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射频微针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中医医院射频微针设备采购工程采购文件(电子招投标)第1页共82页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以标项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以 下标准费率计算值收取,缺乏3000元,按3000元收取, 费率标准如下:金额(万元)100以下局部(含)100500之间局部采购代理费用收费计算例如:(标项成交金额200万元)100*1.5%+ (200-100) *1. 1%=2.6 万元。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时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10节能产品、环境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标志产品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方法(浙财采监2012H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 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检查 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 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中小企业信用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sdf. lkj/sdf. Ikjzfcg. czt. zj. gov. cn/)中小企业信用 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 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 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通过登录浙江政 务网-“衢融通”平台-【采购质押融资申请】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响应文件送达(邮寄)地点:招标采购人不强制或 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特别说明无。一、总那么1 .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工程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 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2 .定义”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2.1 “采购人”是指衢州市中医医院。2.2 “采购工程”是指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衢州市中医医院射频微针设 备采购工程。2.3 “供应商”是指获得采购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 应商。2.4 “潜在供应商”是指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5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小组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供 应商。2.6 ”供应商代表”是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的人。2.7 “招标采购人”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2.8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 人身份并说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 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 10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工程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 平台 ( s:/sdf. Ikjzcygov. cn/)。3.采购工程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工程原那么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 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 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 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 竞争的,招标采购人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那么实施采购)。3.2 支持绿色开展3. 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 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 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 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 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的,投标无效。4. 2.2修缮、装修类工程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 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3. 2. 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 工程和服务工程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 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 3支持中小企业开展3. 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 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 业。3. 3.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以下 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 1在货物采购工程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 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 3. 2.2在工程采购工程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 中小企业;3. 3. 2. 3在服务采购工程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 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工程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 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 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 业。3. 3.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工程, 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工程中的非预留局部标项,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 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工程,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 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 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 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 3.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 3. 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开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1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3. 3.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 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 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当法律责任。3. 3. 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 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 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 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 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 22号)3. 4支持创新开展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 新产品。3. 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 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 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总分值。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开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 购政策功能,衢州市财政局发布了 “衢州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 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工程权利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的通知”, 供应商假设有融资意向,可通过“浙江政务网”登录到“衢融通”平台,发 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申请。4.询问、质疑、投诉4. 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招标采购人应 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 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 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 2供应商质疑4. 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工程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 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 2.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否那么,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4. 2. 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 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 2. 2.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 2. 2.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起计算。4. 2.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 包括以下内容:4.2.3.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 ;4. 2. 3. 2质疑工程的名称、编号;4. 2. 3.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 2. 3. 4事实依据;4. 2. 3. 5必要的法律依据;4. 2. 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 2. 4招标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 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 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122号),招标采购人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 上传。4. 2.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 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3供应商投诉4. 3. 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人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 3.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 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 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采购文件的构成采购文件包括以下文件及附件:5. 1. 1招标公告;5. 1.2供应商须知;5. 1. 3采购需求;5. 1. 4评标方法;5. 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 1. 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工程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局部。6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6.1 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假设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 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 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 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 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 采购文件的组成局部。三、投标7 .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 价。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 商按第二局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 .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 .响应文件的组成11.11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响应文件封面(2)强制性资格条件表 (3)营业执照扫描件(4)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函(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8)无违法失信的声明函 (9)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10)非联合体的声明函 (11)中小企业声明函(12)特定资格条件11.21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自评分表;(供应商根据评分细那么内资信分局部编写,格式自 拟)(2)由供应商根据评分细那么商务技术文件内容顺序编写,格式自拟11.3【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3)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4)廉政承诺书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 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局部。 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局部规定的格式进行,混 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审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 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 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 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 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 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 .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 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局部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平安,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 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 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 .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 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领先行撤回 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第一局部招标公告第二局部供应商须知第三局部采购需求第四局部评标方法第五局部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局部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 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 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3 招标采购人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 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 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 .备份响应文件15.1 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招标采购 人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5.2 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 盘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工程名 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 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 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 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 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15.4 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 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 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文件第二局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 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 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 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5.5 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 文件的,投标无效。