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汇通能源2022年半年度报告.PDF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114 公司代码:600605 公司简称:汇通能源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2 年半年度报告年半年度报告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114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一、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性、准确准确性性、完整、完整性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律责任。二、二、公司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三、三、本半年度报告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未经审计。四、四、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赵殿华赵殿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永赵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赵永永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五、董事会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九、是否存在半数是否存在半数以上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十、重大风险提示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十一、十一、其他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114 目录目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4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第四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12 第五节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环境与社会责任.14 第六节第六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15 第七节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1 第八节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23 第九节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债券相关情况.24 第十节第十节 财务报告财务报告.25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公司董事长亲笔签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4/114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常用词语释义 汇通能源、公司、本公司 指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德锦、控股股东 指 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绿都集团 指 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宇通集团 指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通泰万合 指 郑州通泰万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亿仁实业 指 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 通泰志合 指 郑州通泰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绩石 指 上海绩石实业有限公司 绿都商业 指 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赛佛仪器 指 上海赛佛仪器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上海绿泰 指 上海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上海绿恒 指 上海绿恒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南昌锦都 指 南昌锦都置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河南茂都 指 河南茂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浦发机械 指 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祥健台 指 上海天祥健台制药机械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5/114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一、公司信息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汇通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ANGHAI HUITONG ENERGY Co.,Ltd.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HUITONG ENER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赵殿华 二、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赵永 刘浩 联系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373号209单元 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373号209单元 电话 021-62560000 021-62560000 传真 021-80128507 021-80128507 电子信箱 三、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100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1991年12月,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址为上海市南京西路1576号;2000年5月,公司注册地址由上海市南京西路1576号变更为上海浦东新区城镇东河浜路10号;2003年4月,公司注册地址由上海浦东新区城镇东河浜路10号变更为上海市康桥路1100号(即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100号)。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373号209单元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071 公司网址 http:/ 电子信箱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子邮箱变更的公告(临2022-016号)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临2022-024号)四、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http:/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373号209单元汇通能源证券中心 五、五、公司股票简况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汇通能源 600605 轻工机械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6/114 六、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一)主要会计数据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 46,862,129.74 60,090,517.36-22.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10,707.20 27,232,283.48-57.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269,976.22 12,490,700.89-9.7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956,112.73-695,796,052.52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14,508,797.68 1,121,150,944.23-0.59%总资产 2,162,235,148.40 2,064,133,428.58 4.75%(二二)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6 0.132-57.58%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6 0.132-57.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5 0.061-9.8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24 3.466 减少2.44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3 1.590 减少0.587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1,887.8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2,050.93 减:所得税影响额 88,484.6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4,723.06 合计 240,730.98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7/114 第三节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一)报告期内行业情况报告期内行业情况 1、房屋租赁 在房屋租赁行业,以自持工业厂房为主的业务经营主要有三种模式:(1)自营模式:对原有工业厂房自行装修改造,并经营管理;(2)合作模式:房屋持有人与专门从事城市旧改业务的专业公司合作,改建经营老旧项目;(3)出租模式:将持有物业直接出租,由承租人改建和扩建。