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玉门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 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妥善和高效有序地处置我市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指导和规范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以及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障考试平稳、安全、有序进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甘肃省重大考试安全应急预案和酒泉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经教育部门批准,由教育考试机构承办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中出现的各类突发安全事件。包括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组织、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中出现的试卷(答案)安全保密事件、考试组织中出现的突发安全事件以及通讯、网络等有害信息影响考试和社会稳定的其他突发安全事件。1.4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有效控制,就地解决;系统联动,群防群控;以人为本,依法处置;预防为主,重在建设;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保守秘密,遵守纪律。1.5确认程序从教育部、省教育厅的通报与指示获悉;市指挥部做出初步判断;市(县)指挥部汇总各方面情况并提出处置建议;省、市、县指挥部确认危害等级。2 事件分级国家教育考试突发安全事件按照传播范围、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情况划分为四个级别:级、级、级、IV级。2.1 级(特别重大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省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已在媒体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传播范围广。2.2 级(重大教育考试安全事件)情况一: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省级辖区内使用的试卷发生泄密,没有在媒体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传播范围有限。情况二:在一个省级辖区使用的试卷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传播范围较广。2.3 级(较大教育考试安全事件)情况一:在一个市级辖区内使用的试卷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传播范围较广。情况二:在一个省级辖区使用的试卷发生泄密,没有在媒体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传播范围有限。2.4 IV级(一般教育考试安全事件)情况一:市(县)级教育考试部门运送答卷时因交通、火灾等事故或因看管不严而导致丢失、烧毁1袋以上答卷(含答题卡)。情况二:在一个市级辖区内使用的试卷发生泄密,没有在媒体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传播范围有限。3 组织机构及职责建立玉门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工作机构,实行应急部门联动、现场技术指导和会商咨询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3.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市政府成立玉门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招委会主任任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教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委办公室(市委机要和保密局)、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信访局、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国网玉门市供电公司、中国电信玉门分公司、中国联通玉门分公司、中国移动玉门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应急指挥部统统一指挥协调处置级、级、级、IV级以及其他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办(市委机要和保密局):配合公安、教育部门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试卷泄密、被盗、损毁等重大事件。政府办:负责重大考试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和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宣传部:根据市指挥部批准的统一口径管理、指导新闻报道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报道失实和炒作新闻。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挥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密切配合公安、监察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全程监察,重点对应急处置过程中行动不力、不作为、不负责、推诿扯皮造成应急处置工作不能有效开展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市委信访局:负责协调、处理国家教育考试的信访工作。工信局:负责协调各通信部门加强对网络、设备和信息台的管理,确保考试期间通讯线路连接畅通。在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提供网络保证。公安局:负责事发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事发地点的安全秩序,依法严厉、快速打击扰乱考场秩序、危害考试安全等现行案件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参与考试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及时疏导车辆;应急处置期间,要增派警力、加强警戒,维护交通秩序,确保试卷和考生安全准时到达考点。