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模拟试题8卷.docx
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模拟试题8卷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模拟试题8卷 第1卷 问:离婚后,子女随男方还是女方生活?正确答案: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还可以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的,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简述血痕检验程序。本题答案:肉眼检查;预试验;确证试验血;种属鉴定;血痕的个人识别;其他检验。下列哪项不属于切创的特点()A.创缘平整B.创壁光滑C.创底小于创口D.创底平整E.创角锐利参考答案:C 问:哪些情形下可以判决准予离婚?正确答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如何认定感情破裂呢?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某年某月在郊外发现一具女尸,经查系为一中学生张某,尸检处女膜新鲜破裂,疑似是强奸杀人。经侦查嫌疑人刘某可疑但已失踪。送检的材料及检验结果:1)阴道擦拭物经抗人P30检验为阳性.解离法检验ABO型为AB型.DNA分析得出有XY在内的十个位点基因型,提示犯罪嫌疑人的信息2)女尸血样及现场提取的两根有毛囊的阴毛,经DNA分析均为女性,经解离法检验ABO型均为B型。请问检验结果提示的问题及刘某失踪如何进一步检验?参考答案:STR性别不符1)尸检处女膜新鲜破裂,阴道擦拭物经抗人P30检验为阳性.解离法检验ABO型为AB型.DNA分析得出有XY在内的十个位点基因型,提示嫌疑人的信息。2)现场提取的两根有毛囊的阴毛可能是受害人所留。3)提取嫌疑人刘某的父母血样以推断是否刘某。 死者呈拳击样姿势,说明是生前烧死。()此题为判断题(对,错)。答案:错误 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关系之一是:A.法律条文由法律规范体现出来B.一个法律条文可以包括几个法律规范在内C.一个法律规范就等于一个法律条文D.一个法律规范不能包括在几个法律条文中正确答案:A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模拟试题8卷 第2卷简述尸变征象在检案中的法医学意义?答案:一、确定死亡二、认定尸姿三、分析死因四、估计死亡时间五、提高鉴别能力 陈某在旁听其弟涉嫌抢劫罪的审判中,强行殴打被害人,对此行为,合议庭经院长批准后对刘某处以15日拘留。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扼痕参考答案:由于指肚及手指末端的指甲卡压皮肤所致,因此具有圆形或椭圆形及新月形、短线型擦挫伤的特点。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者,尸斑呈粉红色。()此题为判断题(对,错)。答案:正确 挫伤的法医学意义 ( ) A 、 可证明外力作用 B 、 可推断致伤物的种类 C 、 可判明生前伤 D 、 可认定致伤物A.可证明外力作用B.可推断致伤物的种类C.可判明生前伤D.可认定致伤物正确答案:ABC 劳动监察的事项包括A.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B.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C.用人领导的管理能力D.职业介绍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规定的情况正确答案: 皮肤受伤称之为()。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模拟试题8卷 第3卷 钝器创的特点( )。A.创缘整齐B.创壁有压扁的毛发C.创腔无组织间桥D.创底平坦正确答案:D 生物学死亡(名词解释)本题答案:指从分子和细胞水平上说,机体已经或正经历着死亡,新陈代谢完全停止。 挤压伤多当场死亡。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在我国,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调整主要由电子商务法律来进行。(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答案:错误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 ),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A.保护武器B.制止违法犯罪行为C.保护自身安全D.制服罪犯正确答案:B 问:送货上门途中受损责任应由谁承担? 我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彩电,经开箱验货,付清了款项。根据商场送货上门的承诺,由商场经理安排车辆把彩电送回家。途中遇到紧急情况,不慎将彩电摔坏。为此,我要求商场换货,但该商场经理认为我在商场已经验货付款,双方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货物离开商场后损坏的风险应由我承担,故拒绝换货。请问,我能否要求商场换货?正确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看出,此案争议的焦点实际上就是货物的交付地点,是商场还是你家。如果是商场,你就不能要求换货;如果是家中,你就有权利要求商场换货。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来说,消费者验货付款之后,即取得了商品的所有权,商品即算交付。但是,此案中商场有送货上门的承诺,这是对商品交付地点的事先约定,即货物送到消费者家中才算交付,所有权才发生转移,在送达消费者家中之前,商品的所有权仍属于商场。因此,正是这一承诺改变了商品的交货地点。既然彩电的交货地在你家中,那么彩电途中受损的风险自然应由商场承担,故你有权要求商场换货。简述高坠损伤的特点。