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务无纸化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16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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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务无纸化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164.docx
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务无纸化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164 南江县政府选购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人:南江县人民 检察院项目名称:检务无纸化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编号:四川鑫浩采招 2018 0 10 号中国四川巴中南江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amp; amp;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印制2018 年 年 3 3 月 公允 公正 公开2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 3 其次章 投标人须知5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5 第四章投标人应当供应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 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8 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41 第六章评标方法 57第七章政府选购合同 70公允 公正 公开3第一章投标邀请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 的托付,拟对 检务无纸化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编号:四川鑫浩采招0 10 号二、 招标项目:检务无纸化会议系统升级改造三、资金来源: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四 、 招标项目简介:1.选购内容:无纸化会议系统是新一代数字化会议系统,本系统采纳全新的会议模式,将传统会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虚拟化、主体信息和承载介质数字化,在将来可将多种信息化技术融入会议的各环节、贯彻会议全过程,将频繁召开的会议全部搬上 ios、安卓平台,使管理者在更短时间内完成多于以往的任务。(详细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选购需求); 2.项目最高限价:90 万元; 五、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选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实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本次政府选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参与本次政府选购活动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若该系统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公允 公正 公开4六、招标文件获得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 2018 年 3 月 7 日至 2018 年 3 月 14 日 08:3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 号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得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供应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供应本人身份证明。七、投标截止时 间:8 2018 年 年 3 3 月 月 7 27 日 日 09: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8 2018 年 年 3 3 月 月 7 27 日 日 09:00 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八、开标地点: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选购人: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地址: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827-8223404 选购代理机构: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地址: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 号邮编:635600 联 系 人:简女士 联系电话:0827-8887997 159 2838 7022南江县采管办:0827- - 8268381公允 公正 公开5其次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选购预算本项目选购预算:90 万元; 超过选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预算:90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2 低于成本价不正值 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选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供应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供应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依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分)、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具体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供应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选购项目选购需求、专业实际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状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供应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公允 公正 公开6序号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依据政府选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方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赐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标。2、参与本政府选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供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根据四川省政府选购当事人诚信管理方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选购活动中实行干脆从总分中扣除 3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2.供应商参与政府选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状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4 评标状况公告 全部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状况,采纳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状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选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5 投标保证金 金额:18000 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需通过投标人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缴纳。收款单位: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南江支行。银行账号:123943952551。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 3 月 27 日 08: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填写方式:投标保证金单据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选购项目编号的保证金),未按以上方式填写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无效响应。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将保证金缴纳相关证明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并检验保证金缴纳原件于开标前在开标地点交给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工作人员。6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合同约定。交款时间:合同约定。7 选购文件询问 联系人:简女士。 联系电话:159 2838 7022。8 开标、评标工作询问联系人:简女士。 联系电话:159 2838 7022。公允 公正 公开7序号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9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电话:159 2838 7022。地址: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 号 。10供应商询问 依据托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选购单位和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负责答复。代理机构联系人:简女士 联系电话:159 2838 7022地址: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 号。邮编:635600。11 供应商质疑 依据托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选购文件的质疑由选购单位和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负责答复;对于选购过程由选购单位和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负责答复;对于选购结果由选购单位和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负责答复。联系人:简女士。联系电话:159 2838 7022。地址: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 号。邮编:635600。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选购文件、选购过程、选购结果的范围。1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选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江县采管办。联系电话:0827-8268381 邮编:635600。13政府选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选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选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选购网公告;政府选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选购合同将向本选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江县采管办备案。14 招标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公允 公正 公开8序号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合同分包 允许不允许 二、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选购项目。2. 有关定义2.1 选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选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选购人是南江县人民检察院。2.2 选购代理机构 系指依据选购人的托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选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选购代理机构是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 招标选购单位系指选购人和选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与投标和向选购人供应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1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 向选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4. 投标费用公允 公正 公开9 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担当。5.充分、公允竞争保障措施5.1 供应相同品牌产品处理。供应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与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选购人自主实行公允、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与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选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供应的部分或全部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供应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无纸化系统软件,无纸化后台管理软件;且二、四、五楼会议室所采纳的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2 5.2 供应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与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选购人自主实行公允、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与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 5.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干脆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选购活动。选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干脆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与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后续的政府选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 5.4 前期参加供应商处理。为选购项目供应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选购项目的其他选购活动。供应商为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选购需求、公允 公正 公开10编制选购文件过程中供应询问论证,其供应的询问论证看法成为选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选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选购项目供应规范编制。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选购项目中,同时托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招标文件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打算投标文件和参与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留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6.1 投标邀请; 6.2 投标人须知; 6.3 投标文件格式; 6.4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6.5 投标人应当供应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6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6.7 评标方法; 6.8 合同主要条款。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招标选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选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全部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公允 公正 公开11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选购人或者选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7.3 投标人认为须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选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选购单位可以确定是否接受投标人的申请事项。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 依据选购项目和详细状况,招标选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供应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担当。四、投标文件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选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全部来往书面文件均须运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需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供应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假如出现差异和冲突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0 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选购项目全部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纳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公允 公正 公开12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本次政府选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学问产权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运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运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扰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学问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学问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担当全部相关责任。13.2 选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学问成果及学问产权。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纳自有学问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供应相关学问产权证明文件。运用该学问成果后,投标人需供应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供应无限期技术支持,选购人享有永久运用权(含选购人托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运用权)。