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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1、单项选择题(江南博哥)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求法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对于解决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之间存在的法律价值冲突,该政策遵循下列哪一原则?()A.个案平衡原则B.比例原则C.价值位阶原则D.自由裁量原则本题答案:C本题解析:法的价值冲突指法的价值之间的抵触与冲突,主要包括:(1)个体之间法律所承认的价值发生冲突,例如行使个人自由可能导致他人利益的损失;(2)共同体之间价值发生冲突,例如国际人权与一国主权之间可能导致的矛盾;(3)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价值冲突,如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冲突。处理法的价值冲突的方法包括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和比例原则。选项A错误。个案平衡原则,指对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本题中,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属于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故不能适用个案平衡原则。选项B错误。比例原则,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益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换句话说,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当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本题中,“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完全牺牲了犯罪分子生命,没有体现比例原则。选项C正确。题干表明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该重判重判,该判死刑的判死刑,也就是说对于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之间存在的法律价值冲突,优先考虑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属于适用价值位阶原则解决法的价值之间的冲突。选项D错误。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中没有自由裁量原则。2、单项选择题某市政府为缓解拥堵,经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做出车辆限号行驶的规定。但同时明确,接送高考考生、急病送医等特殊情况未按号行驶的,可不予处罚。关于该免责规定体现的立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10题)A.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B.民主立法C.注重效率D.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本题答案:C本题解析:立法原则是指导立法主体进行立法活动的基本准则,是立法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指导思想,包括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民主立法原则和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原则。选项A说法正确。立法应当尊重社会的客观实际状况,根据客观需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要以理性的态度对待立法工作。为治堵而限行,因特殊状况而免罚,充分的反映了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选项B说法正确。立法应当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确认和保障人民的利益;应当通过法律规定,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表达自己的意见;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应具有开放性,透明度,立法过程应坚持群众路线。“经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体现了民主立法原则。选项C说法错误。效率并非立法活动的原则,立法活动应当谨慎,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意见与建议,注重公平正义。因此,相对于效率来说,更注重公平。选项D说法正确。在立法中要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恰当处理各种关系,注意各方面的平衡;应高度重视立法的技术和方法,提高立法质量。本题中,市政府既以坚持车辆限号行驶的规定为原则,又以接送高考考生、急病送医等特殊情况未按号行驶的,可不予处罚为例外的灵活性规定为补充,充分的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立法原则。3、单项选择题根据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当主管机关认为某船对港口安全具有威胁时,有权()。A令其停航B禁止其进港C令其离港DB或C本题答案:D4、单项选择题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A.民主集中制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社会主义制度本题答案:D5、单项选择题法律格言说:“紧急时无法律。”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在紧急状态下是不存在法律的B.人们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可以不受法律处罚C.有法律,就不会有紧急状态D.任何时候,法律都以紧急状态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本题答案:B本题解析:本题考核法律的局限性。选项A错误。任何时候都存在法律。选项B正确。紧急避险行为是法定的免责事由。选项C错误。紧急状态的存在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选项D错误。法律不是以紧急状态而是以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社会条件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的。6、不定项选择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浑然一体。近现代法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据此引文及相关法学知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2010年卷一不定项第91题)A.