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公司规章制度范本参考 .doc
2021 最新公司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那么第 1 条为标准厂方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厂方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厂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 2 条员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第 3 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厂方所有员工,包括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别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 4 条员工享有获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平安卫生保护,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恪守厂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 5 条厂方负有支付员工劳动酬劳、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消费运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治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第 1 条厂方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那么,特别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 2 条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那么,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 3 条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 18 周岁(必须年满 16 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第 4 条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伪内容。第 5 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厂方。厂方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拘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 6 条厂方十分注重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依照员工素养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骄傲感和职业道德认识。第 7 条厂方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依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 个月至 6 个月:合同期限 3 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 1 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 2 个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 6 个月。风险提示: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那么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酬劳、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背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能够先征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征询题,防止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第 1 条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第 2 条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受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第 3 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第 4 条厂方与员工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由厂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能够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酬劳、违约责任等。第 5 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厂方能够解除劳动关系:(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招聘和录用条件:(此录用条件仅作参考,请依照贵司的实际情况定标准)A、依照本工厂特点,按工作才能、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B、所招员工须通过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测试(依照需要选择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2)严峻违背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的;(请依照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峻”的标准,例如:造成公司损失到达 1000 元等)(3)严峻渎职,营私作弊,对厂方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请依照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峻”的标准,损失金额到达“严峻”的标准)(4)被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6)厂方依法制定的惩处制度中规定能够辞退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厂方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能够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 6 条有以下情形之一,厂方提早 30 天书面通知员工,能够解除劳动关系:(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厂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提示:厂方组织员工进展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必需要以书面的方式把通过何种培训及调整何种工作岗位记录下来,以便作为一份有力的证据)(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照的客观情况发生严重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厂方消费运营发生严峻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 7 条厂方与员工能够在劳动合同中商定违背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商定,遵照公平、合理的原那么。员工违背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商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厂方以下损失:(1)厂方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商定的按商定办理;(2)违背竞业限制商定的,双方另有商定的应当按照商定向厂方支付违约金。第 8 条非厂方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早 30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厂方。试用期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早 3 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厂方。知悉厂方商业机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早通知期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不超过 6 个月)。