16 .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有采购文件第四局部第1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7. 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 效。18. 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9. 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 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 .开标18.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 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满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 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 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 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 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 应文件作为依据,否那么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 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 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 . 2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0 .3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 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 求,其投标无效。19. 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 5合格供应商缺乏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sdf. Ikj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 (sdf. Ikjccgp. gov. cn)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那么: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 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 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 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 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 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0.5 审委员会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 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 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 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局部评标 方法。六、定标20.6 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 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0.7 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 . 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 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 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4 .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工程名称和工程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 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 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 .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局部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 .合同的签订1.1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 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1.2 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 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1.3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1.4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 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 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5 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 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5%。鼓励和支持供应商 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 保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工程中,采购单位可根据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酌 情减免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一【我的工程】一【已备案合 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 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 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一 填写供应商信息一选择中标工程一确认信息一等待保险/保函受理一确认 保单一支付保费一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 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平安时,采购 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 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平安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 .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平安的情况。28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 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 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 .验收29.1 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工程, 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 书上签字,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 须承当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1.1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工程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 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 存档。29.3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 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 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平安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 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工程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 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 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 验收合格的工程,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 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 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解释权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衢州市中医医院和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 事务所。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采购文件第三局部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一览表二、工程概况序号标项内容数 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1衢州市中医医院射 频微针设备采购1项7元详见“第三局部采购内容及需求具体要求”1、技术参数编制原那么1.1射频微针用于皮肤科开展面部相关治疗及美容业务,采购的产品的 注册证载明适用范围必须符合医院临床需求;1. 2采购的产品的功能必须具备射频微针功能,射频微针治疗手柄及电 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设备注册证上注明或具有单独医疗器械注册证;2、招标技术参数序号技术、性能名称参数要求响应1总体要求1.1注册证注册名称射频微针治疗仪1.2注册证载明适用范围适用于治疗皮肤萎缩性瘢痕或改善 面部皮肤松弛和皱纹或其他用于改 善面部皮肤问题的描述1. 3射频微针功能具备,并提供手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微针医疗器械注册证1.4适应症皮肤松弛、鱼尾纹、座疮、痘坑痘印第27页共82页等1. 5治疗手柄使用次数限制无2技术参数2. 1射频输出功率最大功率叁700W2.2射频输出频率1MHZ2. 3治疗头类型具备单极、双极2.4微针穿刺深度可调,调整范围三0. 5mm-2nmi2. 5微针直径=0. 25mm2.6微针类型绝缘设计,具备仅通过针尖释放能量功能2.7平安检测功能自动监测阻抗,智能调节治疗能量2.8射频输出能量调整具备手动可调功能2.9射频输出脉宽具备手动可调功能2. 10微针电极规格电极微针数量二49针3售后及其它3. 1提供软件备份、使用手册、维修手册提供第28页共82页3. 2维修权限权限开放、提供维修密码3. 3保修年限整机保修年3.4主要维修配件及耗材报最高限价3. 5出保后保修价格报最高限价第四局部评标方法评标方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1提供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产品相关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32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技术参数的得30分;带的技术 参数有一项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带“”的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扣3分, 其它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提供参数偏离表(见附件)303在1年保修期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4供应商工程实施方案对供货期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措施、质量保证等进行评审。优秀7. 1T0分,良好4.1-7分,一般1. 1-4分,不提供不得分。105根据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产品稳定性等综合实力进行评审,优秀3. 1-5分,良好L 1-3分,一般0.1T分,不提供不得分。56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方案详细完整、全面,可行性,从有利于工程实施的角度进 行评审,优秀3. 1-5分,良好1.1-3分,一般0.1T分,不提供不得分。5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具体内容、维修及服务时间等相关售后服务内容, 优秀3. 1-5分,良好1. 1-3分,一般0.1T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在浙江省内专职服务人员清单,不提供不得分58培训计划与技术支持方案合理性、可实施性,优秀3.1-5分,良好1.1-3分,一般5第29页共82页第一局部招标公告工程概况衢州市中医医院射频微针设备采购工程招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 采云平台( s:sdf. Ikjzcygov. 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 年6月6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工程基本情况.工程编号:qzyzb2022-0181 .工程名称:衢州市中医医院射频微针设备采购工程.预算金额(元):7000002 .最高限价(元):7000003 .采购需求:衢州市中医医院射频微针设备采购工程主要内容:衢州 市中医医院射频微针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三局部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是,国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 中国“ (sdf. Ikjcreditchina. gov. cn)、 中 国政府 采购网 (sdf. Ikjccgp. 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口无;口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因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0. 1-1分,不提供不得分。9根据提供的零配件供应、质量、价格,从性价比、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评审优秀3.1-5 分,良好1.1-3分,一般0.1T分,不提供不得分。510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总分值;按投标 报价得分二(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 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0*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局部)时,建议按此目录(序 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 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 .评标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 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 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 比拟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拟与评价。3. 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 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第30页共82页3. 4报价评审。3.4. 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以下规定修正:3. 4. 1. 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 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 4.1.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3. 4. 1.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 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 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 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 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 4. 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 效。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 4. 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工程,以及 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工程中的非预留局部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 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工程,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 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 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第31页共82页 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 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工程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 产品采购工程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 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 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 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 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 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那么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 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 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 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 2投标无效。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 2.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