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与法律-知识点.doc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知识点必修二:职业道德与法律 1.1 了解个人礼仪、交往礼仪的基本要求;个人礼仪的基本要求:(1)、展示一丝不苟的仪容仪表(2)、展示风度翩翩的形体姿态(3)、展示吐露心声的文明语言交往礼仪的基本要求:(1)善于与人交谈(2)打造良好的电话形象(3)编织美丽的网络形象(4)以礼做客,以礼待客2.1 了解职业礼仪的基本要求;(1)握手的标准方式是行至距对方1米处,双腿立正,上身略向前倾,伸出右手,四指并拢,拇指张开与对方相握,握手时用手适度,与人握手,神态要专注、热情、友好、自然,面含笑容,目视对方双眼,同时向对方问候(2)递物接物 递物时需用双手,以表示对对方的尊重。(3)拜访,不论因公还是因私而访最好事前与被访者联系,使对方有所准备。(4)赴宴时,要仪表整洁,不宜过早或过迟。(5)言谈 言谈首先要注意礼貌,态度要诚恳、亲切,声音大小适宜,语调平和沉稳,还要注意使用敬语,以表示尊敬和礼貌。(6)打电话时特别要注意语气和声调,以显示我们是讲文明、懂礼貌的人。2.2 理解职业礼仪的作用;职业礼仪的作用:(1)是 职业成功的助力(2)促进企业和谐增强凝聚力(3)树立企业形象-提升竞争力3.1 了解道德的含义; 道德是指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评价人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动规范的总和。3.2 了解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3.3 了解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主要内容;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庭美德的主要内容;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3.4 理解道德的作用;道德对于我们个人的健康成长、人生事业的成功有着重要作用(1)有助于我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2)有助于我们发挥自己的潜能(3)有助于我们塑造完美的人格4.1 了解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1)爱岗敬业(2)诚实守信(3)办事公道(4)服务群众(5)奉献社会4.2 了解爱岗敬业的意义;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敬业,就是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工作。敬业的核心要求是严肃认真,一心一意,精益求精,尽职尽责。(1)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最基本、最起码、最普通的要求。(2)是职业道德的核心和基础,是社会主义主人翁精神的表现。 4.3 理解乐业、勤业、精业的具体要求;乐业、勤业、精业,三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乐业是一种良好的职业情 感,是爱岗敬业的前提;勤业是一种高超的工作态度,是爱岗敬业的重要体现。4.4 了解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的基本要求;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的基本要求诚实是指言行跟内心思想一致,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守信就是遵守自己所作出的承诺,讲信用,重信用,信守诺言,保守秘密。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是人们在古往今来的交往中产生出的最根本的道德规范,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精髓。其基本要求是(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2)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办事公道就是指我们在办事情、处理问题 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当事双方公 平合理、不偏不倚,不论对谁都是按照一 个标准办事。公道与公平、大致相同,意指坚持原则,按照一定的社会 标准实事求是的待人处事。4.5 理解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的意义;诚实守信的意义(1)诚信是我们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2)诚信是各行各业的生存之道,是各行各业树立良好信誉的根本办事公道的意义(1)办事公道,在企业内部会形成一种凝聚力,增强团队协作的合力,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的发展(2)个人具有办事公道的良好职业道德,能提高自己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最终为企业赢得较好的信誉,使企业发展壮大4.6 了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基本要求;服务群众的基本要求:(1)为服务对象着想,我们做事情,都要想到服务对象的利益,为群众谋利益;(2)提供热情、周到、耐心服务,使服务对象有“宾至如归”的感受;(3)熟练掌握服务技能,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奉献社会的基本要求(1)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当三者关系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2)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助人为乐、扶贫济困(3)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在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等方面为社会作贡献(4)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在岗位上服务人民、奉献社会。4.7 理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意义;服务群众的意义(1)人人需要服务,人人要有服务精神(2)践行服务群众的职业道德,带给我们成就感和快乐,使我们在服务的本职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奉献社会的意义(1)奉献社会,能充分实现我们的自我价值(2)奉献社会,有助于营造互助互爱、安定和谐的社会风气5.1 理解慎独在职业道德养成中的意义;(1)慎独作为一种自我修养的方法,一方面,能坚定人的职业道德信念,促使从业者以更积极、更主动、更自觉的心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另一方面,慎独强调在隐微之处下功夫,方法切实可行。(2)慎独还是职业道德修养的一种境界,能不能做到慎独,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做到慎独,是衡量人们职业道德修养功夫深浅和修养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3)慎独有助于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有利于推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4)慎独有助于完善个人的道德人格,提升个人的道德境界。5.2 学会运用内省的方法,提升职业道德境界;(1)内省是正确认识自己的重要途径。通过内省,自我观察、自我体验、自我分析,可以全面地了解自己的优缺点、得与失,从而形成一个较为真切的认识。(2)内省是自我提升和完善的内在动力。内省是发自内心的、自觉自愿自动的,只有通过自觉的内省,才能真诚地接受别人的批评,认真地进行自我批评,从而促进自己不断地进步。(3)是自我调节和控制的有效方法。知道了自己存在什么毛病,知道了自己在什么情况下会犯什么错误,就可以预测和控制自己的言行,从而避免犯大错误6.1 理解纪律、法律的作用; 纪律的作用(1)它通过施加外来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纠正人们的违纪行为,达到群体活动的目的,保障人们正当权益(2)具有惩罚性,违反纪律要受到批评、教育甚至处罚(3)纪律是一种他律,当我们认识其作用而自觉遵守时变成自律法律的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有(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教育作用(5)强制作用6.2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做遵纪守法的人;(1)树立远大理想,严格要求自己,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遵守校规校纪,依靠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遵纪守法必须从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从细处入眼,防微杜渐;持之以恒,贯穿始终。一点一滴做起,成为一个懂得自爱、勇于自省、善于自控的人。6.3 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是指法律法规要完善,做到解决问题能有法可循,是后三者的基本前提和基础。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即指一切国家机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和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执法必严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即指执行的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实施法律,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保障。即指任何公民只要是违反了法律,必须受到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四个方面层层递进,环环紧扣,相互依存,缺一不可6.4 理解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平等观念,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依法治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治国方略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之一。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树立和崇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 树立和崇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1)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意识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 (2)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二、国家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1)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立法工作、严格执法、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执政水平等 (2)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因素, 包括:避免执法、司法腐败避免冤假错案及不公正案件等 (3)中职生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7.1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 我们应在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维护宪法的尊严,增强宪法意识,积极宣传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同违反宪法的行为做斗争。