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人民政府对于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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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人民政府对于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实施意见.docx
易县人民政府对于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实施意见易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平安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看法 易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平安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看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管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实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平安省长责任制的实施看法(冀政发20*14 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平安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看法(保政发20*8 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粮食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看法: 一、强化粮食平安责任 明确政府的粮食平安责任,县政府担当保障本地粮食平安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实力建设。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维护全县粮食平安方面担当的主要责任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实力;落实和完善国家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爱护农夫种粮主动性;落实县级粮食储备,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结构合理、储存平安;主动推动粮食收储供应平安保障工程建设,提高粮食流通实力;接着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粮食调控政策,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平安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动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 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一)严格落实耕地爱护制度。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切实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安排管理,严格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爱护红线,严格限制新区建设及新增各类开发区和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基本农田爱护制度,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实行永久爱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变更用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先补后占、以补定占。落实耕地爱护责任制度,实行政府领导干部耕地爱护离任审计制度。 (二)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接着抓好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大力推动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等项目建设。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用好中心财政补贴资金,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保证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高效节水浇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重点项目;不断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农业综合生产实力。 (三)提升种粮科技水平。深化推动粮食丰产科技示范工程,集成一批粮食节本增效稳产增产技术体系,建立一批千亩、万亩示范基地。加强高产、优质、多抗粮油品种的引育,扶持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子企业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科技领域,努力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队伍建设,保障编制和专业对口以及人员经费运转,同时加大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力度。建立基层农技推广责任制,完善以服务实效和农夫满足度为主的绩效考评机制,调动基层农技人员工作主动性。大力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切实抓好高产创建整建制推动和粮食万亩示范片建设,增加示范带动实力。大力实施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行动,集成示范机械化浇灌、机械化植保、化肥深施、中耕管理、秸秆处理、耕整地、精量播种、高效收获、作物烘干等生产全过程的机械化技术,力争到 2020年实现粮食作物主产区全覆盖。 (四)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夫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对其干脆用于或者服务于规模化粮食生产的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经营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复垦为耕地。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 1000 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限制在 3 亩以内;种植面积超过1000 亩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 10 亩。激励集中兴建公用设施,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激励有条件的农户在自愿的前提下,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在流转过程中,要避开非粮化,坚决禁止非农化。对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资金要向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倾斜,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申报条件的,优先支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依据县财力状况,优先支持流转期限在 5 年以上、流转面积在 100 亩以上的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加大对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并在新型职业农夫培育、农业技术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全程社会化服务等项目上赐予倾斜支持。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重点支持为农户供应代耕代收、统防统治、烘干贮存等服务。 (五)增加粮食可持续生产实力。主动支持开展旱作农业和节水农业。通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科学运用化肥农药等措施,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严格地下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抓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大力推广小麦节水品种等农业节水项目,探究可推广可复制的节水增粮机制,确保农业节水取得实效。以粮食主产区为主,兼顾棉油菜等重要经济作物种植区,开展农机深松作业,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激励发展木本油料,拓宽粮油供应来源。加强农业气象灾难防卫,加强重大病虫害监测,结合实施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小麦一喷三防、玉米一喷多效集成减灾项目,在粮食主产区、重大病虫重发区,组织开展统防统治、应急防治,有效限制重大病虫危害。 三、切实爱护种粮主动性 (一)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农业局、财政局要严格执行粮食补贴公示制度,做到补贴方案、结果、发放过程和举报电话四公开,完善补贴发放一卡通结算方式;进一步规范粮食补贴面积增减改变手续,建立粮食补贴基础信息资料系统,利用信息系统发放补贴。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农业支持爱护补贴向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重点乡镇倾斜,向新型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农业发展银行要仔细履行财政支农资金代理拨付职能,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做好补贴资金的全程监督拨付工作。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对粮食作物保险赐予支持。落实国家粮食价格政策,确保粮食价格保持合理水平。 (二)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仔细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爱护种粮农夫主动性。依据粮食种植布局和交通条件,统筹设立粮食收购网点,便利农夫售粮;在接着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导作用的基础上,激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加政策性粮食收购。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根据国家政策做好收购资金的供应管理工作,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自主收购粮食的支持力度。激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与粮食生产者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实行保底收购、利润返还等方式,让粮食生产者共享加工销售的收益。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根据河北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方法规定,严格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查处无证收购行为。坚持开展粮食收购政策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转圈粮、打白条和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 四、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 (一)加强粮食储备管理。建立县级粮食储备制度,全面落实市核定我县的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要进一步优化粮食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完善轮换管理和库存监管机制。财政局要落实储备费用和利息补贴资金,农业发展银行要落实储备所需贷款资金。 (二)主动创新粮食储备机制。探究建立政府储备和社会储备相结合的分梯次地方粮食储备新机制。地方政府通过运用财政、金融、投资等政策手段,建立政府掌控的社会粮食周转储备,作为地方粮食储备的有效补充。激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化市场主体参加粮食储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粮食经营、加工企业最低最高库存制度,激励企业保持合理商品库存。 五、增加粮食流通实力 (一)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仔细组织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平安保障工程。将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作为重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好、维护好,尽快形成与本地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仓储物流体系。加快粮食危仓老库修理改造。严格落实地方各项配套政策,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主动支持国家新增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建立项目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单位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审批、备案(核准)等前期手续,仔细落实地方承诺,保证高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支持种粮大户和农夫合作社建设带有烘干设备的储粮设施。建立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爱护制度,任何单位和组织均不得随意处置国有粮食仓储设施。对运用各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进行处置,须按程序逐级报批,并根据减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确保区域内国有粮食仓储实力不下降。 (二)加大粮食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力度。大力推广散粮、成品粮集装化物流方式,引导购销运企业联合运营,主动融入黄淮海流出、京津流入国家粮食物流通道。将城乡粮油供应网点建设列为县政府民生工程项目,纳入城乡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建立完善政府投入与社会资本投资相结合的长效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区域性粮油批发交易中心功能,加快联网竞价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各类政策性粮食购销、轮换网上交易,激励社会商品粮油入场联网交易。主动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培育一批公益性成品粮批发市场和从事粮食物流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三)加强粮食产销合作。充分发挥我县毗邻京津两大销区和小麦、玉米的生产优势,主动利用各种协作平台,根据互惠互利的原则,切实加强与京津等粮食主销区的产销合作关系。对在我县建立粮源基地和异地储备的,要供应各种支持。引进和支持国内粮食企业到我县建立粮源基地,到小麦、玉米主销区建设仓储物流设施和营销网络。 六、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 (一)培育发展新型粮食流通主体。接着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围绕一县一企、一企多点目标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扶持壮大骨干企业。妥当解决国有粮食企业欠缴职工社会保障金、历史性亏损挂账等遗留问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持和督导国有粮食企业通过关闭、注销和破产等法律程序加快处置呆坏账。