员工给厂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规定赔偿厂方的损失。第 9 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2)员工开场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早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出入厂区治理第 1 条员工出入厂区需凭本人厂牌,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第 2 条员工上下班时间出入工作场所,须服装整齐,并佩戴厂牌。第 3 条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有签准有效的放行条。第 4 条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请假论处,保安凭签准有效之“外出申请单”放行。第 5 条员工携带箱包等行李出厂,一律自觉接受保安开包检查,否那么不予放行。第条凡公司财产(不管有无用途)未持经公司指定干部(治理课主管)签核的放行条均不得带出工厂,违者以偷窃论处。第 7 条公司车辆外出,须由需求单位填写派车单,经公司指定主管签核后方可放行。第 8 条员工下班后不得随意在消费区域走动、逗留。第 9 条来访者,由门卫征询清来访单位来访事由后联络被访者,得到被访者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表”,发给其“访客证”(访客证须佩戴于来访者的左胸前)并指引其进入会客室等候。会谈后,来访者出厂时交还“访客证”,门卫并在“访客登记表”上注明出厂时间(访客单位上须有被访人签名)。来访人员除非由总经理以上核准,可免登记“访管登记表”。上班时间谢绝私访。第 10 条应聘人员,由门卫通知指定人员,得到同意后,由保安带其至会客室或者指定考试场所面试。第 11 条未经总经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让外来人员进入参观消费车间、实验室等公司治理区域。第 12 条车辆应于指定地点停放,送货车于指定地点卸货、点收,装卸货柜时,保安监视,无关人员不得接近。第 13 条一切违禁品禁止进入厂区,员工摩托车和自行车应于指定地点停放第五章打卡治理制度第 1 条公司采纳上下班打卡制度,除总经理特准之人员外,全体在职人员上下班、加班均需亲身打卡,不得托人、代人打卡,否那么当事人双方记大过处分。第 2 条上下班在指定地点打卡,打卡后工卡必须插在指定的卡位,严守秩序,不得插队、拥堵、吵闹。第 3 条不得提早在打卡处等候打卡,下班时间铃响后方可排队打卡,假设有违背,查实后予以处分,领班应负连带责任。第 4 条打上班卡后不得接着打上班卡(即打连卡),两次打卡时距最低是半小时。第 5 条不得无故提早上班或延后下班,如特别情况须提早或延后,须按公司规定进展加班申请,否那么总务科在统计加班工时时,直截了当按正常上、下班时间进展核算,严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第 6 条上下班工时均以半小时为单位,未满半小时的不予计算,员工上班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第 7 条因出差无法正常打卡者,总务部凭“外出申请单”签卡,因其它公务无法正常打卡者,应在公务完毕后以“内部联络单”方式呈上级主管签字后交人事签卡。第 8 条因打卡机毛病造成无法打卡或打卡出错,由领班或统计员清点人数,送卡交总务部签卡。各部门主管无权签卡。第 9 条保安监视打卡,上下班时工卡应置于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开工卡,涂改、毁坏或藏匿工卡。第 10 条上下班认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个月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漏打卡者于当天或第二天上午写内部联络单,员工找主管签,职员找厂长或经理签,人事接单后予以签卡。漏打卡超过连两次的,漏打部分不计考勤,凡打卡时间混乱、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找人事签卡者一律不计工时。第 11 条本人签卡、涂改工卡视为无效,并给当事人记小过处分。第 12 条毁坏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乱画、粘贴别人工卡上的工时等行为,一经发觉,予以记大过处分,情节严峻,予以辞退。第 13 条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污迹,不能折叠变形,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总务部申请补办。第六章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第 1 条厂方恪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工作时间;对特别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第 2 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自觉打卡,无故未打卡者按缺勤处理。第 3 条厂方依照消费需要,经与员工协商能够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第 4 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第 5 条员工当年度法定节假日以国务院公布的为准。第 6 条工伤假: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在公司所属区域内,因公受伤者,凭医院证明,其治疗疗养期间给予工作假,底薪照付(详细规定参照工伤相关规定)。第 7 条婚假:员工本人在职期间结婚(以领取结婚证为准),且在领取结婚证后 1年内可申请婚假,婚假包含休息日,不得分开休。销假时必须附结婚证明,供人事备案,婚假期间工资照付。第 8 条丧假: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子女)亡故,给与3 天的丧假,返厂时必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供人事备案,假期工资照付。第 9 条探亲假:给予省外工作员工每年度 3 天的探亲假,探亲假期间工资照付,往来差旅费员工自行承担。第 10 条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休年假必须提早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工资照付。第 11 条产假:实行打算生育的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 98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 15 天,难产的增加 15 天。符合本省/本市打算生育条例的,依照条例给予额外奖励假。员工休产假前须提供结婚证、生育效劳证、户口本、诊断证明等有关打算生育证明原件;并提供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人力资源部存档。第 12 条陪产假:依照本省/本市打算生育条例的规定给予陪产假,工资照付。第 13 条流产假: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应依照医院诊断证明,妊娠不满四个月的,给予 15 天的产假;妊娠在四个月以上的,给予 42 天的产假。第 14 条事假:有需要先填写请假单经公司指定干部核准后方可离开,年终考绩会参考此项,请假期间不付工资。请事假未经批准未到岗的,按旷工 计。第 15 条病假:因疾病或生理缘故须治疗疗养者,可请病假,并须提供正规公立医院盖章的病假证明。第 16 条员工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干部人员请假须有职务代理人,特别情况事后需补请假单,延假也需补写请假单。第 17 条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请者,必须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名批准后,再交至总务科方可生效。第七章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第 1 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第 2 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厂方能够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第 3 条厂方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厂方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第 4 条厂方以货币方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第 5 条有以下情况之一,厂方能够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扣除依法赔偿给厂方的费用;(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遭到厂方处分的罚款;(6)劳动合同商定的能够减发的工资;(7)依法制定的工厂规章制度规定能够减发的工资;(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开工资;(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能够扣除的工资或费用。