在历史上,法与道德之间要么是浑然一体的,要么是绝然分离的B.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是可以转化的C.古代立法者倾向于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分开D.近现代立法者均持恶法亦法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立场本题答案:B本题解析:选项A错误。法与道德在内容上存在相互渗透的密切关系。选项B正确。十七大报告中关于法制教育的论述,首创性地将公民守法的法律义务转化为道德义务。道德义务在被法确认以后,则转化为法律义务。选项C错误。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甚至浑然一体。选项D错误。近现代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在本质上的联系有两种学说,一种是自然法学派的恶法非法,一种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恶法亦法。7、单项选择题奥地利法学家埃利希在法社会学原理中指出:“在当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时代,法的发展的重心既不在立法,也不在法学或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关于这句话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法是社会的产物,也是时代的产物B.国家的法以社会的法为基础C.法的变迁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D.任何时代,法只要以社会为基础,就可以脱离立法、法学和司法判决而独立发展本题答案:D本题解析:本题考核法与社会的关系。选项A正确。社会性质决定法律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在归根结底的异议上最终决定着法律的本质。不同的社会就有不同的法律。选项BC正确。国家的法以社会的法为基础,法律的发展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选项D错误。错在“任何时代”,比如英美法系的普通法就不能脱离司法判决而独立存在。8、多项选择题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2011年卷一多选第52题)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题答案:B, C, D本题解析: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法律意识本身在结构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是法律意识的初级形式和阶段。法律思想体系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它以理性化、理论化、知识化和体系化为特征,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进行理性认识的产物,也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自觉的反映形式。选项A错误。法国民法典属于法律文件,并非法律意识。选项B正确。“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是西周时期的法治理念与法律指导思想。“以德配天”的天,指天命,天道,引伸为自然规律。在西周统治者看来,上天选择人间君主的标准,是“为政以德”。人间君主要想获得上天的支持,首要条件是修养道德,以道德约束统治者的私欲。唯有“敬德”,“明德”的君主,才符合天命与天道的要求,才能获得上天的保佑,求得王朝统治的长久。“明德慎罚”是在“以德配天”的基本政治观下提出的法律主张,其具体要求为“实行德教,用刑宽缓”。选项C正确。“和为贵”、“少讼”、“厌讼”是一种法律观念,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选项D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种法治观念,属于理念上的东西,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9、不定项选择下列有关权利的说法错误的是()A、权利问题是一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甚至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法的运行和操作的整个过程和机制,无论其具体形态多么复杂,但终究都是围绕权利这一核心的内容和要素展开的B、法律权利就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做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的手段C、权利是为了保护一定的利益所采取的法律手段,而通过权利所保护的利益并不总是本人的利益,也可能是他人的、集体的或国家的利益D、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所以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就是在履行义务本题答案:A, D本题解析: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是说享受一项权利必然会因此而以某种形式来承担和履行某种义务,并不是说享受权利的同时就是履行义务。10、不定项选择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有效的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甲于合同签订30天后向乙提供50吨优质小麦,用以生产面包、乙在该合同签订后第二天又与丙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乙将50吨小麦制成面包后将全部出售给丙、从这两个合同中可以看出,对于乙的行为,法律显示出哪些规范作用?A、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C、预测作用D、强制作用本题答案:A, C本题解析:对乙而言,签订了这两个合同,他由此享有了根据该合同以及合同法而应有的权利,同样也因此必须履行义务,这反映了法律的指引作用法理学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分值达到18分,占总分的3%,分量不大;另一方面,法理学中阐述的原理、原则贯穿于各部门法中,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也是答论述题的内在逻辑“红线”。对付法理学,其实就是把握其中的概念、特征、分类、原理等。记忆是必须的,但前提是理解。理解时,必须注意分解(将一个知识点分解成数个相互关联的部分)、比较(分析类似知识点的差异)、综合(提炼类似知识点背后的原理)。特别注意:学习法理学,要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问题,也要善于运用部门法的知识来论证、升华法理学的原理,或者运用法理学的知识来理解部门法。学习法理学,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要妄图在考前一个月或两个月才进行,靠突击解决问题,而必须自始至终地进行。复习法理学不须花太多时间,每天平均15分钟即可。