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pdf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那么,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概况1.1.承包方为了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有关机关审定具有2 2.装饰施工地点3.3.住房结构: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型 _ 房_ 厅,施工面积 方米.4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包工包料、清包工、局部承包).元,大写(人民币):费:5.5.承包方式:6 6.总价款:其中:管理费:材料费:_2人工一设计费::其他费用:垃圾清运费:_ 税金(3.41%3.41%)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局部的工程款按实另计.7 7.工期:白 _ 年 M M 日开工,至 _年 M M日竣工,工期 _ 天.二、材料供给1.1.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发包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应为了符合设计要求的合 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承包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包方供给的材 料、设备发生水平问题或规格差异,承包方应急时向发包方书面指出,发包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发包方承当.发包方供给的 材料抵现场后,经承包方验收,由承包方负责保管,承包方可收取发包方提 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 负责赔偿.2.2.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3.3.承包方对发包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非 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 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4.4.承包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水平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 责.如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 偿给发包方.三、关于工程水平及验收的约定:1 1.本工程执行 dbj08-62-97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水平评定验收标准.设计施工方案.2.2.本工程由3.3.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水平不合格而影响4.4.由于承包方原因造5.5.在施工过程中,工程水平,其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当,工期顺延.成水平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当,工期不变.发包方指出设计修改建议及增减工程工程时须提前与承包方联系,在签订工程工程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工程的施工,由此影响 竣工日期双方商定.凡发包方私白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发包方白负,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应予赔偿.6.6.工程验 收.甲、乙双方应急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方 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承包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发包方应予承认.事后,假设发包方要求复验,承包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假设复验合格,其 复验及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当,工期也予顺延.四、平安生产 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含电气线路、煤气管道、白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 格.承包方在施工中应米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举措,保证作业人员及相 邻居民的平安,预防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 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发包方责任的,发包方负责和赔偿;属于 承包方责任的,承包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五、工程价款程结算单.1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2.2.工程结算:详见工3.3.工程保修期壹年.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4.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开具发票.六、其它事项1 1.发包方工作:(1 1)发包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承包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并向承包方进 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局部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 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举措.向承包方提供施工 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2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 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3 3)如的确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 审批手续,并承当承当有关费用.2 2.承包方工作:(1 1)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2 2)指派 承包方驻工地代 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了承包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承包 方应急时书面通知发包方.(3 3)未经发包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 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七、违约责任1.1.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发包方应补 偿承包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方付承包方;发包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2.2.由于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承包3.3.发包方未办理有方按发包方已付款的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关手续,强行要求承包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 的损失或事故(包含罚款)由发包方负责并担责任.4.4.承包方擅白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含罚款),由承包方负责并承当责任.八、争议解决双方约定,在履行本设计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 商解决,如在3030 日内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在争议协商或诉讼期间,承包方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承 包方停工视为了违约,按本合同承当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