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DOC3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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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DOC37页).doc
卫生应急工作制度XX医院RTORTORTO20xx/x/xxx医院应急办公室资料(二) 本资料根据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补充或修订目 录卫生应急工作制度1一、应答及信息传递制度3二、应急预案启动制度4三、请示报告制度5四、预检分诊制度5五、转诊及急救制度7六、培训、演练制度8七、应急设备采购与管理制度9八、特殊解毒药应用制度10九、发热门诊工作制度11十、预检分诊点工作制度11十一、腹泻门诊工作制度12十二、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制度13十三、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14十四、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十五、职业防护制度16十六、消毒隔离制度17十七、影像科室工作制度18十八、超声科室工作制度19十九、检验科室工作制度19二十、传染病人出院制度20二十一、职业防护制度21二十二、后勤保障制度22卫生应急岗位职责23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25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25三、医院总值班应急救援工作职责27四、应急救援抢救组工作职责27五、急救医生职责28六、急救驾驶员职责29七、急救护理人员职责29关于印发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职责的通知关于印发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的通知各科室: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工作,增强各类卫生应急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请各科室遵照执行。附件:xx医院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xx医院 2016年月日卫生应急工作制度一、应答及信息传递制度1、医院建立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有效的联系通道,保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上传、下达的信息畅通和准确。2、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迅速启动医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部署、指导、协调好本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工作。3、救援小组,按各自职责和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院应急办领导;应急办综合所有信息后再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医院的准备情况和能承受的最大急救能力,包括:床位预留、技术力量、特殊药品和设备等,以供其统筹决策。4、有现场救援任务时,应保证救援小组人员落实,及时掌握所有“一线”及“替补”队员的通讯信息,随时能拉得出,用得上;装备、物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应急救援“清单”的要求,药品和器械必须定期检查,常换常新,保证在有效期的范围内,急救车辆由院应急办控制,保持常备不懈,车况良好,不得随意挪着他用。5、在医院附近突发群体急性创伤或中毒(或疑似)等事件,若批量患者涌入后,在先期应急处置过程中,并及时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应急办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原因、性质、危害可能波及的范围和程度、已收治人数、入院者的症状与体征、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先期处理的情况等。6、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随时接受市应急办的指令;接受专家组关于诊断的意见、救治的方案等指导。7、指定专人对本院应急救治全过程作信息收集和统计汇总工作,全面掌握院内应急救治进展情况:对事件中所有进入本院的诊治者都应登记造册。8、每日向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应急办报告在院的患者及医学留观者的情况(数量、病情)、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9、遇有下列情况及时向局应急办请求支援:(1)请求上级专家组会诊及专业技术的帮助;(2)需要特殊解毒药品、特殊设备以及应用方案的支援;(3)分流部分患者或向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送危重患者及传染病患者。10、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将本院应急救治的情况与结果,有关的分析和建议等内容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应急办公室。二、应急预案启动制度1、院应急办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预案。2、院应急办或总值班接到相关救援信息(上级部门下达或急诊科一线当班医生报告)后,应分析情况,逐级汇报。并由相应人员决定预案启动和响应级别。3、预案启动决定:一级响应:院长(即医院应急总指挥或院长指定的分管副院长)启动并负责。二级响应:分管副院长(副指挥)或应急办启动并负责。三级响应:应急办启动并负责。4、预案响应等级:一级响应:全院响应。二级响应:应急办、急诊科和相关科室响应。三级响应:应急办、急诊科响应。5、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要求开展救治工作,相应负责人可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响应等级。三、请示报告制度1、预诊护士或急诊一线医生,日常工作中接诊群体性患者或连续有多个相似病症的病人后,应立即向医院应急办和总值班报告。2、院应急办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和请示。3、院应急办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向卫生局应急办报告。四、预检分诊制度1、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根据要求设立专门的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室应当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2、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置果断的人员担任。工作认真,服务热情,预检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3、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和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分诊、分级处理”原则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应急办或总值班汇报。