公司目前主要采用的是“自营模式”,并积极拓展和兼顾其他经营模式,扩大经营范围、提升经营业绩,为公司创造利润、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自营模式中物业用途以办公为主,出租模式中物业用途主要有办公、商业和仓储等。2、物业服务 公司物业服务主要包括商业物业服务和美居物业服务,该细分行业逐渐呈现轻资产化以及互联网化的发展趋势。伴随经济稳定可持续增长,我国居民消费水平快速提高,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迅速增加,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刺激市场对行业的需求,商业物业服务、美居物业服务未来发展前景广阔。3、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2022年7月1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22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数据,2022年1-6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8,314亿元,同比下降5.4%;其中,住宅投资51,804亿元,下降 4.5%。1-6 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 68,923 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22.2%;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 26.6%。商品房销售额 66,072 亿元,下降 28.9%;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31.8%。截至2022年6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4,7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3%。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长 13.5%。在“房住不炒”的基本原则及“三道红线”、“贷款集中度管理”、“集中供地”的监管政策下,房地产行业经营压力进一步加剧,未来高杠杆、高负债运营模式无法持续,倒逼房企平衡财务杠杆、提升运营管控效率、深化销售渠道、加强现金流管理。未来,财务稳健、产品力出色、运营管控能力更强的房企将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市场竞争优势。(二二)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房屋租赁收入和物业服务收入。2022 年上半年,公司房屋租赁收入和物业服务收入合计 4,475.43 万元,受疫情影响同,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1、房屋租赁 公司在上海合计拥有七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房产,分布于静安、虹口、宝山、闵行、浦东新区等多个行政区。目前,公司在城市核心区域,如静安、杨浦区的房产物业主要用于办公和商业经营,出租率高,租金达到或略高于周边平均水平;公司多处房产位于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如浦东新区、闵行、宝山,已根据区域规划的调整重新定位、改造,并陆续投入经营,预计将给公司收益带来一定的增长。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已列入征收范围的有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 583 号、平凉路624 号、东余杭路 949 号及舟山路 349 弄 9-47 号(东余杭路 988 号),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磋商。目前,随着上海城市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和服务型经济的高速发展,公司空置房产将以各种形式投入市场,在租物业也会通过优质运营进一步提升租金回报,房屋租赁业务将持续为公司贡献经济效益。2、物业服务 公司物业服务业务包括商业物业服务和美居物业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商业物业管理团队主要负责运营“百年德化风情购物公园”,并对上海地区出租房产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得益于积极贯彻执行的提质增效等措施,商业物业服务整体经营管理效率逐步提升。2022 年半年度报告 8/114 报告期内,公司美居物业服务业务持续、稳定、有序开展,有力地保障了公司轻资产发展战略的落地。3、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2022 年上半年,公司有一个在开发中的房地产项目,即南昌广州路项目。因房地产开发业务“开发在前、交付后结转收入”的行业特性,本报告期内未确认房地产销售收入。2022 年上半年,南昌广州路项目签约面积 17,981.44 平方米,签约金额 20,227.70 万元。4、公司未来发展面临的挑战(1)租赁业务增长空间有限。由于公司自有房产、土地资源的总量约束及老厂房主体结构较低的可拓展性,改造后的创意办公园区以中小微企业客户为主,不具备改造为办公用途条件的厂房、土地以仓储、物流用途出租为主,租金价格上涨空间有限,造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盈利能力等面临长期可持续增长潜力不足的问题。(2)政府征收带来不确定性。由于城市规划、老城更新和基础建设等需要,公司已改造房产项目可能面临被动迁征收、经营无法持续的情况。项目一旦被动迁征收,虽然可以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即期现金流,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但会减少被征迁房屋的未来持续收益。(3)房地产宏观政策风险。2021 年以来,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融资监管,房地产开发整体融资环境依旧偏紧,房企去杠杆、降负债已是大势所趋。“三道红线”已成为房企融资重要的参考标准,同时“贷款集中度”和“两集中供地”新规对房地产企业现金流管控能力提出挑战。二、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历史遗留的优质土地、房产资源 公司持有的土地、房产多因历史原因,取得时间比较早,取得成本较低,抗风险能力强,多数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具有较好的经营区位优势。公司自有土地、房产等物业的装修改造投入成本可控,持续经营能力较强,为公司贡献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公司自持物业的租金定价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维护租户的稳定和共同持续发展。公司房产部门拥有成熟的工程建设、工程造价、招商管理、物业管理等经营管理团队和专业人员,业务管理流程和模式日益规范和成熟。公司通过积极与主管政府机关沟通,最大化自持物业在房产征迁和收储中的经济回报,为股东创造价值。2、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公司注重内部控制的建设和实施,制订和完善了各部门的管理手册等规范性制度文件,细化管理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并做到制度能够真正落实,符合内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基本建立了严格有效的内控体系,并形成了内部控制手册等制度文件,对内部控制流程等进行明确和规范。规范化、流程化的管理模式,使公司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下来,这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关键。三、三、经营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及房地产开发与销售。1、房屋租赁业务 公司房产管理团队负责公司房产招商租赁及运营管理,同时对公司持有的空置房产、厂房等重新规划和定位,因地制宜地提出经营方案。公司房产租赁项目主要集中在上海中心城区,出租建筑面积过万平方米的行政区域有静安区、闵行区、虹口区、浦东新区及宝山区。2、物业服务业务 公司物业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商业物业服务和美居物业服务。商业物业服务主要包括公司子公司绿都商业运营的“百年德化风情购物公园”及上海地区出租房屋的物业管理。“百年德化风情购物公园”位于郑州市德化街,占地面积51.53亩,总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绿都商业以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为基础,围绕商业经营管理和品牌建设,通过对步行街式商业、办公形态经营模式的探索,形成了休闲、运动、流行、美饰、餐饮、影视娱乐、通信等多位一体的商业中心,主题定位清晰明确,商业布2022 年半年度报告 9/114 局趋于合理,保障公司的利润增长。公司商业物业团队同时对上海地区出租房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美居物业服务主要为有需求的业主提供个性化家装设计施工、家具家电零售等服务。公司依托在物业管理行业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资源,进行物业服务拓展,于 2021 年上半年开展了美居物业服务业务。公司美居物业服务已组建了专业且稳定的团队,制定了完整的业务流程及管理机制,相关业务已经步入正轨,并具备了稳定且持续的经营能力。为了进一步将业务做精做强,公司对美居物业服务制定了清晰的未来发展战略,并坚决贯彻执行。