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公司授权管理规定.docx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 53 -页 共53页 制度编号: GZ/HT 003-2015施行日期: 201504-21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授权管理规定发布文号:中油建20156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开展经营活动中的授权行为,健全内控和自我约束机制,增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实行公司总部统一管理体制下的总分公司授权管理制度,遵循“分级授权、权责一致、及时调整、严格监管”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授权是指公司在法定经营范围内,授予公司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和关键岗位进行经营管理活动的权限。 本规定所称授权人为公司,被授权人为公司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和关键岗位。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各直属项目部及岗位开展经营活动涉及的所有业务。本规定不适用于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办理的公司领导/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在总部主持本部门或项目日常工作的授权,此类授权仅作为公司内部处理日常工作需要而使用,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五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应规范授权工作的管理,根据本规定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授权管理实施细则,并在下发之日起三日内报合同条法处备案。第六条公司授权应根据被授权人的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负债规模与资产质量、主要人员素质和业绩、风险控制能力、当地投资环境等条件和变化,实施动态管理。 第七条公司各直属项目部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享有相对独立权,可以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处理日常事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公司或上级单位授权范围内享有相对独立权,可以公司或海外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处理日常事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被授权人都应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和行使所授予的权利,遵守中国和所在国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同时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越权或未经授权经营。第二章 授权的分类、范围和期限第八条公司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类。(一) 基本授权是指对在公司法定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业务所授予的权限。(二) 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特别业务和特定事务所授予的权限。第九条基本授权、特别授权分为直接授权、转授权和再转授权三个层次。(一) 直接授权是指公司对公司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和关键岗位授予的权限;(二) 转授权是指公司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和关键岗位根据公司的授权,并在公司授权权限和范围内,对所辖单位、部门、分公司或项目部及岗位转授予的权限;(三) 再转授权是指上述转授权人在转授权范围内对所辖部门、单位和岗位再转授予的权限。第十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授权,被授权人接受授权并行使授权权限。法定代表人有权书面指定公司副总经理进行授权。第十一条公司授权以授权书形式办理。岗位授权可以通过颁发规章制度的方式办理。(一) 授权书包括公司直接授权书、转授权书、再转授权书等。(二)授权书内容包括:1.授权人全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2.被授权人全称或姓名;3.授权范围;4.授权期限;5.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授权的核心内容是被授权人按照授权权限进行经营,使被授权人经营管理的风险与其控制风险的能力相一致。(三)上述第(二)项规定适用于转授权书和再转授权书。第十二条授权范围:(一)基本授权范围包括:1.营运资金的经营权限;2.担保;3.代理、委托、咨询业务管理权限;4.人事管理权限;5.财务管理权限;6.法律事务管理权限;7.其他经营管理权限。 (二)特别授权范围包括:1.基本授权外的特别业务、特定事务;2.其他需进行特别授权的事项。第十三条授权期限(一) 基本授权:公司对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和关键岗位的基本授权的期限原则上为上述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一届任职期限。根据本规定,授权被撤销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的除外。(二) 特别授权:特别授权为一事一办。期限应根据授权事项办理的时间确定,但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一年。根据本规定,授权被撤销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的除外。(三)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有权决定提前终止相关授权,或减少被授权事项;如需要增加授权事项,应按照授权程序补充授权。第三章授权管理和直接授权程序及相关要求第十四条公司授权工作由合同条法处统一管理。(一) 合同条法处负责授权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检查、组织有关部门拟定授权方案、对授权内容进行法律审查、具体办理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事宜、制定各类授权书的格式以及公证、认证等。