第 6 条厂方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依法支付应由厂方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第八章劳动平安卫生与劳动保护第 1 条厂方努力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平安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展检查。第 2 条厂方对员工进展平安消费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平安消费认识,熟悉平安消费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平安操作技能。第 3 条厂方实行平安消费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平安征询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平安主任)对全工厂的平安征询题负责。第 4 条厂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别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第 5 条用电平安(1)一般员工应掌握用电平安的一般知识。操作用电设备的员工除应明白得用电平安的一般知识外,还要明白得相关平安操作规程。(2)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历证,熟知电气平安操作规程,明白得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维护、检收过程中的平安要求。(3)禁止员工违章使用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4)工厂内的电源开关,未经受权,禁止员工随意操作。(5)电气设备着火,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第 6 条特种作业平安(1)特种作业是指可能对操作者本人、别人和四周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作业。目前厂方的特种作业包。(2)特种作业工作人员须获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3)特种作业人员须恪守平安操作规程,禁止违规作业。第 7 条消防平安(1)自觉恪守厂方制定的消防平安规章制度。(2)厂方禁烟区内禁止吸烟。(3)厂方内禁止私自动用明火。动火作业须得到批准,并做好平安防备措施。(4)熟知平安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平安疏散通道的畅通。(5)积极参加厂方组织的消防演习,学会使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扑灭初期火灾技能,理解火灾报警方法,认识火场逃生要领,提高灭火自救才能。(6)发生火源、火灾的应及时报告并报警处理。第九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那么第 1 条员工必须恪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必须本人打卡,不得委托别人打卡或代替别人打卡;(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别缘故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报或委托别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6)一次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那么以旷工论处;(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早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早一周书面通知;(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任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第 2 条员工必须恪守如下工作守那么和职业道德:(1)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厂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3)严格恪守厂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平安消费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适应,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厂方环境卫清洁;(6)保护公物,小心使用厂方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成心损坏厂方财物;(7)倡导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8)搞好厂方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惹事;(9)关怀厂方,维护厂方形象,敢于同有损厂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场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11)上班时间原那么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12)恪守厂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厂方的商业机密。第 3 条员工必须恪守如下平安守那么和操作规程:(1)消费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平安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恪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质量量,维护设备平安及保障人身的平安;(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觉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4)发觉直截了当危及人身平安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5)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挪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平安的地点,不得随意乱放;(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留意烟火。(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厂方;(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平安,关好门窗、上好门锁。第十章奖励与惩处第 1 条为加强员工的责任感,鼓舞员工的积极性和制造性,提高劳动消费率和工作效率,厂方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嘉奖,依照实际情况给人民币 100 元至 100000 元不等的奖金。(1)关于消费技术或治理制度,提出详细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奉献较大的;(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器具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奉献较大的;(3)遇到灾变,勇于负责,措施得当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记小功一次,给予奖金 XX 元。(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灾变,自动维护员工平安,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2)关于本身事业有严重改善,为公司带来直截了当或间接明显利益者;(3)如公司发生盗窃事件能提供线索,最后能破案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记大功一次,给予奖金 XX 元。(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防止危险减少者;(2)自动维护员工平安,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3)维护公司严重利益,防止严重损失者;(4)对产品改良有严重奉献或使本钱明显降低者;(5)确有其它严重功绩者。第 2 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怀厂方,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第 3 条为维护正常的消费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厂方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处制度。