美居物业服务与商业物业服务均属于轻资产物业管理增值业务,符合公司做优、做强轻资产物业服务业务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发挥公司物业管理资源和优势,保障公司稳定经营,维持健康的财务状况,有利于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3、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公司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的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公司住宅地产开发业务的主要产品为各类商品住宅,包括中高层住宅、洋房等多种业态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住宅地产开发业务实施聚焦和城市深耕战略,在江西市场,以南昌为根据地,快速建立住宅开发的操盘能力,通过项目的成功树立品牌,为公司区域性市场拓展奠定良好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86.21万元,同比下降22.0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1.07 万元,同比减少 57.7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一)主营业务分析主营业务分析 1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科目 本期数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营业收入 46,862,129.74 60,090,517.36-22.01%营业成本 12,812,441.18 18,329,850.61-30.10%销售费用 9,079,196.87 8,215,580.79 10.51%管理费用 10,019,790.78 13,064,077.55-23.30%财务费用-2,833,530.46 6,053,897.15-146.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956,112.73-695,796,052.52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950.00 67,977,795.00-100.3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934,084.81 659,845,065.63-114.69%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受疫情影响,收入下降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同步下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营销推广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人员结构优化,管理费用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归还借款,利息费用同比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无土地款购置支出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无拆迁事项现金流入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无借款现金流入 2 2 本期本期公司公司业务类型、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中兴路 297 号、315 弄 3 号甲的房屋进行了拆迁,相关奖励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导致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高,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下降 57.73%。上述拆迁奖励补贴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9.77%。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0/114(三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1.资产资产及及负债负债状状况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本期期末数占末数占总资产总资产的比例的比例(%)上上年年期末数期末数 上上年年期期末数占末数占总资产总资产的比例的比例(%)本期期本期期末金额末金额较上较上年年期末变期末变动比例动比例(%)情况说明情况说明 应收款项 26,426,970.28 1.22 17,629,539.95 0.85 49.90 受疫情影响,应收款项增多 固定资产 5,858,128.82 0.27 2,563,151.08 0.12 128.55 在建工程验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3,515,908.66 0.17-100.00 在建工程验收转入固定资产 使用权资产 1,474,334.72 0.07 2,421,157.81 0.12-39.11 租入资产折旧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111,869.72 0.84 13,368,426.58 0.65 35.48 南昌广州路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应付账款 60,307,258.34 2.79 45,644,672.31 2.21 32.12 南昌广州路项目应付工程款增加 预收款项 9,125,081.49 0.42 20,829,004.92 1.01-56.19 签署房屋销售合同后,预收房款转入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 325,399,521.22 15.05 151,895,655.54 7.36 114.23 新增房屋销售导致合同负债增加 租赁负债 80,097.87 0.00 685,216.17 0.03-88.31 随租赁合同履行,租赁负债减少 其他说明 无 2.2.境外资产境外资产情情况况 适用 不适用 3.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况 适用 不适用 4.4.其他说明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四)投资状况分析投资状况分析 1.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被投资单被投资单位位 投资成本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期末余额 在被投资在被投资单位持股单位持股比例比例 在被投资在被投资单位表决单位表决权比例权比例 天祥健台 8,267,556.98 22,168,869.39-176,121.59 21,992,747.80 43.29%43.29%浦发机械 257,839.00 907,217.13 907,217.13 0.12%0.12%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1/114(1)(1)重大的股权投资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907,217.13 907,217.13 (五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总资产总资产 净资产净资产 净利润净利润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收入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利润利润 绿都商业 商业管理 310.00 22,141.74 2,984.99 27.47 1,098.30 678.24 南昌锦都 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0.00 174,487.02 7,116.49-554.26 -59.02(七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五、其他披露事项其他披露事项 (一一)可能面对的风险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风险 新冠疫情爆发后,对公司主要租赁客户群体中小微企业经营情况产生较大程度的冲击。中小微企业租户的经营业绩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相对较弱,现金储备较少,抗风险能力较差,此次疫情可能造成部分中小微企业的倒闭和关停,产生短期内的退租、空租等现象,以及由此带来的公司出租房屋的空置率上升。2、政策风险 公司闲置房屋的重新改造,需要市政、规划等管理部门的支持和审批,因此政策变动将会影响房产改造工作,对公司土地和房产的改造出租以及征迁补偿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影响。(二二)其他披露事项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2/114 第四节第四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 一、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会议届次次 召开日期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决议刊登的披露日的披露日期期 会议决议会议决议 2021 年年 度 股东大会 2022 年 4月 22 日 http:/ 2022 年 4月 23 日 会议审议通过了:1、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支付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6、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关于 2022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8、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9、关于制定董事、监事任职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签订2022 年-2025 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议案 12、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赵殿华、文贤勇)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姓名 担任的职务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变动情形 赵殿华 董事长 选举 文贤勇 董事 选举 赵永 总经理 聘任 杨张峰 董事长、总经理 离任 孙中启 董事 离任 赵永 副总经理 离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3 月,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张峰先生、董事孙中启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分别向公司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董事职务,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赵殿华先生、文贤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赵殿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赵永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其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务。