11、单项选择题摩奴法典是古印度的法典,法典第五卷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妇女要终生耐心、忍让、热心善业、贞操,淡泊如学生,遵守关于妇女从一而终的卓越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不忠于丈夫的妇女生前遭诟辱,死后投生在豺狼腹内,或为象皮病和肺痨所苦。”第八卷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婆罗门贫困时,可完全问心无愧地将其奴隶首陀罗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国王不应加以处罚。”第十一卷第八十一条规定:“坚持苦行,纯洁如学生,凝神静思,凡十二年,可以偿赎杀害一个婆罗门的罪恶。”结合材料,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摩奴法典的规定表明,人类早期的法律和道德、宗教等其他规范是浑然一体的B.摩奴法典规定苦修可以免于处罚,说明法典缺乏强制性C.摩奴法典公开维护人和人之间的不平等D.摩奴法典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与现代法律精神不相符合本题答案:B本题解析:本题考核法的特征。选项B错误。古印度法是印度奴隶制时期的法律制度,具有强制性。选项ACD正确。作为一种东方奴隶制法,古印度法具有东方法和奴隶制法的共性,比如维护君权、夫权、父权,维护奴隶主的特权,诸法合体,缺乏抽象概念和规则等。又独树一帜,有其自身的特点:与宗教密不可分;严格维护种姓制度;是法律、宗教、伦理等各种规范的混合体。12、不定项选择周某半夜驾车出游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鲁某重伤残疾,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周某。法院开庭,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就法的适用展开辩论。法庭经过庭审查实,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宣判其无罪释放。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法院审理案件目的在于获得正确的法律判决,该判决应当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可预测性,还应当在内容上符合法律的精神和价值,具有正当性B.在本案中,检察院使用了归纳推理的方法C.法院在庭审中认定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这主要解决的是事实问题D.法庭主持的调查和法庭辩论活动,从法律推理的角度讲,是在为演绎推理确定大小前提本题答案:A, D本题解析:本题考核法律适用的目标和适用的步骤。选项A正确。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的要求,它的正当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选项B错误。检察院用的是演绎的三段论的推理方式。选项C错误。法院在庭审中认定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这不单单解决的是事实问题,实际上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推出的结论。选项D正确。法律人适用法律解决个案纠纷的过程,首先要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要选择和确定与上述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为标准,从两个前提中推到出法律决定或法律裁决。13、多项选择题关于法与道德的论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区别之一就在于道德规范不具有国家强制性B.按照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观点,法与道德在概念上没有必然联系C.法和道德都是程序选择的产物,均具有建构性D.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并不一定违反道德本题答案:A, B, D本题解析:本题考核法与道德的关系。选项A正确。法与有组织的国家强制相关,通过程序进行,针对外在行为,表现为一定的物质结果。专门机构、暴力后盾、程序设置、行为针对性和物质结果构成法的外在强制标志。道德在本质上是良心和信念的自由,因而强制是内在的,主要凭靠内在良知认同或责难,即便是舆论压力和谴责也只能在主体对谴责所依据的道德准则认同的前提下发挥作用。选项B正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变的正义或道德准则。选项C错误。法在生成上往往与有组织的国家活动相关,由权威主体经程序主动制定认可,具有形式上的建构性。尽管从进化理性主义上说,法在根本上也是长成的,是累积方式进化来的,非人类智慧预先设计的产物,但在形式上却不能不承认法的建构性。道德在社会生产生活中自然演进生成,不是自觉制定和程序选择的产物,自发而非建构是其本质属性。选项D正确。法律和道德并不是一致的,因此,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不一定违法道德。14、单项选择题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B、该法律条文承认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可以作为中国法律渊源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律适用冲突的一种解决D、该法律条文从总体上规定了在民商事领域国际条约的优先地位本题答案:A本题解析:该法律条文是法律适用规则而不是法律原则,所以A项错误。在民商事领域,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优先于我国法律。15、多项选择题1983年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标法生效;2002年9月15日,国务院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生效;2002年10月16日,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53题)A.商标法实施条例是部门规章B.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C.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效力要低于商标法D.商标法实施条例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母法本题答案:B, C本题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商标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属于行政法规。选项B正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所作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选项D错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对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商标法问题所作的说明,其母法为商标法。