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排渗减压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堤防排渗减压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 则1.1为有利于护坡工程的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等规程、规范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1.2 本细则适用于堤防排渗减压工程的施工监理。1.3 排渗减压工程施工监理应以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程序化和量化管理。二、开工条件控制2.1 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1) 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2) 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3)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4) 组织设计交底;(5) 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6) 检查施工条件;(7) 签发开工许可证。2.2 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2.3 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的规定及工地现场实际提交排渗减压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施工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概况;(2) 施工方法(包括减压井成孔、井管制作及安装工艺等);(3) 施工设备配置(包括设备技术性能指标及使用说明);(4) 组织管理体系与劳动力组合;(5) 材料供应;(6) 进度计划;(7) 质量控制措施;(8) 事故处理及安全措施;(9) 环境保护措施等。2.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和施工质量检测机构,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组织一支熟练的施工技术队伍,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试验室或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2.5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2.6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测量控制网点,督促施工单位布设施工控制网点和报送施测成果,并对其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2.7 检查施工条件。(1) 施工设备进场查验。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强度选用合适的减压井施工设备,并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进场,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 施工设备不得撤离施工现场。(2) 原材料检验。工程开工前7天,施工单位应对减压井和排渗沟拟采用材料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必要时应有监理人员参加),并向监理报送原材料进场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原材料出厂检验合格证、施工单位的抽检报告和检测单位的资质、资格,必要时还应进行监理抽样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2.8签发开工许可证。上述施工单位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报审材料,并到现场核实实际情况,在3日内回复审签意见。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三种。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即可向监理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小时内签发工程开工许可证。2.9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施工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审阅同意。三、施工过程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程规范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下一道工序严禁开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3.1 排渗沟、导水沟施工控制3.1.1 开挖及验收(1) 开挖测量放样。施工单位应设计要求对排渗沟、导水沟进行开挖放样,并将测量放样成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和现场校验。开挖时,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应全过程监测,测量员则应对开挖后的沟底高程、断面尺寸、底坡等控制参数进行及时检查,防止超、欠挖。(2) 排渗沟应穿过相对不透水层。施工时,应将沟底弱透水层清理干净。(3) 开挖时,如发现淤泥或流动粉细砂层,且地下水比较丰时,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即时报监理工程师核转项目法人或设计单位,联系进行局部换基处理。(4) 开挖经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开挖未经验收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5) 开挖弃土一定要运到指定弃土场,严禁向江河中堆弃。3.1.2 反滤料铺设(1) 反滤料检验签证。反滤料质地应致密坚硬,软化系数大于0.85,其杂质及含泥量小于5%。粒径、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应落实反滤料的生产质量保证措施,对反滤料材质、粒径、级配进行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的取样、送样检测(每100 m3取样1组),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理抽样送检。反滤料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不得用于工程施工。(2) 反滤料铺设 施工前应备足反滤料,做好场地排水准备。 铺设应由底部向上按设计结构层要求逐层铺设,并保证层次清楚,互不混杂,不得从高处顺坡倾倒。 反滤料不得与其它层填料发生错位、缺断、混杂,分段铺筑时,应使接缝层次清楚。 已铺筑反滤层的工段,应及时铺筑上层填料,严禁人车通行。 土工织物的铺设按土工合成材料铺设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3.2 减压井施工控制3.2.1 原材料质量及规格要求施工单位所采购的减压井管及其附属配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对材料结构尺寸、物理指标应按合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测,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1) 减压井管应采用耐腐蚀的聚丙烯管,每节长4m,减压井管间的连接采用外接头,螺钉连接;连接用外套管壁厚2cm,长度20cm;减压井管土工格栅、滤网间隙、类型及规格,导向圆盘型式、尺寸及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2) 用于新建减压井封孔、失效减压井回填的粘土球应自然风干,直径为102Omm。(3) 施工单位若采用其它替代材料需经监理工程师核转设计,并经设计同意后,才能实施。3.2.2 钻井控制(1)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按次序测放井位和井口高程,并在实地做好控制桩及井位桩,注明井序号,并报监理工程师查验签证。(2) 减压井应采用钻井法施工,采用其它方法埋设减压井管需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经设计单位同意。(3) 钻井井位误差应小于20cm,孔斜应小于1.5%,孔底应比设计高程深0.30.5m。 (4) 钻井应采用清水固壁,为防止塌孔,可用套管护壁,严禁泥浆护壁。钻进过程中应按设计要求取土样进行分层描述,终孔后绘出钻孔地质柱状图。(5) 钻井终孔后,应及时测量孔斜、孔深,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洗井和抽水试验。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的钻孔,不得进行下道工序。3.2.3 井管安装(1) 井管加工要求 井管之花管段管壁钻孔直径2cm,纵向与横向钻孔孔心间距均为4cm,梅花形布置。 减压井管间的连接采用外接头,螺钉连接;连接螺钉为双排,每排8个螺钉,均匀布置在井管外壁,两排之间交错排列。 过滤器安装:将滤网紧包在滤管外壁并扎牢套上泡沫塑料滤体包扎土工网格土工网格接合部用塑料绳扎紧整理。 过滤器结合部位应紧密,表面圆滑,无突起,外观直径符合设计要求。塑料加筋片与井管焊接牢固。 井管导向圆盘顶面周边与土工格栅采用热焊接连接。要求焊接紧密,外观平滑,保证过滤器在塞入井管内和拨出过程中不产生较大的变形。(2) 井管安装 在井管安装前,应先填砂至设计高程,再将井管吊入钻井。 减压井反滤料利用导管采用动力填砂法,分23层填筑,反滤料投入量应不少于计算值的95%,套管应逐段起拔。 粘土球封孔深度按设计文件要求执行。设计要求须回填的已建减压井井管采用起重机拔除,边拔边回填粘土球封闭。 减压井施工及埋设过程中应按设计要求做好孔口装置,防止减压井井口堵塞。3.2.4 抽水试验在钻井终孔和井管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洗井和抽水试验,其试验程序和试验指标参照供水管井施工要求执行。3.3 施工进度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施工进度计划,采取赶工措施,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3.4 不良的问题处理3.4.1在排渗减压工程施工,若发现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很大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查核实后,转设计单位考虑工程变更。3.4.2对因各种原因所造成的塌孔、断管等情况,施工单位应将处理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施处理。3.5 安全文明生产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落实对环境和场地内的设施实施保护措施,对因施工而引起的环境污染、场地内的设施破坏须负责处理、修复或赔偿,并不得索要额外的费用。3.6 质量检验(1)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 “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沟槽基面开挖位置、高程、断面尺寸,钻井孔位、孔斜、孔深,井管所用材料、井管加工及拼装、反滤料等。(2) 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四、其 它4.1每一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对该单元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定。4.2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和要求编制含工程竣工图在内的工程验收资料。工程验收资料中应附有全部质量检查文件及工程缺陷处理成果资料。4.3本细则未列之其它施工技术要求,原材料品质和质量检验标准,按合同有关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4.4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计量支付。4.5本细则未列的施工测量、施工进度控制、合同项目验收等内容,按相应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