4、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5、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预检,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6、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临床观察医院或定点收治医院就诊,并对病员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和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同时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8、本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9、预检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10、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病人,运送病人的车辆、担架等要进行消毒,随车驾驶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11、做好终末消毒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12、从事预检、分诊的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五、转诊及急救制度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必须服从卫生局指挥中心或应急办统一指挥和调度,无条件收治的患者应立即按要求送达指定医疗点救治。2、医院立即启动院内应急救援预案,动员和调整全院医疗资源,开通“绿色通道”,尽最大可能满足急救的需要。3、对医院附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批量患者或毒物接触者涌入,在未接到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指令的情况下,应该一面向上报告,一面先期处理;特别是在发生了有毒物持续外溢、爆炸、燃烧的化学事故或群体创伤情况下,除了针对可能的毒物接触予以对应处理外,对伴有外伤、烧伤及化学灼伤的伤病员尽早进行处理(包括清洗、包扎、固定,清创、止血、抗休克和抗感染治疗等)。对有生命危险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和监护。4、除对重危患者(包括传染病患者)应立即抢救,收住入院(传染病患者及疑似患者收住隔离病室)外,对大量涌入的症状不明显或较轻微的有毒化学物接触者,在未经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同意分流和医疗用房不足的情况下,可临时腾出会议室、办公用房等处安排留观。5、对于需急诊手术、住院或需留观的病人由抢救组组长决定,安排收住相关科室,并向应急办汇报。6、对所有群体、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或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事件而到医院就诊者,无论是被收住入院,还是被安排留观,都应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做好记录;同时,统一登记造册。7、对已接收的,超出本院容纳和救治能力的患者及需转送到定点收治医院或留观医院的传染病患者,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应急办同意分流和统一调度,并在落实转诊医院的情况下,必须写好简要病历,方能转往指定医院。六、培训、演练制度1、从事应急医疗救援管理和应急、急诊、传染、感染、呼吸、创伤、麻醉、院内感染、预防保健、检验、药剂科等相关专业的临床、医技人员以及后勤保障人员必须参加应急救治培训与演练。2、医师主要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各项急救技术、各种急救设备及器材的使用、院前急救、CPR、常见急症抢救、外科急症抢救、急性中毒抢救、传染病防治、院内感染等。3、医疗护理人员除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外主要培训常用急救技术、常规护理技术、常用急救设备的使用、救护新技术及新项目等。4、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卫生应急管理人员,通过培训应熟练掌握与运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预案,同时要学习掌握:办公自动化、指挥系统应用、通讯知识、各种急救知识及其自救、急救要点。5、全院工作人员要学习掌握急救和重点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6、培训应按每年的培训计划进行安排,做到时间、内容、授课人、培训对象四落实。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并与有关奖惩和晋级挂钩。7、定期组织相关应急医疗救援的演练或演练评价,以提高战时的反应能力。七、应急设备采购与管理制度1、应急设备和药品由院应急办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储备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研究、统计和提出申请。2、经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讨论后审批。3、由院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采购后统一保管与储备。4、应急药品、器械储藏在专门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补充更换。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任何个人不得接触和使用。5、应急药品须经院应急办同意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向院应急办申请补充,交药剂科统一购买。八、特殊解毒药应用制度(1)医院按卫生局要求储备一定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特殊解毒药物。(2)医院在制定急性化学物中毒的治疗方案中,针对某些特定毒物,应积极争取和寻求特殊解毒药的应用作为重要的抢救手段;在本院参与的中毒事件应急救治中,应执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和专家组关于特殊解毒药应用的决定和指导。(3)对中毒事件中,接触史肯定,具有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即使缺毒物检测的依据,也能够“直接诊断”的化学物中毒患者,符合其对应的特殊解毒药的应用指征的,应早期、适量地使用特殊解毒药,并可根据疗效做出诊断和调整治疗方案。(4)对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接触史不肯定,也不具有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又缺乏毒物检测条件的,需要“排除诊断”和“鉴别诊断”的疑似化学物中毒者,是否使用特殊解毒药应通过进一步观察、检查和会诊,并请示专家组后决定。(5)在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曾暴露于事故现场的人群大量进入医院,即使接触的特定的化学物有相应的特殊解毒药,也应区别其接触程度、吸收剂量、临床表现和损害结果,严格掌握特殊解毒药的使用标准,正确把握应用指征、应用时机和应用剂量:禁止将特殊解毒药作预防性治疗使用;防止大面积滥用特殊解毒药,导致比中毒本身更为严重的负面效果。