住建局:负责监督管理考点、保密室及周边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市容和环境的安全和应急管理,确保正常使用。交通局:负责考试期间考生往返和试卷运送路段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安全。卫健局:负责开展考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护和流行性疾病防治工作。应急管理局: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工作。市场监管局:加大考点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会同公安部门坚决查处各种形式兜售作弊工具等不法行为。城管执法局:确保考试期间新市区公用设施正常运行,公交车、摩托车及自行车不在考点周边及考生住宿地乱停、乱放、乱拉考生,制止非法招生人员在考点周边乱贴标语、乱挂横幅、乱发宣传资料等。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解决考试期间考点、考生休息场所噪音问题,维护安静的考试环境。国网玉门市供电公司:负责在考试前对各类招生考试考点保密室供电线路检查维修,在考试期间必须设专人和抢修队值班,配备应急供电器材,一旦发生供电问题,要尽快组织力量抢修电力设备、供电线路,确保尽快恢复供电,保证考点、保密室供电设施正常运转。各通信企业:配合公安部门对互联网、电讯信息进行严密监控。市应急指挥部负责上报事件情况,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质、波及范围、目前措施、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落实市指挥部的决策与部署;做好善后处理工作。3.2应急工作机构及职责市应急指挥部在教育局下设办公室,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汇总各方面情况;向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事件处理意见;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现场指挥处理突发事件。4 信息报送4.1 报送方式依托市国家教育考试指挥平台,采取视频、电话、传真等方式,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4.2 报送原则迅速: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指挥部。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上报:发生突发事件后,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对于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事发后小时内全面、准确报告的,应在事发后2小时内先行电话预报,并说明具体原因,随后续报情况。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4.3 主要内容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内容、涉及范围、影响及破坏程度等情况: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事发地相关部门和应急指挥办公室采取的措施;社会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报告时的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4.4 新闻发布与宣传报道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的新闻信息发布,必须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指挥部根据省市指挥部批准的统一口径和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宣传报道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宣传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5 应急处置措施5.1IV级、级事件市应急指挥部按本预案开展相应工作,立即通知市公安局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同时立案侦查,及时破案;发现与泄密有关的信息,采取措施控制相关嫌疑人,将相关网站通知各通讯部门,及时将情况上报省市指挥部。各通讯部门控制与泄密有关信息的通讯范围,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和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采取有效措施,在破案前防止新闻媒体对泄密有关情况的报道和炒作。市纪委监委和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参与案件的查处工作。考前没有破案,但确定试题并未大规模扩散,经省市指挥部批准,考试可以如期举行。嫌疑人为参与考试的考生,如考前破案,取消有关考生的考试资格;录取前破案,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在录取工作结束后破案的,开除所涉及人员学籍。嫌疑人为其他人员的,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在玉门市辖区内发生的试卷泄密事件,传播范围较广时,指挥部根据省、酒泉市指挥部的部署,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善后等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5.2级、级事件市应急指挥部立即上报省市指挥部,根据省市指挥部的部署,按应急预案开展相应工作。市公安局在省市公安系统的指导下及时破案。市委宣传部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进行正面报道,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考生、家长对延期考试的决定给予充分理解,对不服从大局、擅自或恶意炒作的新闻媒体进行处理。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省市指挥部的部署,宣布当地国家教育考试延期举行,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善后等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5.3其他突发事件因接运试卷、试卷保管、组织考试、自然灾害等环节引发的突发事件,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成员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沟通、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小危害,确保考试顺利进行。