16、不定项选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A、刑事责任是一种惩罚性责任,民事责任是一种救济责任,不具有惩罚的功能B、民事责任主要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责任,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多数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C、产生行政责任的原因是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D、对于违反宪法规范的行为可以通过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来预防和制止本题答案:B本题解析:B。民事责任有时也执行惩罚功能,故A项错误;不能通过其他性质的责任形式来预防和制止违宪行为,故D项错误。17、不定项选择赵某与王某为邻居,常有口角、一天、由于王某养的羊吃了赵某菜地里的菜,赵某大怒,遂砍伐王某屋前的果树10棵、王某向乡派出所控告,乡派出所接到控告后,经调查,以县公安局的名义对赵某作出5天的拘留决定,并责令赵某赔偿王某200元、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些?A、王某因对果树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的法律关系B、县公安局与赵某形成了平权的法律关系C、赵某因砍伐王某的果树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第二性的法律关系D、赵某因砍伐王某的果树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双向的法律关系本题答案:A, B, D本题解析: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18、多项选择题在20世纪60年代,西方世界曾经遭遇了一场严重的合法化危机,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开始质疑法律对人的约束力,你认为下列哪些说法有助于证明法律对人具有当然的约束力这个命题?A、法律保障社会成员的利益满足,因此法律对社会成员具有效力B、法律体现了公平、正义,因而人们要服从政府、遵守法律C、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社会要求人们的行为符合法律D、民众从小就养成了模仿他人所为的习惯,包括按照别人的行为守法的习惯本题答案:A, B, C, D本题解析:首先,法的效力来自于法律。其次,法的效力来自于道德。法律与人们的道德观念相一致,法律建立在社会主流道德基础之上,法律体现了公平、正义,因而人们服从政府、遵守法律。最后,法的效力来自于社会。19、多项选择题有思想家说:“立法者不是在创造法律,而只是在表述法律、”对于这句话,下列理解哪些是错误的?A、法律归根到底是由客观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B、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只是被动地描述法律,不应有所创造C、立法者的工作往往就是把现实存在的社会关系及其社会规范上升为国家法律D、法律是客观规律的真实体现,不掺杂任何主观性、意志性因素在内本题答案:B, D本题解析:法律归根到底是由客观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但是这并不排除立法者或统治阶级在法的创制中有所创造,并不排除人的意志和理想。20、单项选择题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2011年卷一单选第11题)A.法律位阶的冲突B.法律责任的免除C.法律价值的冲突D.法律责任的竞合本题答案:D本题解析:选项A错误。法律位阶,是指每一部规范性法律文本在法律体系中的纵向等级。下位阶的法律必须服从上位阶的法律,所有的法律必须服从最高位阶的法。法律位阶的冲突指不同位阶的法之间产生冲突,通常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来处理。本题没有提及不同位阶的法的冲突,故选项A不符合题意。选项B错误。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主要包括时效免责、不诉及协议免责、自首、立功免责和履行不能免责等。本题只描述了法律责任的竞合,并没有提及免责的情况,故选项B不符合题意。选项C错误。法的价值冲突指法的价值之间的抵触与冲突,主要包括:(1)个体之间法律所承认的价值发生冲突,例如行使个人自由可能导致他人利益的损失;(2)共同体之间价值发生冲突,例如国际人权与一国主权之间可能导致的矛盾;(3)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价值冲突,如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冲突。处理法的价值冲突的方法包括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和比例原则。本题只提及法律责任的竞合,没有提及法的价值问题,故选项C不符合题意。选项D正确。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法律责任的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本题属于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既侵害了对方人身权,也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出现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当事人可以就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任选其一进行索赔。21、不定项选择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哪一或哪些选项可以成立?()A.古希腊最早的法律渊源是神谕,这是早期的习惯法B.公元426年,罗马的狄奥多西二世颁布引证法,规定伯比尼安、保罗、盖尤斯、乌尔比安、弗洛伦丁五大法学家的著作具有法律权威性,意见分歧时依多数人观点;持平情况下以伯比尼安的观点为优先C.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判例和解释为重要的法律渊源D.非国家主义的法源理论认为除了以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作为法律渊源外,社会生活中实际存在和发挥效力的各种规范、学说等也是法律渊源本题答案:A, B, C, D本题解析:考查法律渊源。22、不定项选择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 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请回答问题。关于高经理起草的酒后代驾服务规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2011年卷一不定项第91题)A.属于民法商法规则B.是立法议案C.是法的正式渊源D.是规范性法律文件本题答案:A, B, C, D本题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根据立法法规定,只有有权机关才可以根据职权或授权制定民法商法律文件。高经理作为自然人,无权作出民商法规则。选项B说法错误。根据立法法规定,只有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才拥有立法的提案权。选项C说法错误。法的正式渊源是指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律人的决定的大前提的规范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选项D说法错误。