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防护上海地区工作方案2021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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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防护上海地区工作方案2021年版.docx
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防护上海地区工作方案(2021年版)一、监测目的通过对监测点开展长期、连续的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研究,掌握本市不同地区空气污染(雾霾)特征污染物及有毒有害成分对人群健康产生的影响、健康风险及变化趋势,根据监测发现的主要空气污染相关的健康问题,开展针对性健康防护,为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和降低空气污染导致的健康危害提供科学依据。二、监测范围(一)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继续在本市徐汇、宝山、虹口、金山、普陀、静安、崇明7个区选择部分社区(乡镇)开展监测。其中崇明区作为农村地区监测点,其余各监测点均作为城市监测点。(二)典型区域空气污染物监测根据空气污染物来源的多样性(人口密度、交通密度、工业来源、港口距离等),在本市16个区设置区域背景点(3个)、城市背景点(5个)、交通点(12个)、工业点(1个)四种类型21个监测点(详见附1)。所有监测点100 m范围内尽可能避免其他污染源(建筑工程、锅炉房、停车场等)。为调整监测浓度的时间变异性,在环境空气质量国控自动监测站相同位置(2 km范围内)设置一个背景校准监测点,进行全年连续采样,用来校准其他点位的不连续的长期测量数据。校准位点位于城市背景点位置,不受周围污染源的影响。三、工作内容及要求(一)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1.调查与监测(1)资料收集环境空气质量、气象资料收集。收集2021年全年本市所有国控、市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每日的监测资料,包括:SO2、NO2、PM10、PM2.5、O3和CO。收集2021年全年城市每日温度、气压的最大、最小及平均值,平均相对湿度等气象指标,以及日降水量、风速等资料。死因监测资料及人口统计资料的收集。收集2021年全年城市死因个案数据及人口统计资料。死因监测包括地址和地址编码、性别、年龄、死亡时间、根本死亡原因及根本死因ICD编码等信息。急救中心接诊资料收集。收集2021年全年本市所有急救中心个案接诊资料,包括接诊时患者主要症状及初步诊断等信息。医院门诊和住院资料收集。每个城市监测点需要监测二级和三级综合医院各12家,儿童医院(没有儿童医院的,所监测的综合医院中至少有一家有儿科门诊)1家,监测点覆盖范围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每个农村监测点需要监测综合医院和在监测点覆盖范围内的乡镇医院各1家。收集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全年门诊总量,内科和儿科逐日门诊总量及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皮肤和皮下组织以及眼和附器疾病分病种日门诊量;收集医院电子化住院病例首页个案信息。(2)雾霾特征污染物(PM2.5)监测和成分分析2021年度每月10-16日和雾霾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200)时连续在各监测点进行环境空气PM2.5采样,每天采样时间不少于20小时。监测PM2.5质量浓度,分析PM2.5中金属和类金属元素、多环芳烃、水溶性离子等的含量。(3)小学生健康影响调查每个监测点选择1所小学的3-5年级小学生进行健康影响问卷调查,11月15日开始问卷调查,11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每日连续开展小学生发病和症状监测。2.健康风险评估与健康防护(1)健康风险评估充分利用监测数据,积极开展空气污染人群健康风险评估。各监测点利用PM2.5成分分析数据,分析年度超标情况及构成比变化趋势,评估有毒有害成分的致癌和非致癌风险;连续开展3年及以上监测工作的城市,利用环境空气质量和死因监测数据评估空气污染暴露人群超额死亡风险。(2)健康防护各区针对当地环境空气污染相关的主要健康问题,从健康防护提示、健康知识宣教和健康防护指导等方面,推进辖区内的健康防护工作。在监测点所在区范围内的小学(全部小学或每年不少于10所)及社区(要求每年覆盖社区人群不少于2万人)开展重污染天气或其他天气的健康防护工作。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结合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以及人群健康防护建议,在重污染天气(雾霾或沙尘)时,通过媒体、展板或宣传册等,及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信息,进行健康防护知识宣教,指导公众正确使用口罩、空气净化器等健康防护产品,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健康防护措施。其他天气健康防护。结合气象预报和花粉、霉菌等高发季节,探索性开展高温热浪、低温寒潮、花粉、霉菌等的健康防护提示和健康防护知识宣教等防护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此工作方案基础上,开展针对性调查与监测、健康风险评估及健康防护工作。(二)典型区域空气污染物监测1.监测点基本信息调查记录监测点的经纬度坐标,收集采样前对室外监测点位的地理位置、周围交通及建筑物等基本信息进行调查。2.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所有采样点每次持续采样14天,共采样4次,于四个季度进行污染物PM2.5和氮氧化物监测;背景校准监测点进行全年连续采样。为防止滤膜颗粒物PM2.5过载,可进行间隔采样,采样1.5 h间歇0.5 h,2天的颗粒物采在同一张膜上,采样器可获得36 h的有效采样。采样时间低于24 h或者高于48 h应排除分析(36h33%),未成功的采样应在同个季节下一轮采样过程中补充。氮氧化物采样使用被动采样器进行连续采样,采样时间同PM2.5。3.采样仪器和方法所有大气颗粒物采样器均使用小流量采样器,流速设置为16.67 L/min,采集粒径小于2.5m的颗粒物,收集在47 mm半径的石英滤膜上,采样前进行仪器清洗维护和流量校准,采样填写现场采样记录表。氮氧化物采样使用被动采样器进行连续采样,采样时间同PM2.5,采样周期持续14天,大气污染物通过采样器孔扩散到含有试剂的滤膜上。记录采样器的编号以及采样的起始时间、采样终止时间。4.样品运输、交接与保存颗粒物滤膜夹置于密闭袋中避光运输;氮氧化物吸收片置于运输瓶中运输;运输过程中切勿沾湿滤膜。每季度样品采样完毕后立即送至检测机构进行分析,校准点样品14天送检样品一次。采样人员将样品转交至检测机构接收人员时应填写样品交接单。样品采集完成后,应尽快平衡称重及进行成分提取。颗粒物样品于4密闭、避光保存,需于7日内完成多环芳烃提取;于-20以下密闭、避光保存,需于30日内完成多环芳烃提取。氮氧化物须在采集后23周内完成分析。5.称重及成分分析所有颗粒物样品均进行PM2.5质量浓度及PM2.5金属和类金属、多环芳烃、阴阳离子成分分析,氮氧化物样品进行NO2、NOX、NO分析。6.环境污染健康宣教结合各区监测点实际情况,在3月至12月期间,开展至少1次环境污染与健康主题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征文和绘画比赛等宣教活动,各区于活动结束一月内提交宣传活动统计表和活动小结。四、结果分析和报告(一)监测数据报送1.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子系统”中的“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功能模块,进行数据录入、上报。各监测点PM2.5监测数据按月上报、医院和急救数据按季度上报,其他监测数据于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网报工作,各项监测数据具体网络直报时间节点详见附2。2.典型区域空气污染物监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须将空气污染物室外监测点基本信息上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时限为2月底之前;每个季度采样完成后一周内上报采样监测信息。基本信息、设备清洗维护、校准、采样、送样等原始资料归档备查。(二)结果分析和报告1.