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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司法考试:司法试题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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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司法考试:司法试题三.docx

    国家司法考试:司法试题三1、单项选择题(江南博哥)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应中止原裁判的执行B.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确认原审裁判错误的确认之诉C.第三人撤销之诉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当事人为公民的案件,应由原审法院管辖D.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包括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本题答案:D2、不定项选择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关于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有效B.无效C.可变更D.合作协议一被合作协议二取代本题答案:A3、单项选择题黄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陈某返还借款。送达支付令时,陈某拒绝签收,法官遂进行留置送达。12天后,陈某以已经归还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书面异议。黄某表示希望法院彻底解决自己与陈某的借款问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支付令不能留置送达,法官的送达无效B.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期间是10天,陈某的异议不发生效力C.陈某的异议并未否认二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因而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D.法院应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审理本题答案:D4、单项选择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还款计划书,约定在2012年7月30日归还100万元,8月30日归还200万元,9月30日归还300万元。丙公司对三笔还款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后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三笔还款均顺延3个月,丙公司对此不知情。乙公司一直未还款,甲公司仅于2013年3月15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丙公司保证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300万元B.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500万元C.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600万元D.因延长还款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答案:A5、多项选择题2012年1月,中国甲市公民李虹(女)与美国留学生琼斯(男)在中国甲市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2014年2月,李虹提起离婚诉讼,甲市B区法院受理了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本案的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B.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时,对李虹与琼斯可采取同样的方式C.不服一审判决,李虹的上诉期为15天,琼斯的上诉期为30天D.美国驻华使馆 法律参赞可以个人名义作为琼斯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本题答案:B, D6、不定项选择甲家正在施工,邻居乙因身体不好正在家休养,看到甲家很忙碌就说,我来帮忙吧。甲说,不用了,人手已经够了,你需要休息。后来,乙看到邻居都来帮忙,非常不好意思,还是来帮忙了。乙在施工过程中不小心将小孩丙推,致其骨折;后飞起的铁屑又将乙自己的头打破,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对于乙对丙所造成的损害,甲应该进行赔偿B.对于乙对丙所造成的损害,甲不承担赔偿责任C.对于乙所遭受的损害,甲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D.对于乙所遭受的损害,乙应该自负其责本题答案:B, C, D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本题中,对于乙的帮工要求,甲说“不用了,人手已经够了,你需要休息”,表明甲对乙的帮工进行了明确拒绝,之后,“乙看到邻属都来帮忙,非常不好意思,还是来帮忙了”,也是以甲明确拒绝为前提,且在本题中,无法得知甲系默认乙帮工的意思表示,因此,依照上述的法律规定,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乙在施工过程中不小心将小孩丙推倒,致其骨折”,应该由乙自行承担责任。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选项B是正确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正如上文分析,甲已经明确拒绝了乙的帮工,对于“飞起的铁屑又将乙自己的头打破”所造成的损害,甲也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应该当选。但依据法律的规定,甲可以在收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赔偿。因此,选项C也是正确的,应该当选。7、单项选择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小轿车,约定7月1日预付10万元,10月1日预付20万元,12月1日乙公司交车时付清尾款。甲公司按时预付第一笔款。乙公司于9月30日发函称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需提高小轿车价格。甲公司于10月1日拒绝,等待乙公司答复未果后于10月3日向乙公司汇去20万元。乙公司当即拒收,并称甲公司迟延付款构成违约,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则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不构成违约B.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C.乙公司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D.乙公司可要求提高合同价格本题答案:A8、多项选择题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有限合伙人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重要之处就是享有诸多“特权”,以下哪些是有限合伙人享有而普通合伙人不享有的“特权”?A.有限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B.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C.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D.有限合伙人将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不必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也不必通知本题答案:B, C本题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4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A项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1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B项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0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C项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3条,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D项错误。9、单项选择题甲电视台经过主办方的专有授权,对篮球俱乐部联赛进行了现场直播,包括在比赛休息时舞蹈演员跳舞助兴的场面。乙电视台未经许可截取电视信号进行同步转播。