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高经理作为自然人无权拟定规范性文件,且其拟定的文件也不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因此,该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23、不定项选择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的行为不能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A、周某偷了一件价值500元的衣服,11年后被人查出B、精神正常的轮船船长白某在海上风平浪静时命令将价值10万元的仪器扔人海中C、小林遇到对其抢劫的3个手拿利刃的歹徒时奋起反抗,夺过刀将其中一个歹徒刺成重伤D、火车站寄存室将老许寄存的行李中的一台照相机损坏了,但老许在14个月后再次出差时才提出来本题答案:B, C本题解析:注意c项应为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因此不适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24、不定项选择某国公司法第54条规定,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可以要求董事、经理予以纠正、某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董事和外人串通损害公司利益,要求该董事纠正但遭到拒绝,该监事向法院起诉却不被受理,法院的理由是该起诉没有法律依据、对于该案件,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从法的可诉性角度讲,某国公司法第54条规定存在缺陷B、某国公司法第54条规定的缺陷可能使公司中的监事无法有效履行其职责C、该事件说明,法的可诉性是一个应然性要求,实践中存在着法无可诉性的情形D、要提高司法实践中法的有效性,就要注意在立法中确立法的可诉性本题答案:A, B, C, D本题解析:法的可诉性是一个应然性要求,实践中常常存在着法无可诉性的情形,所以,我们要提高司法实施中法的有效性,就一定要在立法中确立法的可诉性。25、单项选择题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乙接受甲法官建议,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赔偿了原告损失。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14题)A.法院已生效同类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B.甲法官在该案调解时适用了判例法C.甲法官提供的指导性案例具有说服力D.民事调解书经乙签署后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力本题答案:C本题解析:选项A错误。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判例具有参考价值,但其本身不是法律规范,法院的已生效同类判决书没有普遍约束力。选项B错误。判例法,指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它是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或制定法而言的。判例法的来源不是专门的立法机构,而是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它不是立法者创造的,而是司法者创造的,因此,判例法又称为法官法或普通法。我国是成文法国家,立法权由立法机关行使,法官没有立法权,在法律体系中不存在判例法。选项C正确。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案例,具有很强的权威性与指导性,同时还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参考,也是法律专家和学者开展法律教学和研究的宝贵素材。选项D错误。这里应当是“司法强制执行力”而非“行政强制执行力”,由法院执行而非行政机关执行。26 、多项选择题2007年,某国政府批准在实验室培育人兽混合胚胎,以用于攻克帕金森症等疑难疾病的医学研究。该决定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议。对此,下列哪些评论是正确的?()A.目前人兽混合胚胎研究在法律上尚未有规定,这是成文法律局限性的具体体现B.人兽混合胚胎研究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需要及时立法给予规范和调整C.如因该研究成果发生了民事纠纷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则法院可以依据道德、习惯或正义标准等非正式法律渊源进行审理D.如该国立法机关为此制定法律,则制定出的法律必然是该国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本题答案:A, B, C本题解析:本题考核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选项A正确。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是成文法律的局限性的体现。选项BC正确。法律对科技具有规制作用,但是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对科技等问题没有规定,则可以根据道德、习惯或正义标准等非正式法律渊源进行审理。选项D错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因此,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是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27、单项选择题关于法律要素,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这属于义务性规则B.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C.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这属于委任性规则D.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属于确定性规则本题答案:B本题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根据法律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也分为两种:(1)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2)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义务性规则中的禁止性规则。选项B说法错误。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与以及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合法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在结构和效力上符合法律规则的特征,属于法律规则。选项C说法正确。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具体内容尚未确定,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属于委任性规则。