(6)应急救治中,有特殊解毒药物需求而本院暂缺的,应及时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求援。无论导致急性中毒的化学物有无特殊解毒药,对中毒患者的抢救都应强调综合治疗,加强支持和对症处理,不得因寻找和等待特殊解毒药而延误或放松综合抢救措施。九、发热门诊工作制度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发热门诊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x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2、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定传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人通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办公室。3、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4、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相关病区或定点收治医院诊治。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十、预检分诊点工作制度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有关要求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2、预检分诊点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3、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4、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定点收治医院诊治。5、严格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十一、腹泻门诊工作制度1、腹泻病门诊开诊时间根据相关要求确定,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2、发现副霍乱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电话通知医院公共卫生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疑似病例在确诊或否定诊断后,应做更正报告。要严防迟报或漏报。3、腹泻病门诊发现其它肠道传染病,要按照传染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填写传染病卡片,送公共卫生科。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处理完病人,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再用肥皂洗,用流水冲。要根据条件适当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门口必须设置浸有消毒液的擦脚垫。5、医务人员进、出腹泻病临床观察医院门诊时,必须穿、脱隔离衣、鞋、帽,并须固定地点放置。隔离衣或工作服每周至少更换12次,有严重污染时及时更换。6、病人的病历、化验单及收回的药瓶等,必须经过消毒后再行保存和应用。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必须消毒后再行倾倒。便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7、发现可疑或已确定菌株,应立即通知门诊医师,对病人留验观察,并派专人携带菌种送往市疾控中心进行鉴定。8、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无菌操作。化验后的样品要消毒处理。无菌室、操作台要定期消毒。定期采样检查空气,进行培养,并有报告单。十二、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制度1、所有从事职业的医务人员都是责任报告人。2、医疗机构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管理。3、明确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4、明确报告内容。5、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获得传染病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1)初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2)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正。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十三、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1、医务人员进入发热门诊应戴工作帽、穿工作衣和隔离裤、换鞋,操作护士进行治疗、护理工作时应穿隔离衣。医务人员的手接触病人的排泄物或查体、治疗、护理后,一定要进行手的消毒与清洗。2、每日进行消毒巾湿扫床铺,一床一巾,用消毒液擦抹床头柜,一柜一巾;地面用消毒拖把拖地及紫外线照射,每日二次。3、检验采血一人一针一带一巾,严格防止交叉感染。4、严格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毁形消毒后集中处置。5、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置。凡被污染的物品或医疗用品必须按照先浸泡消毒、再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进行处理。6、病人的便器使用一次性的。如不是一次性的用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7、病人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及洗涤污水流入下水道后,需经污水处理达到消毒要求后才能排放。8、打扫厕所的清洁用具与其它场所的清洁用具严格分开。9、使用后的物品严格按照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进行处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毁形消毒再放人医疗废物塑料袋中送往医院指定的地方集中处理。十四、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捉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位,责任到人。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1)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2)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安瓿等。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3)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办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到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5、存放垃圾的容器、运送垃圾的车辆每日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6、对一次性医疗废物,由专人进行回收,做好交接、数量登记,交科室当班人员签名。