6 工作要求6.1市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将应急处置突发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事件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6.2考点要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好各项工作。6.3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市级指挥平台、试卷保密室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制度健全、设施齐全、网络畅通、视(声)频信号传输正常。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市级指挥平台、试卷保密室值班人员 保持24小时在岗在位,严格执行考试值班制度和试卷保密保管规定,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记录。6.4考试期间,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部门、单位负责人、联络员的电话要保持24小时开通,保证通讯联络昼夜畅通。7 附则7.1当有相应法律、法规修改或部门职责调整等重大情况变动,需要修订该预案时,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修订意见,经市应急指挥部同意修订后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由应急管理局提请市政府研究发布。7.2本预案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如国家、省上有关部门颁布新的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7.3本预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7.4本预案自2020年6月1日起发布施行。附件:1、玉门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2、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处置程序附件1玉门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总 指 挥:李 红 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代建春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张树德 市教育局局长成 员:张维华 市公安局政委潘国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徐建国 市委信访局局长李建军 市工信局局长党延军 市住建局局长杨金齐 市交通局局长张智君 市卫健局局长王志皋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陈天淮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慧斌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梁志雄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相 忠 市教育局副局长王舜邦 国网玉门市供电公司总经理刘 斌 中国电信玉门分公司总经理杨海兵 中国移动公司玉门分公司总经理刘 勇 中国联通公司玉门分公司总经理市应急指挥部在市教育局下设办公室,市教育局局长张树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相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附件2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处置程序一、考前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环节突发事件的处置事件处置单位及程序备注报告单位(人)考试机构试卷运送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天气原因无法正常运送等。负责试卷押运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立即报省市级应急处置小组,并报请公安、保密等部门协助,确保试卷安全。若造成试题泄密,按照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规定及程序处理。试卷在各级考试机构和考点保密室丢失。发现人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生事件单位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 室。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情况报指挥部、省市级指挥部、公安、保密等部门,执行指挥部的指示。并随时报告进展情况。若造成试题泄密,按照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规定及程序处理。二、答卷运送、保管环节突发事件的处置事件处置单位及程序备注报告单位(人)考试机构答卷运送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天气原因无法正常运送等。答卷押运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省市级考试机构报告。立即报省市级应急处置小组,并报请公安、保密等部门协助,确保答卷安全。若造成答卷丢失损毁无法补救的情况,省市级应急处置小组应将情况报教育部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并随时报告进展情况。答卷在评卷点丢失、损毁等。发现人第一时间报告评卷点负责人,评卷点应立即报告省级考试机构。立即将情况报省级应急处置小组、公安、保密等部门。三、考前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考试进行的应急处置事件处置单位及程序省级考试机构省级应急处置小组教育部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考前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试卷或考生无法准时到达考区。试题属于本省自主命题的,逐级报省级应急处置小组 。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将情况和处置决定逐级报教育部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备案。随时报告进展情况。试题属于全国统一命题的,省级考试机构报省级应急处置小组;落实教育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决定,做好后续工作。