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三个规定”宣讲稿与在庆祝100周年暨表彰大会讲话材料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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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三个规定”宣讲稿与在庆祝100周年暨表彰大会讲话材料稿.docx
2021年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三个规定”宣讲稿与在庆祝100周年暨表彰大会讲话材料稿2021年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三个规定”宣讲稿文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已进入查纠整改环节,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首要问题。为进一步加深对“三个规定”的学习理解,强化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有力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这一顽瘴痼疾,现将对“三个规定”内容进行宣讲。一、出台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作出重要指示,下面让我们来重温一下时间线: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表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2015年3月24日,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谈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防范这些干扰要有制度保障,这个就是出台“三个规定”的背景。二、重大意义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是对司法公正的严重危害。落实党中央部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明确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进行记录和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首,要求进行专项整治。对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二)“三个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坚实保障“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干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三个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干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三个规定”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可以说,“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是司法人员依法办案的“保护神”,更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三、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第一个规定:2015年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第二个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第三个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四、适用范围1、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适用范围:领导干部是指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2、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适用范围: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3、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适用范围:“司法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审判、执行、检察、侦查、监管职责的人员。“特殊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人。“中介组织”,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受案件当事人委托从事审计、评估、拍卖、变卖、检验或者破产管理等服务的中介机构。五、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一)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司法的行为包括: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2、要求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3、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4、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5、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行为包括: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2、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3、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4、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三)司法人员,不当交往的行为包括:1、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2、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3、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4、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5、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6、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六、政策界限(一)记录方式对于干预、插手司法的各类行为,司法人员负有如实记录的义务。承办人是记录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全面、如实记录、报告,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二)受法律和组织保护司法人员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领导干部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领导干部对司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处罚措施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司法人员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依纪依法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四)过问、打听他人业务行为区分过问、打听等行为不都是错的,比如司法机关领导干部、上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因履行法定职责,需要了解正在办理的案件或重大事项相关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的,这些行为都是正当的,但应当依照程序进行。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仅以口头或者短信、微信、电话等形式私下提出的,由承办人员作为日常工作记录在案后,依程序办理。(五)不填报的后果承办人员如实填报的,受法律和组织保护,用张军检察长的话就是“披上了一身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承办人员如果不填报,则默认为个人“零报告”,如以后发现有应填报未填报的情况,按照瞒报行为严肃依纪依法处理;如果不如实填报,经抽查、倒查发现的,视情节采取约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措施。当然,如果是主管领导授意不填报或者不如实填报的,则依纪依法追究主管领导责任。领导干部对如实填报的承办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配套措施一是保密措施。承办人可以只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记录的数据,而将记录的详细信息密封送检务督察部留存,由检务督察部专人管理。填了多少人来过问、谁过问,一律不公开。二是监督机制。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过问、干预和插手案件或重大事项的行为以及承办人相应的记录情况,都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绩考核体系并作为巡察、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及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综上,此举措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相一致,主动填报、及时“补报”的机会一定要珍惜。七、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及以案释法(一)某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王某违反“三个规定”案某直辖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某接受窦某请托,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力,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案件提供帮助,收受现金10万元;接受李某请托,为李某亲属赵某涉嫌强奸案的处理提供帮助,收受5万元;给辖区基层院有关人员打电话,要求给予2名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理。此外,王某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王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以案释法:王某作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无视“三个规定”要求,多次接受他人请托,收受他人贿赂,利用职务影响力,帮助他人减轻或逃避处罚,干预、插手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案件,突破了法律的底线,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最终身陷囹圄而追悔莫及。