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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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doc
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 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 公公开开招招标标文文件件 采购编号采购编号 :441900-201903-01055001-0001W441900-201903-01055001-0001W 采采 购购 人人 :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 二二一一九九 年年 三三 月月 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 441900-201903-01055001-0001W 第 2 页 共 66 页 目目 录录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投标邀请.4 一、投标邀请函一、投标邀请函 .5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7 一、说一、说 明明.8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8 2.定义 .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8 4.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9 5.合格的服务 .9 6.知识产权 .9 7.投标费用 .9 二、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 .10 8.招标文件的组成 .10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12.投标文件编制 .11 13.投标报价说明 .11 14.投标有效期 .11 15.投标保证金 .12 16.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 .1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 18.投标截止期 .14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4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4 五、开标与评标五、开标与评标 .15 21.开标 .15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5 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 .15 24.投标文件的评审 .16 25.纪律和保密事项 .23 六、授予合同六、授予合同 .24 26.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24 27.履约保证金 .24 28.合同签订 .25 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 441900-201903-01055001-0001W 第 3 页 共 66 页 七、询问或质疑七、询问或质疑 .26 29.询问 .26 30.质疑 .26 八、其他八、其他 .26 31.中标服务费 .26 3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27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用户需求书.28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合同文本.32 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43 一、报价文件格式 .44 附件 1. 报价总表格式 .45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46 三、唱标信封 .62 四、投标保证金说明格式(可选) .63 五、质疑函格式 .64 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 441900-201903-01055001-0001W 第 4 页 共 66 页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投标邀请 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 441900-201903-01055001-0001W 第 5 页 共 66 页 一、一、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函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以 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现就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 2 2、采购编号采购编号:441900-201903-01055001-0001W。 3 3、项目内容:项目内容: 包号包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品目品目) )名称名称服务期服务期 拟入库供应商拟入库供应商 家数家数 服务地点服务地点 A 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评估 协议服务项目 3 家 B 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资产评估协议服 务项目 两年 2 家 采购人指定 的地点 二、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包 A 投标须具有省级(含)以上不动产管理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机 构资信等级证书以及省级(含)以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证书;参加本项目包 B 投标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书面声 明)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 441900-201903-01055001-0001W 第 6 页 共 66 页 三、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9 年 03 月 12 日至 2019 年 03 月 19 日(共 5 个工作日) 。 2.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 年 03 月 12 日至 2019 年 03 月 19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 3.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 2 号鸿禧中心五层 A 区 505 室。 4.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5.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售后不退) 。 6.6.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 代理机构。 四、四、注册登记注册登记 1.1.供应商应在采购结果公示前登录东莞市政府采购网(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 )及广 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 行建档入库,已建档入库的供应商除外。因供应商未完成注册登记造成本项目不能按 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的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1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 年 04 月 03 日上午 09:00-09:30(北京时间) 。 2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 年 04 月 03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 3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 45 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开标 6 室。 4 4、开标事宜开标事宜: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 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六、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 2 号鸿禧中心五层 A 区 505 室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传 真:076922889228 报名、保证金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016033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二一九年三月 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 441900-201903-01055001-0001W 第 7 页 共 66 页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 441900-201903-01055001-0001W 第 8 页 共 66 页 一、说一、说 明明 1.1. 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 本次招标标的为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详细要求 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 1.2. 资金来源:已批复的财政性资金。 2.2. 定义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 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 2.2. 投标人: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2.3. 中标人: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2.4.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5.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 性机构。 2.6. 日期:指公历日。 2.7. 时间:指北京时间。 2.8.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9.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 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 3.3. 投标人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要求 3.1. 法定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 购活动。 3.1.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书 面声明) 。 3.2. 特定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包 A 投标须具有省级(含)以上不动产管理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 机构资信等级证书以及省级(含)以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 441900-201903-01055001-0001W 第 9 页 共 66 页 备案证书;参加本项目包 B 投标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 资格证书。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4.4.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4.1. 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 5.5. 合格的服务合格的服务 5.1. 投标人的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或 其它标准。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和采购人要求。 6.6.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6.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6.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6.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 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6.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 相关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 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7.7. 投标费用投标费用 7.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 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 441900-201903-01055001-0001W 第 10 页 共 66 页 二、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 8.8.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招标文件包括: 8.1.1. 投标邀请函; 8.1.2. 投标人须知; 8.1.3. 用户需求书; 8.1.4.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8.1.5. 投标文件格式; 8.1.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8.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9.9.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9.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2. 招标期间,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应于收 到该澄清或修改文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 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有矛盾时以简 体中文翻译本为准。 10.2.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 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 441900-201903-01055001-0001W 第 11 页 共 66 页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1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1.价格文件 11.1.2.商务、技术文件 11.1.3.唱标信封(须独立密封) 11.2.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提供第 11.1 款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价格部分文件必须单独装订成 册,商务、技术和其他证明资料等投标文件不能出现投标价格。 12.12.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编制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 格式扩展)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 责任。 13.13. 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说明 13.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就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 13.2.13.2.包包 A A:投标人:投标人分别按物价部门(土地:按计价格分别按物价部门(土地:按计价格1994201719942017 号文执行)批准的标准以及号文执行)批准的标准以及 物价部门(房产:计价格(物价部门(房产:计价格(19951995)971971 号文)批准的标准统一进行下浮率报价号文)批准的标准统一进行下浮率报价 即评估费即评估费 金额金额= =标准收费金额标准收费金额(1-1-供应商承诺的下浮率)供应商承诺的下浮率) 。投标报价下浮率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报价下浮率应大于或等于 65.00%65.00%。 13.3.13.3.包包 B B:投标人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投标人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发改价格(发改价格 2009291420092914 号)及广东省物价局号)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价(粤价 20101422010142 号)规定进行下浮报价号)规定进行下浮报价 即评估费金额即评估费金额= =标准收费金额标准收费金额(1-1-下浮率)下浮率) 进行报价。投标报价须大于或等于进行报价。投标报价须大于或等于 35.00%35.00%。 13.4.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 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13.5.若报价小写与大写存在差异,以大写为准。 13.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报 价不固定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7.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报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 13.8.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人的名称一致。 14.14.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 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 441900-201903-01055001-0001W 第 12 页 共 66 页 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此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上述要求, 其投标保证金将可退还。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 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此情况下,根据投标人 须知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15.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 的金额: 包号包号包组内容包组内容保证金保证金 包 A 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评估协议服务项 目 ¥25,000.00 (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包 B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 ¥20,000.00 (人民币贰万元整) 15.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 代理机构、采购人在因为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时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5.3.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3.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5.3.2.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 有关法规的行为。 15.4.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 担保函形式缴交,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 投标人投标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15.5.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5.5.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账户信息如下: 户户 名: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名: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账账 号:号:31003100 10191019 00100010 04830483 9595 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联支行营业部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联支行营业部 15.5.2.投标人必须保证资金以其投标人的名称(以分公司或子公司汇款无效)汇入到保证 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 。 15.5.3.如项目出现分包情况的,投标人必须按包号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15.6.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5.6.1.由专业担保机构或金融机构出具。 15.6.2.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房产、资产评估协议服务项目 441900-201903-01055001-0001W 第 13 页 共 66 页 15.6.3.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交至代理机构处。 15.7.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5.8.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 15.9.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签署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在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不计利息) 。逾期办理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