惩处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第 4 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判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 1 次,并罚款 20 至 50 元;每警告 2 次记过 1 次;一个月内被记过 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 6 次以上的,属于严峻违背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同时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1)委托别人打卡或代替别人打卡的;(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 3 分钟以上)的;(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4)擅离任守或串岗的(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7)浪费厂方财物或公物私用的;(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的;(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13)在禁烟区吸烟的;(14)随意挪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的;(15)违背厂方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谈、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第 5 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判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 1 次,并罚款 50 至 100 元;一个月内被记过 3 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 6 次以上的,属于严峻违背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同时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1)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 3 日以上的(含 3 日);(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厂方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妨碍厂方消费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厂方利益受损的;(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网络游戏的;(6)将厂方内部的文件、账本给厂方外的人阅读的;(7)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8)未经同意私自互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9)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第 6 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属于严峻违背规章制度,经查证属实,予以辞退同时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并报公安或相关司法、执法机关追查刑事责任:(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直截了当造成设备损坏、停工、停产,损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的;(2)工作不负责任,本人运营看管的公共财物被骗、被盗,或由于本人过失消费废品、浪费燃料、原材料,给企业造成损失 1000 元以上的;(3)挑衅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妨碍消费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4)滥用职权,违背政府法令,违背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滥发奖金的;(5)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受贿受贿行为的;(6)盗窃、贪污、侵占或成心损坏厂方财物,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7)违背厂方保密制度,泄露厂方商业机密,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第十一章公司考核方法目的:为合理评核全厂所有在职人员工作绩效,鼓舞表彰先进工作者,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到达提升全厂营运绩效之目的,特制定本方法。第 1 条适用范围:全厂在职人员。第 2 条相关权责:治理部、人事处:负责制定和监视施行全厂绩效评核,并稽核其执行情况。第 3 条评核方式:各单位每月 31 号前需对在职员工绩效作出评核,以使弹性薪资发放以及岗位调动有所依照,并将评核结果填写于月绩效评核表送交治理部人事课。(1)评核及核定权限:员工:由其组长进展评核,并送交单位及部门主管核定;组级干部、技术人员:由单位主管进展评核,并送交部门主管核定;课级干部、工程师:由部门主管进展评核,并送交总经理核定;(副)经理级(含)以上干部:由总经理、董事长核定。(2)人事课审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情况、奖惩情况、违规率等,并送交各单位,作为各单位评定级别之依照。(3)评核等级评分标准A、年度营业目的中月工作打算之达成情况;B、各立项工作打算之达成情况;C、各工程之达成情况;D、各业绩之达成情况;E、个人产能、质量及日常表现;F、其它能表达详细价值的工作。(4)特别治理工程中,按工程或签呈中涉及的绩效考核要素,或依消费会议或运营会议中决议之评分依照。(5)绩效奖金之评定等级详细方法:评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被评定人员进展观察考核,将每项达标情况设定优、良、中、差四个级别,公司将依照员工之评定结果给予发放浮动奖金。每个员工不管职位高低,连续3 个月(含)或者一年内累计 3 个月(含)的评定结果中出现 3 个“差级”的,视为该员工不合适本工作岗位,公司有权对其作出调岗工资,薪资将按照新岗位标准发放。第 4 条人事统计:人事课依各单位评核成绩计算需发放奖金并呈总经理核定。第 5 条总经理核定:由总经理依厂内营运绩效,决定绩效奖金总额,评核部分有征询题时,那么退回人事重新计算。(企业能够使用依照本身指定的考核制度)第十二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风险提示:实践中,发生离任员工进犯公司商业机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而是该机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机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任员工施行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机密侵权证据特别难搜集,或调查取证的本钱特别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能够商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机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机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进犯商业机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本人的商业机密,维护合法的权益。第 1 条工厂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厂方机密的义务第 2 条以下内容属于厂方的保密范围:(1)运营信息A、厂方严重决策中的机密事项;B、厂方尚未付诸施行的运营战略、运营方向、运营规划、运营工程及运营决策;C、厂方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D、供销情报及客户档案;E、厂方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F、厂方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G、厂方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材料;H、厂方内部治理制度。(2)技术信息A、各类技术材料;B、职员在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著出的论文、著作、书籍或在工作期间总结、觉察到信息均属厂方。(3)其他经厂方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第 3 条厂方密级确实定(1)厂方运营开展中,直截了当妨碍厂方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及技术信息材料为绝密级。