关于乙电视台的行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侵犯了主办方对篮球比赛的著作权B.侵犯了篮球运动员的表演者权C.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D.侵犯了主办方的广播组织权本题答案:C10、多项选择题在参与分配过程中,对分配方案的异议,可能会导致诉讼程序的发生。下列有关参与分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债权人应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提出诉讼B.案件管辖法院为执行法院C.诉讼期间对于争议的款项,应当予以提存D.异议人应当在收到反对意见通知的15日内进行起诉本题答案:A, B, C, D本题解析:执行解释第26条规定:“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或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依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诉讼期间进行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将与争议债权数额相应的款项予以提存。”因此ABCD四项全部当选。11、单项选择题周某、吴某、郑某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的三名有限合伙人,企业自2012年5月成立以来发生诸多变故,对这些变故所导致的后果以下哪一叙述是正确的?A.周某因一场大火焚尽家财而当然退伙B.吴某被流氓殴打成为白痴而当然退伙C.郑某目睹周某和吴某的不幸遭遇后惊恐之下转为了普通合伙人,那么他对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如果周某、吴某、郑某全都退伙,那么该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本题答案:C本题解析:合伙企业法第75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D项错误 。该法第83条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项正确。该法第48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法第7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48条第1款第l项、第3项至第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综上,A项错误,因为其中情况属于第48条第l款第2项。该法第79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B项错误。12、多项选择题甲向乙购买原材料,为支付货款,甲向乙出具金额为50万元的商业汇票一张,丙银行对该汇票进行了承兑。后乙不慎将该汇票丢失,被丁拾到。乙立即向付款人丙银行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乙因丢失票据而确定性地丧失了票据权利B.乙在遗失汇票后,可直接提起诉讼要求丙银行付款C.如果丙银行向丁支付了票据上的款项,则丙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D.乙在通知挂失止付后十五日内,应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题答案:B, C13、单项选择题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张某依约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李某收养小张1年后,因小张殴打他人赔偿了1万元,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议并要求张某赔偿该1万元。张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返还1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B.李某应对张某承担违约责任C.张某应赔偿李某1万元D.李某应返还不当得利本题答案:D14、单项选择题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10万元债权出质给了丙银行,担保其9万元贷款。出质前,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2万元到期债权。如乙公司提出抗辩,关于丙银行可向乙公司行使质权的最大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10万元B.9万元C.8万元D.7万元本题答案:C15、多项选择题根据民事诉讼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当事人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的法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B.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C.不是民事主体的非法人组织依法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D.中国消费者协会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对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提起公益诉讼本题答案:B, C, D16、单项选择题在一起侵权诉讼中,原告申请由其弟袁某(某大学计算机系教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专业技术问题予以说明。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被告以袁某是原告的近亲属为由申请其回避,法院应批准B.袁某在庭上的陈述是一种法定证据C.被告可对袁某进行询问D.袁某出庭的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本题答案:C17、单项选择题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公平正义,因此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下列哪一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最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内涵()A.检察监督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D.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本题答案:C18、多项选择题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裁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判决解决民事实体问题,而裁定主要处理案件的程序问题,少数涉及实体问题B.判决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某些裁定可以口头方式作出C.一审判决都允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允许上诉,有的不能上诉D.财产案件的生效判决都有执行力,大多数裁定都没有执行力本题答案:A, B19、多项选择题就瑞成公司与建华公司的合同纠纷,某省甲市中院作出了终审裁判。建华公司不服,打算启动再审程序。后其向甲市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甲市检察院经过审查,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建华公司可在向该省高院申请再审的同时,申请检察建议B.在甲市检察院驳回检察建议申请后,建华公司可向该省检察院申请抗诉C.甲市检察院在审查检察建议申请过程中,可向建华公司调查核实案情D.甲市检察院在审查检察建议申请过程中,可向瑞成公司调查核实案情本题答案:C, D20、不定项选择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关于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行使的是约定解除权B.行使的是法定解除权C.有权要求返还4000万元D.无权要求返还4000万元本题答案:A, C21、单项选择题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B.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C.裁定诉讼中止D.缺席判决本题答案:D22、单项选择题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通过讨论,拟订在公司章程的营业范围中增加“汽车租赁”一项,就该项公司章程变更的生效,依据公司法及其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A.经出席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该项变更可以发生效力B.董事会可以对此作出决议,并自办理变更登记时发生变更效力C.应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自决议生效时章程发生变更效力D.