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凝结水开式回收系统技术和管理要求地方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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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凝结水开式回收系统技术和管理要求地方标准.docx
Q/ZWSD17-2005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舟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8-11-01实施2008-10-20发布蒸汽凝结水开式回收系统技术和管理要求The requirements for technique and management ofopen recovery system of steam condensateDB3309/T 28-2008 DB3309舟 山 市 地 方 标 准.1DB3309/T 28-2008前 言本标准由舟山市富丹旅游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提出。本标准由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舟山市富丹旅游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渊、戎素红、陈汉伟、吕津、陈云云。本标准为首次发布。I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页 共8页蒸汽凝结水开式回收系统技术和管理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蒸汽供热系统中凝结水回收的原则,凝结水开式回收系统的确定和水质、设备、运行管理等有关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压力P2.5MPa,介质温度t250的蒸汽供热系统中凝结水开式回收系统的设计、改造、安装和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576-2001 工业锅炉水质GB 4272 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T 12721-1991 蒸汽供热系统凝结水回收及蒸汽疏水阀技术管理要求GB 17167-200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JBT-565 矩形给水箱(图集号:02S101)JJG 686-2006 热水表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开式回收系统 集水箱与大气直接相接触的凝结水回收系统。3.2 单元疏水方式在每台用蒸汽设备的疏水点上,各自安装一个蒸汽疏水阀然后再接于同一集水总管或集水箱的疏水方式。3.3 蒸汽疏水阀的实际工作背压在凝结水回收系统中,实际工作条件下蒸汽疏水阀出口端的压力。3.4 蒸汽疏水阀的实际最高(或允许)工作背压在凝结水回收系统中,实际工作压力条件下蒸汽疏水阀所能提供(或允许)的出口端的最高压力。3.5 蒸汽疏水阀的实际工作压力在凝结水回收系统中,实际工作条件下蒸汽疏水阀进口端的压力。3.6 比压降管道每米长的沿程阻力损失。4 基本公式4.1 凝结水管道的比压降计算公式:h = 6.254×1013×(/)×(G2/Dn5)(1)式中:h比压降,Pa/m; 摩擦阻力系数; G 凝结水计算流量,t/h; Dn管道内径,mm; 密度,kg/m3。4.2 摩擦阻力系数计算公式: =0.11×(Kd/ Dn)0.25(2)式中:摩擦阻力系数; Kd管壁等值粗糙度,在闭式系统中Kd =0.5 mm, 在开式系统中Kd =1.0 mm; Dn管道内径,mm。4.3 由式(1)及式(2)可知,在系统凝结水的计算流量、密度和管壁等值粗糙度确定的情况下,凝结水管道的比压降主要由管道内径决定。5 凝结水回收的原则5.1 凝结水回收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能源政策和环境政策;总体规划远近期结合,做到技术先进、设备可靠、经济合理。5.2 蒸汽供热系统的用汽设备,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凡凝结水有可能被回收的,应尽量采用蒸汽间接加热方式,以提高凝结水回收量。5.3 在蒸汽供热系统中,用汽设备产生的凝结水,在技术上可行、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应回收。5.4 对于有可能被污染或确被污染的凝结水,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认有回收价值的,应设置水质监测及净化装置予以监测回收或净化回收,确实不能被回收的也设法回收其热能。5.5 二次蒸发箱产生的蒸汽和高温凝结水的热能应尽量利用。5.6 回收的凝结水作为锅炉给水用时,给水水质应符合GB 1576的有关规定,达不到上述标准时应进行水质处理,合格后方可供锅炉使用;若处理后仍不合格,可不必处理,另供它用。6 凝结水开式回收系统的确定及其依据6.1 凝结水开式回收系统的组成 凝结水开式回收系统的组成框图见图1。凝结水集水水箱凝结水收集管系凝结水回用输送系统蒸汽疏水阀出口端端图1 凝结水开式回收系统的组成框图6.2 蒸汽疏水阀的选型6.2.1 蒸汽疏水阀的公称压力及工作温度应大于或等于蒸汽管道及用汽设备的最高工作压力及最高工作温度。6.2.2 蒸汽疏水阀必须区别类型,按其工作性能、条件和凝结水排放量进行选择,不得只以蒸汽疏水阀的公称通径作为选择依据。