(2)厂方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材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材料、运营情况、治理制度等为机密级。(3)厂方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机密级。第 4 条详细的保密措施:(1)属于厂方机密的文件、材料和其它物品的制造、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经理办专人执行。(2)关于密级的文件、材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上保密措施:A、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B、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平安措施;C、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3)属开厂方机密的设备或产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厂方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纳相应的保密措施。(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厂方机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5)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厂方机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议论厂方机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厂方机密。(6)厂方工作人员发觉厂方机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第 5 条责任与处分(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10-500 元A、泄露厂方机密,尚未造成严峻后果或经济损失;B、已泄露厂方机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2)出现下情况之一的,给予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查法律责任:A、成心或过失泄露厂方机密,造成严峻后果或严重经济损失;B、违背本保密制度规定,为别人窃取、刺探、收购、或违章提供厂方机密的;C、利用职权强迫别人违背保密规定的。第 6 条知悉本工厂有关商业机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高级治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均为厂方的竞业限制的人员,该人员有义务配合厂方签订竞业限制合同,详细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商定清晰。第十三章办公室治理方法第 1 条办公室员工须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得穿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不雅服饰上班,上班时间一律戴厂牌。第 2 条公司、机、电脑、空调、复印机等严格按说明书及内部规定使用,下班时最后离开人员应确认所有电源均关闭方可离开。第 3 条上班时间严禁喧哗、闲谈、串岗、看书报、争吵,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同事间遇事应互相协调、配合、沟通,办公应长话短说,声音以不妨碍别人为限,禁止上班时间打接私人。第 4 条办公室随时保持整齐、洁净,禁止在办公室吸烟。下班后办公用品、文件材料均应放入办公桌(柜)内(桌面除、笔筒、水杯、台历等不得摆放其它杂物),下班时应将办公椅推至桌下。第 5 条非办公室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办公室内,客人来访应在会客室,上班时间严禁因私会客。第 6 条维护公司形象,打接应礼貌客气,办公时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态。第十四章车间治理第 1 条上班时间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厂牌,不得穿着奇装异服或性感服饰,不得浓妆艳抹。第 2 条对所属主管职权范围内命令不得成心违抗、讨价还价,服从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车间聚众滋事,怠工;不得威胁、恫吓治理人员。第 3 条爱惜公司,保持车间清洁、整齐,不得有污损或浪费现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归其位,定点摆放。第 4 条严禁在车间嬉笑、打闹、喧哗、吃零食、随地吐痰。第 5 条车间内严禁吸烟,禁止把火种带入车间,非公司指定人员开电梯,电梯严禁载人。第 6 条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专人保管、收发,放在指定的地点。遗失或恶意损坏,查实追查当事人责任。第十五章宿舍治理第 1 条为有效推行宿舍治理,每间宿舍由本室成员共同推荐一人担任宿舍长,直属总务科治理,其职责如下:(1)水、电设备及本宿舍人员之治理;(2)本宿舍员工平安之治理;(3)宿舍清洁卫生情况检查,内务整洁之维持;(4)节约用水用电之劝导;(5)室员纠纷之处理;(6)清点本宿舍就寝人员;(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况监视;(8)宿舍财产设备维修申请;(9)违背宿舍治理规定之情况向总务科提报处理;(10)宿舍长要尽职尽责,假设督导不周,或忽略治理将取消其职务。第 2 条宿舍治理相关规定之执行(1)住宿人员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床位就寝,未经总务科调整,任何人不得擅自互换宿舍和床位;(2)室内规划由总务科统一设计,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爱惜室内公共设备,假设疏于治理或恶意破坏,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3)节约水电,用水后随手关水龙头,宿舍无人时要关所有电源设备,不得私自接电源线、更改线路或使用煤气灶具;(4)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将刀枪等凶器带入宿舍;(5)不得在宿舍墙壁、公物上涂写、张贴或钉挂物件,发觉可疑迹象及时向宿舍长反映;(6)严禁在宿舍乱扔垃圾、杂物,不得向窗外、楼下扔垃圾、倒水、垃圾应倒于指定地点,个人物品要摆放有序;(7)严禁坐在阳台走道栏杆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为;(8)特许除外,正常上班时间宿舍不可开灯,以减轻用电负荷,使用热水时,留意节约,不得无故浪费;(9)自学恪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按时就寝,禁止在宿舍追逐打闹,高声喧哗,播放高音量音响;(10)禁止在宿舍赌博、酗酒闹事或有伤风败俗行为,非因公务,不得进入异性宿舍,严禁在异性宿舍留宿;(11)本公司人员不得私自将外来人员带至宿舍区或留宿别人,需留宿的,必须经各主管签字许可,否那么记过处分;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留宿者,记大过处分;(1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别人物品,严禁盗窃、挪用别人私物,宿舍内只可吃水果、干粮,其余一律在餐厅吃;(13)各宿舍依照宿舍长排定之值日表轮番清扫,由当天值日生负责室内、室外、走道及阳台卫生。第十六章饭堂治理第 1 条员工依规定在用膳时间方可进入餐厅就餐;第 2 条应排队就餐,并留意不得将菜、饭、汤乱倒;第 3 条米饭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费;第 4 条每一位员工只能以一张饭卡打一份饭菜,禁止在餐厅以外场所用膳;第 5 条用膳完毕后,剩饭菜渣应自行带走,倒入指定地区,不得留置桌上或洒落地面;第 6 条总务科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次月饭卡给员工,妥善保管,丧失或损毁照价补办;第 7 条请假人员与离任人员须将饭卡交回总务处才算办完手续,请假人员等销假后再将饭卡领回;第 8 条按指定的餐桌对号入座,不要占用别人座位,或错拿别人餐具。第十七章附那么规章制度为工厂内部治理材料,每个员工进本工厂工作之前必须熟读同时严格恪守,如有违背,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展处分。对员工的罚款,建议每月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能够成为企业用工治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酬劳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因此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留意搜集和保存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