应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并自办理变更登记时发生变更效力本题答案:C本题解析:本题考点为章程的变更。依公司法第38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修改公司章程”根据第44条第2款:“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所以,公司章程的修改是属于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职权,A、B选项错误。章程自股东会做出变更决议之日便发生效力,工商行政登记仅具有对抗效力,所以D错误,C项正确。就公司章程变更的程序而言,首先,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其次,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其他股东;最后,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44条第2款);股份有 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法第l04条第2款)。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3、多项选择题杜某拖欠谢某100万元。谢某请求杜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抵债时,杜某称其已把房屋作价90万元卖给赖某,房屋钥匙已交,但产权尚未过户。该房屋市值为120万元。关于谢某权利的保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谢某可请求法院撤销杜某、赖某的买卖合同B.因房屋尚未过户,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C.如谢某能举证杜某、赖某构成恶意串通,则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D.因房屋尚未过户,房屋仍属杜某所有,谢某有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以实现其债权本题答案:A, B, D24、不定项选择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 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许某是原告B.葛某是被告C.云峰公司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云峰公司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题答案:A25、多项选择题甲公司员工魏某在公司年会抽奖活动中中奖,依据活动规则,公司资助中奖员工子女次年的教育费用,如员工离职,则资助失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与魏某成立附条件赠与B.甲公司与魏某成立附义务赠与C.如魏某次年离职,甲公司无给付义务D.如魏某次年未离职,甲公司在给付前可撤销资助本题答案:A, C26、不定项选择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关于本案的裁决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裁决书应根据仲裁庭中的多数意见,支持京发公司的请求B.裁决书应根据首席仲裁员的意见,驳回京发公司的请求C.裁决书可支持京发公司的请求,但必须有首席仲裁员的签名D.无论蓟门公司是否签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本题答案:A, D27、单项选择题张某于2009年7月4日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2011年7月9日,张某还没有还款。李某经调查,发现张某家里除了旧电视外,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另外,张某曾借给王某3万元,并约定王某应于2011年6月10日之前还款。由于王某是张某的妻弟,张某不好意思向他要,所以一直欠着。下列关于本案李某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解,正确的是:()A.李某可以以帐长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这欠款3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B.李某可以扣押张某的ll3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总之,代位权就是只要还钱就行C.李某可以请求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借款,以便偿还自己的债款D.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本题答案:D本题解析:代位权指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之权利。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又怠于行使,致其责任财产应增加而不增加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以增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从而使债权得以实现。因此,李某无须经过张某同意或与其协商,就可直接行使代位权。李某可以直接请求王某偿还张某所欠李某的债款,而非请求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借款。28、不定项选择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2014年1月,田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自京顺公司订购价值80万元的节日礼品,准备在春节前转销给某单位。但对这一礼品订购合同的签订,朱某提出异议。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因对合伙企业来说,该合同标的额较大,故田某在签约前应取得朱某的同意B.朱某的异议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C.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王某无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朱某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答案:B, D29、多项选择题某小区徐某未获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便在自住房前扩建一个门面房,挤占小区人行通道。小区其他业主多次要求徐某拆除未果后,将该门面房强行拆除,毁坏了徐某自住房屋的墙砖。关于拆除行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侵犯了徐某门面房的所有权B.侵犯了徐某的占有C.其他业主应恢复原状D.其他业主应赔偿徐某自住房屋墙砖毁坏的损失本题答案:B, D30、多项选择题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B.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李某享有监督权C.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周某享有异议权D.赵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某享有异议权本题答案:B, D国家司法考试:司法卷三考试题库1、单项选择题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10万元债权出质给了丙银行,担保其9万元贷款。出质前,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2万元到期债权。如乙公司提出抗辩,关于丙银行可向乙公司行使质权的最大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10万元B.9万元C.8万元D.7万元本题答案:C2、多项选择题就瑞成公司与建华公司的合同纠纷,某省甲市中院作出了终审裁判。建华公司不服,打算启动再审程序。后其向甲市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甲市检察院经过审查,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建华公司可在向该省高院申请再审的同时,申请检察建议B.在甲市检察院驳回检察建议申请后,建华公司可向该省检察院申请抗诉C.甲市检察院在审查检察建议申请过程中,可向建华公司调查核实案情D.甲市检察院在审查检察建议申请过程中,可向瑞成公司调查核实案情本题答案:C, D3、单项选择题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A.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B.租赁合同无效C.自己无支付能力D.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本题答案:B4、不定项选择枫叶服装有限公司采用进口面料和引进的进口设备独家设计出枫叶牌服装。