(二)某市人民检察院陈某违反“三个规定”案2018年6月至2019年7月间,某市级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分别3次向辖区基层检察院王某等4名检察官打电话,就正在办理的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缓刑,柳某虚假诉讼、诈骗、寻衅滋事案能否关照一下,陈某非法持有枪支案能否在陈某送监前安排其亲人会见等3起案件进行询问,4名检察官或告知会依法办理,或明确予以拒绝。2019年8月,王某等4名检察官对陈某的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作了记录报告。陈某因违反“三个规定”及其他违纪问题,被免去法警支队政委职务,并被开除党籍。某市检察院在大会上对王某等4名检察官自觉抵制打探案情、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等行为,并主动记录报告进行了充分肯定。以案释法:陈某接受案件当事人或亲友请托,多次违规过问或干预下级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受到严肃处理。王某等4名员额检察官,对来自上级检察机关的部门负责人的违规过问或干预案件行为予以拒绝,并作了补报,不仅没有被追究责任,还受到了上级院的表扬。陈某与王某等4名检察官的行为形成鲜明对比,值得每一名政法干警深思和借鉴。(三)某市人民检察院刘某等人违反“三个规定”案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某接受请托,请求该市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某,帮助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受到较轻的追诉,争取判处缓刑。田某要求该院公诉科科长、该案公诉人高某某在案件办理中找从轻减轻情节。后田某、高某某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在起诉书中认定“张某某等因合法生产而非法储存爆炸物”,并向法院出具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建议。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刘某又请托该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赫某某找区法院院长王某某(此二人另案处理)帮助张某某判处较轻的刑罚,后该院对本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张某某等判处缓刑。2019年5月,刘某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2019年10月,刘某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田某某、高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以案释法:刘某不仅对请托事项不记录不报告,还接受请托利用职务影响力,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检察院办理案件。案件起诉后,刘某又找到法院有关人员,为犯罪嫌疑人请托说情。田某、高某某面对上级院领导提出的违规违法要求,没有坚持原则进行拒绝并记录报告,而是积极迎合领导甚至违法办案,最终受到“双开”处分。一起从违反“三个规定”开始,最后导致检察机关、法院多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甚至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彰显了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重大价值和意义。(四)某县人民检察院吴某违反“三个规定”案某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长吴某碍于同学和朋友情面,明知吴某发等人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却接受犯罪嫌疑人吃请、收受贿赂,私自以“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名义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出具“我科认为嫌疑人吴某发犯罪情节轻微,可作不起诉或者免于(予)刑事处罚的处理”的检察建议,县公安局对吴某发案作撤案处理。在明知县公安局撤销案件行为不合法的情况下,未依法履行立案监督职责,纠正违法撤案行为。吴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9年4月,吴某被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案释法:吴某作为检察机关业务部门负责人,面对朋友情、同学情,丧失了立场和原则,违反规定私下会见犯罪嫌疑人、特殊关系人,接受他人财物。本应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却毫无职业操守,徇私枉法,私自出具帮助嫌疑人免于刑事追究的检察建议,且主动放弃立案监督职责,使得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的制裁。可见,只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才能够有力保障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八、有关要求广大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落实规定的重要意义,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个规定”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不断增强落实好“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坚持领导带头。发挥好“头雁效应”,要以“关键少数”的率先垂范,带动绝大多数的自觉履行,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有关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筑牢过硬纪律,确保“三个规定”成为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执行的一项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以严明的纪律、强有力的措施、刮骨疗毒的勇气促进“三个规定”得到全面贯彻、全面落实。三要广泛深入宣传。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手段,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三个规定”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委政府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坚决态度,为促进公平廉洁执法司法、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四要坚决贯彻落实。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深刻认识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要性,不断深化对“三个规定”的认识,确保学深悟透、真信笃行,做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入脑入心、守住底线。在全县营造依法依规办事、保障公平正义、纯洁司法环境的良好氛围。2021年在庆祝_100周年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材料文稿各位领导、同志们:在中国共产党即将迎来百年华诞之际,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主要是回顾党的光荣历史,缅怀党的丰功佳绩。今天,我们为党龄超过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并对过去一年里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激励广大共产党员坚定理念信念,践行初心宗旨,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建设新时代X业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宏伟目标不懈奋斗。这是一次对党的生日的庆祝大会,也是一次弘扬先进的表彰大会,更是一次向着新的目标奋勇进军的动员大会。在此,我谨代表X县县X业局党组向多年来为我县X业改革、建设和发展事业付出心血的老党员、老干部致以崇高的敬意!向今天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所有辛勤工作在X业各个岗位上的广大党员表示节日的问候和诚挚的谢意!2021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既是_100周年,也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还是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启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强调,全党同志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_一百周年。借今天的机会,我与在座党员同志共同追忆我们党的百年历程,感悟红色精神力量;一起回顾党建引领下的X业改革发展成果,激励扛稳责任担当;最后就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要求,抓好党史学习教育,谈几点意见。一、追忆百年党史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我们党始终怀着对马克思主义的无限忠诚,对共产主义最高理想的孜孜追求,对中华民族、人民、国家的责任担当,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做出了突出的历史贡献。自1921年成立以来,为了把人民大众从国家命运岌岌可危的旧中国中解脱出来,用了28年的不懈奋斗和无数先烈的前赴后继,先后经历了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4个阶段,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当家作主。建国后,面对积贫积弱的困难局面,我们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探索摸索,虽历经曲折探索、艰苦磨砺,但始终劈波斩浪,勇毅前行。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党依靠伟大智慧带领全国人民,以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和顽强拼搏的精神,开辟了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的崭新局面。在此期间,我们党经受住了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等国际风波的影响和汶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考验,创造出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恢宏业绩,使具有5000多年悠久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告别了落后和贫穷。