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自考模拟试卷(专升本)《婚姻家庭法》期末考试试卷【附答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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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自考模拟试卷(专升本)《婚姻家庭法》期末考试试卷【附答案】.pdf
第 1页,共 4页第 2页,共 4页 内 装 订 线 _学院专业级班姓名学号岭南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 2020212120202222 学年第学年第二二学期学期期末期末考试考试试题试题 A A 卷卷(考试时间考试时间:120120 分钟分钟)考试科目: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题 号一二三四五总 分 总评分人复查人分 值3015101530100得 分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1515 小题,小题,每每小题小题 2 2 分分,共共 3030 分)分)1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加以肯定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是()A血缘群婚B对偶婚C乱婚D普那路亚群婚2下列不属于婚姻家庭社会功能的是()A实现人口再生产B组织经济生活C维护社会治安D文化教育3我国婚姻法第 4 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A互相爱护B互敬互爱C互相尊重D互相敬重4放弃继承权的效力,追溯到()。A、遗产分割的时间B、遗产保管的时间C、继承开始的时间D、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时间5按照姻亲的分类,妯娌、连襟属于()A血亲的配偶B配偶的血亲C血亲的配偶的血亲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6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定的期限内提出,这个期限是()A二年B一年C六个月D三个月7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男女结婚的()A最理想的年龄B最适宜的年龄C最高年龄D最低年龄8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一规定体现了()A男女平等原则B一夫一妻原则C保护妇女利益原则D婚姻自由原则9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D代位继承人10根据收养法规定,成立收养的唯一必经程序是()A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B向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登记C向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登记D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11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A20 周岁以上B30 周岁以上C40 周岁以上D50 周岁以上12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A由双方协商处理B自行恢复C由法院判决是否恢复D永不恢复13我国诉讼离婚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A夫妻感情不和B夫妻感情确已破裂C夫妻感情基础丧失D对子女和财产已妥善处理1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根据婚姻法第 46 条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A不予受理B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C应进行调解D不予支持15离婚时,一方隐藏、转变、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A应当少分B应当不分C应当少分或者不分D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二二、名词解释名词解释(本大题共本大题共 5 5 小题小题,每小题每小题 3 3 分分,共共 1 15 5分)分)1拟制血亲2.夫妻共同债务3遗嘱4收养得分评卷人得分评卷人第 3页,共 4页第 4页,共 4页装订线内不许答题5 法定继承三三、简答题简答题(本大题共本大题共 2 2 小题小题,每小题每小题 5 5 分分,共共1010 分)分)1简述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2简述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和离婚时请求补偿的条件。四四、论述题(、论述题(1515 分)分)1简述我国现行婚姻法关于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和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五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2 2 小题,第小题,第 1 1 小小题题1414 分,第分,第 2 2 小题小题 1616 分,共分,共 3030 分)分)1李卫、男,赵玲,女,1999 年 10 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 年 8 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卫当时 21 周岁,赵玲 20 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04 年 6 月,李卫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依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李卫能否主张婚姻无效?(2)法院如何处理?2李志刚与吴淑华于 2001 年 1 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老年人再婚,婚后二人居住在李志刚 2000 年 12 月购买的商品房内。2001 年 10 月李志刚的儿子因病去世,留有遗嘱,指定将 N 市“丁香园”内住房一套留给父亲。该房价值人民币 20 万元。婚后李志刚劝吴淑华辞去工作安度晚年,吴淑华考虑到自己身体不太好,遂辞去工作。李志刚每日早出晚归,忙于做生意,吴淑华认为李志刚对自己漠不关心,加之其定居国外的女儿请她前去同住,遂于 2003 年 9 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稳定,现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她认为其与李志刚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和“丁香园”的住房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她还提出要求李志刚给予 2 万元的经济帮助,因为是李志刚劝其辞去工作,致使其没有生活来源。李志刚同意离婚,但不愿给予经济帮助。在离婚诉讼期间,吴淑华的父亲去世,留有价值10 万元的古画一幅,但未留下遗嘱,吴淑华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二人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2)“丁香园”内的住宅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3)吴淑华继承的古画是吴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4)对吴淑华提出的要李志刚予经济帮助的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得分评卷人得分评卷人得分评卷人 1 岭南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2017 学年度 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答案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答案 A A 卷卷 考试科目:婚姻家庭法 法政 学院 法学 专业 17 级 班 考生姓名 学号 一一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 1D 2C 3C 4C 5D 6B 7D 8A 9B 10D 11C 12B 13B 14A 15D 二、名词解释、名词解释 26是指相互之间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联系,经依法拟制后,始具有与该种血亲相同的权利义务的亲属,亦称法亲或准血亲。27亦称换婚,指双方父母互换其女为子妇,或男子互换其姐妹为已妻。28是指因生父母结婚或司法宣告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资格的制度。29是公民(自然人)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已之子女,使本无亲子关系的当事人间发生法律拟制的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30专指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在中国按照中国法律结婚、离婚或复婚。三、简答题、简答题 31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依法律规定而当然发生的;(1 分)亲权是以保护教平养未成年子女为目的,以对于未成年子女的人身照护和财产照护为内容;(1 分)亲权具有权利义务的双重性,亲权不但是父母享有的民事权利,而且是父母的法定义务。(2 分)亲权是一种利他的民事权利;(1 分)亲权具有绝对权、支配权和专属权性质(1 分)32一方有特定的违法行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2 分)离婚是由于上述违法行为所导致的;(1 分)离婚出于有上述违法行为一方的过错,无过错的另一方为赔偿请求权人;(2 分)无过错方因离婚而蒙受损害,包括财产上的损害和精神上损害。(1 分)四、论述题(、论述题(14 分)分)33(1)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以外的共有财产。(2 分)具有以下特征: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2 分)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时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分居或离婚判决未生效的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 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包括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但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属于个人特有财产的除外。这里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所有权的取得,而非对财产必须实际占有。(2 分)以上三个特征同时具备,才是夫妻共同财产。(1 分)(2)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工资、奖金;(1 分)生产、经营的收益;(1 分)知识产权的收益;(1 分)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属于该方所有;(1 分)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 分)五、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 34(1)李卫不能主张婚姻无效。(1 分)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 分)2004 年 6 月李卫已达法定婚龄,法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已经消失,故不能再以此主张婚姻无效。(1 分)(2)法院应告知当事人补办结婚登记,(2 分)未补办结婚登记,按同居关系处理。(2 分)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总分 分值 100 得分 2 35(1)二人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因为该房屋为李志刚婚前个人财产。(3 分)(2)“丁香园”内的住房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因为李志刚的儿子去世时,留有遗嘱,指定将该房留给父亲。(3 分)根据婚姻法第 18 条第 3 款规定,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故属李志刚的个人财产。(2 分)(3)吴淑华继承的古画是夫妻共同财产。(2 分)因为该画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2 分)(4)对吴淑华提出的要李志刚给予经济帮助的请求,人民法院不应支持。(2 分)因为吴淑华的情况不属于婚姻法第 42 条规定的“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