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智能扫地机器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参考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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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智能扫地机器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参考模板).docx
泓域咨询 /南昌智能扫地机器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目录第一章 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6一、 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6二、 家庭服务机器人行业的发展趋势9三、 服务机器人行业概况10四、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11第二章 行业、市场分析13一、 全球家庭服务机器人行业现状13二、 全球家庭服务机器人行业现状13三、 我国家庭服务机器人行业发展现状14第三章 运营模式分析17一、 公司经营宗旨17二、 公司的目标、主要职责17三、 各部门职责及权限18四、 财务会计制度21第四章 法人治理结构28一、 股东权利及义务28二、 董事30三、 高级管理人员34四、 监事36第五章 SWOT分析38一、 优势分析(S)38二、 劣势分析(W)40三、 机会分析(O)40四、 威胁分析(T)41第六章 发展规划47一、 公司发展规划47二、 保障措施48第七章 项目节能说明51一、 项目节能概述51二、 能源消费种类和数量分析52能耗分析一览表52三、 项目节能措施53四、 节能综合评价55第八章 项目环境保护56一、 编制依据56二、 建设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56三、 建设期水环境影响分析59四、 建设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59五、 建设期声环境影响分析60六、 营运期环境影响60七、 环境管理分析61八、 结论65九、 建议65第九章 人力资源配置分析66一、 人力资源配置66劳动定员一览表66二、 员工技能培训66第十章 工艺技术分析69一、 企业技术研发分析69二、 项目技术工艺分析72三、 质量管理73四、 项目技术流程74五、 设备选型方案75主要设备购置一览表75第十一章 投资方案77一、 投资估算的依据和说明77二、 建设投资估算78建设投资估算表82三、 建设期利息82建设期利息估算表82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83四、 流动资金84流动资金估算表85五、 项目总投资86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86六、 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87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87第十二章 项目招投标方案89一、 项目招标依据89二、 项目招标范围89三、 招标要求89四、 招标组织方式90五、 招标信息发布91第十三章 附表93建设投资估算表93建设期利息估算表93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94流动资金估算表95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96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97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98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98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99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摊销估算表100利润及利润分配表100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101本期项目是基于公开的产业信息、市场分析、技术方案等信息,并依托行业分析模型而进行的模板化设计,其数据参数符合行业基本情况。本报告仅作为投资参考或作为学习参考模板用途。第一章 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一、 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1、有利因素(1)人力成本上升2014年社科院发布的蓝皮书亦指出,在2020年之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减幅相对放缓,年均减少155万人;之后一个时期减幅将加快,2020-2030年将年均减少790万人,2030-2050年将年均减少835万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从2005年的1.82万元增长到2014年的5.64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1.97%。劳动力的不断减少以及人口红利的消失使得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进一步引起简单劳动设备的替代率明显上升,人们普遍不愿意从事的程序化、重复性的简单劳动,人们普票愿意从家务劳动中释放出来,因而包括吸尘器机器人在内的家庭服务机器人的需求有着强劲的刚性驱动。(2)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升级伴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家庭服务机器人可以逐步提高产品功能的多样性、使用的便捷性和应用的广泛性。目前,家庭服务机器人技术包括导航及路径规划、多机器人协调、人机交互、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在内的核心技术的进步,具体涉及算法、语音、处理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目的是实现家庭服务机器人的智能性和自主性。随着物联网和云计算等领域的核心技术的日益成熟,智能家居的理念逐渐走进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包括吸尘器机器人在内的家庭服务机器人的生产成本不断下降,消费者的购买门槛在不断降低,家庭服务机器人产品的市场容量也将不断扩大。(3)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家庭服务机器人所涉及机器人产业一直是我国从“中国制造”转变为“中国智造”所需大力发展的产业,因此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2005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便提出服务机器人行业的提前部署。2012年国家在多个“十二五”专项规划中对机器人产业的发展进行部署。2015年5月由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中,真正意义上将相关产业上升到制造强国这一战略层面。文件明确提出机器人是未来发展重点领域,在服务机器人领域围绕医疗健康、家庭服务、教育娱乐等应用需求,积极研发新产品,促进机器人标准化、模块化发展,扩大市场应用。同时,突破机器人本体、减速器、伺服电机、控制器、传感器与驱动器等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集成设计制造等技术瓶颈。2016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了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了机器人产业5年的总体发展目标,包括大力发展的应用领域以及需要重点突破的核心零部件。