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工程采购分包方案.doc
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工程采购分包方案1.1 分包原则(1) 采购分包方必须具备合格分供方资质条件,必须对分包内容占有专业技术的优势,必须具有一定的配套能力及同类货物的分包业绩。(2) 为确保采购分包方的可靠性,保证货物的质量及进度满足合同要求,采购分包方的选择及评价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货物分供方选择和评价规定执行。(3) 与业主分包,应充分考虑和发挥业主的优势,本着对工程项目负责、使业主满意的原则进行分包。 (4) 与施工单位分包,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及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进行分包。如业主要求,分包内容应征得业主同意。1) 为解决及避免运输困难,对大型储罐宜考虑分包给施工单位现场制作。2) 为减少或避免现场窝工,对一些消耗性材料、埋件、防腐、保温、保冷材料宜考虑分包给施工单位采购。3) 根据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土建材料宜考虑分包给施工单位采购。(5) 与专业分包商分包,应充分利用和发挥其专业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1) 对于散件供应需要现场组装且其安装精度要求较高的设备的供应及安装宜考虑分包给专业分包商完成。但此分包应事先与工程部门协商。2) 对于政府及行业控制的设备,为了便于设备验收,此类设备的分包应事先与有关政府及行业部门进行协商。(6) 对于进口设备,为避免风险,方便索赔,宜与国家商检部门签署检验分包合同。(7) 对于大件及特殊货物的运输,为确保运输途中安全,减少运输风险,宜与具有运输大件及特殊货物业绩的运输部门签署运输分包合同。(8) 所有分包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1.2 分包程序1.2.1 确定分包内容与业主的项目合同签定后,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情况、业主要求,综合其他相关方的资质能力、人员配备等情况,召开设计、采购、施工经理参加的分包协调会,研究并确定分包内容并形成文件。凡属采购分包的内容,原则上由项目采购经理负责实施。分包给施工单位现场制造的设备,由项目的施工经理负责实施,采购部门配合。对不适宜分包的内容,项目采购组应向项目经理报告并说明不适宜的理由,必要时要提交风险备忘录。1.2.2 选择分包商合格分包商的选择应按照公司货物分供方选择和评价规定的要求的条件和程序进行。1.2.3 签订分包合同(1) 询价询价文件的编制及发出按照采购手册中采购询价文件编制规定执行。(2) 报价评审报价评审应按照采购手册中供货商报价评审规定执行。(3) 合同签订分包合同的签订应按照采购手册中采购合同签订规定执行。1.2.4 加强与各相关方的协调(1) 经常与业主保持联系,及时把业主的要求准确传达到各相关方。(2) 必要时,召开分包商协调会,对关键的技术问题进一步说明。使分包商充分理解设计意图及技术要求。(3) 经常与设计沟通,作好设计与分包商之间的协调工作。为保证设计进度,应按照先期技术资料交付表的要求,督促分包商及时向设计提交先期技术资料。为保证产品制造进度及质量,应及时将设计变更准确传递到分包方。(4) 加强与施工部门的合作,使施工部门了解采购意图,帮助采购部门协调好分包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确保安装工作顺利完成。(5) 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确保采购产品顺利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检验和验收。1.3 加强对分包方的监控为使分包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进度满足合同要求,避免或减少产品出现偏差,项目采购组应加强对分包方产品制造过程的监控。1.3.1 质量监控(1) 业主提供的产品控制,应按照采购手册中业主提供货物控制规定执行。(2) 施工单位采购的产品,项目采购组应重点监控其合格分供方的选择,分包方的合格分供方选择程序符合ISO9000要求的,合格分供方名单可由分包方提出,业主及公司项目采购组审查。 原则上分包方提供的合格分供方应控制在三至四家。分包方的合格分供方选择程序不符合ISO9000要求的,合格分供方名单可由公司项目采购组与分包商协商后提出,业主审查。如业主要求,应按业主要求执行。(3) 对专业分包商提供的产品的控制,是公司项目采购组重点监控的目标。从原材料的进货渠道、原材料进厂检验、(包括理化实验、机械性能实验)产品制造过程中各关键点的监制及检验、试验及测试、到产品的出厂检验、包装、运输等均应重点监控,监控的具体内容、深度及记录格式应按采购手册中有关程序规定执行。在监控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品,应严格按采购手册中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1.3.2 进度监控各分包方应根据合同要求定期向公司项目采购组提交产品制造进度计划、报告产品制造进展状况,检验工程师在检验产品质量的同时,应根据合同的进度要求,对分包方的制造进度进行控制。如发现偏差,应及时报告及纠偏。1.4 批准程序所有的与采购分包有关的文件均应由项目经理或采购经理批准。如项目另有规定,可按项目规定执行。如业主要求,应提交业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