6.2.3 凝结水回收系统中,若利用工作背压回收凝结水时,应选用背压率较高的蒸汽疏水阀(如机械型蒸汽疏水阀)。6.2.4 当用汽设备内要求不得积存凝结水时,应选用能连续排出饱和凝结水的蒸汽疏水阀(如浮球式蒸汽疏水阀)。6.2.5 凝结水回收系统中,用汽设备既要排出饱和凝结水,又要及时排出不凝结性气体时,应采用能排出饱和水的蒸汽疏水阀与排气装置并联的疏水装置或采用同时具有排水、排气两种功能的蒸汽疏水阀(如热静力型蒸汽疏水阀)。6.2.6 蒸汽疏水阀的实际工作背压应小于等于蒸汽疏水阀的实际最高(或允许)工作背压。6.2.7 当用汽设备工作压力经常波动时,应选用不需调整工作压力的蒸汽疏水阀。6.2.8 蒸汽疏水阀的实际工作压力、实际最高工作背压、实际工作背压的确定及凝结水排放量的确定原则按GB/T 12712的相关规定计算。6.3 凝结水回收系统6.3.1 凝结水回收系统的主要形式 凝结水回收系统一般分为重力凝结水回收系统、背压凝结水回收系统和压力凝结水回收系统。6.3.2 重力凝结水回收系统采用重力凝结水回收方式时,凝结水排出点(通大气)与凝结水集水水箱(通大气)入口之间的高度差所具有的势能必须能克服管道系统的阻力。凝结水收集管系的允许比压降应按式(3)计算: h =(g·Z1)/(L+Ld) (3)式中:h比压降,Pa/m; Z1蒸汽疏水阀的排水点或二次蒸发箱出口处与凝结集水水箱入口处的高度差,m; L管段总长度,m; Ld管段局部阻力当量长度,一般可取Ld =0.2 L; g重力加速度,取g=9.8m/s2; 凝结水的密度,取=958.38kg/m3。6.3.3 背压凝结水回收系统6.3.3.1 采用背压凝结水回收方式时(凝结水集水水箱通大气),蒸汽疏水阀的实际工作背压应小于等于蒸汽疏水阀的实际最高(或允许)工作背压。6.3.3.2 背压凝结水回收应采用单元疏水方式。用汽压力不同的设备不允许共用一个蒸汽疏水阀。6.3.3.3 允许比压降应按式(4)计算:h =(g·Z2+P1)/(L+Ld) (4)式中:h比压降,Pa/m; Z2计算管段凝结水收集管系高度差,以计算基准面为准,向上抬高取负值,向下取正值,m; P1蒸汽疏水阀的实际最高(或允许)工作背压(机械型:P1=0.7P、圆盘式: P1=0.45P、脉冲式P1=0.22P、热静力型: P1=0.27P,其中P是用汽设备的额定蒸汽压力) L管段总长度,m; Ld管段局部阻力当量长度,一般可取Ld =0.2 L; g重力加速度,取g=9.8m/s2; 凝结水的密度,取=958.38kg/m3。6.3.3.4 背压凝结水管道允许比压降最大不得大于100 Pa/m。6.3.4 压力凝结水回收系统 压力凝结水回收应符合GB/T 12721中6.1.3的规定。6.4 凝结水集水水箱6.4.1 当凝结水回用输送水泵无自启停装置时,凝结水集水水箱总容积宜按(6080)min最大回水量确定;有自启停装置时,凝结水集水水箱总容积宜按(2040)min最大回水量确定。6.4.2 凝结水集水水箱的结构型式、规格尺寸、基础安装应符合GJBT-565矩形给水箱(图集号:02S101)的规定。6.4.3 凝结水集水水箱的顶部应设置溢流口和排气口。溢流口应通排水管道,排气口应与大气相通。6.4.4 凝结水集水水箱应设置排污口或排污装置,以便清污。6.5 凝结水回用输送系统6.5.1 凝结水回用输送泵的工作介质温度应能达到120及以上。6.5.2 凝结水回用输送泵的额定工作流量应大于等于系统的最大回水量。6.5.3 凝结水回用输送泵的扬程应满足系统水位提升的需要。6.5.4 裸露在外对人身安全有危害的部位,如联轴节、泵体等,必须安置防护罩。6.5.5 泵体任何裸露零件接地电阻不大于0.1。6.5.6 凝结水回用输送泵宜采用自吸水泵,安装平面与吸入口之间的高差应能满足水泵的自吸高度。6.5.7 凝结水回用输送泵宜装设自动启动和停止的装置。6.6 其它6.6.1 凝结水收集管系、集水水箱和回用输送系统宜采取保温措施,系统的保温应符合GB 4272的规定。6.6.2 凝结水收集管系、集水水箱和回用输送系统的耐温均应达到120。6.6.3 必要时在凝结水收集管网的高点设置放气阀,低点设置排水阀。6.6.4 宜在凝结水回用输送水泵出口端的适当位置,按GB 17167规定安装相应要求的热水表。热水表应符合JJG 686的规定。6.6.5 宜在凝结水回用输送系统末端的适当位置安装水温测量仪器。6.6.6 凝结水回用输送系统应采用性能稳定且耐腐蚀的材料。7 水质、设备、运行管理7.1 水质监测7.1.1 回收的蒸汽凝结水均应经过相应的水质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确定凝结水的适用范围。7.1.2 检测水样的采集按照GB 1576 附录A的规定执行。7.1.3 回收的蒸汽凝结水作为锅炉给水时,锅炉给水水质应符合本标准5.6的规定。7.2 设备管理7.2.1 宜有完整的凝结水回收系统管网图,其中包括:加热设备的有关参数、凝结水管道的公称通径、标高、长度、检测口位置、计量设备性能参数、系统的附属装置及凝结水利用设备等。7.2.2 应制订凝结水泵站及其装置的操作规程,并建立设备台帐。7.2.3 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应按GB 17167的规定执行。7.2.4 蒸汽疏水阀的管理应按GB/T 12721中10.2的规定执行。7.3 运行管理7.3.1 应制订凝结水回收量记录表式,并建立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数据应能追溯至计量测试记录。7.3.2 应制订水质监测操作规程,对水质实施定期监测与记录。7.3.3 应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操作、监测等相关记录。7.3.4 应定期对凝结水回收系统进行清污、清冼和做好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 第 6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