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税费计算与申报(第4版)》PPT (人大社)(涉及版权仅供任课教师参考不能作为他用也不能外传)全书课件完整版ppt全套教学教程最全电子教案电子讲义(最新).pptx
,中国税收: 税费计算与申报(第4版) (根据全面营改增、增值税13%和9%新税率、新个人所得税法等最新税收政策编写),梁文涛 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9年7月第4版(2020年7月修订后加印),中国税收: 税费计算与申报(第4版) (根据全面营改增、增值税13%和9%新税率、新个人所得税法等最新税收政策编写),梁文涛 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9年7月第4版(2020年7月修订后加印),中国税收:税费计算与申报(第四版) (根据全面营改增、增值税13%和9%新税率、新个人所得税法等最新税收政策编写) “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适用学生层次:高职高专 作者:梁文涛 主编 出版时间:2019年7月第4版(2020年7月修订后加印) 出 版 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定 价:46元 ISBN:978-7-300-27139-2 丛 书 名:“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21世纪高职高专精品教材新税制纳税操作实务系列,项目二 增值税计算与申报,项目内容,任务一 增值税的基本原理认知,任务二 增值税纳税人的确定,任务三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确定,任务四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的判定,任务五 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运用,任务六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任务七 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的计算,任务八 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的计算,任务九 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任务十 增值税出口退(免)税的计算,任务十一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职业能力目标】,(1)能明确增值税的基本原理,能判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会判断哪些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会选择增值税适用税率,能充分运用增值税优惠政策,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转出额和应纳增值税税额,简易计税方法下应纳增值税税额,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税额。 (3)能合理选择和运用增值税出口货物或者劳务退(免)税政策、出口服务或者无形资产退(免)税政策,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运用免抵退税办法和免退税办法计算增值税应退税额。 (4)能确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能进行手工纳税申报及网上纳税申报。,【项目引例增值税的计算与纳税申报】,任务一 增值税的 基本原理认知,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增值额和进口货物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一、增值税的含义:,二、增值税的发展,三、增值税的特点,四、增值税的类型 根据实行增值税的各个国家是否允许抵扣购入固定资产已纳税款以及可以抵扣多少已纳税款,可将增值税分为三种类型:,任务二 增值税纳税人的确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A,一般纳税人,B,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纳税义务人,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一)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为“年应税销售额”,指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之和)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1)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二)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征税管理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答疑解惑】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供货商的纳税人身份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假设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任务三 增值税 征税范围的确定,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1.销售或进口货物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2.提供加工或修理修配劳务,注意,3.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规定,1.销售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2)邮政服务,(3)电信服务,(4)建筑服务,(5)金融服务,(6)现代服务,(7)生活服务,2.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3.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三、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二)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 除了上述两类外,还有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具体内容详见任务七。,任务四 增值税 税率和征收率的判定,基本税率,低税率,零税率,一、增值税的基本税率 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3%,适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9%的低税率的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二、增值税的低税率 (一)9%的低税率 (1)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农产品(含粮食,不含淀粉;含干姜、姜黄,不含麦芽、复合胶、人发制品)、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含橄榄油,不含肉桂油、桉油、香茅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2)一般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0%。 (二)6%的低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销售土地使用权以外的无形资产,税率为6%。,三、增值税的零税率,(一)货物或者劳务适用的零税率,适用于纳税人 出口货物或者劳务,(二)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统称为“跨境应税行为”)适用的零税率,四、增值税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特殊情况下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任务五 增值税 优惠政策的运用,一、原增值税纳税人的增值税减免税政策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政策 (1)销售自产农产品,指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包括制种、“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畜禽饲养)。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二)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 2.医疗卫生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3.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优惠 4.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 5.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 6.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免税政策 7.制种行业增值税政策,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减免税政策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渡期间免税政策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渡期间即征即退政策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优惠承继政策 (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前发生业务的处理 (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境外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免税政策 (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额抵减 (八)选择或者放弃税收减免的规定,三、增值税的起征点,未达到起征点,免征 增值税,全额计算 缴纳增值税,个人应税行为的销售额,达到 起征点,1.原增值税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 000元; (2)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 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2.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 (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 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四、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任务六 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使用和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和开具范围,(一)领购范围 自2020年2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领购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 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2)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3)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3)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用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专用设备。,(二)开具范围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2)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4)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和开具要求,(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 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 (1)购销双方的纳税人名称,购销双方地址; (2)购销双方的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 (3)发票字轨号码; (4)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 (5)不包括增值税在内的单价及总金额; (6)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填开的日期。,(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 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三、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四、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五、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抵扣进项税额凭证的规定,(1)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无法认证。, 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2)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3)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六、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处理,七、深化增值税改革中有关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2019年3月31日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2)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3)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纳税人发生上述(1)(2)所列情形的,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4)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 (5)纳税人应当及时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和自身业务系统调整。,任务七 一般计税方法下 应纳税额的计算,我国目前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一般情况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某些特殊情况下采用或者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我国目前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本期应纳增值税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 计税方法,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一、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一)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1.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价税合并收取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普通发票上的含税销售额需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三)需要核定的销售额的确定 (1)纳税人销售货物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在计算时,其销售额要按照如下规定的顺序来确定: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用以上两种方法均不能确定其销售额的情况下,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 其计算公式为: 若销售的货物不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若销售的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 a.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b.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计税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c.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计税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2)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四)特殊销售方式销售额的确定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折扣销售,在会计上又叫商业折扣,它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或与销售方有特殊关系等原因而给予对方价格上的优惠(直接打折)。,销售折扣,在会计上又叫现金折扣,它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如:1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2%;2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1%;30天内全价付款)。