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授权工作由所属各单位的合同法律部门或合同法律事务管理岗位人员归口管理。(二) 合同条法处和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合同法律部门或合同法律事务管理岗位应规范授权管理,对授权书等授权有关的文书应建立登记、使用、保管、归档制度。(三) 合同条法处有权拒绝办理不符合规范程序的授权事宜。第十五条基本授权的直接授权程序(一) 公司总部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的直接授权,相关授权事宜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总部各部门应起草相应的授权书内容(电子版和部门或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硬拷贝),连同填报的“授权申请表”(格式见附件6)一并递交合同条法处,由合同条法处制作正式的授权书,交法定代表人签署。(二) 公司国内各专业分公司总经理的直接授权,自公司下发正式任命文件之日起三日内,由合同条法处按照本规定附件2之格式(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制作正式的授权书,交法定代表人签署。(三) 公司海外机构首席代表和海外分公司总经理的直接授权,自公司下发正式任命文件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于海外机构注册之需要办理相关授权书之日起三日内,由合同条法处分别按照本规定附件3和附件4之格式(如所在国法律法规对上述机构代表/总经理的授权书格式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该国法律法规规定之格式)制作正式的授权书,交法定代表人签署。 (四) 公司直属项目部总经理的直接授权,自公司下发正式任命文件之日起三日内,由合同条法处按照本规定附件5之格式(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制作正式的授权书,交法定代表人签署。 (五) 公司海外机构、各直属项目部的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的直接授权,自公司下发正式任命文件之日起三日内,由公司财务处制作正式的授权书,交法定代表人签署,同时,将授权书复印件递交合同条法处备案。第十六条公司在进行投标等业务时,如相关的文件中规定有授权书的格式,则相关部门应提交合同条法处,由合同条法处审核后,根据该格式办理相关的授权事宜。第十七条上述授权书的原件份数原则上一式两份,合同条法处将授权书原件一份交被授权人(或其书面委托的代表)签收,合同条法处留存一份。如果需要多份原件,或需要将授权书办理公证认证的,则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在递交合同条法处的授权申请表或内部备忘录中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办理。授权书的公证认证由合同条法处负责办理。第十八条特别授权的直接授权程序(一) 公司副总经理和总部各部门特别授权的直接授权程序1.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或总部各部门填报“授权申请表”(格式见附件6),交合同条法处;2.合同条法处在审核其合法性并签字后,再由该部门报公司主管领导初审后提请法定代表人审批。3.法定代表人审批同意后,由合同条法处制作授权书,原件一式两份,交法定代表人签署。4.合同条法处办理登记和备案后,将授权书原件一份交被授权人(或其书面委托的代表)签收。合同条法处留存一份原件,年终送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存档。(二) 国内设计分公司市场开发和招投标阶段特别授权的直接授权程序1. 此类授权为国内设计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开展市场开发和招投标业务使用的特别授权书,用途限于以公司名义开展的项目投标或招标、外省市市场准入及合同备案,以及应业主要求就某项合同的签署进行授权。此类授权书的申请、办理及被授权人的实际行使授权情况,由分公司按分公司授权管理规定执行,并承担全部授权事项的监督、执行和管理责任。2. 由国内设计分公司填报“授权申请表”及附表(格式见附件9),一次性提交全年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办理此类特别授权的人员名单,提交设计事业部;3. 设计事业部将审核签字后的授权申请表交合同条法处;4. 合同条法处在审核其合法性并签字后,由设计事业部报公司主管领导初审后提请法定代表人审批。5超出上述审批事项和人员范围的授权书,应由国内设计分公司填报“授权申请表”(格式见附件6),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6. 设计分公司可以根据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印章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领取空白加印纸,用于办理上述审批事项和人员范围内的授权书。 7. 设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授权管理办法,履行分公司规定的审批手续,做好上述审批事项和人员范围内的授权书的审批、使用及登记等管理工作。设计分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此类授权书的管理,每6个月向合同条法处提交此类授权书的登记台帐、相关审批文件及授权书的扫描件,并负责此类授权书的归档工作。(三)公司所属各单位需办理特别授权时,参照本条第一项的程序规定,相应办理本单位所需特别授权书。(四)特别授权未获批准,由合同条法处通知申请单位。(五) 岗位授权的程序参照本条第一项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行使相应的被授权权利。被授权人依据本规定获得的授权书,表明其可以对外代表公司行使授权书中赋予的相关权利,但对外行使相关的所授权利应同时受到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并不代表被授权人可以超越公司制订并颁发的关于审批权限、签字权限,以及相关事务处理权限等相应规章制度中的限制性规定。被授权人在对外行使被授权权利前,应确认该项权利的行使并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的限制性规定。第二十条公司规章制度中对被授权人的经营管理权限另有规定的,如该规定不违背并且不超越公司授权书的规定,视为公司的授权。需扩大或增加公司授权的,应按规定申请办理特别授权或者变更授权。变更授权需填报“变更延期撤销授权申请表”(格式见附件7)。公司规章制度中有关授权的内容与公司授权书的规定不一致的,应以授权书为准。第四章 转授权与再转授权第二十一条转授权包括基本授权的转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转授权。转授权、再转授权仅限于直接授权书、转授权书许可的范围。