公司业务员将该服装样品送到绿岛商场,商场进货人员看货后表示满意,愿意从枫叶服装有限公司购进此种服装2000套,但该公司存货只有500套,双方签订如下合同:由枫叶服装有限公司在15日内备齐2000套服装,货款总计200万元,商场在订立合同后5日内预付货款50万元,于应支付违约金50万元,并赔偿全部损失。设由于枫叶公司交付的100套服装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绿岛商场出售服装后因顾客退货而遭受损失10万元。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绿岛商场有权解除整个合同B.绿岛商场确权要求枫叶公司更换100套服装,并赔偿损失C.若绿岛商场要求枫叶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枫叶公司应予满足D.若绿岛商场要求枫叶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枫叶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降低本题答案:B, D本题解析:枫叶公司交付的服装只是部分不合格,绿岛商场无权解除整个合同,故A项错误。依据合同法第lll条的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据此,绿岛商场有权要求枫叶公司对此100套服装予以更换,并赔偿损失,故B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ll4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本题中绿岛商场所受损失为10万元,而双方约定违约金为50万元,过分高于所受损失,故枫叶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降低。故C项错误,D项正确。5、不定项选择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2014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刘某借款50万元,约定借期四个月。四个月后,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朱某亏损不能还债。关于刘某对朱某实现债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B.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C.可申请对朱某的合伙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D.就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本题答案:B, D6、单项选择题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汤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B.汤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C.方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D.方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本题答案:D7、多项选择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违法的()A.在一起借款纠纷中,原告张海起诉被告李河时,李河居住在甲市A区。A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李河搬到甲市D区居住,该法院知悉后将案件移送D区法院B.王丹在乙市B区被黄玫打伤,以为黄玫居住乙市B区,而向该区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乙市B区法院受理后,查明黄玫的居住地是乙市C区,遂将案件移送乙市C区法院C.丙省高院规定,本省中院受理诉讼标的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财产案件。丙省E市中院受理一起标的额为5005万元的案件后,向丙省高院报请审理该案D.居住地为丁市H区的孙溪要求居住地为丁市G区的赵山依约在丁市K区履行合同。后因赵山下落不明,孙溪以赵山为被告向丁市H区法院提起违约诉讼,该法院以本院无管辖权为由裁定不予受理本题答案:A, B, C8、单项选择题甲公司与银行订立了标的额为8000万元的贷款合同,甲公司董事长美国人汤姆用自己位于W市的三套别墅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向法院申请适用特别程序实现对别墅的抵押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由于本案标的金额巨大,且具有涉外因素,银行应向W市中院提交书面申请B.本案的被申请人只应是债务人甲公司C.如果法院经过审查,作出拍卖裁定,可直接移交执行庭进行拍卖D.如果法院经过审查,驳回银行申请,银行可就该抵押权益向法院起诉本题答案:D9、不定项选择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关于许某的财产保全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是给付之诉,法院可作出保全裁定B.本案是变更之诉,法院不可作出保全裁定C.许某在申请保全时应提供担保D.如果法院认为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云峰公司的正常经营,应驳回保全申请本题答案:C, D10、单项选择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A.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B.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C.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D.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本题答案:B本题解析:法官法明确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其近亲属成为当事人的案件,离任法官可以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出庭进行辩护或者代理活动。11、多项选择题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A.小明B.小亮C.甲D.小光本题答案:B, C12、单项选择题甲公司代理人谢某代投保人何某签字,签订了保险合同,何某也依约交纳了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何某要求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谢某代签字,应由谢某承担保险责任B.甲公司承保错误,无须承担保险责任C.何某已经交纳了保险费,应由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D.何某默认谢某代签字有过错,应由何某和甲公司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本题答案:C13、多项选择题贾某是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若贾某被法院判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B.若贾某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取得贾某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C.若贾某转为普通合伙人,其必须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如果合伙协议没有限制,贾某可以不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本题答案:B, C, D本题解析:合伙企业法第79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所以A错误,不当选;该法第80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B正确,当选;该法第83条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正确,当选;该法第72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D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BCD。14、单项选择题常某欠杨某l0万元借款,一直以自己无财产为由不偿还。现杨某查实常某在甲地有一栋房屋。常某住所地在乙地,但经常居住地在丙地,原借款合同在丁地履行。现杨某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请问:他应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请?A.甲地法院B.乙地法院C.丙地法院D.丁地法院本题答案:A本题解析:依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31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应以房屋所在地即甲地法院申请诉前保全,A项当选。15、不定项选择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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