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docx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为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加快推动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高质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通过实施提升行动,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 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着力完善基础制度、加强能力建设、 深化对接服务、健全指导体系,推动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 转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 效应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 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开展有机衔接。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全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 类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培育区级及以上 示范社、示范场分别到达XX家、X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 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培育X家联合社,每年培育1家家庭农 场联合组建的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机制进一 步完善,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超过20人,以乡镇 为单位创立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构建由“辅导 员+服务中心”组成的指导服务体系,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开展需求的镇村基层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二、任务措施(一)提升规范运营水平。通过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和财务会计、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和规范运营等 基础制度,进一步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新型经营 主体规范运营水平。1 .建立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新发起成 立的农民合作社辅导,指导农民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制定符 合自身特点的章程。指导仍在经营运行的农民合作社依法建 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并认真履行职责。指 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强化同成员的利益 联结。引导农民合作社按时完成年报公示、信息变更登记, 推动建立畅通便利的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农民合作社非法集 资的风险排查,防范以农民合作社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2 .健全农民合作社财务和会计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执 行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通过购 买服务等方式,遴选推介优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 财务管理软件供合作社免费使用。探索鼓励农民合作社按照 规定委托代理记账。3 .建立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机制。及时更新、 完善名录信息,健全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推进家庭 农场随手记模式,提升家庭农场日常管理水平。开展“一码 通”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全区全面开展家庭农场统一赋码工 作。4 .建立家庭农场规范运营制度。选择一批家庭农场免费 使用农业农村部开发的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实现 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数字化、财务收支规范化、销量库存即时 化。(二)加强主体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融合开展、稳粮扩油、参与乡村建设、带头人素质和合作社 办公司等五方面能力,增强其支撑产业功能。1 .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积极组织农民合作社 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参加“耕耘者”、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 参加培训,全区每年培育10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 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人才库,开展带头人培训,加 强对青年农场主的培养和创业支持。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创办 农民合作社,支持开展到一定规模的农民合作社探索决策权 与经营权别离,引入职业经理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2 .促进主体融合开展。加强家庭农场培育力度,对一些 务农意愿强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帮助其成长为家庭农 场,积极将种养大户培育为家庭农场。引导以家庭农场为主 要成员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在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村,鼓 励村党支部(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聚集人才、 资源优势开展特色产业,因地制宜探索农民合作社多种开展 模式。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兼并、合并或组建联合社,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行业协会或联盟,形成规模优势, 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发挥小农户、家庭农场的生 产主体作用和农民合作社的组织平台功能,加快构建主体多 元、功能互补、运行高效的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3 .推动农民合作社办公司。鼓励具备办公司条件的农民 合作社根据开展需要,采取出资新设、收购或入股等形式办 公司,以所办公司为平台整合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提 升经营效益。引导农民合作社与所办公司独立核算,明晰产 权关系,合理分配利益,确保可持续开展。加强农民合作社 办公司跟踪观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4 .鼓励承当大豆油料种植。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承当大豆油料扩种任务,开展大豆玉 米带状复合种植。引导技术、人才、资金、装备等要素向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集聚。5 .参与乡村开展和乡村建设。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 展新产业新业态,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支持符合 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建设,承当土地整治、高 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 目实施和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三)激发主体开展活力。深入推进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合作,助力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高质量开展。1 .深化社企对接。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强素质、外 强能力两个关键,创新服务模式,完善合作机制,深入推进 市场对接、要素对接、管理对接、产业链对接,加快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开展。聚焦XX特色现代农业开展,依托 邮政网点、仓储、车辆、人员等资源优势,着力打通新型经 营主体产品流通“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销售“最后一公里” 渠道。2 .深化农邮合作。根据当地特色农产品,选择一批农民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着力打造“福字号”优质农产品生 产基地。搭建“福农优品”线上线下销售平台,推动“福农 优品”走向全国。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推进区 内主要农产品在源头村建立邮政寄递服务网点,加强网点的 冷链、仓储、寄递服务代收寄、生活产品销售等基础设施建 设。积极做好邮储银行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村 股份经济合作社等贷款需求对接,开展信用评级授信、线上 信用贷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四)提升指导服务水平。全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辅导员队伍建设、服务中心创立、试点示范等三项指导服务 机制,创立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立。1 .建立健全指导服务体系。积极构建由“辅导员+服务 中心”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以乡镇为主 创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 政策咨询、运营指导、财税代理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 务中心可以采取购买服务、挂牌委托、与邮政、供销社合作 等方式,遴选有意愿、有实力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涉农服 务企业或社会组织承建。2 .创新辅导员选聘机制。依托基层农经队伍开展辅导员, 面向乡土专家、大学生村官、企业和社会组织经营管理人员、 示范社带头人、示范家庭农场主等选聘辅导员,全区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超过20人,细化辅导员工作职责。建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根据辅导员工作质量,实 行绩效评价、动态管理。加强辅导员岗位培训,通过指导技 能大赛、优秀辅导员年度评优等方式,推动辅导员专业化规 范化开展。3 .实施“千员带万社(场)”行动。利用三年时间,全 区培养XX名左右优秀辅导员,为XX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 供点对点指导服务。各乡镇根据新型经营主体的开展情况, 制定“千员带万社(场)”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千员带万 社(场)”行动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挂钩联系辅导员名 单于2022年5月30日上报我局。4 .强化试点示范引领。坚持目标与问题导向,完善措施 制度,持续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工作,巩 固质量提升成果,深入开展示范社国家、省、市、区“四级 联创“,每年新增区级及以上示范社X家;组织开展示范家 庭农场省、市、区“三级联创”活动,每年新增区级及以上 示范家庭农场2家以上。三、组织保障(一)强化工作协调。区建立新型主体开展协调工作机 制,负责协调部门工作衔接与政策落实。各乡镇建立相应政 策协调和落实机制,并建立任务清单报备制度,强化乡镇农 经机构队伍建设,落实人员承当新型主体指导服务工作,提 高指导服务水平。(二)强化政策支持。鼓励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 形式,着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开展。对纳入培育提 升对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安排各类涉农扶持政策, 优先推荐参加新型职业农民、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提升等 培训班,在规范管理、规模经营、农业绿色开展、新品种新 技术引进与运用、质量与品牌、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一二 三产融合、农业标准化生产等各方面建设工程上,给予优先 扶持。落实新型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按规定享受农机 购置补贴政策。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XX省金融服务 云平台、邮储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提供金融服务。持续 强化财政税费、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支持服务、保险支持、 营销市场拓展、人才培养引进、农业科技服务、土地流转管 理服务等政策落实,营造良好开展环境。(三)强化指导服务。以“千员带万社(场)”活动的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基础,探索建立信息互联互通的新型主 体数据库,逐步整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度报告公示等平台 数据,夯实管理基础。各乡镇对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建设活动 要开展经常性指导服务,加强调查研究,对工作发现的新情 况新问题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报告。(四)强化宣传推介。要认真总结提升活动中的经验做 法,宣传推广各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优秀案例和典型经 验。持续开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每年9 月30日前各乡镇要上报案例1个。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引 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探索开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