选项D说法正确。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经明确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无须再援引或者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可直接适用,属于确定性规则。28、不定项选择甲公司是瑞士一集团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该公司将SNS柔性防护技术引入中国,在做了大量的宣传詈、开始被广大用户接受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莶原甲公司员工古某利用工作之便,违反甲公司保密规定,与乙公司合作,将甲公司的14幅摄影作品制成宣传资料向外散发,乙公司还在其宣传资料中抄袭甲公司的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图、原理、特点、说明,由此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甲公司起诉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的有关规定,判决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5万元、下列关于我国法律体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国际法B、由于我国实行“一国两制”,因而在我国存在多个法律体系C、已经失效或者还没有制定出来的法律不包括在法律体系内D、法律体系可以简称为法系本题答案:C本题解析: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上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29、不定项选择刑法第358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冯某组织同性卖淫、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对“卖淫”的理解产生分歧,从 而在冯某是否构成犯罪上发生了争议、法官甲认为,同性之问进行性交易属于本条款规定的卖淫,立法者设置此罪之旨意,就是因为该行为为社会丑恶现象,有伤社会风化;而同性之问卖淫同样有伤社会风化,应当为刑法所禁止,立法者的立法意图就是如此、法官乙认为依据词源和社会公众的一般理解,卖淫是男女异性之问进行的钱财与肉体的交易,同性之问无“淫”可卖,因而同性之问进行性交易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卖淫、并且刑法中对组织同性卖淫行为没有明确界定、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刑事法律原则,冯某的行为难以定罪,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法官甲对刑法第358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体系解释B、法官甲对刑法第.358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目的解释C、法官乙对刑法第358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文义解释D,虽然法律解释的方法有多种,但是法官经常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解释本题答案:A, D本题解析:在一些有争议的法律问题上,解释者往往同时使用多种方法。就在本案中,法官乙对刑法第358条规定进行文义解释外,还运用了目的解释的方法。30、单项选择题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A.民主集中制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社会主义制度本题答案:D31、不定项选择海洋环境保护法第11条规定:“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向海洋倾倒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倾倒费、根据本法规定征收的排污费、倾倒费,必须用于海洋环境污染的整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对这个法律条文中法律规则的分析不正确的有()A、本法条中含有义务性法律规范B、本法条中含有委托性法律规范C、本法条中的法律规范是强制性法律规范D、根据行为模式的数量,本法条中共有四个法律规范本题答案:D本题解析:这个法条共有两款,第一款含有两个行为模式,第二款则就所征收费用的用途作了义务性规定,这是一个行为模式,不应认为是两个,故D项错误。32、多项选择题关于法的适用与法律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法的适用所处理的问题,既包括法律事实问题也包括法律规范问题,还包括法律语言问题B.法的适用通常采用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C.法的适用只要有外部证成即可,毋需内部证成D.法律论证是一个独立的过程,与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没有关系本题答案:C, D本题解析:本题考核法适用的一般原理。选项A、B说法正确。整体上来说,法律人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是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过程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具体来说,法律人适用法律解决个案纠纷的过程,首先要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要选择和确定与上述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为标准,从两个前提中推导出法律决定或法律裁决。这个过程实质上也是法律人在其业务操作中的思维或推理过程。选项C说法错误。在法律适用中,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是相互关联的。选项D说法错误。法律推理不能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是为了得出法律判决的结论,找出确定的答案是法律推理的主要目的,而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法律的意义。法律解释只是为法律论证提供了命题,命题本身的正确与否不是靠解释来完成的,它只能通过法律论证的方法来加以解决。法律推理也不能完全独立于法律论证。通过法律论证,法官们可以进行比较与鉴别,从各种解释结果中找出最好的答案。33、多项选择题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积极义务的范畴?()(2011年卷一多选第55题)A.子女赡养父母B.严禁刑讯逼供C.公民依法纳税D.紧急避险本题答案:A, C本题解析:义务具有强制履行的性质,义务人对于义务的内容不可随意转让或违反。义务在结构上包括两个部分:第一,义务人必须根据权利的内容作出一定的行为。在法学上被称为“作为义务”或“积极义务”,如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纳税、服兵役等。第二,义务人不得作出一定行为内容的义务,称为“不作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