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物价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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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物价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docx
阳原县物价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阳原县物价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确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阳原县物价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 记录制度重大执法确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化推动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进程,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依据阳原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确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阳政通20*22 号),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中、*中、六中全会及市第一次党代会精神,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确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着力解决物价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亮、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局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任务措施 20*年底前,县物价局在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刚好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1.统一建章立制根据行政执法公示实施方法要求,结合县物价局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详细方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 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机构职能调整等状况动态调整。 (1)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书目、政府定价书目清单等,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市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2)依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实施机构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予以公示。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详细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便利群众办事。 (4)依据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发放状况,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亮,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县物价局检查所要以省、市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本系统各类执法行为须现场出具的执法文书或县法制办统一印制的执法文书为样本,在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说明工作。 (2)县物价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 (3)县物价局的办公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 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确定、执法检查状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在县物价局行政执法公示详细方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 (2)根据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看法(冀政办发20*22 号)要求,刚好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状况及查处结果。 5.创新公开方式 (1)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探究运用微博、微信、APP 等载体,全面、刚好、精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便利群众查询。 (2)主动探究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与县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的即时推送。(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县物价局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确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建立健全制度 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方法(冀政办字20*107 号),按行政惩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详细方法,绘制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字记录 以省、市物价局制定的本系统各类执法文书范本(或县法制办统一印制的执法文书)和电子信息格式为依据,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并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主动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 对行政执法行为中简单引发争议的关键环节,要进行音像记录;对干脆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要严格根据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详细方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刚好归档保存。(3)根据市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方法和市物价局确定的本系统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标准及比例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并制定运用管理方法和监督规则。 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 充分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手段,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主动探究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逐步推动全过程音像记录的即时上传云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5.强化记录实效 建立健全市物价局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运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确定法制审核制度 县物价局作出重大执法确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确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确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建立健全审核制度 依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确定法制审核方法(冀法20*15 号),结合县物价局工作实际,制定重大执法确定法制审核详细方法。 2.落实审核主体 (1)重大执法确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县物价局法制机构。县物价局要依据省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方法规定的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比例标准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占法制审核人员的比例,配备和充溢政治素养高、业务实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意工作须要。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主动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实力。 (3)依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看法(冀办发20*66 号)要求,建立健全县物价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重大困难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帮助进行探讨,提出看法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 (1)依据县物价局的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确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惩罚行为的重大执法确定法制审核书目清单。 (2)创建条件主动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究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全部执法确定进行法制审核。 4.明确审核内容 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晰、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精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纪案件是否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须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 依据县物价局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确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看法与拟处理看法不一样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支配部署阶段(20*年 5 月 11 日-5 月 20 日)1.制定方案。依据省、市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探讨制定市物价局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于 20*年 6 月 20 日前报市法制办备案。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年 5 月 20 日-6 月 30 日) 1.完善制度 依据省、市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制度文件,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在 20*年 6 月底前完成细化完善本部门有关制度、清单、流程图等工作。 2.上报备案 将有关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并在 20*年 6 月底前报县法制办备案。 (三)全面实施阶段(20*年 7 月起先) 1.规范实施 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 20*年 7 月起根据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 2.监督检查 主动协作县政府的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 3.优化提升 县物价局要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和存在问题,对典型阅历和重大问题要刚好向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四)总结验收阶段(20*年 10 月-11 月) 县物价局要对本地本部门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状况组织自查,20*年 11 月10 日前,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总结报送县法制办。主动协作县政府对各行政执法部门三项制度试点的验收工作。 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相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的重要作用,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仔细组织落实。县物价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阳原县物价局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革试点的详细日常工作。 (二)强化统筹连接 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要与今年开展的全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在原有推行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完善,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剧烈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督促考核 建立推动三项制度工作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确保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