,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 还本销售,指销售方将货物出售之后,按约定的时间,一次或分次将货款部分或全部退还给购货方,退还的货款即为还本支出。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5.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包装物是指纳税人包装本单位货物的各种物品。,(五)特殊销售行为销售额的确定 1.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2.兼营行为 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从高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4)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2013年8月1日(含)以后购入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6)自2019年4月1日起,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三)进项税额结转抵扣、留抵税额等情况的税务处理,(四)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下差额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税率) 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税率,任务八 简易计税方法下 应纳税额的计算,简易计税方法既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行为,又适用于一般纳税人适用该计税方法的特定应税行为。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的情况 (一)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的情况 1.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依照3(2014年6月30日之前为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014年6月30日之前为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上述业务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2)一般纳税人(一般指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 一般纳税人(一般指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014年6月30日之前为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且应该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2013年8月1日之前购入不得抵扣进项税且未抵扣进项税的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3.可选择按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依照3(2014年6月30日之前为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二)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的情况 1.应税服务,3.销售不动产,4.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5.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营改增”后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具体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2%,其他情况,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6.其他情况,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2),(3),二、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取得的销售额和增值税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的增值税税额,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销售额为对外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以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准),准予在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税额=价款(1+13%)13%,(一)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的特殊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2%,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3%,(二)营改增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的特殊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同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同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 (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 (4)小规模纳税人出售不动产(按5%征收率),(5)个人销售其购买的住房,(6)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运用归纳一览表(不考虑“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减免政策”和“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下差额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征收率) 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征收率,任务九 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都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税法规定的税率(例如13%)计算应纳税额。也就是说,一方面,进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组成计税价格而非其他金;另一方面,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时使用税率计税,而不使用征收率。,(2)若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纳税人在计算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任务十 增值税 出口退(免)税的计算,一、增值税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认知(一)出口货物或者劳务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认知 1.出口货物或者劳务退(免)税的基本政策,(二)出口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统称为“跨境应税行为”)退(免)税政策的认知 1.出口服务或者无形资产退(免)税的基本政策 出口服务或者无形资产退(免)税分为出口免税(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出口免税并退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两种。,2.出口服务或者无形资产退(免)税办法的种类 (1)免抵退税办法。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直接将服务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2)免退税办法。 外贸企业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出口服务或者无形资产退(免)税有以下几项特殊规定:,3.出口服务或者无形资产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4.出口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的退税率 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的退税率为其按照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二、出口货物或者劳务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算 (一)出口货物或者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计算 以出口货物为例,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办法。,免抵退税办法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免。 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二)出口货物或者劳务增值税免退税的计算 以出口货物为例,“免退”即“先征后退”,是指出口货物在生产(购货)环节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进项税),货物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销项税),货物出口后由外贸企业(收购货物后出口的外贸出口企业)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的退税。 1.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 增值税应退税额=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金额出口货物退税率,该办法目前主要适用于外贸出口企业。,4.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的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三、出口服务或者无形资产退(免)税的计算 (一)出口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计算 1.专营零税率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纳税人免抵退增值税的计算 (1)零税率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零税率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免抵退税计税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零税率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增值税退税率,(2)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进项税额,2.兼营货物或者劳务出口的零税率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纳税人免抵退增值税的计算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服务或者无形资产提供者如果同时出口货物劳务(劳务指对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下同)且未分别核算的,应一并计算免抵退税。,兼营货物或者劳务出口的零税率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纳税人免抵退增值税的计算公式调整如下: (1)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 =当期零税率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免抵退税计税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零税率服务或者无形资产退税率+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劳务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二)出口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增值税免退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时,免征增值税,其对应的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外贸企业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免退税的计算公式为:,外贸企业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应退税额=外贸企业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免退税计税依据零税率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增值税退税率,任务十一 增值税的 纳税申报,一、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要求 (一)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发生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行为的,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4)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6)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7)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的,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8)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9)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10)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1)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不包括代销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12)纳税人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1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二)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1.申报及缴纳程序,2.纳税申报时需提交的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对增值税进行纳税申报时,必须实行电子信息采集。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在抄报税成功后,方可向所在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对增值税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当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纳税申报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实务 小规模纳税人对增值税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略。本附列资料由发生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各栏次均不包含免征增值税项目的金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见表2-19)。,谢谢大家!,中国税收: 税费计算与申报(第4版) (根据全面营改增、增值税13%和9%新税率、新个人所得税法等最新税收政策编写),梁文涛 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9年7月第4版(2020年7月修订后加印),中国税收:税费计算与申报(第四版) (根据全面营改增、增值税13%和9%新税率、新个人所得税法等最新税收政策编写) “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适用学生层次:高职高专 作者:梁文涛 主编 出版时间:2019年7月第4版(2020年7月修订后加印) 出 版 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定 价:46元 ISBN:978-7-300-27139-2 丛 书 名:“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21世纪高职高专精品教材新税制纳税操作实务系列,项目三 消费税 计算与申报,本 章 内 容,任务一 消费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任务二 消费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任务三 消费税税率和征收率的判定 任务四 消费税纳税义务环节的归类 任务五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六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职业能力目标】,(1)能明确消费税的基本原理,会界定消费税纳税人,会判断哪些产品应当缴纳消费税,会选择消费税适用税率,能确定不同类别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义务环节。 (2)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计算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 (3)能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