转授权不得大于直接授权,再转授权不得大于转授权。第二十二条基本授权的转授权程序(一) 公司副总经理和总部各部门的基本授权的转授权程序1.由公司总部各部门填报“转授权申请表”(格式见附件8),并同时附上转授权书底稿,提交合同条法处;2.合同条法处审核其合法性并签字;3.相关部门报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批准,之后被授权人方能签署转授权书。(二)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基本授权的转授权程序1.在授权人授权后,根据业务需要及授权书规定,所属各单位所辖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应拟订本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的授权建议,并送交上级单位或本单位合同法律部门或合同法律事务管理岗位。前述授权建议应包括授权事项、权限、行使授权的职责。2.上述合同法律部门或合同法律事务管理岗位人员,汇总各个授权建议后,拟定所属各单位授权方案,并报本单位领导。3.所属各单位应召开办公会审批本单位的转授权方案。审批通过之后,由合同法律部门或合同法律事务管理岗位人员制作转授权书,原件一式两份或多份,由被授权人签发转授权书。4.合同法律部门或合同法律事务管理岗位人员将授权书原件交被转授权人(或其书面委托的代表)签收。5.转授权人应于转授权书签发之日起五日内,将一份转授权书原件送交合同条法处备案。 第二十三条特别授权的转授权程序(一) 公司副总经理和总部各部门的特别授权的转授权程序根据业务需要及授权人同意,受权人进行转授权的,应参照本章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办理。(二)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特别授权的转授权程序根据业务需要及授权人同意,被授权人进行转授权的,应参照本章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第二十四条再转授权(一)根据业务需要及转授权人同意,被转授权人需办理再转授权的,应按照转授权人制定的授权管理实施细则办理。(二)再转授权书应报转授权人备案。第二十五条被授权人因故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应办理对被授权人第一副职的转授权,由第一副职代被授权人行使合同签字等权限。第二十六条被授权人应将前述转授权书在签发之日起五日内,报送合同条法处备案。第五章 授权调整、撤销、变更与终止第二十七条如发生下列情况,授权人应依其程度,调整或撤销对被授权人的授权:(一) 由于辞职、调离、被除名等原因,被授权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二) 被授权人由于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办理授权事务的;(三) 被授权人在办理授权事务过程中超越授权范围和期限的;(四) 被授权人对外行使被授权权利时违反公司限制性规定的;(五) 被授权人违反本规定第四章转授权的规定进行转授权的;(六) 被授权人滥用被授权的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七) 被授权人申请撤销授权经公司同意的;(八) 授权事项改变或不存在;(九) 公司内部机构和管理制度发生重大变化和调整;(十) 授权人认为应调整和撤销授权的其他情况。本款规定适用于转授权。第二十八条直接授权被调整或撤销的,相关被授权人应将授权书原件自调整或撤销之日起七日内交还合同条法处。遗失或有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交还的,应说明原因并书面保证不再行使被撤销的权利。被撤销的授权事务,如有必要,由公司另行授权他人行使。转授权的调整与撤销,应报上一级单位或转授权人备案。 第二十九条直接授权变更、调整的程序由合同条法处制作授权书,原件一式两份,交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条法处办理登记和备案后,将授权书交被授权人(或其书面委托的代表)签收。 (一) 授权期间,被授权人因业务发展需要扩大权限的,或发生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调整(或撤销,下同)等变更事项的,由被授权人或公司有关部门拟订授权变更建议,送合同条法处商有关部门拟定变更授权方案。主管领导初审后,提请法定代表人审批同意。法定代表人审批同意后,合同条法处凭法定代表人批件,重新制作直接授权书,原件一式两份,交法定代表人签署。(二) 合同条法处办理登记和备案后,将授权书原件一份交被授权人(或其书面委托的代表)签收。合同条法处留存一份原件,年终送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存档。(三) 自新的授权书生效之日起,被授权人应按变更后的授权执行。(四) 未经本规定授权变更程序,公司总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通知等文件对直接授权进行变更。(五) 在变更授权书下发前,被授权人不得自行扩大或增加授权。第三十条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授权将自动终止:(一) 授权期限届满;(二) 授权被撤销;(三) 被授权人发生分立、合并、被撤销或被更名;(四) 实行新的授权制度和办法;(五) 授权人认为应终止授权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一条直接授权发生变更或终止的,转授权与再转授权应相应进行变更或终止。第三十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参照本条规定将有关转授权和再转授权的变更和调整、终止的条件和程序作为上述单位授权管理实施细则的必要内容。第三十三条在授权期限内,对被授权人的任免变动,公司人力资源处应于正式任命文件颁发前通知合同条法处。任免通知与变更后的授权书同时下发被授权人。被授权人(或其书面委托的代表)签收变更后的授权书,并同时将原授权书交合同条法处。第三十四条直接授权到期后,被授权人应自授权书失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失效之授权书原件交还合同条法处。遗失或有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交还的,应说明原因并书面保证不再行使被撤销的权利。第三十五条相关直接授权如果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需要办理延期的,被授权人所属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填报“授权延期申请表”(格式见附件7),至少提前十五日递交合同条法处,由合同条法处制作正式的授权书交法定代表人签署。本条所称延期是指在原授权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对原授权期限的延展,延展的期限不得超过原授权的有效期限。如果延展的授权内容超出原授权的内容,则需要按照本规定的程序重新办理授权申请手续。