三、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3/114 四、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4/114 第五节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一、环境环境信息情况信息情况 (一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三)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四)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五)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5/114 第六节第六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 一、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方承诺方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承诺时间及期限及期限 是否有履是否有履行期限行期限 是否及时是否及时严格履行严格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其他 汤玉祥、绿都集团、西藏德锦 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独立。2019 年 否 是 解决同业竞争 汤玉祥、绿都集团、西藏德锦 1.除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服务业务外,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企业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或联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相似业务的情形。2.本次交易完成后,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企业未来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或联营)新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服务业务外的相似甚至相同的业务活动。2019 年 否 是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6/114 承诺背景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方承诺方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承诺时间及期限及期限 是否有履是否有履行期限行期限 是否及时是否及时严格履行严格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解决关联交易 汤玉祥、绿都集团、西藏德锦 1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承诺方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拆借、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2.对于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3.承诺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在上市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4.承诺方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损失由承诺方承担。5.上述承诺在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或影响的企业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2019 年 否 是 解决同业竞争 汤玉祥、绿都集团、西藏德锦 为避免或消除潜在的实质性同业竞争,对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现有主营业务之外的业务领域,承诺方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1)上市公司从事其他业务且承诺方及其控制的企业未从事该等业务的,承诺方及其控制的企业在获得有关与上市公司具有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机会时,同意将该等机会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2)因上市公司新增业务导致其所从事业务与承诺方及其控制企业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的,在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承诺方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一次性或逐步通过向上市公司或无关联第三方转让股权、资产重组、资产剥离、清算注销等合法合规方式消除实质性同业竞争。2019 年 7月 否 是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7/114 承诺背景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方承诺方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承诺时间及期限及期限 是否有履是否有履行期限行期限 是否及时是否及时严格履行严格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分红 汇通能源 1、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可分配利润的计算依据为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则以弥补后的金额为基数计算。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2、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3、如果未来三年内(2021 年2023 年)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以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2021-2023 年 是 是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8/114 承诺背景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方承诺方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承诺时间及期限及期限 是否有履是否有履行期限行期限 是否及时是否及时严格履行严格履行 其他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汤玉祥、绿都集团、西藏德锦 1、未来汇通能源开展房地产业务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如绿都集团在该省份有存量业务,则绿都集团优先考虑将该省份的存量业务委托给汇通能源管理,直至项目结束,期间绿都集团根据管理内容按市场公允价格向汇通能源支付管理费;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或当地政策要求的限制导致该委托管理模式无法实现,绿都集团将及时与汇通能源共同协商讨论其他有效的避免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2、未来汇通能源开展房地产业务所在省份,绿都集团不再新增房地产业务,如绿都集团获取与汇通能源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业机会,将优先推荐给汇通能源及其控制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但有如下情形除外:由于国家法规、政策、行政指令等外在原因,或者特定商业物业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标、出让、转让条件中对投标人或受让人有特定要求时,而汇通能源届时不具备该等条件或要求的。对于该等情形可能导致绿都集团与汇通能源主营业务相同或产生同业竞争的商业物业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可由绿都集团先行投资建设,绿都集团将在收到汇通能源书面收购通知后,立即与汇通能源就该收购事项进行协商,按市场公允价格或条件将该等项目转让给汇通能源。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5 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基础上,绿都集团将一次性或逐步通过向上市公司或无关联第三方转让股权、资产重组、资产剥离、清算注销、委托管理等方式消除与汇通能源存在的同业竞争。4、西藏德锦、绿都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若违反上述承诺,给汇通能源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020 年 5 年 是 是 二、二、报报告期内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三、违规担保情况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9/114 四、四、半年报审计情况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