本中心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 位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不从基本账户转入或投标截止后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开户名称:寿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县支行 银行帐号:3400 1747 5080 5300 1571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6-CG-052 10 174.13 是否允许 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184.14.4 投标文件 份数 每包每包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为壹 份正本, 贰 份副本(商务标、技术标以及正本和副本均须分开封装, 即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商务标正本、商务标副本, 共四个密封袋。本项目须同时投标二个包,即八个密封袋。本项目须同时投标二个包,即八个密封袋。 ) 194.14.3 签字或盖 章要求 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文件封面以 及投标文件的密封粘贴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委托 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内容均应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否则,签字无效。 204.14.5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须用 A4 纸订本式装订,否则后果自负。其中,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投 标单位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所有供评标时查验的原所有供评标时查验的原 件单独装入密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并在该密封袋件单独装入密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并在该密封袋 封面上标明封面上标明“XXX“XXX 公司公司”及及“原件原件”的字样。的字样。 215.1 密封标记 要求 封套上应写明:“寿县2016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 包(EPC)项目(第二次) 第 包投标文件、在2016年5月 10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225.2.1 投标文件 递交起止 时间及地 点 起止时间:2016 年 5 月 10 日 8 时 00 分起至 10 时 00 分整 止。 地 点:寿县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 235.2.2 开标时间 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 年 5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整。 地 点:寿县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 247.3 评标方法 及标准 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257.1.1评标委员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6 人;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6-CG-052 11 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268.1 是否授权 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 标人 是 否 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寿县招投标监督 管理局保证金专户提交中标金额的 10%10%做做履约保证金,项 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审计后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交至如下任一账户均可: 户名账 号开 户 行 1761701021000010959 徽商银行六安寿县 支行 34001101958052500285 中国建设银行寿县 宾阳分理处 278.3.1 履约保证 金 寿县招投标 监督管理局 144001040010097 中国农业银行寿县 支行 2811.2 招标代理 费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费的交纳参照国家 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标人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帐的形式向本中心缴纳招 标代理费。 292.3.2 工程实施 地点 工程实施地点(详见拟建光伏电站一览表) 第一包:在寿县境内 15 个乡镇新建 1000 户 3kW 户用光伏 电站; 第二包:在寿县境内 25 个乡镇新建 27 个 60kW 村级光伏 电站。 302.3.3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312.2.2付款方式 项目人员进场开工预付合同价的 10%款项,设计任务完成 且审查合格付合同价的 20%,项目组件安装结束后付合同 价的 30%款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审计后付合 同价的的 35%,5%余款作为本项目质量及运营维护保证金 (期限 5 年,每年末退还 1%,五年退清,不计息) 。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6-CG-052 12 324.7.2质量要求 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 调试、试运行操作管理、质保及售后服务须达到现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业、电网的标准、规范和本招标文件附件 技术要求及皖扶办【2015】70 号文件的要求。 334.7.3质保期 本项目质保期为质保期为 5 5 年(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年(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 1010 年)年) 。质保期自扶贫光伏电站验收合格并网发电日开始计 算,中标人在质保期内免费承担全包维保服务。全包维保 服务指除日常保养或用户人为造成设备损坏或不可抗力造 成设备损坏由用户负责外,其他全部运行维护责任由中标 企业负责。 非晶硅薄膜 63W 组件多晶硅 250W 正公差组件 产品尺寸 1245mm*635mm156mm*156mm 防水等级 IP67IP67 防火等级 ClassCClass A 342.3.4 样品要求 随同投标文件一起按上表要求提供非晶硅薄膜 63W 组件和 多晶硅 250W 正公差组件样品各 1 份,并提供产品检测报 告复印件一并封存,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上表技术 参数,如外文检测报告重要处须有中文对照翻译,不提供 样品和产品检测报告的不得定为中标企业或中标候选企业。 3510.1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 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 收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本 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受理条件须符合“寿招发20139 号 和寿招发201434 号”文件要求(详见寿县招标投标网 政策法规综合类) 。 3610.2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质疑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质疑 预期未予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寿 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或寿县财政局投诉。 投诉受理条件须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财政部 2004 年第 20 号令)第八、九、十条和“寿招发 20139 号和寿招发201434 号”文件要求(详见寿县招 标投标网政策法规综合类) 。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6-CG-052 13 372.1.6 扶贫光伏 电站 指“户用扶贫光伏电站”和“村级扶贫光伏电站” ,本项 目电量消纳方式为“全额上网” 。 383.4 招标文件 发售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当电子版招标文件与 文字版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文字版为准。特别提醒: 招投标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 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 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本中 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2.2.总则总则 2.12.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 行公开招标。 2.1.2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4 采购单位: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5 项目性质: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6 扶贫光伏电站: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2.2 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2.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2 本项目的付款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3 招标内容招标内容: : 2.3.1 本项目招标内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 工程实施地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3 计划工期: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4 样品: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2.4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4.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4.1.1 资质条件: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1.2 投标供应商的信誉: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2 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6-CG-052 14 2.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2.5 费用承担费用承担 投标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2.62.6 保密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72.7 语言文字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82.8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92.9 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 2.9.1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2.9.2 投标供应商应在第 3.2.1 条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2.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第 3.2.2 条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供应商所提问题的 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02.10 分包分包 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12.11 偏离偏离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3.13.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技术文件) ; (6)投标文件格式;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6-CG-052 15 (7)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2.9 款,第 3.2 款和第 3.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23.2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 3.2.1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推证、解释和结论,本中心概不负责,投标单位由于 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证和误解以及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 单位自负。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等情况,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 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 清。 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寿县招标投标网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 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2.3 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澄清内容。