第三十六条转授权的延期由相关总部各部门和公司所属各单位办理,签署后三日内递交/传真至公司合同条法处备案。第六章 行使授权的职责第三十七条行使授权的职责是指被授权人行使授权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行使授权的具体责任人是本条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主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对其所在部门或单位所有授权项下的业务负总的责任,副职对其分管范围的工作负责;主管责任人对其主管的授权项下的业务负责;直接责任人对其经办的事项负责。(一)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副总经理、总部各部门的经理、副经理;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总经理/主任、副总经理/副主任、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二) 主管责任人是指所属各单位所辖部门、项目部、分公司的经理和副经理。(三) 直接责任人是指直接经办人员。第三十八条行使转授权及再转授权的职责参照本章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行使授权职责的内容主要包括:(一) 被授权人应选派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工作;(二) 必须保存行使授权工作中各业务环节所存留的有效文件或凭证、单据等;(三) 行使授权必须符合规定的程序;(四) 本规定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责任;(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第七章 监管、检查和处罚第四十条公司授权监管工作在公司统一管理下,建立总分公司即公司总部和公司所属各单位两级监管系统。被授权人离职,其执行授权和管理情况应作为离职审计的重要内容。第四十一条合同条法处和所属各单位合同法律部门或合同法律事务岗位人员负责检查授权执行情况,有权对变更授权(或转授权)提出建议,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或所属各单位主管负责人。第四十二条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与授权事项相关业务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超越授权、未经授权开展业务以及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应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正并上报。第四十三条合同条法处将不定期对公司各项授权工作进行抽查。如发现被授权人有超越授权范围和期限行使权利、行使权利违反公司相关限制性规定、违反本规定转授权等违反本规定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况,有权要求相关部门或单位、个人改正。必要时,应将相关情况上报公司领导,追究相关部门或单位、个人的责任。第四十四条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授权从事经营管理,同时还应监管授权及转授权的执行情况,履行执行授权和监管的双重职责。第四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经人事部门审核,按人事管理权限上报审批。对严重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人员,合同条法处商纪委监察处后有权共同提出处理意见。第四十六条被授权人违反本规定,不正当行使权利,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公司或上级单位将采取措施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七条对违反转授权及再转授权的行为,适用本章的规定。第四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举报的权利和义务,举报的受理部门为公司纪委监察处。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九条公司所属海外全资子公司和部分国内专业分公司虽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身份,不需公司授权即可以独立对外开展业务和签署法律文件,但在本规定中视同为分公司管理,对其的相关授权管理亦参照分公司授权模式进行。第五十条 本规定由合同条法处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五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司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公司总部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授权书格式(中英文)2公司国内各专业分公司总经理授权书格式(中英文)3. 公司海外代表处首席代表授权书格式(中英文)4. 公司海外分公司总经理授权书格式(中英文)5. 公司直属项目部总经理授权书格式(中英文)6授权申请表7变更/延期/撤销授权申请表8转授权申请表9授权申请表(用于国内设计分公司市场开发阶段授权事宜)附件1公司总部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授权书格式编号:授权委托书授权单位: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_被授权人: _ 身份证号: _工作单位: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职 务: 副总经理/XX部门经理一、授权人授权范围(以合同协议签署为例)授权人在此授权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副总经理/XX部门经理_依据本授权书,代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签署以下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一)(二)上述授权范围中所列合同、协议名称,仅为归类代表性名称。对于未列明的合同、协议,以合同、协议的性质为判断标准,凡同类性质的合同、协议,均视为已包括在所列合同、协议类型中,被授权人均有权签署。二、行使授权的职责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行使相应的被授权权利。被授权人在对外行使被授权权利前,应确认该项权利的行使并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的限制性规定,不得越权或滥用职权。越权部分是越权人的个人行为,越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转授权被授权人对前述授权权限有/无转授权。