2、不利因素(1)高端技术人才欠缺家庭服务机器人产业属于技术密集、人才密集以及资金密集型产业。我国成为全球机器人的最大市场,且每年保持高速增长,而人才储备数量和质量却捉襟见肘,特别是从事专业研发及应用的技术人才。首先,机器人研发与生产是一个交叉复合领域,涉及机械、力学、电子等多个专业领域,因此对人才要求较高。其次,家庭服务机器人作为一个新兴产业,高校在该领域的教育培养体系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尽管目前有不少实验室以及产学研合作,但国内尚少有高校能够大规模地培养此类高端人才。(2)资金投入压力较大前沿技术的基础研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随着家庭服务机器人产品智能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需要不间断的投入大量研发资金进行前瞻性、基础性研发,由此才能完成推出下一代产品所需的技术积累,这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未来家庭服务机器人行业的进入门槛,使行业内的技术创新型企业面临较大的融资压力,成为制约家庭服务机器人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二、 家庭服务机器人行业的发展趋势家庭服务机器人产品或智能家居系统的基本诉求均是让消费者生活更加安全、舒适、便捷,提供包括服务、管理功能在内的居住环境。随着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智能家居系统发展的方向包括家庭服务机器人在内的硬件的智能化和联网化。智能化是指产品自发地感知和满足用户日益增多的需求,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帮助家庭服务机器人在未来变得更加智能,当机器人能够对学习做出反应时,感知能力将会大大增加。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家庭服务机器人未来可以更准确地理解用户的需求,并自主满足人类需求的反馈,显著提升用户的操控体验,是理想的家居智能应用控制平台。物联网(IoT)技术可以优化家庭服务机器人,实现个性化和灵活性要求。随着未来物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全屋智能家居生态圈行程有望推进。目前市场上的家庭服务机器人产品主要是扫地机器人为代表的家务机器人,扫地机器人实现了地面清洁等特定功能的智能化,主要特征为“工具型”。随着家庭服务机器人在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方向上取得突破,在人机交互、万物互联等方面的智能化程度将出现质的提升,充当“智能家居控制平台”、连接住户与各类家电的管家机器人也已经逐步走向市场。基于家庭场景的多元化开拓,其他解放住户劳动力的需求无处不在,更多类别的家庭服务机器人有望在核心技术的突破下孕育而生,未来应用场景广阔的服务机器人为将成为家庭服务机器人行业多元化的重点方向。长期来看,具有协作功能的“管家型”机器人可能成为机器人技术的最大趋势,家庭服务机器人有可能成为连接住户与各类家电的智能家居的控制平台,从而实现由“工具型”向“管家型”的转变。伴随着硬件的高度智能化以及统一运行平台的形成,最终智能家居未来会走向集中控制,成为完整、统一的生态运行系统。三、 服务机器人行业概况按照国际机器人联盟(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Robotics,IFR)的分类,机器人一般分为两类:工业机器人和服务机器人。其中,工业机器人通常应用于装配、搬运、码垛、焊接、涂胶、喷涂等制造业生产环境,而服务机器人通常应用于生活等非制造业环境。其中,参照国际机器人联盟(IFR)按照应用领域划分的分类,服务机器人可进一步分为两类:个人/家用机器人和专业服务机器人。个人/家用机器人主要包括家庭作业机器人、娱乐休闲机器人、住宅安全机器人、残障辅助机器人等;专业服务机器人主要包括场地机器人、专业清洁机器人、医用机器人、水下机器人等。从机器人的工作环境上来讲,工业机器人的工作环境通常都是已知的,而服务机器人所面临的工作环境通常都是未知的。因此,工业机器人相对更重视运行精确度,而服务机器人在技术性能方面更侧重于环境感知、人机交互。为了更好的提升环境感知能力和人机交互能力,服务机器人在对传感器等硬件性能要求较高,依赖于人工智能等软件技术的发展。服务机器人产品将通过软硬件加深融合的方式对传统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功能更为强大且应用场景更为丰富;服务机器人作为物联网生态系统中的信息交换中枢,还可以借助互联网和云为其他联网设备提供即时信息输入,并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自主操控其它联网设备,市场前景十分广阔。我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把服务机器人列为未来15年重点发展的前沿技术,并于2012年制定了服务机器人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支持行业发展。2015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强化高端制造业的国家战略规划中国制造2025,所列示的重要产品中,对于服务机器人做出发展规划:“重点开发养老助残、家政服务、社会公共服务、教育娱乐等消费服务领域机器人;重点开发医疗康复机器人、空间机器人、救援机器人、能源安全机器人、无人机等特种机器人”。四、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第二章 行业、市场分析一、 全球家庭服务机器人行业现状据IFR预计,2017年个人和家庭使用的服务机器人数量增加了25%,达到850万台左右。到目前为止,个人和家庭使用的服务机器人主要集中在家庭机器人领域,包括吸尘器和扫地机器人、除草机器人以及娱乐和休闲机器人等。据IFR预计,2015-2018年全球家庭服务机器人四年年均复合增长率35.24%,显著高于服务机器人的预期复合增长率;2017年,家用机器人包括吸尘器、除草机、清洁窗户机等销量近610万台,同比增长了31%。根据Technavio的研究报告,预计2018年家务机器人销售量占家庭服务机器人的比重将达到75%,因此家务机器人在家用服务机器人销售量中占据着主要部分。扫地机器人主要有吸尘、扫地、擦地等功能,满足了地面清洁智能化的用户需求,与其他类型家庭服务机器人相比,扫地机器人具有生产技术相对成熟、技术可实现性强、需求量大等特点,目前全球范围内已进入大规模量产阶段,从而推动了家庭服务机器人总销售额的迅速增长。二、 全球家庭服务机器人行业现状据IFR预计,2017年个人和家庭使用的服务机器人数量增加了25%,达到850万台左右。到目前为止,个人和家庭使用的服务机器人主要集中在家庭机器人领域,包括吸尘器和扫地机器人、除草机器人以及娱乐和休闲机器人等。据IFR预计,2015-2018年全球家庭服务机器人四年年均复合增长率35.24%,显著高于服务机器人的预期复合增长率;2017年,家用机器人包括吸尘器、除草机、清洁窗户机等销量近610万台,同比增长了31%。根据Technavio的研究报告,预计2018年家务机器人销售量占家庭服务机器人的比重将达到75%,因此家务机器人在家用服务机器人销售量中占据着主要部分。扫地机器人主要有吸尘、扫地、擦地等功能,满足了地面清洁智能化的用户需求,与其他类型家庭服务机器人相比,扫地机器人具有生产技术相对成熟、技术可实现性强、需求量大等特点,目前全球范围内已进入大规模量产阶段,从而推动了家庭服务机器人总销售额的迅速增长。三、 我国家庭服务机器人行业发展现状扫地机器人作为清洁机器人的一种,其针对的目标用户是所有家庭,其需求痛点恰恰是为了使人们从日常地板清洁工作中解放出来,它迎合了市场痛点的需求。由于我国服务机器人产业起步较晚,且城市化水平以及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基数不高,我国家庭清洁多数仍采用人工清洁或者普通吸尘器等方式。根据德国GFK(德语:GesellschaftfrKonsumforschung,一家在全球范围内统一进行耐用消费品零售调查和研究的国际权威市场研究公司)统计数据,我国家庭服务机器人在沿海城市的产品渗透率仅为5%,内地城市仅为0.4%,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虽然近几年我国扫地机器人市场迅速发展,但绝对规模仍然较小,渗透率也较低,目前与欧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虽然由于生活习惯、住宅特点不同,我国的扫地机器人渗透率可能并不能达到美国的水平,但巨大的差距仍然保证了近几年市场仍有足够的发展空间。