13.4 如采纳投标人所不拥有的学问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需包括合法获得该学问产权的相关费用。14 投标 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投标人每种服务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公允 公正 公开13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意。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2)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4)产品彩页资料;(5)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6)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7)投标人认为须要供应的文件和资料。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供应的有关文件及实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承诺函;(2)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 2016 年度或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7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供应,但须供应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6)纳税证明(近 1 年内随意 3 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装进标书); (7)社保证明(供应近 1 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装进标书);公允 公正 公开14(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9)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0)投标人承诺赐予招标选购单位的各种实惠条件(实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选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选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供应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供应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11)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12)商务应答表;(13)售后服务承诺; (14)其他投标人认为须要供应的文件和资料。4 14.4 售后服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主动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修理人员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修理响应时间等。分别供应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5 14.5 其他部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15 投标文件格式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 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需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公允 公正 公开15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选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因投标人自身缘由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选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选购代理机构不担当相应责任;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根据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选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选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缘由未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选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缘由未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供应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选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7 投标有效期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0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需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2 因不行抗力事务,选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公允 公正 公开16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后续选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选购人可以自主确定是否可以赐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选购人选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选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后续选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选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按打算投标文件 正本 1 1 份、副本 4 4 份、资格性响应文件 1 1 份、开标一览表1 1 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晰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样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纳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晰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实行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18.5 投标文件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公允 公正 公开17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20 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选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缘由。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样。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样,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选购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公允 公正 公开18五、开标和中标22 开标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选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与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选购代理机构主持,选购人、投标人代表参与。评标专家不参与开标活动。22.2 开标时,可能依据详细状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状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状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样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样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样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说明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 全部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的确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公允 公正 公开19 23. 开标程序23.1 开标会主持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根据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起先。当众宣布参与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依据状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依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依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随意依次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供应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供应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晰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马上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供应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全部投标人代表应马上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全部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便利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订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查询。24 开评标过程存档公允 公正 公开20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5. 评标状况公告全部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状况、采纳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状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选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6. 中标通知书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选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选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实行邮寄、快递方式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26.3 中标通知书对选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选购人变更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值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2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选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选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选购活动。26.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简女士,联系电话:159 2838 7022。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选购人签订公允 公正 公开21选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缘由逾期未与选购人签订选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2 选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3 中标人因不行抗力缘由不能履行选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选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选购合同,以此类推。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 4 份)送采管办进行合同编号。28. 合同分包本次政府选购合同不允许分包履行。 29. 合同转包本选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选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选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选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选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选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 补充合同选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选购人须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变更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全部补充合同的选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选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选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选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选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需与原政府选购合同一样。公允 公正 公开2230. 履约保证金 30.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0.2 假如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值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31. 合同公告选购人应当自政府选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选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选购网),但政府选购合同中涉及国家隐私、商业隐私的内容除外。32. 合同备案选购人应当将政府选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选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选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当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4. 验收 34.1 本项目选购人及其托付的选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根据政府选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选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方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4.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南江县政府选购验收单到南江县财政局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选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选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选购当事人诚信管理方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赐予行政惩罚或者以公允 公正 公开23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5. 资金支付选购人将根据政府选购合同规定,刚好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选购资金。七、投标纪律要求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供应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实行不正值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选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选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供应其他不正值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选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值理由拒不与选购人签订政府选购合同; (7)未根据选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选购合同; (8)将政府选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供应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选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供应虚假状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根据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公允 公正 公开24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7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根据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选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选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政府选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方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选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选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具体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选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九、其他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选购中有改变的,根据改变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改变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干脆根据改变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公允 公正 公开25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样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依据自身投标状况作说明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须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