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各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做好监测分析总结,督促各区疾控机构完成风险评估、健康防护等工作。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完成监测结果分析总结,并于2022年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报各区卫生健康委,技术报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及时完成全市监测总结分析报告,并于2022年2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卫生健康委,技术报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2.典型区域空气污染物监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于收到第三方检测机构报送的监测结果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全市的空气污染物室外监测数据分析和小结,有关工作情况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调查用表等以电子文件形式另行下发。五、组织实施(一)工作职责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本市项目组织协调。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本辖区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落实配套经费,制订实施方案、开展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及项目总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检测机构的招标、监测结果分析、数据审核、总结报告等工作。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开展各监测点监测工作、风险评估、健康宣传、基本信息调查、设备维护、空气污染物采集、信息上报、送检样本至指定的检测机构等工作,监测任务委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须对社区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二)工作要求1.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各区要推进日常监测、科学研究与管理决策深度融合,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测基础能力和科研技术能力,加强人员培养、技术培训、督导检查和质量控制,保证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要强化数据分析与运用,做好监测成果的转化。2.典型区域空气污染物监测(1)监测点设置后,原则上不作调整。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的,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将监测点调整情况书面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空气污染物室外监测工作,按照要求开展监测,按时规范地上报有关数据和信息。严格监测数据质量审核,由专人担任审核员,对数据进行审核后方可上报;未通过审核的数据,应在退回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订正,并重新上报。(3)承担空气细颗粒物实验室检验的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或国家实验室认可,建立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开展采样的校准及采样设备,必须经过仪器校验。承担各项监测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采样人员(含社区采样员)必须经过相关技术培训,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各区对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要留存培训记录备查。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所环境卫生科:张江华、东春阳,电话:62758710-15342、15343,邮箱:zhangjianghuascdc.sh.cn、dongchunyangscdc.sh.cn。附:1.各区空气污染物室外监测点一览表2.2021年网络直报时间节点一览表附1各区空气污染物室外监测点一览表序号行政区站点名称具体地址1黄浦交通点打浦桥街道斜土路309号黄浦区疾控2黄浦城市背景点学前街81号老西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徐汇交通点龙川北路9号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徐汇校准点江安路88号康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长宁城市背景点云雾山路39号(周家桥街道)长宁区疾控6长宁交通点中山西路1380号市疾控7静安交通点临汾路385号临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普陀交通点曹杨路421号白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虹口城市背景点虹口区长阳路197号虹口区疾控10杨浦交通点大桥街道长阳路1565号杨浦区疾控11闵行交通点保乐路2号华漕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宝山交通点淞南镇淞良路301号淞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宝山城市背景点美诺路251号罗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美兰湖分中心14嘉定交通点华亭镇嘉行公路3285号华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浦东交通点金杨街道张杨路居家桥路张杨路3059号16浦东城市背景点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申港大道200号机关办公中心17金山交通点金山工业区亭卫公路6668号工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金山工业点金山区漕泾镇中一东路99号漕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松江交通点小昆山镇文翔路6300号小昆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青浦区域背景点金泽镇练西公路4152号金泽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21奉贤区域背景点南桥镇金海社区金齐路188弄金海社区居委会22崇明区域背景点中兴镇陈彷公路2490号中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22021年网络直报数据时间一览表序号网报数据的内容数据时间范围上报时间节点1PM2.5监测数据和成分分析数据2021年1-12月每月10日前上传上一月份的数据2小学生健康影响调查数据小学生健康调查问卷小学生基本情况调查表(A卷)2021.11.15-2021.12.31根据调查时间实时上报,最晚于2022年1月15日前上报小学生健康状况调查表(B卷)3-5年级小学生疾病和症状发生情况登记表(C卷)学校基本情况调查表3医院门诊资料2021.1.1-2021.12.31每季度第一月月底前上传上季度数据,最晚于2022年1月15日前上报完成全年数据4急救中心接诊资料2021.1.1-2021.12.31每季度第一月月底前上传上季度数据,最晚于2022年1月15日前上报完成全年数据5监测总结报告和技术报告2021年全年2022年2月10日前注:数据省级审核退回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对问题数据进行确认、提交,并完成初级审核来源:上海市卫健委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