由于居民可支配收入逐渐提升、城市化持续增长、技术不断进步等积极因素,我国国民对以扫地机器人为代表的家庭服务机器人购买力逐渐提升。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对包括服务机器人在内的智能化产品需求也逐步增强。由于城市化带来的快节奏生活导致消费者家务时间明显减少,导致消费者对家务机器人购买需求呈现刚性化特征。随着工业4.0和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技术进步带动力服务机器人智能化程度的迅速提升,同时国内智能手机渗透率较高,消费者使用智能手机作为移动终端远程遥控家庭服务机器人,提升了消费者的用户体验。综上,居民可支配收入、消费观念、城市化进程、技术等多方面因素使得我国家庭服务机器人市场需求呈现迅猛增长的态势。第三章 运营模式分析一、 公司经营宗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运用经济组织形式的优良运行机制,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利益,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 公司的目标、主要职责(一)目标近期目标: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精干主业,分离辅业,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快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完善管理制度及运营网络。远期目标:探索模式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产业发展新思路。坚持发展自主品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此外,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实施多元化战略,向产业集团化发展,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把公司建设成具有先进管理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二)主要职责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法自主经营。2、根据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智能扫地机器人行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经营决策。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智能扫地机器人行业有关政策,优化配置经营要素,组织实施重大投资活动,对投入产出效果负责,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区域内智能扫地机器人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4、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5、指导和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管理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搞好公司企业文化建设。6、在保证股东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集中资产收益,用于再投入和结构调整。三、 各部门职责及权限(一)销售部职责说明1、协助总经理制定和分解年度销售目标和销售成本控制指标,并负责具体落实。2、依据公司年度销售指标,明确营销策略,制定营销计划和拓展销售网络,并对任务进行分解,策划组织实施销售工作,确保实现预期目标。3、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销售动态、市场竞争发展状况等,并定期将信息报送商务发展部。4、负责按产品销售合同规定收款和催收,并将相关收款情况报送商务发展部。5、定期不定期走访客户,整理和归纳客户资料,掌握客户情况,进行有效的客户管理。6、制定并组织填写各类销售统计报表,并将相关数据及时报送商务发展部总经理。7、负责市场物资信息的收集和调查预测,建立起牢固可靠的物资供应网络,不断开辟和优化物资供应渠道。8、负责收集产品供应商信息,并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技术和供就能力进行评估,根据公司需求计划,编制与之相配套的采购计划,并进行采购谈判和产品采购,保证产品供应及时,确保产品价格合理、质量符合要求。9、建立发运流程,设计最佳运输路线、运输工具,选择合格的运输商,严格按公司下达的发运成本预算进行有效管理,定期分析费用开支,查找超支、节支原因并实施控制。10、负责对部门员工进行业务素质、产品知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不断培养、挖掘、引进销售人才,建设高素质的销售队伍。(二)战略发展部主要职责1、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拟定项目发实施方案。2、负责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定期编制信息分析报告,及时报送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并对各部门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行考核。3、负责对产品供应商质量管理、技术、供应能力和财务评估情况进行汇总,编制供应商评估报告,拟定供应商合作方案和合作协议,组织签订供应商合作协议。4、负责对公司采购的产品进行询价,拟定产品采购方案,制定市场标准价格;拟定采购合同并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签订合同。5、负责起草产品销售合同,按财务部和总经理提出的修改意见修订合同,并通知销售部门执行合同。6、协助销售部门开展销售人员技能培训;协助销售部门对未及时收到的款项查找原因进行催款。7、负责客户服务标准的确定、实施规范、政策制定和修改,以及服务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8、协调处理各类投诉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并建立设诉处理档案,做到每一件投诉有记录,有处理结果,每月向公司上报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9、负责公司客户档案、销售合同、公司文件资料、营销类文件资料、价格表等的管理、归类、整理、建档和保管工作。(三)行政部主要职责1、负责公司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立、完善和修订工作。2、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及优化公司的内部运行控制流程、方法及执行标准。3、依据公司管理需要,组织并执行内部运行控制工作,协助各部门规范业务流程及操作规程,降低管理风险。4、定期、不定期利用各种统计信息和其他方法(如经济活动分析、专题调查资料等)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五、在选择产品供应商过程,定期不定期对商务部部门编制的供应商评估报告和供应商合作协议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5、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运营、财务、人事等业务政策及流程的执行情况。6、负责平衡内部控制的要求与实际业务发展的冲突,其他与内部运行控制相关的工作。四、 财务会计制度(一)财务会计制度1、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2、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将不另立会计账簿。公司的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4、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利润分配。(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具体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除非经董事会论证同意,且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决议通过,两次分红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本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10%。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未实现盈利;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包括70%);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3)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并在征询监事会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如遇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规划安排、董事会的情况说明等信息。(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5)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现金分红或股利的派发事项。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二)内部审计1、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2、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三)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1、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2、公司保证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3、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4、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30天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第四章 法人治理结构一、 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2、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3、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6、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7、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二、 董事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2、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第九十五条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除非有下列情形,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1)本人提出辞职;(2)出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3)不能履行职责;(4)因严重疾病不能胜任董事工作。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3、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3)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7)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11)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2)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5、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6、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其离任之日起2年内仍然有效。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7、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8、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 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3、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4、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5、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6、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7、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1)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2)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4)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8、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9、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总经理安排的工作,行使总经理授予的职权。副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副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副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10、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11、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 监事1、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2、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3、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4、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5、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7、监事不得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