采购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 发的相关责任。 3.33.3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 3.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但至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并公告。 3.3.2 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修改内容。采购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 发的相关责任。 3.43.4 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的发售: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4.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4.14.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4.1.14.1.1 商务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函 (3)投标报价汇总表 4.1.24.1.2 技术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 (2)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6-CG-052 16 (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相关资料 (6)技术方案 (7)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8)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 (9)项目服务人员配置 (10)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及彩页等 (11)其它材料 4.24.2 投标文件必须按上述序号或顺序编制,并按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4.34.3 投标文件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并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4.44.4 投标文件及往来函件均须用中文书写。 4.54.5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 4.5.1 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需求”所列货物逐项报价,并最终按总量乘以单价报出总 价。 4.5.24.5.2 投标人的报价为含人工、材料设备、税金、利润、管理费、运行维护费等所有费投标人的报价为含人工、材料设备、税金、利润、管理费、运行维护费等所有费 用的交钥匙价格,不因地面用的交钥匙价格,不因地面/ /屋面情况差异等任何情况发生变化。屋面情况差异等任何情况发生变化。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4.5.3 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报价一经 确认,单价不做调整,结算时按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结算。 4.5.4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 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大写与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 准。且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 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4.5.5 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 化因素而变动。 4.64.6 证明投标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证明投标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4.6.1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技术标“正本”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财务能力; (2)投标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 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6-CG-052 17 4.74.7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4.7.1 按照规定,投标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货物主要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投标货物正常、安全、供货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4.7.2 质量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7.3 质保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7.4 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 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 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4.84.8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4.94.9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 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或没有对 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 可能被拒绝。 4 4.10.10 投标货币投标货币 4.10.1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4.114.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4.11.1 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 改其投标文件。 4.11.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供应商有权 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124.12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4.12.1 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 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如允许) ,其投标保证金 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4.12.2 投标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4.12.1 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 标处理。 4.12.3 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6-CG-052 18 利息) 。 4.12.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并按本须知第 8.3 条 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3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 4.1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担保提交后不参加投标或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的; (3)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4)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 4.134.13 备选投标方案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供 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 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 选投标方案。 4.144.14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 4.14.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 第七章 “技术投标文件格式”进 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14.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4.14.3 投标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 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 具体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不接受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4.14.44.14.4 每包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份数每包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份数壹份壹份, 副本份数为副本份数为贰份贰份;技术标正本份数;技术标正本份数壹份壹份, 副本份数副本份数贰份贰份。商务标正副本、技术标正副本分别在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商务标正副本、技术标正副本分别在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正本”或或“副副 本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14.54.14.5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及正副本须分开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及正副本须分开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具体装订要具体装订要 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5.5.投标投标 5.1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1.1 每包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商务标正本、技术标正本、商务标副本、商务标正本、技术标正本、商务标副本、 技术标副本,技术标副本,即即 4 4 个封装袋。本项目须同时投标二个包,即八个封装袋。个封装袋。本项目须同时投标二个包,即八个封装袋。 ) ,密封袋封口处应 寿县 2016 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6-CG-052 19 密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5.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 内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1.3 未按本章第 5.1.1 项或第 5.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接受。 5.2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 投标供应商应在本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2.2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3 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2.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5.2.55.2.5 投标人只提交投标人只提交 1 1 个标包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个标包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5.35.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3.1 在本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 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3.2 投标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4.14.3 项的要求 签字或盖章。 5.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4.14 条、第 5.1 条、第 5.2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6.6.开标开标 6.16.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招标人代表、有关监督人员准时参加。投标单位投标单位 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授权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被授权代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投标资 格,如开标现场未单独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投标文件技术标中也未有授权书原件,其投标文 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注注:如如不不能能提提供供二二代代居居民民身身份份证证的的,必必须须出出示示公公安安机机关关开开具具的的不不能能提提供供二二代代居居民民身身份份证证原原 因因证证明明,或或带带有有身身份份证证号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