四、授权期限本授权书由授权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后,自 _年_月_日起生效,有效期截至_年_月_日。XXX签字底样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_年_月_日No. CPECC/POA/POWER OF ATTORNEYPrincipal: China Petroleum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CPECC)Legal Representative: Attorney: Valid ID Card Number:Title: Vice General Manager/XXX Department Manager. Scope of Attorneys AuthorityThe Principal, China Petroleum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CPECC), hereby authorizes _, Vice General Manager/ XXX Department Manager as its attorney to sign the following contracts, agreements and relevant documents on behalf of it:1. 2. The aforesaid contracts and agreements are only general categories. For the contracts and agreements that are not specified above but can be classified into these categories, the Attorney shall also have the authority to sign them.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AttorneyThe Attorney shall exercise his/her rights within the scope and duration of authority. Before acting, the Attorney shall make sure that his/her acts will not violate the restrictive code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Corporation, and shall not act beyond the authorized scope or abuse his/her power. Otherwise, the Attorney shall assume all the legal liabilities arising from his/her individual acts beyond the scope of authority.Rights of DelegationThe Attorney has the rights to delegate his/her authority to a third party. ValidityThis Power of Attorney shall come into force upon the official seal of CPECC and signature by its Legal Representative, with the validity period from MM DD, YY to MM DD, YY. XXXs signature_(Printed name), Legal RepresentativeDate of SignatureChina Petroleum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附件2公司国内各专业分公司总经理授权书格式编号: 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下称“总公司”)法定代表人:_ 被授权人:_ 身份证号:_工作单位: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XX分公司(下称“分公司”)职 务:总经理 授权人在此授权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XX设计分公司总经理 _ 依据本授权书,行使分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咨询等业务相关的经营、管理权力,有权代表分公司或总公司,签署分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不包括国内工厂化EPC项目的合同、协议及其所涉及的相关文件。一、授权人声明下述权限只能由总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统一行使,除总公司特别授权外,任何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不得自行行使:(一)以总公司名义出版发行内部报刊;(二)对外融资权(包括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及其他商业贷款等);(三)以总公司名义提供对外担保;(四)办理金融衍生产品;(五)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六)对全日制学生的委托代培及组织全日制学历进修的审批权;(七)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由公司总部以法人名义统一行使的其他权限。二、授权人授权范围(一)经营管理权限;除以下事项外的分公司经营管理事务:1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指标及其调整;2分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审批、下达;3分公司领导班子年度绩效奖金兑现;(二)人事管理权限;除以下事项外的分公司日常人事管理事务:1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含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的考核任免;2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的考核任免;3分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的考核任免。(三)财务管理权限;1经公司批准后的分公司银行帐户开立与撤销,及日常资金管理;2按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分公司除对外融资权(包括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及其他商业贷款等)、对外担保、办理金融衍生产品、对外投资、对外捐赠以外的各项银行、税务等财务管理事务。