报教育部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按照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本省的后续工作。根据省级应急处置小组的报告做出决定。四、考前出现疫情等因素对考试进行造成影响的处置事件处置单位及程序事发地考试机构省级考试机构省级应急处置小组考试前,如果在考生中发现疫情。1、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考试机构报告。2、根据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考试机构的指示做好相应工作。3、根据疫情发展随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考试机构续报情况并听候进一步的指示。立即将情况逐级报省级应急处置小组,采取必要措施,落实省市级应急处置小组指示。随时报告进展情况。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并做好宣传工作。考试中,如果在考生中发现疫情。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宣传工作。立即将情况和处置决定逐级报教育部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备案。随时报告进展情况。五、考试中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的处置事件处置单位及程序事发地考试机构省级考试机构省级应急处置小组考试前,如果发现有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征兆。1、立即向省市级考试机构报告。2、根据省市级考试机构的指示做好防范准备工作。3、根据进展随时向省市级考试机构续报情况并听候进一步的指示。采取必要措施,并将情况报省市级应急处置小组,落实省市级应急处置小组指示。随时报告进展情况。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止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发生,并做好媒体的宣传工作。考试中,如果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1、立即向省市级考试机构报告。2、随时向省市级考试机构续报进展情况并听候进一步的指示。立即将情况和处置决定逐级报教育部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备案。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媒体的宣传工作。随时报告进展情况。六、考点、考场偶发事件的处置偶发事件处置办法监考人员考点主任考生身份查验1.考生准考证重号稳定考生的情绪,立即报告考点主任。立即查明重号考生的确切准考证号,先安排考试,再逐级上报省市级考试机构。2.考生未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身份证件过期严禁考生入场参加考试。掌握了解处理情况,做好对考生的劝说解释工作。3.发现考生本人相貌与身份证、“准考证”、考场考生名册上的照片不符在考生未进入考场前,禁止其入场;如是开考后检查发现的,先答题,结束后请场外流动监考员(巡视员)将考生带至考点办公室。如果考生不服从管理或扰乱考场秩序,立即报告考点主任,请有关人员将其带出考场并按有关规定记录。核实情况,如系替考等,要求考生写明情况并签字;如果考生不写情况、签字,需告知考生本人违纪情况,填写违规通知单和考场违纪记录单并签字上报。4.临近考试,还有多名考生未进行违禁物品检查要求考生自查并交出规定以外的物品后入座,考试中要对其重点监控。掌握情况,做好相关工作。5.考试开始前考生坐错位置如果是本场考生,立即让其坐到相应座位;如果是其他考场考生,应稳定考生的情绪,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任。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立即查明考生确切位置,安排考生到应到考场考试。卷卡问题6.试卷启封前,发现试卷袋口或密封有异常现象暂停拆封,立即报告考点主任,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与监考共同将异常情况记录在案后启用备用卷。将有问题试卷立即交还试卷保密室,封存备查,立即上报省市级考试机构,启用备用卷。7.试卷启封前,发现所发试卷与考试时间和科目不符暂停拆封并立即报告考点主任,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立即启用备用卷,并立即上报省市级考试机构。经省市级考试机构同意可补足延误时间。8.试卷启封后,发现内装试卷与所考科目不符立即装回试卷袋内,并向考点主任报告。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派未接触错装科目试卷的机动监考员接替该监考员工作,立即启用备用试卷,对接触该试卷的有关人员采取隔离措施,直至错装试卷科目考完为止。立即逐级上报,经省市级考试机构同意可补足延误时间。将情况如实记录。卷卡问题9.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考生提出询问如少数考生试卷字迹不清,可参阅本考场其他考生的试卷,并当众大声答复;如整个考场考生试卷同一处或几处字迹不清,则立即向考点主任或副主任请示并记入考场记录单。参阅本考点其他考场试卷;如出现同样问题,立即请示省市级考试机构并将情况记录。10.试卷启封后,发现有缺页、漏印、重印、损坏等情况先让考生答题,立即报告考点主任。核实情况,启用备用试卷。如影响考试时间,经请求省市级考试机构同意后补足因此延误考生的考试时间。将情况如实记录。11.试卷中发现试题明显错误且无勘误表不作回答,立即报告考点主任。将情况逐级上报,得到更正通知后及时更正;在未得到更正通知前,维持原状。12.考生无意弄脏答卷或答题卡,要求更换不影响答题或评卷的,一般不予更换;必须更换的,向考点主任或副主任申请启用备用试卷核实情况,启用备用试卷或答题卡,但因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足。13.监考员整理、清点考生答卷时将答卷撕破、污染记入考场记录单,报告考点主任。核实情况,逐级上报省市级考试机构。14.卷、卡类型不符发现错发的立即请示考点主任。核实情况,开考前错发的立即调换错发的卷或卡;开考后发现错发的写明错发的具体情况,逐级上报省市,不再调换。考生或监考员突发疾病15.考生发生晕场、疾病等情况报告考点主任。不能继续考试的,允许其退场治疗。指挥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如果未到规定离场时间的,则实行隔离治疗。所误时间不补。16.个别监考发生晕场、疾病等情况报告考点主任。及时安排治疗,并马上安排机动监考员接替工作。17.考生非身体原因拒绝在本考场继续考试的报告考点主任。记入考场记录单。为不影响其他考生考试,派巡考人员将其带入特殊问题处理室。本科考试结束后,再允许其离开考点。考试违规18.考试过程中,考生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立即查明情况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单,同时通知违纪考生,报告考点主任或副主任。