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运筹帷幄,沉着应对,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奋进。特别是去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党坚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非凡的气魄与担当,率领全国人民凝心聚力、众志成城,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取得了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的决定性成果和全国疫情防控的战略成就。2021年,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国内经济社会秩序迅速恢复,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有的国家至今还在仰望星辰,感概宇宙之浩渺,我们已经抖擞精神,将天问一号、神舟十二送上太空。这极大地唤起了最深沉、最昂扬的国家自信、民族自信。同志们,百年党史波澜壮阔,历史的事实雄辩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是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开创新事业的核心力量。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必将夺取新时代新征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的伟大胜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性进程必将加速推进。二、回顾党建引领下的我县X业改革发展成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业局党组团结带领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党的建设为统领,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推动党建工作与X业中心工作融合发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共同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理论学习夯实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政治建设是我们党建工作的基础,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我们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_精神为主线,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抓紧抓实理论学习。一是发挥中心组龙头示范作用,按月组织集中学习,分专题开展交流研讨,促进中心组成员聚焦主题潜心钻研,以上率下推动扎实学风。二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以体会交流或讲授党课的方式宣讲新思想,推动理论学习深入基层。三是邀请专家到局对党的最新理论开展专题讲座辅导,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理论素养,广大党员筑牢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巩固拓展聚焦作风建设,创建模范机关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核心要素,好的作风是落实工作的保障。一年来,我们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与争创模范机关活动相结合,深入践行初心和使命,铸就了一支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X业党员干部队伍。一是深化X业执法“XXX”管理机制,按照“政治建队、XXXX”理念,党建引领成效更加突出,党支部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明显,获得了上级的肯定。以“争当XX,筑牢XX”党建品牌创建为抓手,不断提升党建品牌建设的经验在X县县电视台党员说电视栏目上播出,社会反响强烈。二是以“四项服务”为抓手,成立X业党员服务队。举办X业专题讲座30多场、X业技术人员科技下乡450余次,共组织25人次X业专家深入到10个乡镇,开展12场次“X农点单、专家送餐”X业科技服务活动,并积极响应开展志愿服务140多场次,累计时长4650小时,切实做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服务社会,突出彰显了高效务实的机关作风和X业党员队伍的良好风貌。(三)担当作为着力兴X富民,践行新发展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新发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绿水青山,架好“绿水青山”通向“金山银山”的桥梁,让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带来金山银山,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是我们身为新时代X业共产党人的本职和追求。近年来,我们持续推进X业改革,取得了累累硕果,如推广上源股份合作造X模式和护X员“乡聘、站管、村监督”管理模式,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创新推行X业行政执法“XXX”和XX“六道防线”一体化防控机制,分别在2018年北戴河召开全国X业行政执法会议和在海南召开的2021年全国主要X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会商会作交流发言,“XXX”模式被国家X草局拍摄成专题宣传片在全国推广。为推动X业金融改革,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2017年探索开发“油X贷”金融产品,突破经济X不能作为X权贷款担保物的瓶颈,该模式为全国首创,有效解决X农融资难问题,充分调动XX的积极性。近年来,我县X业产业也在不断优化,传统X产工业提质增效,2019年X产工业年产值突破百亿大关,同时也得到了国家政策的支持,去年获批地方政府专项债X亿元,用于我县XXXX项目建设,为我县X产工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XX等特色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全面实现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且多年来作为省、市乃至国家级示范县;XX、XX经济等新兴产业日益繁荣,2020年9月,继XX公司成功实施XXXX项目后,我局发动全县近2000户XXX参与,探索实施了全省首个社会化XXX项目成功获批上市,并完成两笔交易,为实现XXX目标提供了X县的经验做法。这是我们X业人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广泛实践新发展理念,沿着保护与发展协同共生的新路径不断探索的结果。我们满怀希冀,勇毅笃行,抓住“大有可为”拼出“大有作为”,向着建设新时代X业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三、关于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的三点意见党史学习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把握好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基本要求和核心要义,确保学习教育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在这里,我就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要求,结合X业工作实际,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谈三点意见要求。(一)抓学习,牢记初心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部署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在即将迎来_100周年之际,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正当其时,十分必要。让我们在重温党史中领悟先辈们初心不悔的忠贞,坚定我们的信仰,筑牢我们的担当,激发出大无畏奋斗精神。(二)抓实践,深化履职为民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党史学习教育要同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这就意味着我们学党史,出发点就是为人民。各党支部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党史学习教育同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结合起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实际,扎扎实实办实事,服务人民群众,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效。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实践、带头办好实事办成好事。(三)抓新意,提升党建成效我们常讲,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这新气象新作为来自于有新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既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规定动作”,确保不变通、不走样,更要创新落实工作的举措,使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形式、方法和载体多元化,让各项活动更生动、更鲜活,激发出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热情。要立足部门职能,凸显X业特色,聚焦X业工作,挖掘特点优势,在XX资源培育和保护、X业产业转型发展、深化X业改革、强化X业服务、全面推行XXX等重点工作上下功夫,切实达到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与X业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同志们,不畏山高水长,行动就在路上,中国共产党在百年的风雨历程中,已经发展成为拥有九千一百多万党员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更是创造了无数辉煌的丰功伟绩。当前,X业工作正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机遇,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推动X县X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以实际行动再创优异成绩,为X县X业事业奋进新时代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最后,预祝每一位党员同志节日快乐!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