(1)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2)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4)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8.1 理解法律程序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增强程序正义的观念;(1)在人类通往正义的道路上,法律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律实现正义主要有两种方式: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2)要想实现真正的正义,仅仅按照实体法的规定作出正确、公正的判决是不够的。还必须确保整个判决过程正确、公平、合法。(3)在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如同鸟之双翼,缺一不可。程序的不正义往往会导致实体的不正义。动摇人们对法律的信心,甚至导致整个司法制度受到损害,司法权威受到蔑视,从而从根本上阻碍依法治国的实现。(4)程序正义可以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和司法腐败(5)程序正义可以有力地保障人权(6)程序正义可以促使实体结果为人们所接受,消除人们的不满情绪。8.2 了解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庭审准备1.传唤当事人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4.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核对的顺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核对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所。当(二)法庭调查1.当事人陈述2.出示证据和质证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诉讼制度。(1)行政诉讼管辖行政诉讼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三类。(2)举证责任(3)诉讼程序1.一审(1)起诉(2)受理(3)审理(4)裁判(裁定和判决的合称)2.二审3.执行8.3 理解证据及其在诉讼过程中的作用; 证据在诉讼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没有证据,就没有诉讼,有了证据,才能进行诉讼,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和前提,是认定事实的依据和标准。 民事诉讼中,举证原则为谁主张谁举证;刑事诉讼中为司法机关负责举证;行政诉讼中为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被告负有举证义务。8.4 了解解决纠纷的非诉讼途径; 调解,仲裁和行政复议等 9.1了解治安管理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5)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9.2 理解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要受法律处罚,自觉依法规范自己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有: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三、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四、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9.3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加强自我防范,杜绝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10.1 了解犯罪的主要特征;1。社会危害性,犯罪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的行为。2。刑事违法性,犯罪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3。应受刑罚处罚性,犯罪是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10.2 了解导致犯罪的主观原因,自觉预防犯罪;(1)人生观错误、价值观扭曲。(2)道德良知泯灭、法律意识淡薄(3)心理偏差和人格缺陷10.3 了解正当防卫的要素;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 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第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第三、 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第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能阻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造成不应有的损害。10.4 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11.1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它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11.2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即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平等,平等地受法律保护,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二、自愿原则,即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体现自己的意志,作真实意思表示,通过自己的内心真实意愿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三、公平原则,即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用来衡量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义务及民事责任承担等;四、等价有偿原则,即取得他人财产利益或得到他人劳动服务,均应向对方支付对等价款或酬金;五、诚实信用原则,即民事主体在为民事行为时应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信守诺言;六、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即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中必须正确行使民事权利,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不得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11.3了解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民事权利能力自公民出生时始到死亡结束。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简称“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11.4了解人身权、财产权的主要内容;人身权指与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 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11.5 学会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民事权利;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具体应做到自觉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行为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依法保护增强防范意识要学会寻找法律依据,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1.6了解合同的含义及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目的,明确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合同法上将合同的订立程序分成要约和承诺两部分。要约就是对特定的人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变更。承诺就是同意按照要约的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一经到达,合同就成立。11.7 学会辨别合同是否有效;有效合同成立的条件主要有哪些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法有一个例外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对于非自然人而言,必须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后才具有合同行为能力。同时还要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即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者撤销。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11.8 了解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第一,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第二,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第三,要符合一夫一妻制第四,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能结婚:一是不能重婚;二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三是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11.9 理解个人在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对家庭、对家人的责任12.1学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信息,确保用人单位的合法性。2、劳动合同要采取书面形式签订。 3、试用期内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书。4、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面、翔实。5、保护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12.2了解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我国,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包括:劳动权: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其中,劳动权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劳动者应尽的义务:提高职业技能和遵守职业道德12.3 了解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途径;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4 理解企业应该合法经营、公平竞争;12.5 了解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1)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需要更新生态发展观。我们要认识到,能源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不强,已经成为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2)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需要更新生态民生观。我们要认识到,生态就是最普惠的民生(3)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需要更新生态历史观。我们要清楚,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4)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我们就要以系统工程思路抓生态建设,使我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产生一系列革命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