7、医院医疗废物一律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暂存区域禁止吸烟、饮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定期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8、各科室不得私自处理上述任何污染废物,如发现有违规者,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十五、职业防护制度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十六、消毒隔离制度 1、传染病医院及综合医院感染病科应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传染病的病人与穿隔离衣的医务人员不得进入清洁区、半污染区。 2、医务人员进入病区应戴工作帽、穿工作衣和隔离裤、换鞋,医生查房、操作,护士进行治疗、护理工作时应穿隔离衣。医务人员的手接触病人的排泄物或查体、治疗、护理后,要进行手的消毒与清洗。 3、每日进行消毒巾湿扫床铺,一床一巾,用消毒液擦抹床头柜,一柜一巾;地面用消毒液拖擦,每日二次;病人死亡后的房间用消毒液擦抹床、床头柜等物品,消毒拖地及紫外线照射。 4、检验采血一人一针一带一巾,严格防止交叉感染。 5、严格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毁形消毒后集中处理。 6、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置。凡被污染的物品或医疗用品必须按照先浸泡消毒、再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进行处理。 7、病人出院带回的衣物及病床上用过的被褥等进行熏蒸消毒。8、病人便器使用一次性的。 9、餐车每餐后要清洗、蒸汽消毒,已进入病区剩下的饭菜不得再进入食堂。 10、危重病人需陪人时,由经治医生或护士长批准,要办理陪护证,进入传染病区的陪人要穿隔离衣,接触病人后要洗手。 11、病人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及洗漱污水流入下水道后,经污水处理达到消毒要求后才能排放。 12、打扫厕所的清洁用具与其它场所的清洁用具严格分开,门诊、病区的治疗室地面与其它地面的拖把严格分开。 十七、影像科室工作制度 1、技术员严格按三级防护要求,每照完一个病人需消毒或更换防护服后才能照第二个病人,避免交叉感染。加强X线防护,X线机应有遥控开关,或加长曝光按钮接线,在室外曝光,技术员与外界隔离。 2、用DR设备时,用数字化平板摄片。每照完一个病人,机器需消毒(2戊二醛擦试消毒)。 4、 DR摄影的,用光缆传输图像,则写报告的医生无需特殊防护。若用人工传送胶片和申请单,则写报告医生需有一级防护条件。若进入病房污染区的胶片,需消毒后才能带出污染区。 十八、超声科室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参照影像科室的消毒隔离及防护制度,健全科室管理,加强医德教育,努力提高诊疗质量。 2、工作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安静;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穿整齐的工作衣、戴口罩、戴工作牌,换鞋入室。 3、各项超声检查必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包括病史、体征及阳性的实验室检查资料,并说明检查目的、要求及部位。 4、符合急诊要求的急诊病例,当日及早安排,危重患者应随到随查,应有临床医师陪同并携带有关急救用品。 5、超声检查时,必须严肃认真,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遇到疑难问题或可疑病例难以确诊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请示,必要时和临床医师共同研讨。 6、技术人员防护要求,应按卫生部二级防护要求执行,每接触一个病人前后要洗手。每位病人必须带口罩。若发现临床诊断病人和疑似病人,应立即彻底消毒机器。机房内应有紫外线灯,定期消毒。 7、写报告可用光缆传输,则写报告的医生无需特殊防护。若用人工传送,写报告医生需有一级防护条件。 十九、检验科室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参照影像科室的消毒隔离及防护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用品,一次性用品用完后应及时处理和销毁。检验单发出前,需消毒处理。 2、室内每天须进行一至两次地面和空气消毒或净化。污染的玻片、标本容器、吸管等应投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一昼夜后,经煮沸或高压消毒再进行洗涤。 3、无需保存的细菌标本,均需高压灭菌或煮沸灭菌,或用强有力的消毒液处理。 4、被污染的试管、培养皿和其他玻璃器皿等,需经高压灭菌或煮沸后方可洗涤。 5、如有传染性物质洒于桌面上或地上,必须用过氧乙酸或其他消毒剂倒于污染处,待半小时后,方可用棉花或布类拭净。 6、工作服被污染时,应立即将工作服小心脱下,用高压灭菌消毒后洗涤。 7、如手被污染,可用70的乙醇浸泡十分钟,然后用肥皂与清水涮洗干净,如有传染性物质吸入口内,应立即吐出,用1g/L的高锰酸钾溶液多次漱口。 8、对各种有毒化学试剂和放射免疫试剂,应用后要做相应的无害化处理、存放防止污染环境。 二十、传染病人出院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中的病人出院必须符合出院参考标准,经医院专家组讨论认定后方可出院。 2、病人出院时,医院要留存病人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并通知所在市疾控制机构,由市疾控制机构通知出院人员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随访。 3、在出院医嘱中可根据病人病情和身体康复状况,提出在家休息时间的建议。休息期间,避免与其他人员密切接触,要求病人每日上、下午各测量1次体温,发现体温异常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4、根据出院前X线胸片等检查情况,必要时,可要求病人出院l-2周后复查。二十一、职业防护制度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二十二、后勤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院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货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5、必须保持车辆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完成任务后的车辆自检自查工作;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使用要记录完整。 6、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因通讯因素影响应急处置工作。卫生应急岗位职责25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2页 共36页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1、领导小组由院长组建并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全院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2、在卫生局领导下,组织、部署、协调本院应急救援工作。3、组织制订并审定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4、负责本院应急救援小组和常设机构的组建。5、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部门)的职责,检查和考核各成员科室(部门)应急准备的落实情况。