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烟草专卖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规定.doc

    • 资源ID:4393855       资源大小:25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烟草专卖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规定.doc

    烟草专卖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规定1.1 目的:保障和监督烟草专卖职能部门(机构)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执法过错的发生,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1.2 各县、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违法行政,需追究行政责任的,适用本规定。1.3 本规定所称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是指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因故意或过失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国家、集体的利益造成损害,依照本规定追究行政、经济责任的监督措施。1.4 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应当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和客观上的行为实施过错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相当、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1.5 各县、区烟草专卖局分别成立烟草专卖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长担任组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察科等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日常工作。1.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认定行政过错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6.1 不按法定程序、不制作法定文书或者无法定依据给予管理相对人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5.6.2 违法实施对管理相对人的财物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5.6.3 非法限制相对人人身自由造成管理相对人人身体伤害的;5.6.4 应当予以处罚(理)却不处罚(理)构成行政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按法定程序移交案件的。5.6.5 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后不依法出具书面受理凭证和不按法定程序、时效履行职责的;5.6.6 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擅自收费或者截留、挪用、私分及变相私分财物、罚没款的;5.6.7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后果的和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许可、主办机关不按照规定及时、主动协调,而是相互推诿、拖延的;5.6.8 当事人控告、申诉、群众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披露,经查实确有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5.6.9 上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调阅执法案卷发现的有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5.6.10 其他渠道发现的有错误的具体过错行政行为;1.7 行政过错责任人,按下列规定确认和划分责任;1.7.1 行政执法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直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出现的行政过错,该行政执法人员为行政过错责任人;1.7.2 由于主管部门领导的主管过错导致执法人员失误而造成的行政过错,主管部门领导为行政过错责任人。1.7.3 执法人员明知造成行政过错,而不向主管部门的领导提出的,执法人员为行政过错责任人,主管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1.7.4 经集体讨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过错,决策人为行政过错的主要责任人,主张坚持错误意见的为次要负责人,提出并坚持正确意见的不负行政过错责任。1.8 追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可根据不同情节,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1.8.1 处理1.8.1.1 行政过错情节显著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所在(处)科室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1.8.1.2 行政过错情节和后果较轻,影响较小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1.8.1.3 屡次发生行政过错,情节和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移交监察机构追究行政纪律责任;1.8.1.4 对徇私枉法、严重失职、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8.2 追究1.8.2.1 在追究上述行政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对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 对给予行政处分的责任人应调离执法岗位。1.8.2.2 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由本单位依法赔偿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过错责任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1.8.2.3 对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的案件,属于5.8.1.1情形,由专卖管理处(科) 提出依法行政告戒意见,经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送达本人,并抄送所在部门(附: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流程图)。1.8.2.4 属于本条第5.8.1.2 5.8.1.3 5.8.1.4情形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建议,经局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决定,直接送达过错责任人,并通知有关(处)科室协助执行。1.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于追究:5.9.1 主动发现行政过错并及时纠正,尚未造成后果的;5.9.2 行政过错情节轻微,未产生不良后果的;5.9.3 其它可以从轻或者免于追究的情形。1.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处分:5.10.1 因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受贿索贿等原因造成行政过错的;5.10.2 屡次发生行政过错的;5.10.3 对上级机关纠正其违法行为的决定拒不执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设置障碍或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5.10.4 因行政过错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违反5.10.15.10.4规定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立案建议,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移交监察机构调查处理。经调查不构成过错的案件,应及时撤销。1.11 被追究行政过错责任的人员,对确认的行政过错责任和给予的处分不服或有异 议的,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局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报经局领导同意,在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申诉期间,不影响处分决定的执行。

    注意事项

    本文(烟草专卖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规定.doc)为本站会员(阿宝)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