(四)项目管理权限除以下事项外的项目管理事务:1国内工厂化EPC项目管理(五)合同法律事务管理权限1分公司负责除以下合同外的以分公司名义或总公司名义签订和管理的合同:(1)国内工厂化EPC项目合同2分公司负责以下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1)配合或按公司总部授权管理分公司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分公司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是指以分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为当事人,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纠纷案件:a. 涉诉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b. 一审由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c. 可能引发群体诉讼或者系列诉讼的;d. 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公司总部和分公司重大权益或者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2)管理除分公司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以外的,以分公司为当事人的法律纠纷案件;(3)依据分公司规定,应当由其管理的以其下属单位为当事人的法律纠纷案件。三、行使授权的职责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行使相应的被授权权利。被授权人在对外行使被授权权利前,应确认该项权利的行使并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的限制性规定,不得越权或滥用职权。同时,履行监管下属职责,保持本单位稳健经营。越权部分是越权人的个人行为,越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允许转授权、特别授权的事项与权限(一)被授权人在本授权书所列授权范围内有转授权。(二)需扩大或增加公司授权的,应按规定取得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五、授权期限:本授权书由授权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后,自 _年_月_日起生效,有效期截至_年_月_日。XXX签字底样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_年_月_日No. CPECC/POA/POWER OF ATTORNEYPrincipal: China Petroleum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the Corporation”)Legal Representative: Attorney: Valid ID Card Number:Title: General Manager of China Petroleum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XXX Branch (“the Branch”)The Principal, China Petroleum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hereby authorizes _, General Manager of China Petroleum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XXX Branch as its attorney, to exercise the rights of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within the business scope of the Branch including survey, engineering and consulting. To sign contracts, agreements and relevant documents within the business scope of the Branch on behalf of the Corporation or the Branch, excluding domestic factory EPC projects. . Authorizers StatementThe following authorities shall only be exercised by the Corporation on the unification basis in the name of China Petroleum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unless specially authorized by the Corporation, no business units or branch offices allowed to exercise them at its discretion in the name of its own:1.the authority of examining and approving the publication of internal newspapers or periodicals in the name of the Corporation;2. the external financing authority (including government loans,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loans and other commercial loans);3. to provide the external guarantee in the name of the Corporation;4. to transact the financial derivative products;5. the outbound investment, the outbound contribution;6. the authority of examining and approving the entrusted training of full-time students and the further education of full-time degree;7.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the relevant laws, regulations and rules, other authorities shall be exercised by the headquarters of the Corporation on the unification basis in the name of legal person. Scope of Authorization1. the operation and man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