参考答案:1)损伤广泛而严重,多种类型的损伤并存2)体表损伤相对较轻,而内部损伤严重3)损伤多集中于体表一侧4)复合型损伤,多处损伤由一次性暴力作用形成5)高坠过程中碰撞其它物体,可造成相应损伤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模拟试题8卷 第4卷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参考答案:正确 在民事执行中,人民法院发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以依职权宣告被执行人破产,执行破产财产。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是党的事业至上、法院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我不会犯法,没必要学习法律B.他先骂了我,所以我把他打成脑震荡也不算违法C.犯了法,认错了也必须要接受法律处罚D.偷同桌一支铅笔没关系正确答案:C 公安机关法医学最主要的研究范围是( )A.医疗事故B.工农业事故C.传染病死亡D.暴力性人身伤亡正确答案:D氰化物中毒死亡尸体胃内可闻及何种气味()A.苦杏仁味B.鱼腥味C.蒜臭味D.一氧化碳味参考答案:A 国务院某部制定一行政规章,规定对某种行政违法行为,除处罚单位以外,还要给予直接责任入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有关规定这一违法行为处罚的行政法规并没有规定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这一规章是否违法?A.违法,因为规章无权规定行政处罚B.违法,因为规章无权规定罚款的行政处罚C.违法,因为本规章超出了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范围D.不违法正确答案:C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模拟试题8卷 第5卷 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安全检查设备由司法警察部门派专人保管B.安全检查设备使用时开机即可C.手持金属探测器应根据电量的多少来使用D.手持金属探测器由引导员使用正确答案:A死后抛尸入水者,若水压较大时,可有少量溺液进入小肠。(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参考答案:× 人权的内在制约是指:A.权利受到公共利益的制约B.权利本身所固有的界限C.权利受到政策的制约D.权利受到法律的制约正确答案:D 下列各项中,旅行社的哪些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的规定?A.甲旅行社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给乙旅行社B.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C.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不真实D.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正确答案:ABCD发放电子证书即是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权利,又是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义务。(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答案:错误法医学上对死亡的分类有哪些?他们的各自概念与特点是什么?参考答案:死亡分为心脏死亡、肺脏死亡和脑死亡。心脏死亡:是指源于心脏疾病或损伤而导致心功能严重障碍或衰竭所引起的心跳停止先于呼吸停止的死亡。肺脏死亡:指源于呼吸系统的疾病或损伤导致呼吸功能严重障碍或衰竭所引起的呼吸停止先于心跳停止的个体死亡。脑死亡:是指大脑、小脑和脑干等在内的全脑功能活动不可逆地永久性丧失,也可成为全脑死亡。 押解重大案件被告人时应采用的姿势为( )。A.三名司法警察押解重大案件被告人时,应始终采用站姿B.三名司法警察押解重大案件被告人时,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姿势C.两名司法警察分别位于被告人两侧后,一手抓住被告人的肘部,另一手自然下垂D.一名司法警察位于被告人的身后,保持立正姿势正确答案:ACD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模拟试题8卷 第6卷 问:租赁房屋被卖后,是否有权继续承租? 朱某因儿子在县城读高中,为照顾儿子,就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民房,并与房主陈某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陈某将其所有的一间二居室房租给朱某居住,期限3年,至朱某儿子高中毕业。一年后,陈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就将该房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张某。张某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要求朱某终止租赁,将房屋腾出。朱某认为其租赁合同未到期,要求继续租用,不愿腾房。对此,朱某是否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正确答案: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房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也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根据上述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时,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受影响,新的所有人须尊重承租人使用权的原状,新所有人取代原所有人成为新的出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本案中,张某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应当按照陈某与朱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继续让朱某承租该房屋,朱某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继续租赁该房。 