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该生该科目考试成绩。填写违纪考生记录单,并及时将处理决定书送达考生。19.考场秩序遇到外来干扰尽力排除并立即报告考点主任。如无法排除,则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20.考生未经允许退出考场又重返考场答题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按违纪处理,如实写入考场记录单并报告考点主任核实具体情况,并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字。21.考生在答卷上书写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考生本人不符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点办公室,向考点主任说明情况,听候处理核实情况如系换卷、替考等违规行为,则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作好记录,逐级上报省市级考试机构。22.考生将试卷、答卷或答题卡带出考场尽力追回,按违规处理,记入考场记录单组织力量,追回带走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3.考生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及时制止并予以当众警告,如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则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单,同时通知违规考生,并报告考点主任。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在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上签字,及时上报处理。24.1)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3)抢夺、偷取他人试卷、答案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能保留证据的扣留违规证据,由两位监考员在证据上写明当事人姓名、准考证号及有关情况并签字。同时在考场记录单上做详细记录,报考点办公室。填写、送达违规处理告知书。对于不便扣留的违规证据,可由考生写出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后,退还考生。2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1)如果是进行语音通话的,立即制止,暂扣通讯工具,通知场外流动监考员(巡视员)调查电话来源,在考场记录单做详细记录,报告考点主任。对于影响其他考生和考试正常进行的,应当终止其考试。2)如果是通过文字短信形式进行通讯的,暂扣通讯工具,通知场外流动监考员(巡视员)保留文字短信等证据,在可能的情况下调查信息来源,在考场记录单做详细记录,报告考点主任。根据监考员报告的情况,进行相关调查(主要调查是否群体作弊,是否有场外组织答题的可能性)、保留相关证据,填写、送达违规处理告知书。对于不便扣留的违规证据,可由考生写出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后,退还考生。外语听力26.听力考试开始时,听力光盘(磁带)无声或不清楚监考员及时报告考点主任。考点主任及时了解情况启用备用光盘(磁带),报告省市级考试机构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27.听力考试进行中,听力光盘(磁带)无声或不清楚监考员应记录出现的问题的题目,及时报告考点主任。启用备用光盘(磁带),重新播放时,应从出现问题时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并由考点主任及时报告省市级考试机构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应立即进行其他部分考试。同时积极解决出现的问题,在其他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立即按规定继续进行听力部分的考试,并在听力考试前请示省市级考试机构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28.听力考试开始时或进行中,放音设备出现故障监考员应及时请示考点主任调换备用设备。其他参照26、27条处理。29.听力考试进行中,因自然现象或无法预计的因素干扰造成考试受到影响监考员处理办法参照26、27条相关规定。对偶发事件,考点应将发生的时间、范围、故障原因及处理结果如实记录,报省市级考试机构。其中有问题的光盘(磁带),应单独保存,送省市级考试机构复查。其他情况30.考试期间,需要向考生传达上级有关通知按考点统一的文字通知,原原本本向考生传达,并统一书写在考场黑板上。召开考点有关人员会议,形成文字通知,分头及时传达到考场监考员。31.自然灾害及非人为因素影响考试的立即逐级上报。32.未列入本预案中的偶(突)发情况立即报告考点主任。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或逐级上报,请示处理意见。七、对网络有害信息的处置事件处置单位及程序考试机构省级应急处置小组教育部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考前如果在互联网上发现与本次考试有关的“出售试题”、“试卷”、“答案”、“提供枪手”等有害信息保存发现的有害信息内容及网址,立即向省级公安机关报告要求协助查处。情况有新的进展应随时上报对涉及本行政区域的,立即通报省市级公安机关请求删除,并对涉嫌泄密及危害较大的信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立案调查。如涉及其他省份,应将有害信息内容、网址及已经采取的措施逐级报教育部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情况有新的进行展应随时上报。联系、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查处。考试过程中,如果在互联网上发现与本次考试有关的“试题”、“试卷”、“答案”、等有害信息立即向省公安机关报告要求协助查处(先删后查)协调公安等部门对有害信息进行查处。发现重大情况应立即逐级报教育部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八、关于新闻媒体报道情况处置单位及程序考试机构省级应急处置小组教育部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在各种新闻媒体上发现有关泄密、大规模舞弊等报道应立即向媒体所报道的事发地考试机构、考点、记者及所在单位了解、核实情况;将了解核实的情况报省市级应急处置小组。情况有新进展应随时上报。根据了解核实的情况进行相关处理或决定应对措施,积极引导媒体报道导向。同时,及时向教育部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情况有新进展应随时上报。根据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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