国有粮食企业改制中土地运用权转让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国有资产处置收益,要优先用于职工安置、补缴职工社会保障金以及确保区域内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主动发展混合全部制粮食经济,支持民营粮食企业、粮食经纪人规范发展,主动为其创建公允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励粮食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利用期货市场规避经营风险,实现期现贸易有机结合。 (二)推动粮食产业升级。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壮大粮食仓储和加工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大力推广储粮四合一升级新技术及利用仓顶光伏发电技术,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跨更加展。开发地方传统风味和新型优质健康主食产品,激励企业提升装备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扩大精细加工,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创新经营模式,发展仓储物流冷链设施。向乡镇和农村延长生产营销触角,提高市场占有率,服务百姓生活。 七、维护粮食市场基本稳定 (一)完善粮食调控机制。有效发挥地方粮食储备吞吐、加工转化的调整作用和财政补贴的导向作用,仔细落实国家粮食政策,确保粮食市场稳定。 (二)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20*年底前,全县要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确保严峻自然灾难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每个乡镇(处)至少有 1 个应急供应网点。易县城区根据常住人口 10 天的供应量,建立成品粮储备,实行企业自愿、政府认定、签订合同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粮食加工和经营企业担当应急供应任务并赐予必要支持。 (三)加强粮食监测预警。健全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调查统计体系,完善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制度,确保调查数据刚好精确。落实粮食经营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督促各类涉粮企业根据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规定,建立经营台账,定期向粮食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发挥物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在粮食监测预警中的作用,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 (四)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加快建立全市粮食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完善粮食经营者档案,建立粮食经营企业信用信息库,探讨制定粮食经营企业信用标准和诚信评价体系。坚持分类监管,建立粮食经营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坚持依法管粮,粮食、质监、发改(物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快建立粮食市场监督管理协调机制,依法查处粮食违法经营活动。做好粮食行政执法监督,确保执法主体明确、行为规范。 八、强化粮食质量平安监管 (一)加强源头治理。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试点,从源头上防治粮食污染。建立农产品产地监测预警制度,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平安风险。健全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运用等监督管理制度,大力推广缓控释肥等高效肥料和生物农药等低毒低残留农药,深化推动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建立和完善全县耕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检测工作,定期向县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加快建成农村垃圾、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水等收集处理系统,有效解决耕地面源污染问题。 (二)健全粮食质量平安保障体系。2018 年底前,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放心粮油供应网络,为消费者供应平安、健康、养分的粮油产品。建立收获粮食质量平安监测体系,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加强对粮食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的监测和管控。对超标粮食实行定点收购、分类储存、定向销售等,禁止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加强对库存粮食质量平安监管,主动探究利用库存粮食识别代码技术,建立粮食识别制度和质量平安追溯机制。实现散粮可标识、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缘由可查明、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依据粮食生产状况,完善和落实粮食生产和质量平安方面的地方标准。 (三)落实粮食质量平安监管责任。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平安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县、乡两级监管责任,加强对进入食品生产企业粮食和进入商场、超市、市场口粮监管。深化开展粮食质量平安治理整顿,完善不合格粮食处理和有关责任追究机制。 九、主动提倡节粮减损和健康消费 (一)加强爱粮节粮宣扬教化。广泛开展爱粮节粮宣扬教化活动,大力普及养分健康学问,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讲健康、讲节约的粮食消费习惯,营造厉行节粮的深厚社会氛围。深化开展爱粮节粮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等行动。开展文明餐桌活动,推行科学文明餐饮消费方式。加强对餐饮业和单位食堂等的引导和监督,大力提倡光盘行动,制止餐桌上粮食奢侈行为。餐饮等行业协会要制定反对奢侈粮食的行规行约,引导餐饮企业自觉开展节约行动。 (二)全面实施节粮减损。大力推动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加强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力度,削减粮食产后损失,支持粮食企业为农户开展代储业务,有关部门要加强引导和监管。将种粮大户和农夫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储粮设施建设纳入全市粮食仓储设施支持范围。粮食、质监、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要引导督促粮油加工企业按国家标准和标样适度加工,合理限制加工精度,避开过度加工造成粮食奢侈和养分流失,提高成品粮出品率和副产品综合利用率。 十、落实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 (一)落实粮食平安各项保障措施。农业局负责做好全县粮食生产工作,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工作,粮食局统筹抓好全社会粮食流通工作,县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做好粮食生产、流通、市场监管等相关工作。财政局要接着支持保障粮食平安的相关工作。 (二)加强监督做好考核工作。发改局、粮食局、农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实施看法加强对粮食平安工作的监督检查,重大状况刚好向县政府报告。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定期对粮食平安工作进行总结,完善档案资料,协作做好市政府每年的粮食平安责任制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