问: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正确答案: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亨有使用权。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另外,因为我国农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按家庭人口、劳动能力以农户为单位分配的,一般不作过多调整,以保持其稳定性。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妨碍农户其他成员对自留山、自留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但并不是继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继续经营和使用。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必须携带( )。A.警官证B.枪支C.办案资料D.手铐正确答案:A 皮下出血的特点 ( )A.可发生在任何受损部位B.范围局限、边界较清C.颜色较浅呈淡紫红色D.表面无异常正确答案:AB 保护刑事案件现场中,遇有生命危险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 )A.立即扭送公安机关B.立即通知其家属C.采取急救措施D.采取强制措施正确答案:C 勒沟的特点应为( )。A.水平方向走行,呈闭索形式B.深度均匀一致C.颈动脉内膜可见损伤D.多呈马蹄状正确答案:AB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 )。A.人民B.中国共产党C.民主党派D.九三学社正确答案:A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模拟试题8卷 第7卷血痕开展DNA鉴定的最长时限是多少?参考答案:3-5年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列哪一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A.同级人民法院B.上级人民法院C.下级人民法院D.各级人民法院正确答案:C机械性损伤的类型有哪些?参考答案:1)按致伤物区分,可分为钝器伤、锐器伤和火器伤三类。2)按受伤情况分,可分为军事上、生产上、交通上和日常生活上的机械性损伤四类。 强某于某一天公司上班时,发现公司的墙上贴满了一强某与其业务公司老板有不正当关系的诽谤字画。强某特别气愤,拿着这些字画到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法院非未受理案件,原因是没有明确的被告人。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 机械性窒息的一般尸体内部征象系指( )。A.内脏淤血B.流涎、流涕,二便失禁C.面部皮肤及粘膜下出血点D.颜面肿胀发绀正确答案:A 常见的钝器伤可分为()。本题答案:棍棒伤,斧锤伤,砖石伤,徒手伤、咬伤、挤压伤、高坠伤 何谓多基因座复合扩增?本题答案:1)在一个PCR体系中同时扩增多个靶基因座的方法叫做复合扩增。2)复合扩增可提高单次检测的信息量,提高个人识别率,也可降低成本和检材的消耗。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模拟试题8卷 第8卷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法则中中立原则主要包括( )方面的中立。A、主体中位B、技术中位C、同等保护D、媒介中位E、实施中位答案:BCDE法医学是一门医学与法学相结合的边缘学科。()此题为判断题(对,错)。答案:正确 尸斑的发展,按其过程分为()、()和()。本题答案:坠积期;扩散期;浸润期 张某为自己的机动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间内张某的机动车与李某的机动车碰撞,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在事故后不断索赔未果,直至事故后第三年,张某同意赔款,张某的朋友吴某为此提供保证。再过半年,因张某、吴某仍拒绝履行,李某要求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张某有权以侵权之债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不向李某支付赔款B.吴某有权以侵权之债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承担保证责任C.某保险公司有权以侵权之债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D.某保险公司有权以保险合同之债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正确答案:D 液体检材提取时,可采用的提取方法为( )。A.吸取法B.局部提取法C.载体提取法D.转移提取法正确答案:AD 赫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公安机关向其父母送达逮捕通知书时,其父母称已经与赫某断绝关系,拒绝签字。这时,公安机关应当留置送达。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 司法警察部门根据( )选派司法警察值庭。A.庭审活动的时间B.庭审活动的规模、类型C.诉讼参与人的数量D.场地条件正确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