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卫生局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启动院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对到院的患者开展救治。并对正在进行的应急救治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7、及时响应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报告本院即时的医疗救治情况,派出应急救援小组。8、决定是否提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予以技术、物资的支援和同意本院分流患者的请求。9、负责应急响应终止及工作结束后的总结与奖惩。10、分管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工作。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平时应急医疗救治的各项准备,战时具体执行和落实院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及时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2、负责编制和修订适合本院具体情况的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群体急性食物中毒、群体伤与突发传染病疫情救治预案。3、根据卫生局的要求,协调药剂、设备等有关部门储备救治特需药品、相关设备和物资。4、负责建立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应急救治网络体系。5、组织全院相关部门和医护人员进行应急救治知识培训和演练,开展医疗救援与卫生防护方法与技术的研究。6、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接到上级应急救援指令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建立“绿色通道”,及时组织开展急诊救治,集合外派现场应急小分队。7、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代表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指挥部建立和保持联系,接受其指令,获取专家组关于诊断及救治方案的意见,出院的标准和时限等信息,及时传达并应用于本院救治。8、负责本院应急救治全过程的信息收集和统计汇总工作,全面掌握院内应急救治进展情况,按时向院领导小组和卫生局报告。9、负责收集、评估临床意见,及时向院领导小组请示,提出需要上级专家组及专业技术的帮助,特殊药品及专门设备的支援,分流部分患者或向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送部分危重患者等请求。10、对转诊患者督促接诊科室写好简要病历,联系定点医院接诊医院。11、撰写应急救援评估报告和总结。12、完成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医院总值班应急救援工作职责1、负责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重大医疗抢救工作的首诊组织和协调工作。2、及时向分管院长或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医疗救援的接诊与初步处置情况。3、在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下参与值班期间应急医疗救治的组织与协调。4、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5、完成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四、应急救援抢救组工作职责1、在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不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害性质和病员数),成立由相应专业医护人员组成的一个或多个医疗抢救(或救治)小组。由医务科长担任组长,急诊科主任担任副组长,负责具体抢救的组织和落实。并及时汇总救治情况,向院领导小组汇报,供领导决策参考。2、抢救小组在专家组的指导下工作,认真实施专家组制定的救治方案,并及时向专家组反馈救治情况。3、抢救人员,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及时、认真、敏捷地进行救治。4、严密观察病情,记录及时详细、用药处置准确、危重病人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5、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交接班和查对制度。抢救经过、各种用药、处置治疗,要详细交代,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复述,以免发生差错。6、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外,还要做好登记和汇报工作。7、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会诊。8、平时加强学习训练,熟练掌握各项抢救规程和技术。9、参与院内医疗救治的评估与总结10、完成应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五、急救医生职责 1、在上级领导下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工作。 2、24小时保持急救通讯畅通。 3、值班急救医生在接到急救出车命令后,必须在3分钟内出车,赶往急救现场。 4、非在班急救医生接到急救命令后,应在8分钟内赶往值班站点,并迅速做好出救准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赶往现场。5、首先到达急救现场的急救医生应立即了解现场情况,按急救规范和程序要求对伤病员进行急救,并在3分钟内向指挥中心汇报现场伤亡情况和危害因素。 6、服从现场急救指挥人员指挥。 7、按急救原则和指挥人员要求,合理分流病人。 8、按急救规范要求做好病人转送和途中救护工作。 9、做好病人病情登记和病人交接工作。 10、将急救病人情况及时报告现场指挥人员或指挥中心。 11、平时必须班后、班前检查药品、器材和急救设备情况,及时补充不足,并保持良好状态。 12、积极参加应急培训、训练、急救技能竞赛和演练。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应急工作。 六、急救驾驶员职责 1、在上级领导下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工作。 2、每天24小时保持急救通讯畅通。 3、值班驾驶员在接到急救出车命令后,必须在3分钟内出车,赶往急救现场。 4、接到急救命令后,应在3分钟内赶往值班站点,并迅速做好出救准备和个人防护,立即赶往现场并配合医生对伤病员进行急救。 5、服从现场急救指挥,规范做好病人转送与分流。 6、应急任务完成后,清洗和检查车辆,以备调用。 七、急救护理人员职责 1、在上级领导下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 2、每天24小时保持急救通讯畅通。 3、值班护理人员在接到急救命令后,必须随车赶往急救现场。 4、在班护理人员接到急救命令后,应在3分钟内赶往值班站点,迅速做好出救准备和个人防护,立即赶往现场,配合急救医生按急救规范程序,对伤病员进行急救。 5、按医嘱进行急救治疗,并做好核对。 6、平时必须班后、班前检查药品、器材和急救设备情况,及时补充不足,并保持良好状态。 7、服从现场急救指挥人员的急救指挥。 8、应急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检查、补充急救药品。第 32 页 共 3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